庄子物无贵贱的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庄子却忽略了一点,即人们对于自然界万物所做的判断,是以人类从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标准进行判断的,所以,对于人来说,每一种事物在自然界虽然都占据着各自的位置,但是,事物的美丑、善恶、有用与无用、用处大与用处小,都是根据人类社会生活的尺度判定的,而不是用纯自然的尺度进行判断的。
庄子也不承认客观的真理。庄子认为,人们所说的是与非,事实上都是相对的是非,并不存在绝对的是非。庄子举例说:假如我与某人辩论,如果某人的论辩超过了我,并不能说是某人的观点对而我的观点是错的,如果我胜了某人,也同样不能说我的观点正确,某人的观点错误,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是非,假如又有第三者为我与某人判断是非,同样也是不可能,如果他认为某人的观点正确,那只不过是因为他与某人的观点一致而已,出于同样的道理,他也不能说明我的观点是对的。如果这个第三者认为我与某人的观点都不对,也不能说明我与某人都错了,这只不过是他的观点和我们二人的观点都不一样而已。由于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是非标准,所以根本不存在绝对的是非。
用相对主义的观点认识社会生活,庄子认为,人与人之间的贵贱贫富、世间的治乱、圣人和盗贼都是相对的,即使是尧和桀之间也没有善恶可言。三皇五帝虽然名为治天下,其实就是乱天下,善良的人如果得不到“圣人之道”,就不能在社会中生活,可是,盗贼如果得不到“圣人之道”,也同样无法行盗,所以,所谓的“圣人之道”,既可以帮助善良的人,也可能会帮助盗贼。
庄子在描述他理想中的国家时说:在至德之世里,山上没有蹊隧,河上没有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生长,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与禽兽同居,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同样没有智慧、没有欲望。庄子所设想的社会,实际上是原始时代的缩影,在庄子的理想国中,人完全处于蒙昧状态,“民如野鹿”,在这样的社会里,没有文化,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明都失去了自身的价值。
庄子认为,天下之所以动乱不堪,根本原因就在于统治者想要把国家治理好,统治者越是想要治理国家,国家就越是混乱。这是因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行为,违背了自然,所以,天下就越治越乱。庄子说,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抵御风寒,吃草、饮水,在陆地上行走,这是马的天性,虽然有义台路寝,对于马来说没有任何用处。可是,伯乐却说他善于治马,于是,烧之、剔之、烙之、饥之、渴之、驰之、骤之,马却已经死去过半。天下也是这样,圣人名为治天下,其实却为天下人造成了无穷的祸患,所以,治天下也就是害天下。
庄子对于人的认识有独到之处。庄子认为,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同时,人的发展也是对自然的破坏,由于人的发展,破坏了自然界和谐的状态。他在说明自然和人之间的差别时说,马牛各有四只足,这就是自然,而络马首、穿牛鼻就是人。站在自然的立场上,庄子认为,人在自然界中生活,就不能破坏自然界的和谐,所以,人应该完整地保存自己的自然性。
由于庄子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所以,把人的生死也看作一个自然的过程,他说,人有生命,不过是自然界的气聚在一起,气聚则生,气散则死。在庄子的观念中,人的生死没有任何神秘色彩,生与死不过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庄子强调养生,养生的秘诀就是处于材与不材之间。庄子曾讲述这样一个寓言:一次,庄子与自己的学生走在山里,见到一棵大树,伐木者坐在树下歇息,而没有砍伐这棵大树,当问及原由时,伐木者回答说,这棵树不成材,没有任何用处,因此,庄子叹道,此树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当他们出山以后,到一个故人家做客,故人杀雁待客,其家有两只雁,一只能鸣,一只不能鸣,杀了不能鸣的雁。第二天,庄子的弟子问庄子说,山中大树以不材得终其天年,而故人家的雁又因为不材被杀,究竟怎么样才好呢?庄子回答说,最好是处于材与不材之间。
庄子告诫当时的统治者说,他们所掌握的权力越大,将要面对的危险也就越大,所以,权力与其说是一种享受,莫不如说是一种负担。庄子举例说,丰狐文豹,栖在山林里,伏在洞穴中,昼伏夜出,十分警觉,但是却不免于网罗机辟之患,它们虽然什么罪过都没有,却因为他们身上的皮毛引来了灾祸。国家对于君主来说,也像丰狐文豹身上的皮一样,这正是君主日夜寝食不安的根源。所以,庄子劝那些君主应该“洒心去欲,游于无人之野”。庄子的这些话确实有些荒诞,因为没有哪一个统治者甘于放弃自己的国家而隐居于无人之野,让统治者洒心去欲,在事实上是办不到的。不过,庄子对于功名利禄的蔑视,却反映了一个思想家难得的品质。
庄子一生穷困潦倒,乏意仕途,由于他长期生活在社会下层,所以对现实的生活状况极为不满。庄子认为,现实社会的君主是社会的罪人。他们与盗贼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只不过所盗窃劫夺的事物和规模不同罢了,小的盗贼被拘捕起来,而大的盗贼却成了诸侯,庄子更明确地说,“窃国者为诸侯”。把君主与盗贼等同起来,在表面上似乎有些荒唐,但是,庄子确实揭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事实。
墨家的代表人物是墨翟。墨翟,鲁国人,生卒年代不详。墨子曾在宋国做过大夫,后来到列国游学。墨子周游列国期间,曾经受到楚国、越国的礼遇,据说,楚王曾经封赏他书社五百,但是被墨子拒绝了。墨子最初学习儒家的学说,但是后来他认为儒家所倡导的礼过于繁琐,所以,另辟蹊径,成为墨家的创始人。
墨子的学说在战国时期影响很大,“杨墨之言盈天下”,在战国时期,墨子思想学说很为社会下层的人们所接受。到了战国晚期,韩非曾称墨家的思想学说与儒家为显学。
墨子曾经广招学生,墨子学生的来源主要是来自于社会下层的民众。战国时期,墨者有严密的组织,墨者的首领称为“巨子”,墨者的组织内部有着严格的纪律,称为墨者之法,其中有“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的规定。
墨子的思想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涉及政治、军事、逻辑、伦理、经济等方面的内容,墨子的思想学说主要保留在《墨子》一书中。与战国时期其他思想家相比,墨子的思想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也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墨子的许多言论都是针对一些具体的社会现象而发的,这反映了墨子讲求实用的思想方式。墨子本人曾说:每当到了一个国家的时候,就一定要找到这个国家最急迫的事情来发表议论,如果这个国家昏乱,就对这个国家的国君说尚贤、尚同,如果国家贫困,就向这个国家的国君宣传节用、节葬,如果这个国家熹音湛湎,就向这个国家的君主宣传非乐、非命的思想主张,如果这个国家淫乱无道,就向其君主宣传尊天、事鬼,如果这个国家喜好攻打侵凌别的国家,就向其国君宣传兼爱、非攻。可见,墨子的思想学说在当时所以受欢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议论大都是针对各国的实际情况而发的。
墨子认为,现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他说,人与人不相爱的表现,就是每个人都损害别人的利益而为自己谋利,子自爱而不爱父,所以亏父而自利,臣自爱而不爱君主,所以亏君而自利。反过来,父亲也自爱而不爱自己的儿子,所以亏子而自利。至于那些盗贼也是这样,爱自己家而不爱别人的家,所以就偷窃别人家的财产为自己家谋利,那些伤害别人身体的人也是这样,爱自己的身体而不爱别人的身体,所以残害别人以对自己的身体有利。至于列国相攻,墨子也是用人与人不相爱来解释,他说,列国之间之所以相互攻伐,就是都爱自己的国家而不爱别人的国家,所以,都攻打别人的国家以对自己的国家有利。
墨子认为,人与人不相爱是一切社会动乱之源,由于人与人不相爱,强者就一定会欺压弱者,人多势众者一定会劫夺人少势孤者,富有的人一定会侮辱贫穷的人,社会地位高的人一定会傲视社会地位低的人,奸诈的人一定会欺骗愚蠢的人。为了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墨子认为一定要从使人与人兼相爱、交相利傲起。对待别人的国家像对待自己的国家一样,对待别人的家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对待别的人身体就像对待自己的身体一样,这样,诸侯之间就不会野战,人与人之间就不会相互仇杀,天下人都相爱,就不会发生强者凌弱、众者暴寡的现象。
墨子主张尚贤使能,墨子指出,王公大人要做衣服,一定要找一个良工,有一个牛要杀的时候,一定要找一个良宰,可是,在治理国家时,他们不知道尚贤举能,只是任用那些与自己亲近的人,任用那些面目姣好的人,使他们无故富贵。所以,社会秩序便越来越乱,国家越治越穷。因此墨子主张应该“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只要是有才能的人,就任用他们管理国家的政治事务,而不肖之辈,则应该贬抑他们的官位,甚至把他们从职官队伍中清除出去。墨子认为,实行任人唯贤的原则,应该不拘出身,不论贵贱,即使是牛监草肆之人,只要有才能,就要选拔他们从政。同时,墨子也强烈地反对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使社会各个阶层的人能够经常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