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
1.1.1 城市发展的历史回顾
人类社会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剩余的产品必须通过市场进行交换;当交易的产品、数量、范围越来越大,需要有固定产品交换场所时,必然促进固定的城市居民点的发展。同样,剩余产品的出现也促进了私有制的发展,于是需要建设“城廓沟池”等构筑物来保护这些私有财产。在人类社会经历从“巢居”→“固定居民点村落”→“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筑城”和“兴市”
成为城市建设的主题,城市规划学就是在为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城”与“市”的关系中发展起来的。
城市的历史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四大文明的发祥地中国、埃及、美索不达美亚、印度,以及玛雅、印加等都有其特殊的城市发展历史。古埃及的孟菲斯古城、卡洪城,古印度的莫亨约-达罗城、哈拉巴城,古代美洲的特奥蒂瓦坎城、提卡尔城,古希腊的克里特、迈西尼、米利都,古罗马的罗马营塞城、庞贝城等城市,都记录着人类古代文明的发展。历史上的世界大城市的发展都有其辉煌的历史。
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促成了城市的大规模发展和大面积改造。伦敦、巴黎的改建,标志着因产业革命带动工业城市建设的开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的城市进入发展高速发展时期,世界各国的城市都在不断地发展。
以超过50万人口的大城市而言,1800年世界上只有7个,1900年左右增加到42个,1950年时却增加到175个,而现在2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的数量已超过100个。
1.1.2 西方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
西方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000年的古埃及。着名的城市有位于尼罗河三角洲南端的孟菲斯城、卡洪城(Kahun)、阿玛纳城(Tel-El-Amarna)等。古埃及的城市在用地选择上,已经能注意因地制宜,村镇、庙宇建于尼罗河畔的天然和人工高地上,有利于解决水源和交通运输等问题;并能把棋盘路网、功能分区、建筑群与城市景观设计等方法运用于城市规划与建设中。
公元前5世纪,被誉为“城市规划之父”的古希腊规划建筑师希波达姆(Hippodamus)采用了以棋盘式路网为城市骨架的规划结构形式。这种结构形式虽在古埃及的卡洪城、美索不达美亚的许多城市和印度古城莫亨约-达罗等城市中已有所应用,但西波丹姆却是最早把这种规划形式在理论上予以阐述,并大规模地应用于实践。此后,在古希腊长期的实践过程中,西波丹姆的规划系统也有所发展,从单纯棋盘式街道的米利都城,发展到有显着轴线的塞里纳斯(Selinus)城以及道路与建筑有计划配合的普南城。
古罗马杰出的建筑家维特鲁威(Vitruvii)继承了古希腊克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和有关城市规划的理论,提出了理想城市的模式。
这一模式对其后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规划曾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17世纪后半叶和18世纪是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时期。蒸汽机的出现使人们摆脱了依赖风力、水力等天然能源的局面。有了人工的能源就有可能把生产集中于城市,从而使加工工业迅速在城市发展,并随之带动了商业和贸易的发展,导致了城市人口的迅速发展。在城市人口不断增长、新的交通工具出现的同时,作为政治控制手段的城市规划显然不能适合城市各类居住、工业、商业贸易用地和城市环境变化的需要。于是当时的统治阶级以及社会开明人士和空想社会主义者,为缓和城市发展的矛盾,曾做了一些有益的理论探讨和部分试验。其中包括欧文(Robert Owen)和傅立叶(Fourier)等的空想社会主义、霍华德(Ebenezer Howard)的田园城市、戛涅(Tony Garnier)的工业城市和索里亚·伊·马塔(Arturo Soria Y Mata)的带型城市等。19世纪,在美国的许多城市中还广泛开展了保护自然、建设绿地与公园系统的运动。
20世纪初,随着城市化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欧美一些国家已认识到城市规划是政府管理城市物质环境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1909年,英国第一次通过了城市规划法,美国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城市规划会议,德国、瑞典以及其他欧洲国家也相继建立了规划行政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期对城市的开发进行控制。与此同时,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实践也得到进一步发展。1903年,英国建设了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奇华斯;1919年,建造了第二座田园城市韦林;1905-1909年,在伦敦西北的戈德斯·格林(Goders Green)建设了汉普斯德田园式城郊居住区(Hampstead Garden Suburb)。在这之后,意大利、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建设了一些花园郊区。包括盖迪斯的城市科学理论、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理论、马里内蒂与伊利亚的未来城市设想、柯布西埃的明日城市、恩温的卫星城市理论、佩里的邻里思想、克里斯泰勒的中心地理论、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的雅典宪章、赖特的广亩城市等在内的许多规划思想理论相继出现,推动了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的进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和日本等许多参战国在经历了暂短的战争恢复时期之后,随着工业化和商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大量人口向城市的涌现,使住房紧张、交通拥塞、环境恶化、失业人口增长等城市问题日益严重。
与此同时,一些西方国家在交通、通讯手段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出现了城市人口离心流动现象(郊区化);出现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连同其他毗邻的腹地、内地形成了统一的大城市地区(Metropolitan Region)。人口由集中在各个城市(点)以扩散的形式发展到城市连绵区(面);单一的城市也出现了向郊外不断扩散,郊外蔓延现象不断拓展。城市连绵区和郊外蔓延的发展,使一些有悠久历史的大城市中心区,因人口、工业、商业等向郊区和周围地区的扩散而处于衰退之中。因此,大城市周围新城的建设、大城市多中心规划结构的推广、大城市新建(迁都)以及对古城保护、市中心复兴、居住区规划结构调整等规划建设活动的探索在各国展开,以适应城市的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延续以及新的生活方式发展的需要。
1.1.3 中国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
与世界城市与城市规划发展一样,中国的城市与城市规划也具有悠久的历史,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中。4000多年前,当父系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阶段中,中国就出现了具有一定规划格局的城的雏形——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城堡式聚落(二里头遗址),城市的格局采取以宫为中心的分区规划结构形式。
奴隶制鼎盛时期的西周的开国之初,曾大事封国建侯,作邑建邦,广为营都建邑。西周制定了一套包括都邑建国理论、建设体制、礼制营建制度、都邑规划制度和井田方格网系统规划方法在内的营国制度。而在大约6个世纪后,古希腊的城市规划专家希波达姆(Hippodamus)才创立方格网系统规划结构型式。
周代的城市规划制度如《周礼·考工记·匠人·营国》中曾记载的:“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前朝后市,市朝一夫”;“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宫隅之制,以为诸侯之城制,环涂以为诸侯之经涂,野涂以为都之经涂”等内容对我国城市规划的影响颇为深远。在唐长安、宋汴梁、元大都、明北京等都城的布局中,这种思想的体现尤为明显。
此外,以王城为中心的王畿制和以首都城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京畿制的区域规划制度,自周代开始一直是中国营国制度中的重要内涵之一。秦咸阳、汉长安、曹魏邺城、隋唐长安、南宋临安、明清北京等城市的建设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唐长安的规划甚至还影响到日本等周边国家的城市规划的发展。
北宋末期试行市坊规划制度改革,初步形成新型城市商业网制及坊巷制,这一制度在南宋临安、元大都得以进一步发展、提高。这些都表明了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城市规划的思想和手法也在顺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地变化着。
自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强迫中国签订了包括《南京条约》在内的许多不平等条约,通过设立“租界”、建立“殖民地城市”等方式,把西方城市规划的思想和设计手法移植到我国。与此同时,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许多传统城市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由于这是一个动荡的时期,虽然城市面貌的变化非常大,出现了许多新的城市,但从规划的理论方面看并没有很大的发展。
中国大城市的规模在秦代以后的世界大城市排序上也是多次领先。古代城市主要分布在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地区,随着战争等引起的人口的南迁,长江以南、沿海等许多城市发展迅速。
总体上看,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或水源改道等因素影响,中国古代城市的规模和数量的发展并不是很快,有时还出现倒退的现象。进入近代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中国城市发展的步伐才有所加快。据统计,到1936年抗日战争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有5个(上海、北平、天津、广州、南京),5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有5个(汉口、杭州、沈阳、青岛、香港)。除了北平、南京、广州和杭州为原有古城外,其余6个基本上都是近代工业革命以后发展起来的城市,其中尤以上海、天津、青岛等城市的发展最为迅速。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城市发展走过了一条缓慢而又曲折的道路。1949年,我国大陆设城市69个,县城及建制镇大约有2000多个;城市人口为576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0.6%。到1960年,城市人口增加到13731万人,平均每年增长0.83个百分点。1961-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总体水平一直停滞在17.7%左右。城市化水平自1978年以后才开始逐渐回升。从1979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经济得以复苏的同时,中国的城市化也得到发展。1979-1999年,全国总人口由97542万人增加到125909万人,20年净增2836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408万人。其中,市镇人口由18495万人增加到38892万人,20年增加2039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009万人。这个阶段中国的城镇人口增长幅度明显快于农村人口增长幅度,表明中国城市化进程重新成为世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城市规划的思想变革与学科定位
1.2.1 城市规划思想的变革
从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无论是西方城市还是我国的城市,任何时期任何城市的发展都有一定的思想和规律。“城”体现了战争时期城市防卫功能的需要,“市”是经济繁荣的必然产物。“内为之城,外为之廓”;“筑城以卫君,筑廓以守民”;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拆除六国都城城墙等,无论是筑城还是废城,都体现了君主帝王建设城市、管理国家的基本思路。
中国古代都城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以宫城为规划的重心。宫城位于城中央,以宫城之南北中轴线作为全城规划结构的主轴线;宗庙、社稷根据主轴线对称关系设置在外朝的左右两侧,城市道路网及其他各区均环绕宫廷区,沿主轴线对称罗列,以突出宫廷区的核心地位和主轴线之主导作用;对居民区则采取严格的闾里(坊里)管理体制组织。而西欧君主帝王时期的城市建设,像巴黎、柏林、圣彼得堡等城市均以宫廷建筑为核心,强调轴线和主从关系的布局形式,体现了有秩序、有组织、永恒的王权至上的要求。
城市的发展必然有其客观规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中小城市的发展首先有了突破。唐宋以后,随着农业和农村副业的发展,在一些交通要道常出现流转商品的定期集市,成为“草市”、“墟”、“场”等;有些集市逐渐发展为市镇。商业发展往往突破城垣的限制,在城内沿江地区形成商业区,或在城外的“关厢”开展商业活动;手工业出现行会组织,同一行业往往集中在一条街上或一个地区中。宋元以后,由于火药的发明和在战争中的应用,一些城市加砌了砖石的城墙,修建了翁城、马面、箭楼,开挖了深广的壕沟。此外,外国人服务区、寺庙宗教等的发展对城市面貌也有一定影响。
奴隶制社会的城主要取决于政治因素,故城的规划概念也重在“为君”。在此概念的指导下,产生了以人体各部位的主从关系,来比喻大小都邑配置关系的“体性论”都邑建设体制。在规划制度方面,则出现以宫殿为主体的“前朝后市”、“左祖右社”之制,以强调维护“君”的统治权威之种种尊卑有序的礼制规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