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史实中可以看出,回族军阀与回族宗教势力之关系具有双重性。宗教势力作为西北回族社会固有的组织与社会力量,回族军阀不但不可能完全摆脱它,而且力图借助于这种组织系统来壮大和巩固自身的力量,二者存在着统一的关系。但另一方面,回族军阀势力要全面实现其统治回族、撒拉族、东乡族之目的,又受到宗教组织抵制。因为宗教组织总是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对教众有巨大影响,这与政治统治所追求的组织结构的单一性和政治权力的集中性是矛盾的。如宁夏“自回协宁(夏)分会成立以后,将各寺重新整顿,按人口的多寡,分为头、二、三等,三百户以上为头等,百户至三百户者为二等,百户以下者为三等,计全省大小共计八百六十四方。各寺的教长,除哲赫林业派由道堂里的领袖直接委派外,其余的仍依千年来传统的民主作风,由全方教胞开会选举”⑤。从这里,我们能明了马鸿逵、马步芳为什么竭力把宁夏、青海的回协组织控制在自己手中,同时也知道许多教坊仍然由所属道堂直接管辖。这个现实决定了回族军阀集团与宗教势力之间始终存在着排斥性。但总的看来,由于回族军阀源于回族社会,它与宗教势力的结合也超过了以往的各种政权。因此,二者的统一性是主要方面,宗教组织与马家军阀的斗争并没有发展为大规模的运动。回族军阀的统治有消弭民族斗争的作用。
马家军阀政权与西北回族社会的关系除与宗教的联系外,还有更广泛的内容。宗教问题是回族社会内容的一个方面,包含着该社会政治、文化的部分内容。此外,西北回族社会的经济、文化也受到回族军阀统治强有力的影响。经济政策是回族军阀统治各族百姓的具体方式,我们在下一节讨论。
回族在近代与国内其他民族一道,走上了逐步觉醒的道路。1908年,留东清真教育会在日本东京出版《醒回篇》,认为“种族虽殊,以同国之故,则一国之盛衰强弱莫不直接同受其影响”①,指出国内各民族同时受到列强的侵略压迫,召号回民团结起来,举办新式教育,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从此,回族之学会团体、报纸杂志和教育机构相继兴起,新的文化教育运动蓬勃开展。这一运动主要发生于东南及中原各地,西北因闭塞落后,近代化步伐明显迟缓艰难,但其他地区回族的活动对西北回族毕竟产生了许多影响。1912年,中国回教俱进会在北平成立,该会以“兴教育,固团体,回汉亲睦”为宗旨,指出“世界大势非注重教育,不足以图存”②。这是许多回族志士的共识。1911年,甘肃临夏成立宣讲所,所长马毓良首开新式教育的风气。1912年,著名回族学者马邻翼任甘肃提学使,在兰州设回教劝学所(不久改为甘肃回教教育促进会),创办回民小学五所和教员传习所、师范养成所等教育机构。有文称这由马邻翼“与马安良(马廷勷之父)将军所发起,迄今十七八载!该会的初期执政者,多握政治上的大权……所以给后来之主持者,开了宽阔而平坦的途径……”①大概该会的活动得到马安良的支持。马麒兄弟在青海也致力于推动回民教育的工作:
迨民国十年十二月,马镇守使麟(麒)(公字阁臣,系回教人……)镇守宁海时,有田生芳等始建议设立西宁回教促进会,蒙官厅照准,并委米富贵、冶生禄、邵鸿恩、田生芳、苏兆泉等为筹备委员……于十二年终,在西宁东关清真大寺内正式成立,定名为宁海回教促进会,会长马麟,副会长马俊、马万福,并订有简章,会员不分域,由五大民族得加入之,会长由回教中富有声望者任之……当即首先议定七处清真小学筹备委员,积极进行。②
青海马麒、马麟虽然在教育上没有多少突出的业绩,但他们举办了一些学校,较之清未有很大进步。青海分省之前,西宁县设立初级小学共百余所。1928年在校学生两千两百余人,西宁县有高级小学九所,女子小学校一所;③大通县有初级小学三十余所,高级小学校一所,蒙番学校一所;④乐都县有初级小学七十八所,高级小学五所;⑤巴燕县有初级小学十一所,高小一所;循化县有初小三所,高小四所;其他县亦有数量不等的小学。这些学校规模很小,遇到经费困难,往往停办。至20世纪30年代,整顿后,“合计全省各县的高级小学共有四十六所,高小教职员数为二百零八人,学生共四千九百五十四名,全年经费为三万九千四百五十一元,初级小学共有五百六十三所,教职员数七百四十九人,学生共一万九千八百七十三名,全年经费为六万二千六百四十一元”①。西宁市还有省立师范、女子师范、中学、职业学校、农校各一所。此外,“尚有青海省回教促进会所附设的各级学校分布于各县”,其中初级小学七十九所、高级小学十二所。②上述学校分属两个系统管理。范长江对此有这样的记载:
青海的教育,分政府办的,与回教促进会办的,两个系统。政府办的学校,经费与人才大半两缺,故多无善状可言。有几个学校简直和破客店差不多。然而回教促进会办的学校,则又振振有生气。回教促进会办有小学一百余所,中学一所。马步芳为回教促进会之委员长,一切经费建筑事业,完全由马步芳负责。③
显然,青海回教促进会负担着发展民族教育的使命,马步芳似亦着重通过这个系统来促进全省的教育水平。这当然体现着马步芳政权的性质与政策倾向,但同时也表明他对回族教育的重视。
马福祥以热心教育而闻名,他对回族及其他民族教育事业的贡献在回族军阀人物中首屈一指。他任宁夏护军使和绥远都统期间,宁夏各县、乡几乎都设立了高级小学,在府城有甘肃省立第八师范学校、省立第五中学、宁夏女子师范学校和蒙回师范学校。其中蒙回师范学校创立于1918年,为马福祥创设的私立学校,校舍校产“全系自置自修私产”,经费“均由绥远马都统捐款发给”④。马鸿逵主政宁夏后,“继承先人遗志,接纳民众请求,捐献私资,倡导地方筹集经费,积极兴办蒙回教育,组织云亭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以董其事。自三十年来,先后筹设贺兰中学一所,云亭小学十三所,并与回教协会合力创办伊斯兰研究所二十所,基金及建筑设备约计二亿五千五万元之多”①。
诸马对河州回族教育同样重视,以私资举办了不少学校。大体的情况如下文所记载:
临夏穆民教育,开始于民国初年,称之为清真高级学校,并有分校二处。至民国十年前后,曾建高级学校新校舍于南关前河沿,并增设分校一处。当时地方人士对教育特别注重,学校校务是具有高速度的进展。至民国十四五年时,已增设分校十五六处,且设有“回教女子小学”一所。民国十七年,河湟兵变,整个八坊,已告毁坏,而稍有一线生机之穆民教育,亦随之破产矣。近来经马步芳、马鸿逵诸将军顾念桑梓,竭力倡办学校,同时政府在临夏设立学校(国立西北师范举校),并规定穆民学生占招收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睹此穆民教育,似乎已入新的阶段。②
这些学校中规模较大的有马鸿逵举办的私立云亭中学和私立云亭中心学校、马步芳设立的私立德馨中心学校、马步青设立的私立复兴中心学校、马全钦所设的私立魁峰中学、马辅臣设立的私立德永中心学校。私立云亭中学的“校舍建筑雄壮伟大,属全甘第一”③。可见这里的回族教育得到马家军阀的大力支持。
马家军阀人物致力于回族教育的倡导与推行,对西北回族社会风气的改变有特别深远的意义。因为“过去回教同胞,多有不许其子弟学习国文的陋习,回教教规甚至对入学校读国文悬为禁例。凡违此禁例者,即目为叛教。有时为政令所不许,宁愿雇用贫苦教外人子弟代其子弟入学”④。清代自雍正年间起,开始着手所谓“化导”回民的工作,于西北曾设立回民“义学”。这些文化教育措施与后来压制回族的政策混合在一起,导致西北回民对读汉文产生逆反心理。马家军阀人物以回族代表身份倡导回族教育,无疑对上述社会心理起了化解作用。当时宁夏高等法院院长苏建三曾与考察西北的陈赓雅论及民族问题,认为民族团结的“唯一办法,即普及教育”,说:“马振五、马福祥诸前辈治甘时,曾用此法培植回教人才不少。予为曾受龀等强迫教育之一人,至今犹心感不衰云云。”①苏氏此言,可谓现身说法,可见诸马的“强迫教育”所起的作用。而当时驻军中卫县的马鸿逵部旅长马英才,亦在当时“设立本部读书研究会,着士兵盲佐,于学术与操练外,随时切磋琢磨,使智识不致落伍”②。可证军人对读书之认识。
除私立学校外,诸马主要通过“回教促进会”和“回教协会”推行新式教育。这一系统的教育工作多少摆脱了政府的外在强迫性,使教育成为回族自身的要求,具有鲜明的民族性。这是回族军阀在教育上的重要特点。置于当时西北社会经济贫困与闭塞风气的背景下,诸马的上述工作无疑对推进西北回族社会近代化起了积极作用。
二、多民族地区的政治道路
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社会的变动日益剧烈,政治斗争此起彼伏,社会矛盾十分尖锐。这固然由外国列强侵华和清政府的腐败所导致,不过在如此广阔的幅员之内,近代化及其矛盾在各地区的发生和发展在时间上并不同步,而且它还要借助于本地区具体的条件逐步展开,因而其内容与面貌有许多差异。东南一带较早受外国侵略势力冲击,自然经济瓦解较多,新的经济因素有所增长,人们对政治变革的追求更多一些近代内容,构成了中国社会进步的主流。近代化的历史主流有广泛的影响,但对于西北内陆的作用十分微弱。这里的封建经济、文化几乎完好无损地存在着,兼以民族众多,他们相互间的矛盾制约了其他方面的发展。人们总是更关心眼前面临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民主共和,抑或德先生、赛先生的问题还十分隔膜和遥远,远不及“维持桑梓”来得实际和更有号召力。人们被古代的各种矛盾束缚而难以自拔。由民间而起的西北回族军事集团不可能脱离这些社会条件,只能依据这些条件实施自己的统治。他们数十年的统治表明其对西北社会的适应;他们的败亡又足以证明其统治与中国社会发展的严重脱节。
从起源看,民国年间的军阀大多由清朝军队转化而来,有的则脱胎于辛亥时期的革命军队。西北回族军阀则与回族反清运动有直接关系,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显然与其他军阀有不同的根源。从长远和深入的角度看,它是清代西北回族运动的延续和变异。同治年间西北回族大规模运动的失败与小小马家军的坐大,表明二者的政治适应性有很大差异。笔者以为,前文所述的促使回族反清的三个矛盾,同时又是制约西北政治形势的三个基本力量。反清回民军虽然一度取得了政治军事优势,所能控制的地域范围也相当广阔,但他们在解决这三种矛盾方面存在较大局限性。回民军在政治实践中所创造的抚局对缓解上述矛盾起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些矛盾并未消除,而是时隐时现地存在着,并且各种矛盾紧密交织,一种矛盾的尖锐往往导致各种矛盾的发展。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其实质就是社会组织与区域政治统一的问题。
回族反清标志着清政府在西北统治的局部瓦解,回民军打破清政府的地方政治体系,自相结集,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实体。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或汇集于回民军旗帜之下,如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或响应回族而反清,如新疆各穆斯林民族。这么多的民族从服从清政府转为反抗清政府,其他民族虽未公开反清,亦卷入这场变动,西北地区已无政治统一可言。然而,政治斗争的前途在于造就新的政治统一性。旧的政治局面被打破,新的统一有待于人们去完成。应该说清政府缺少这种能力,希望在于新兴的回民军政治力量。随着军事上的胜利,回民军确实开始着手这一工作。然而,实现政治统一比反清更为复杂,需要有足以满足各民族、各集团要求的纲领目标,需要造就足以实现这一纲领的力量条件。而在多民族地区,人们的政治要求往往存在很大差异,寻找一种人们共同要求的目标是困难的。在当时各种势力中,清政府仍然是回民军所面对的最强大和难以根本排除的力量。因而,统一性首先取决于回民军与清政府的关系。抚局就是二者由对立转向统一的方式。他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接纳了对方,回民军辖区有一批清朝官员任职,清政府给予回民军首领一定的官衔。二者似乎转化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但他们各自的目标方向相背,政治融合难以实现。清政府认为回民军“旋抚旋叛”,回民军则认为官府缺乏诚意,二者之联系时续时断,未能构成稳定的局面,最后还是由军事较量了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