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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高山族概况(3)

撒奇莱雅人过去被划属阿美人的一支,称为“奇莱阿美”,是最早居住在花莲的居民。势力范围约在立雾溪以南,木瓜溪以北,大约包括了今日花莲县新城乡、花莲市及吉安乡3个地区。1878年撒奇莱雅人联合噶玛兰人加礼宛社、竹窝宛社反抗清兵,后被击溃,史称“加礼宛事件”,全族群几乎死伤殆尽,散逃在台湾各地,开始了128年隐姓埋名的流浪生活,直到在2007年1月17日才被确认为“台湾原住民族”中的第十三族。目前在花莲县有5个部落,分别是花莲市主布部落、花莲县瑞穗乡马立云部落、寿丰乡水琏部落、丰滨乡矶崎部落及新城乡北埔部落。总人口估计在400人左右,也有资料估计在5000~10000人之间。

邵人曾遍布南投县鱼池乡,但如今居住范围仅限于日月潭一带,绝大部分人聚居在被称作“德化社”的日月村,只有少数几户定居在水里乡大平林。总户数约有60余户,据统计在2001年共有626人,2003年降至300多人,是台湾人口数最少的高山族族群。

第三节历史沿革

一、史前时期至17世纪

在17世纪汉人移民大量进入台湾之前,高山族在台湾生活的历史已有七八千年。考古学发现表明,早在30000~20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已经在台湾岛活动。台湾最早的古文化为1968年在台东县长滨乡八仙洞发现的距今30000~15000年前的“长滨文化”。长滨文化的大型石器主要是用锐棱砸击砾石的方法制造的小型石器,多用锤击法打片,有刮削器、尖状器等,利用砾石加工成大型石器是华南旧石器时代的特点并延至新石器时代,属于华南的石器工艺传统。用锤击法打片并修理的小型石器是贵州、云南、福建旧石器晚期的特点。大陆和台湾的考古学者都一致认为,“长滨文化”之源在华南。在最后一次冰期即雨木冰期时,台湾与大陆相连,这是当时大陆古人类迁徙到台湾的凭借。1970年,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距今30000~20000年前的“左镇人”化石。根据对比研究,“左镇人”与福建“清流人”和广西“柳江人”同属我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他们的体质形态基本相同,存在共同的起源,是从华南的直立人经早期智人阶段如湖北长阳人、广东马坝人演化而来的。至于“左镇人”、长滨文化的主人与现在高山族是何渊源关系,目前尚有争论,但有学者认为他们是台湾真正的原住民。

进入新石器时代,台湾的文化遗存增至近千处。1958年,考古者在台北县八里乡的大坌坑发掘出了大量的石器和陶器碎片,时间在7000~5000年前,被命名“大坌坑文化”。此后,相继发现凤鼻头文化、圆山文化和麒麟文化等新石器晚期文化代表,它们同样具有大陆东南沿海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的特征,特别是与福建闽侯昙石山文化遗存最为相近,这说明当时福建、台湾的居民已有联系和往来。

三国时,吴国孙权派遣官兵前往台湾,历时一年。成书于264年至280年之间的沈莹的《临海水土志》记载,在当时被称为“夷州”的台湾山区,居住着“山夷”。村社“土地饶沃”“磨砺青石以作矢簇、刀斧”“能作细布,亦作斑文布”“以粟为酒,木槽贮之”“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与作夫”“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齿”,此外还记载有猎首等俗。《临海水土志》已佚失,但引文载于李昉等所着《太平御览》卷780《东夷》中。隋代高山族先民被称为“流求人”,隋炀帝两次派军队到台湾。《隋书》记载“流求人”的社会情况是“其处少铁,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辅之”“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酿米面为酒……衔杯共饮”“以墨黥手,为虫蛇之纹”“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臂,摇手而舞”“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丫帅”。

唐至元代,高山族先民经历了一个主源与各次源逐渐大融合的时期,在土着文化继续生存发展的同时,陆续有从大陆及南洋等地移民迁入台湾与土着民杂居并发生融合。连横《台湾通史·开辟纪》云:“唐贞观间,马来群岛洪水,不获安处,各驾竹筏避难,漂泊而至台湾……故《台湾小志》曰:生番语言,出自马来者六分之一,出自吕宋者十分之一,迄北十七村多似斐利宾语,说者谓台湾番民自南洋某岛迁来。”又言:“宋末零丁洋之败,残兵义士亦有至者,故各为部落,自耕自赡。”郁永河《裨海纪游》云:“相传元人灭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为飓风飘至,各择所居。”黄叔璥《番俗六考》云:“新港、萧垅、麻豆各番,昔住小琉球,后迁于此。”据研究,台湾西南近海的小琉球屿是南洋土着民乘黑潮北上台湾本岛的中转站。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云:“南社、猫儿干二社番,其祖兴化人,渡海遭飓风,舶破漂流到台,娶番妇为妻。”以上材料表明,此时入迁台湾者各有其族属与出发地,但以南洋群岛土着民以及大陆汉人为主;入迁台湾的原因或避天灾人祸,或因飓风漂至,人数既为少数,又入土着人居地,民族融合乃大势所趋。另外,除大量陶瓷器及钱币外,台湾迄今为止尚未找到隋唐宋元时期的汉人聚落遗存,这说明其间虽有汉人迁入台湾,但由于人生地疏、势单力薄,留居者只能逐渐融入土着民。

明代,高山族先民进一步与外来族源融合,逐步形成今天民族学意义上的高山族。陈第所撰《东番记》(1603年)是一篇有关高山族生活文化的实地考察报告。《东番记》将高山族称为“东番”,从地理分布与社会组织、战斗与衣饰、岁序与农业、婚姻与丧葬、谷物与畜兽、铁镞与捕鹿、畏海与捕鱼、山居与贸易等方面,详细记述了“东番”的社会经济状况与文化习俗,现代高山族的社会文化特点也均能在这些记述中找到对应,因此一些学者认为高山族作为一个族体在明代开始形成。从史料来看,当时土着居民的农业、畜牧业和狩猎,虽较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且已有部分特产与大陆沿海居民进行贸易,汉人以玛瑙、瓷器、布、盐、铜、簪环之类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间依然“老死不与他夷相往来”。可以说,在17世纪汉族大批移民以前,高山族仍处在原始社会阶段。居住在山地的族群以狩猎为生,居住在平原的高山族族群以及平埔人,从事烧垦农耕兼渔猎、采集,主要种植芋、薯、旱稻、谷子等,以部落(社)为社会组织单位。

1624~1662年,荷兰人占据台南和淡水河流域的平埔人地区,建立殖民统治。荷兰人依据先前在现今马来西亚殖民的经验,将西部沿海平原上的平埔人称为Indias或Blacks。为了占有平埔人的土地,从1624年开始,荷兰人采取“先威后抚”的策略,先以强势武力镇压不肯归服的平埔各社,然后迫其与之订立投降协约,将平埔人土地逐步“荷兰国有化”,美其名曰“王田制”,嗣后招徕汉人垦民前来耕种,发展种植业牟利。1645年,荷兰人征服西部沿海平原的平埔人。为了加强对彰化地区巴则海等平埔人的控制,荷兰人建立了“结首制度”,即把数家或数十家居民编在一起,指定一人为结首,叫做一小结;合数十个小结为一个大结,指定一人为大结首,通过大小结首,施行统治。

1628年,西班牙人占据台湾北部的沪尾(今淡水),筑多明哥城(今红毛城)。1632年,西班牙商船遇台风搁浅噶玛兰,船员被害,西班牙人发兵征讨,此役一直持续到1634年,方击败噶玛兰诸番社。是年,基洛斯神父在苏澳传教,但凯达格兰人与噶玛兰人一直抗争不断。1636年,西班牙人撤除淡水驻军,当地番社毁其炮台和教堂。1642年,荷兰人北上驱逐了西班牙人。1645年,为了打通安平(今台南)至淡水、鸡笼(今基隆)之间的道路,荷兰人又发动战争攻打淡水社与噶玛兰tackamaha社,征服北部平埔人地区。荷兰人占据台湾后,听说北投山区产金沙,多次试图进入北投山区寻找黄金,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荷据时期,高山族地区因道路不通、崇山峻岭阻隔等多种原因,尚保持着部落社会状态。

1661年4月,郑成功自金门领军25000人,先攻占澎湖,4月30日黎明自鹿耳门攻入台湾。先占领汉人占多数的普罗文遮(Provintia)城(今赤嵌楼一带),再包围热兰遮(Zeelandia)城。经9个月苦战,1662年2月1日,荷兰人终于被迫投降,离开统治多年的台湾。郑成功率部登陆后,赤嵌附近的西拉雅人的新港、目加溜湾、萧垅、麻豆各番社头目,都来迎附。郑成功备丰盛的酒宴招待他们,并赐正副士官袍帽靴带,各部落首领纷纷前来归附。

郑成功攻克热兰遮城之后,将赤嵌地方称为东都明京,改热兰遮为安平镇,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并在赤嵌城设承天府,下设二县,北为天兴县,南为万年县;澎湖则设一安抚司,开始了郑氏家族治台21年的历史,史称“郑氏政权”。郑成功比较重视粮食为主的农业,一来数万来台军民需粮孔急,二来当时台湾适合农业发展,且旷土甚多。然而,台湾缺乏足够且有高技术的劳力,因此,郑成功首先分兵屯垦,运用兵力实行屯田。其次鼓励文武官员、百姓开垦。他谕劝百官垦荒,手续是“报明甲数,而后开垦”。第三是吸引大陆劳力。第四是改进生产技术。由于当时安平附近的平埔人生产工具、技术极原始,大多只能从事渔猎及简单的农业生产劳动,不懂得使用铁器农具,也不会应用畜力进行耕作,生产力极低。为此,郑氏从大陆引进较进步的农耕技术,如牛耕、镰刀等。据郑成功的户都事杨英所着《从征实录》言,郑成功曾采纳杨英的建议,派官员与渡台的农民到靠近安平镇归顺的新港社等平埔人番社去,发给他们铁犁、铁耙、锄头、镰刀、耕牛等农具,还发给种子,教其播种、耕耘及收获的技能与方法。

郑氏政权对台湾开发的范围,以南台湾为重心,从今日台南市、台南县向外扩展至高雄、嘉义等地区。其他中、北部地区,仅有个别的点状式的开发。北台湾主要为罪犯与投降兵将之流放地,拓垦有限,有事时方派重兵驻防。在郑氏政权时期,因拓垦进入台湾的汉人人口增至12万人,逐渐取得平原地区的局部优势。平埔人社会经济得到一定发展,但其语言、风俗习惯渐濡汉俗日深。此后,随着汉人拓垦范围向台湾北部、东部纵谷的深入,不仅靠近平原或近山地区的高山族与汉人的接触增多,就连住在深山山区的高山族,也逐步由原先封闭自守的状态开始走向开放。

二、清代至日据时期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郑氏政权臣服于清廷。清代初期对台湾的开发局限于西部平原和宜兰平原,尚不及于山岳地带,这些僻居深山的高山族被称为“高山番”或“野番”。清代中后期,以其归化程度的不同,相应地将高山族划分出三个层次:生番,指未归化者,主要是今天高山族所包含的泰雅、布农人等族群;化番,指输赋应徭但政府无法完全掌控其势力者,主要是当时居住在介于平地和山地之间地带的部分平埔人;熟番,指归化且输赋应徭者,主要是今天所说台南一带的平埔人。

清廷一度实行禁海政策,严厉禁止大陆汉人前往台湾。解除海禁政策后,越来越多的汉人垦民到台湾开荒。随着大规模的移民开拓,平埔人普遍引进汉族先进生产技术,居住在平原和沿海的平埔人生产和生活发生了显着变化,开始种植稻、麦、黍、稷、芝麻、豆类等。居住在中央山脉深山老林与花东纵谷的高山族各族群仍以狩猎为主,兼事采集、山田小米烧垦游耕,社会发展缓慢,但亦开始逐步向外界打开。汉人在拓垦过程中常侵占平埔人、高山族土地,有时还出现因文化隔阂彼此冒犯乃至不诚实交易,常有汉番冲突产生。对此,清廷采取“划界封山”政策,划定番界,并设立石碑为界,将汉人以及番民隔离,同时设“理番同知”一官调节其纷争,意图虽好,然实效不大。高山族和平埔人土地仍常被占垦,有的汉人仍越过番界农耕、经商,汉番冲突十分频繁。

1874年,日军入侵屏东县牡丹社,清廷派船政大臣兼台湾督办沈葆桢处理善后问题。经牡丹社事件的刺激,清廷发觉日本之所以明目张胆大举入侵台湾,乃系以“番地”并非隶属清国版图为借口。自此,清廷治台政策改弦更张,转而积极经营,历任来台的大员沈葆桢、丁日昌及刘铭传,相继推行“开山抚番”等措施,逐步将台湾东部纳入清朝吏治,以杜绝外国入侵的口实。沈葆祯上奏朝廷开禁后山,废除汉人渡台各种禁令,鼓励移民至后山开垦;开辟北路、中路、南路三条由前山到后山的道路,并任命干员先行抚番。其开山步骤为:屯兵卫,利林木,焚草莱,通水道,定壤则,招垦户,给牛种,立村堡,设隘碉,致工商,建城郭,设邮驿,置廨署。抚番计划包括:选土目,查番户,定番业,通语言,禁仇杀,教耕稼,修道途,给茶盐,剃发令,设番学,变风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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