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子贡的教师,孔子是怎样的圣人子贡当然不会不知道,他之所以说“不知道”,是想通过这种方法加深齐景公对自己老师的印象。所以,当齐景公勃然大怒时,子贡就巧用类比的方法,用戴天而不知天之高、践地而不知地之厚、饮于江海而不知江海之深来类比就学于孔子而不知孔子是怎样的圣人,这样,既盛赞了孔子的伟大,又对自己刚才的“不知道”做出了圆满的解释。
类比论证的方法是一种神奇的辩论方法,要想运用这种方法来论证自己观点,同时又能达到反驳对手的目的,怎样选择具体的、形象的事物来进行类比则是关键之所在。
20世纪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由于货真价实、买卖公平,生意十分兴隆,于是引起英国商人威尔斯的嫉妒。这位狡猾的英国商人蓄意敲诈,就到茂隆皮箱行订购了3000只皮箱,价值港币20万元,合同写明1个月交货,过期不交或不按质按量交货,由卖方赔偿损失费的50%。到了交货日期,茂隆皮箱行的经理冯灿如数交货。但是,威尔斯却说:“皮箱里有木料,就不是皮箱,合同上写明的是皮箱。”因此,向法庭提出控诉,要求按合同赔偿损失。
就在威尔斯在法庭上信口雌黄、气焰十分嚣张时,冯灿的辩护律师罗文锦从律师席上站起来,从口袋里拿出金怀表,高声问法官:
“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答道:“这是英国伦敦出口的金表。可是,这与本案有何关系呢?”
罗文锦高举金怀表,对法庭上所有的人说:“有关系。这是金表,但是请问,这块金表除表面是镀金的以外,内部的机器都是金制的吗?”
“当然不是。”旁听者同声议论。
罗文锦便道:“那么,人们为何又叫它金表呢?由此可见,茂隆皮箱行的案件,不过是原告无理取闹、存心敲诈罢了!”
由于罗文锦的出色辩护,原告在众目睽睽之下,理屈词穷。法庭最后则只好以威尔斯诬告罪,罚款5000元结案。
罗律师在法庭辩论取胜使用的也是类比论证法,他将金表与皮箱进行类比。他的推理过程是,金表表面镀金而内部不是黄金可以叫做金表,而皮箱外部是皮革但内部支撑有木料,当然也可以叫做皮箱。由于他巧妙地使用了类比论证,在轻松、潇洒之中一举扭转辩论局势,大获全胜。
还有,在论述抗日战争胜利的果实应该属谁时,毛泽东同志也运用类比推理的方法。
抗战胜利的果实应该属谁?这是很明白的。比如一棵桃树,树上结了桃子,这桃子就是胜利果实。蒋介石蹲在山上一担水也不挑,现在他却把手伸得老长老长地要摘桃子。他说,此桃子的所有权属于我蒋介石,我是地主,你们是农奴,我不准你们摘。我们在报上驳了他。我们说,你没有挑过水,所以没有摘桃子的权利。我们解放区的人民天天浇水,最有权利摘的应该是我们。同志们,抗战胜利是人民流血牺牲得来的,抗战的胜利应当是人民的胜利,抗战的果实应当归给人民。至于蒋介石呢,他消极抗战、积极反共,是人民抗战的绊脚石,现在这块绊脚石却要出来垄断胜利果实,要使抗战胜利后的中国仍然回到抗战前的老样子,不许有丝毫的改变。这样就发生了斗争。同志们,这是一场很严重的斗争。
这段论述中,包含了两个互相联系的类比推理。第一个类比推理的推论的具体过程是:桃树以及树上的桃子这对象,具有由栽桃人栽的并用水浇出来的属性,同时,还具有应该由栽桃人和挑水人来摘这个属性。而抗战的胜利果实具有由解放区人民流血牺牲换来的这个属性,而这个属性与桃树上的桃子具有由栽树人栽种、挑水等辛勤劳动换来的这些属性类似。于是,就可以根据桃子具有应该由栽桃人、挑水人来摘这个属性而推知,抗战胜利的果实也具有应当归给人民的属性。
第二个类比推理的具体过程是:桃树上的桃子不具有没人栽的属性,也不具有没人浇水的属性,也不具有应该由不栽树、不挑水的人来摘的属性;而抗战的胜利果实不具有不通过流血牺牲而得来的属性。而这一点与桃树上的桃子不具有没人栽、没人浇水的属性类似。于是,就可以根据桃子不具有应该由不栽树、不挑水的人来摘的属性而推知:抗战胜利的果实不具有应当由消极抗战、积极反共的抗战绊脚石———蒋介石垄断的属性。
这两个类比推理形象生动地阐明了抗战胜利果实应当归给人民的道理。
类比相推用于辩论中的反驳,更具其独到的特色,更能显示出它的论证性与机智性。类比反驳如果运用得好,不但具有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而且非常生动、幽默。
一位牧师向一位美国黑人领袖提出诘难:
“先生有志于黑人解放,非洲黑人多,何不去非洲?”
黑人领袖道:“阁下既有志于灵魂解放,地狱灵魂多,何不下地狱?”
黑人领袖的类比反驳,言辞简洁,辩锋犀利幽默,即使辩论对手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也恐怕难以抵挡这种有力的反击。
十四、显微扩大,归谬反驳
有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天一个地主在家里喝酒。喝到高兴的时候,酒壶里没有酒了,于是,他就连忙喊长工去给他打酒。
长工问地主:“酒钱呢?”
地主很不高兴地看了长工一眼说:“有钱能打酒算啥本事?”
长工接过酒壶,没有再说什么,拿着酒壶就走了。过了一阵子,长工端着酒壶回来了。地主暗自高兴,接过酒壶就往酒杯里斟酒,可倒了半天也没倒出半滴酒来。原来酒壶还是空的。
地主冲着长工喊叫:“酒呢?怎么没有酒?”
长工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算啥本事?”
这里,长工反驳地主使用的就是归谬法,他从地主的“有钱能打酒不算本事”论点,运用类比的方法得出“壶里有酒能倒出酒来也不算本事”的论点,迎头痛击了那吝啬而又狡诈的地主。
所谓归谬反驳,是一种逻辑方法,在逻辑学中叫归谬法,也就是从对方论题出发,引出一个非常荒谬的结果,从而证明对方的论题虚假。使用这种方法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能把隐藏在深处的、不明显的、难判断的荒谬“显微扩大”,从而使其荒唐的结论暴露无遗。因此,有人把这种方法称为逻辑学上的“显微镜”。这种方法在辩论中被广泛使用。如:
美国独立之后,有条法律规定,要能当上议员,必须有30美元才行。这条法律,实际上是将当时还相当贫穷的黑人基本上排除在外。显然,这条法规是很不公正的,但是,从表面上看,似乎又不显得十分荒谬。
当时的进步政治家、科学家富兰克林,坚决反对把有钱当做可以竞选议员的条件。于是,在一个公开场合,他运用归谬法进行驳斥,从看来并不十分荒谬的神圣庄严的法律中引申出十分荒谬的结论来。
富兰克林说:“要想当议员,就该拥有30美元,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我有一头驴子,它值30美元,那么我就可以被选为议员了。一年之后,我的驴子死了,那我的议员就不能当下去了。请问,这究竟谁是议员呢,是我,还是驴子?”
人当选议员自然并不荒谬,而驴子当议员就显得十分荒谬了。这条法律由看似不十分荒谬变成十分荒谬,是由于富兰克林在辩论中加入了两个假定。第一,一头驴等于30美元。本来30美元也可以等于一只白天鹅,但白天鹅不蠢,很难导致效果上的荒谬。富兰克林的高明之处,就在于通过30美元把一头蠢驴与神圣的法律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尽管是堂而皇之的,却是法律制定者所无法接受的。但对于法律制定者来说,他们又无法拒绝,因为富兰克林在这里采用了等价交换的公平形式。第二,富兰克林又很自然地让驴子死去,也就是借助偶然的事故,让驴子与人分离。就在这一合一分之间, 30美元与议员的关系就转化为一头驴子和议员的关系了。
这里,富兰克林所采用的归谬反驳的方法,其讽刺性是非常强的,同时也很具有幽默感。
在辩论的过程中,很多辩论者都能够自然地运用归谬反驳这种推理方法,将对方论点中充当条件的部分,进行扩展与引申,找出一个比较特殊的条例,使这条例与对方的结论相悖,从而驳倒对方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