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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5 魔变

狂战士第六次从地上爬了起来。

如果他的智能没有被愤怒吞噬,狂战士是否是最强的生物?

“呼……呼……”

狂战士低吼着,他身上的肌肉已经被神圣之火烧尽,焦黑的全身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燃烧的了,许多地方都露出了森森白骨。可是他还活着,或者说他早已死了,总之狂战士绝不会先于自己的敌人倒下。

召唤法术涉及到“绝对魔法”中相对于“时间魔法”的“空间魔法”,理论上讲生物召唤与许愿魔法有相似之处,由契约女神亚玛在两个领域生物——召唤者与被召唤者之间建立契约,由召唤者的精神力维持领域门的开启状态。

如果被召唤生物还未回到原来的领域之前召唤者就被杀死,那么该生物的下场通常是立即死亡。

狂战士例外。

召唤狂战士需要愤怒之心,为了可以随时随地燃起怒火,瘦弱的黑魔法师哈德克经常去招惹市井无赖,让他们将自己饱揍一顿,好以此来积攒自己的愤怒。每天早晨对着镜子咬牙切齿是哈德克必修的课程,他迫使自己仇恨周围的所有人,艳羡达官贵人的显赫,忌妒寻常百姓的安适,然后再转化为愤怒返给自己,将自己弄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才勉强可以召唤狂战士。

可人类的愤怒毕竟是有限的。

或者说,以人类的愤怒作为驱动,反而压抑了狂战士的能力。

现在召唤者死掉,狂战士将按照自己的本能去攻击。

以其自身的愤怒去攻击!

阿洛尔再次挥剑,由于长时间的搏斗他已经开始大口喘气。

“小心!”拿慕鲁提醒阿洛尔注意,因为他看出狂战士的下一剑势必使出开山之力。

铁苍鹰在拿慕鲁的指挥下向狂战士扑去,在这之前狂战士的两颗眼珠已经全被托盖尔啄了出来,但这对狂战士似乎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狂战士不使用视觉和听觉来作战,他全身笼罩着的愤怒气息就如同他的触角。

铁苍鹰盘旋到狂战士背后,打算用尖利的喙啄击狂战士的后脑。

狂战士突然转身。

手里的断剑向上猛地一挥,将铁苍鹰劈为两半!

铁苍鹰哀叫了一声,铁黑色的羽毛从两翅散落,如同影子融化于光明中一样逐渐消失在空气当中。

“该死!”拿慕鲁骂道,试图再次召唤托盖尔,但圣武士阻止了他。

“没用的,现在召唤出来的铁苍鹰只会比刚才更弱。”

拿慕鲁不甘心地放低了手,他当然明白这些:高山氏族的圣兽铁苍鹰托盖尔同其他四圣兽一样是灵,是遵循精神法则凝聚而成的奇异生命形态。动物没有灵魂,动物死后,它们的意识凝聚为一个统一的精神体,很多部落至今仍把这些精神体作为图腾来崇拜。其中最为出名的五圣兽除了铁苍鹰托盖尔外,还有闪电蛇莫那尼、世界熊哈冬、冰狼乔因和剑脊虎班。五圣兽不会死,但它们每被消灭一次都需要重新接纳动物灵补充力量。刚刚被消灭就重新召唤出来的托盖尔大概只会有鸽子那么大。

“喝!”

圣武士承受了重重一击,一连倒退了好几步,拿慕鲁跑过去打算扶稳圣武士,但是圣武士的体重加上盔甲总共有二三百斤,这样大的惯性让两个人一起跌坐在地上。

狂战士佝偻着身子向他们一步步走近。

阿洛尔用剑支撑着身体跪坐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步步逼近的狂战士。拿慕鲁低声向圣武士建议:“只能逃走了,对方不是人间生物,这样做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圣武士摇摇头示意拿慕鲁不要继续说下去。

“拿慕鲁,狂战士需要食物来维持生命吗?”

“……不需要。”

“他们的生存目的?”

“杀戮、破坏、毁灭。”

圣武士把目光投向拿慕鲁的脸,“我们不打倒他,他就会去寻找其他人,附近的村庄就有可能遭殃……”

“可我们无能为力!”

“不!”圣武士挣扎着站起身,铠甲相互撞击发出沉重的钢铁声。

“还有一个办法……”

宾布急匆匆地从树林里跑出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地面上那条深深的裂痕。

裂痕足有二十尺宽,长不见头尾,人类根本无法从上面跃过,往裂痕中间看去,甚至可以看见流动着的闪热的岩浆,那滚沸的熔岩似乎标示这条裂痕通往地狱。

“刚才的巨响就是它吧……”

当时正在断树旁边呆立的宾布突然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他以为是尸爆术的结果,来不及多想就跑了回来,但如他所见,黑鹰佣兵团的二十具尸体还完整无缺地躺在地面上,然而不仅仅是狂战士,连拿慕鲁和阿洛尔也不见了踪迹。

宾布望了望脚底那条已经成为深涧的裂痕,咽了口唾沫。

是谁干的呢?狂战士虽然强大但还不足以造成如此恐怖的破坏。拿慕鲁的特长在于召唤圣兽,但即使他可以召唤五圣兽中力量最大的世界熊哈冬,也不可能把大地一分为二。

是阿洛尔?

如果是圣武士的话,宾布真的会很吃惊,这种属于歌若肯的力量竟然如此恐怖。真理之神被人类视作天庭的执法者,被矮人视作天庭的铸造官,人类和矮人的牧师为歌若肯的武器究竟是巨剑还是铁锤而争论不休,比较讨好两方的说法是歌若肯是灵魂的铸造者,虽然手持长剑但同时也将灵魂之锤作为惩罚敌人的武器。不过持这种说法的投机家还是不敢到歌若肯的狂热信徒中间去兜售他们的先进理论,他们知道自己的下场很可能是被人类用长剑砍死或是被矮人用铁锤砸死,不走运的话还可能同时被长剑和铁锤弄死。

宾布现在却找到了证据,足以证明歌若肯的真正武器是制裁之剑——大地上的裂痕明显不是用锤子砸出来的。

然而圣武士和拿慕鲁呢?难道歌若肯降下自己愤怒的时候忘记了手下留情,把自己的信徒也一块收拾掉了?或者他为了嘉奖阿洛尔直接把他们召往云端天国,让他们像吟游诗人阿里阿米巴的蹩脚童话里说的那样永远永远傻乎乎地快乐去了?奇怪!那样的话怎么独独把我落下了呢?

宾布又看了看脚下的深渊。

“不会全都跳到里面去了吧?”

伐木场的木屋旁突然有个人影闪了一下。

“谁?”宾布闪电般跳过去,拦在那个人前面。

“呀!”尖锐的女声反而将宾布吓了一跳,宾布发现站在对面的是那个笨手笨脚的女佣兵,看来她的苏醒比预期的要早得多。

“阿洛尔到哪里去了?”宾布劈头便问。

“我……我不知道,不是我干的,真的!”珍妮芙哆哆嗦嗦地回答。

宾布揉揉脑门,接着问下去:“是的,是的,我相信不是你干的,我问你圣武士到哪里去了。”

珍妮芙本打算编个谎话应付过去,但她呆呆地想了五六分钟也没有谎话出笼,加上一脸严肃的宾布又不耐烦地催促她,她只好照实说了。

“我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这条深沟,他们在沟对岸过不来,说真的,我吓坏了,看到大地裂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口子,我以为世界末日到了……”

“拣些主要的说,然后呢?”

“然后他们就走了。”

“走了?”

“是的……他们让我把这个交给你。”珍妮芙把手伸进衣袋,那只有些不听使唤的左手用了很长时间才摸索出一个金币,她用拇指跟食指夹住金币放在宾布张开的手掌中,而指尖刚一接触宾布的皮肤,就立刻缩回去,像是在躲避一条剧毒的响尾蛇。

宾布把金币拿到眼前,发现这枚金币正是自己和拿慕鲁打赌时用的那一枚,不禁皱起了眉头。

“谁把金币交到你手里的?圣武士还是一个老年人?”

“是穿着金色盔甲的那个……他隔着深沟扔过来的……”

“他对你说了什么?”

“他说……”珍妮芙命令自己笑出来,即使是傻傻地笑出来也好,这样可以使得她在说谎的时候显得自然一些,“他说你的工作结束了,这枚金币是给你的报酬……他说你可以离开了。”

“真——的?”宾布跨前一步,用检视的目光扫向珍妮芙的双眼,珍妮芙害怕地向后躲闪,直到后背靠在一棵树上。

宾布冷笑着不说话,始终用眼睛盯着她。

珍妮芙终于忍受不住坦白了出来:“不要再过来了!对,我说了谎!圣武士让我把金币交给你,告诉你‘把这位小姐安全护送走,你的任务就完成了’,我一个字也没有改动,真的!”

宾布阴沉着脸思考了半天,转过头望着不可逾越的深涧和深涧那一头茂密的树林。

“你认为我应付不了路途中的危险吗?

“还是,你始终认为我是局外人?

“我被该诅咒的家伙们抛弃了……”

宾布自言自语,沉默一会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宾布抬起头问珍妮芙:“既然阿洛尔这么说,你为什么还躲着我?”

没等珍妮芙回答,宾布自己就总结了出答案。

“我明白了,你觉得我不可靠,打算自己一个人逃跑是不是?”

珍妮芙只好点头默认。

“哼!我生平最恨别人瞧不起我。”宾布气哼哼地抓过珍妮芙的一只胳膊,“走!那个狡猾的圣武士把你这个累赘交给我,自己和拿慕鲁去拯救世界,让我来充当跑龙套的小角色……哼,等着瞧,我一定会去找他算账!”

发过一通脾气后,宾布抬起一条眉毛对珍妮芙说:“好吧好吧,迷路的小女孩,现在告诉我,你的家住在哪儿?”

珍妮芙有气无力地回答:“亚西顿城。”一想到接下来要和面前的坏蛋一块上路,珍妮芙就觉得自己前途未卜。

“亚西顿?”宾布呆了一呆,似乎思绪正飘向远方。

“是啊,有很久没回去了……”

“什么是自由?

“不受任何奴役和审判,只听从心底的召唤,那就是自由!

“照你这样说,原来想要自由地生活也是很难……

“我一定会得到!

“那种力量……”

“宾布,宾布!”

宾布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睁开了睡意沉沉的眼睛,一旁坐着的珍妮芙正在呼唤他的名字。

“我们该下车了,再往前去就到伯日丁了。”

那天宾布带着珍妮芙走出树林后,就迎面遇上了一辆马车。马车的主人打算去圣城伯日丁朝圣,由于顺路,宾布请求主人载自己一程。就这样,两天后他和珍妮芙就来到了一个名叫“卡福”的村子附近,再翻过一座小山就可以到达珍妮芙的故乡亚西顿城。

一路上珍妮芙逐渐不再害怕宾布了,原因首先是宾布的脸上没有圣武士那样可怕的刀疤,再者宾布总是有意无意地讲一些有趣的故事给大家听。他讲了雪国维尔罗尼亚的男爵如何因为自己长不出胡须就勒令全城男子剃光胡子,还有那场由于使用了一个侏儒发明的小小点烟机而造成的斯坦提尔大爆炸是怎样将十二个魔法师和三十个宫廷卫士炸上了天,连赶车的老把式也时常被逗得笑疼肚子。马车的主人——一个和蔼可亲的年老贵族对装在宾布脑袋里的趣闻赞赏有加,等到他们离开的时候,老贵族还特意与宾布告别:“再见,年轻人!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听到这么有趣的故事,祝你们好运!”

看到马车远去,宾布发现珍妮芙好像一点儿也不怕自己了,反而感觉很不满意。

宾布回过头去认真地问:“喂,你怎么不怕我了?”

“你笑的时候一点也不吓人。”珍妮芙这样说。

宾布只能承认珍妮芙没有说错。

宾布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护送珍妮芙回家,现在想起来可能只是因为圣武士的一句话,骑士们有“荣誉即吾命”的说法,相对的宾布也有“诺言即吾命”的准则,既然他决定帮助圣武士,那就一定会帮到底。

“许诺给别人的我一定会办到……”宾布心里默默想着,然而一个想法忽然闯入他的心房,“许诺给自己的呢?”

宾布突然觉得有些伤感,他望着蓝天上悠然飘动的白云,叹了一口气。

无忧无虑的珍妮芙把两只手背在身后,欢快地迈着步子,接近故乡的喜悦使她全身精力充沛,慢腾腾地迈着四方步的宾布则被甩出老远。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宾布突然觉得自己不必再跟下去,到这里珍妮芙已经不再需要什么保护。愚蠢的圣武士保护女性不受伤害的心情也会得到满足,自己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是的,已经没有时间停下来看风景了。

然而他的步子还是在迈。

每一步都不大,每一步似乎都经过深思熟虑,每一步似乎都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迈出了那一步。

“那么想回去吗?”宾布问自己。

“回去干什么呢,你已经输了……”

“喂,喂!”珍妮芙催促宾布走得再快一些,宾布看见珍妮芙站在路边,好奇地打量着一株非常艳丽的植物,它金黄色的花盘有车轮那么大,看样子珍妮芙打算用手去摸摸看。

“把手拿开,那是日轮花,是一种食人花!”宾布急忙冲珍妮芙喊道。

“骗人。”珍妮芙嘟起嘴巴说道,“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食人花要么长刺,要么长一些怪怪的袋子,叔叔对我说过那些叫——叫消化囊!这种植物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吃人呢?”

“不过倒是很奇怪,山的那一边就没有这种花。”珍妮芙不顾宾布的劝阻把手伸了过去,可是手指刚一碰到植物的叶子,日轮花马上就用自己的宽大枝叶将珍妮芙缠了个结结实实,而四周的灌木丛里突然窜出了一群海龟大小的毛蜘蛛。如果不是宾布及时用魔法驱散它们的话,珍妮芙肯定会被争食成一堆白骨。

“……蜘蛛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珍妮芙被救后仍惊魂未定。

“是日轮花把它们叫出来的,日轮花只要一逮住猎物就会分泌一种香味,毛蜘蛛马上就闻讯赶来,把像你这样的笨蛋啃个精光!”宾布教训道,他现在发现珍妮芙对于惹麻烦很在行。

“可是……”珍妮芙还是不明白,“日轮花这么做,对它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当然!毛蜘蛛吃剩的骨头和血肉,就成了日轮花赖以生长的肥料。”宾布不耐烦地解释。

“真不可思议……”珍妮芙回头望了望那株妖艳挺拔的危险植物,在它的根部有几具田鼠和麻雀的骨骼半掩在泥土里。

宾布觉得一切都很正常。

为了生存,什么样的方法都可以想得出来。

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嘶鸣,紧接着一队人马就从他们眼前疾驰而过,宾布看到马上的骑者好像是拉何尔的教团骑士,他们一个个身穿白色盔甲,行装整齐,似乎正要去执行什么紧急任务。

拉何尔教团骑士,直接由教皇肯赛思统领,一般都执行诸如调解城邦之间的纠纷,守卫村庄免于强盗的骚扰,追捕蓄意破坏教廷财产的匪徒,保护朝圣者前往圣地这样的任务。有时也有例外,十六年前为了反抗休普的侵略,拉何尔倾全国之力与之对抗,当时不知有多少教团骑士默念着真理之神歌若肯的名字战死疆场。

但是现在面对这些行色庄重的教团骑士,珍妮芙却指着其中的领队咯咯地小声笑了起来,宾布也不知道她现在为什么这样兴奋,也许回家真的是一件非常令人期待的事情。

“唔——你看,真有意思,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人……”

宾布捂住珍妮芙的嘴,恐吓她说:“别再给我惹麻烦,如果我生气了就把你卖到维尔罗尼亚去!”

自称全才而实际上被后人评价为半吊子的吟游诗人阿里阿米巴说过:“好运不可邀约,恶运不请自到。”何况珍妮芙又对恶运招手呢?果然,领队的那位骑士调转马头,向着珍妮芙奔了过来,他身后的十二名骑士也跟随着他的行动。

“他的耳朵可真够灵的,”宾布撇了撇嘴,对罪魁祸首低声说,“我要使用一次‘太阳闪光’魔法,你闭好眼睛,我们趁机跑得远远的。”

看到骑士是冲自己来的,惹祸的珍妮芙很快收敛了笑容,往宾布背后一钻。

宾布哭笑不得,他扭过头去看,珍妮芙嘲笑的主角已经从马背上跃下,径直朝他们走过来了,当宾布看清对面骑士的脸时,他知道珍妮芙发笑的原因了。

“哈哈——”

宾布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弯下了腰,一个劲地跺脚,放开喉咙敞开嗓门笑,如果再离他近一点,你会发现他的眼角已经笑出了泪星。现在轮到珍妮芙担心了。

那位全副武装,身材高大的骑士,却长着一张十足的女人面孔!他那荡在额前的紫色长发,不合规格的扁核桃形眼睛,以及又薄又长的青色嘴唇都令人置疑他的性别。更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的两片嘴唇中间还衔着一枝白玫瑰,那朵玫瑰是如此的苍白,好像它本来的红润都已被这个骑士通过花茎吮吸得一干二净似的。

这个骑士就是教皇肯赛思身前的大红人“染血玫瑰”索斯朗,这个人是在近些年来异军突起,登上精英骑士团团长的高位的。传闻索斯朗治军严厉,近乎苛刻,而对待敌人则十分残忍。他有一个习惯是:每当一个敌人倒在他剑下,他都要把白玫瑰抛在敌人的胸口上,让鲜血把它染成红色,“染血玫瑰”之称也由此而来。

索斯朗本来是冲着珍妮芙来的,但现在他发现宾布笑得更加起劲儿,于是索斯朗以他独特的优雅步伐走到宾布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中等身材的宾布,而宾布也用迎战的眼神盯着索斯朗的脸。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索斯朗低沉地问,说话的时候他无意识地甩了甩挡在脸前的长发。

“不知道。”为了模仿索斯朗的动作,宾布也用力地甩了一下脑袋,可是他的头发没有对方那么长,效果只能算差强人意。

索斯朗的双瞳突然收缩,他用冰冷的眼神扫过宾布全身,当看见宾布腰间悬挂的空剑鞘时,他扁长的嘴唇轻蔑地向上挑起,冷冷地问:“你想死?”

宾布扬起左边的眉毛,什么话也不说,用眼睛的余光盯着索斯朗握住剑柄的右手,要看一看对方什么时候拔出那柄又细又长的剑。

眼看争斗一触即发,珍妮芙趴在宾布的耳边说了一句:“这个人好像是索斯朗,我看到了他剑鞘上的名字……我们不要惹他吧,他是教皇的人。”

还不是你引起的。宾布心想,在这里起冲突实在没有必要,但是看来对面的骑士也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想要脱身,得想别的办法。

宾布突然说:“切列维要我代他向你问好。”

听到这句话,索斯朗的眼神中掠过一丝惊讶,随后惊奇的火焰熄灭下来,莫名地又掺入了冰冷的怨毒,最后,他强压住自己的怒火,返身上马,并对十二名谨慎待命的手下喊了一声:“走!”

一阵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响过后,教团骑士们消失在远方的烟尘之中,珍妮芙深深地吁了一口气,同时也感到奇怪,她问宾布:“谁是切列维?”

“我的一个能干的朋友。”宾布晃着肩膀说,随后他突然捂着肚子问珍妮芙,“你猜我看见索斯朗那张脸以后最想干什么?”

“你想干什么?”

宾布作出十分难受的表情:“我想吐哇……”

宾布那滑稽的表情让珍妮芙忍俊不禁,于是她笑着说:“好,你吐吧,不过不要对着我,到那边去好了!”

宾布就真的弯下腰,弓着背,张大嘴巴对着地面干呕起来,如果索斯朗看到这幅画面,肯定会把他那朵白玫瑰也气成红玫瑰。

吐了半天,宾布什么也没吐出来,由此他回忆起今天还没有吃过早饭,于是他决定和珍妮芙到卡福村去对付人类最大的死敌——饥饿。

卡福村坐落在亚西顿城西侧二十里远的地方,这里接近山区,道路崎岖,马匹行进很不方便,一般游客到了这里,大多是下马改用步行。

再往前去一些就是种植小麦和豌豆的田地,可是青翠的绿色中,却看不到一个正在劳作的农民,现在正是农忙时节,卡福村的人不可能全都躲在屋子里睡大觉,宾布和珍妮芙都对此感到奇怪。

说卡福村的农田里一个人也没有是不正确的,眼前就有一个穿绿外套戴灰帽子的买卖人迎着两人走了过来。这个人的胸前横着一块木板,上面摆了零零碎碎的好些东西,珍妮芙本以为是一个卖烟草的人,接近后才发现他的货物全都是护身符。

“还要往前走吗,客人?如果不打算回头的话就买个护身符吧,我保证您不会花冤枉钱!”油头粉面的中年生意人向他们打招呼。同时举着手中画着五角星、六芒星、同心圆和破魔阵的纸护身符向他们展示。商人先跟珍妮芙搭话,因为一旁的宾布衣着寒酸,实在不像是一个有钱的主儿。

“虔诚的信徒不需要纸片来保护,这是叔叔告诉我的。”珍妮芙微笑着拒绝说。宾布想推开生意人继续走路,然而生意人紧追不舍,为了自己的生意,他面向宾布和珍妮芙做推销,而自己则倒退着走。

“……也许身内的魔鬼您能抵挡,但是身外的,您就要靠我的护身符了。”

“身外的?”珍妮芙停住了脚步,宾布也把目光移到了生意人身上。

看到顾客对自己发生了兴趣,生意人十分满意,为了进一步勾起他们的好奇,生意人故意慢吞吞地说:“是的,身外的魔鬼,刚刚从这里过去的十几个骑士就是去收拾那个魔鬼的……”

“骑士?是不是教团骑士?”宾布问,“他们的首领是什么样子?”

“首领吗?”生意人发现客人对这件事情的兴趣远胜过身外的魔鬼和自己的护身符,于是他抬起脑袋望着天空,装作努力思考的样子喃喃道,“咦,什么样呢,我明明记得……”

宾布摸出十余个铜币塞到生意人手里,对他说:“满意了吧,快点告诉我你知道的!”

生意人接过铜币,脸上露出阴谋得逞的笑容,他立即本着商人钱货两讫的可贵座右铭连珠炮似地答道:“先生,如果您向我询问十三个骑士每一个人的姓名,那我可答不上来,每一个人的相貌我也无法一一描述,但是他们的首领长得很古怪,就是说,像一个——”

“像个女人?”珍妮芙接过话头。

“您认识她?不,我是说,您认识他?”这次轮到商人提问了。

“是索斯朗!”珍妮芙和宾布几乎是同时叫出来。

“索斯朗?”生意人突然惊叫起来,像是听到了恶魔的诅咒一样,他惊惶失措地向远离卡福村的方向跑去,似乎拼命想离他所听到的索斯朗远一点,在奔跑的时候,他还时不时回过头看,好像害怕什么人追上他一样。

“怎么回事?”宾布和珍妮芙望着生意人跑远的背影莫名其妙,宾布实在想不通“染血玫瑰”这个名字怎么会对一个常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刺激,也许自己两年来过的生活太封闭了,珍妮芙似乎也仅仅是听过索斯朗这个名字而已,对解开宾布的疑问起不到什么帮助。

“一定有问题,希望他的护身符能帮他驱走身内的魔鬼。”宾布说,“至于我们,还得继续前进,去看一看那个‘身外的魔鬼’——当然,我更喜欢看到早餐。”

小村庄中心站满了人,大概有三十个左右,清一色是贫苦的农民,他们围成一个大圈子,在圈子内,又有八名教团骑士松松地围成一个小圈子,在小圈子中心,正是以自己独特的优雅姿态站立的索斯朗。他面向一间小木屋,而屋子里不时传出来几声推搡叫骂的声音,看来不见了的那四名教团骑士是进屋逮捕犯人去了。

索斯朗用眼角的余光满意地扫视周围村民的一张张忐忑不安的面孔,突然他发现在这些面孔中间有四只眼睛与周围的气氛十分不协调——他看见了宾布和珍妮芙。

“你竟然又来了……”说这句话的时候,索斯朗并没有把头转向宾布,似乎生怕这样做会破坏了自己完美的立姿。

“就是我。”宾布和珍妮芙分开人群,里圈的教团骑士本来想阻拦他们,但索斯朗示意他们不要跟宾布起争执。

宾布走到索斯朗身侧,在宾布身后珍妮芙紧张地把手放在未出鞘的剑柄上,宾布先看了一眼面前毫不起眼的木屋,然后问道:“索斯朗……先生,你确定里面有教团的敌人吗?”

“就是这样。”索斯朗回答,并提高声音强调,“而且是一个应该受到重罚的大敌。”

正说着,四名教团骑士押解着他们的囚犯出来了。第一个骑士押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农人,第二个骑士也一样。这两个农人年纪相仿,都不过三十岁,长相也很相像,估计是两兄弟,从他们满面委屈的憨直样子上实在看不出来有哪一点像“教团最大的敌人”。宾布忍不住问索斯朗:“这就是你说的大敌?”

话还没说完,宾布就看到了第三个犯人,这个犯人由两名骑士紧紧擒住手臂,费力地往前推着走,在这种情况下,这个犯人还试图挣脱出来,双眼不时向索斯朗投射出怨恨的目光,似乎恨不得冲上去咬断他的喉管。

看到这个犯人,宾布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而珍妮芙捂住嘴巴才没让自己叫出声来。这个犯人衣衫破烂,上身****,肌肉结实,而皮肤是红色的,全身没有一根毛发,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额头上生着一对恶毒的角!那样子,分明就是宗教典籍上描述的地狱之民。

他们抓住了一个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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