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上海民间在春节所进行的“送麒麟”、“送凤凰”等送财活动中,也有十分丰富的送财祝辞,故当地人有时也称其为“唱麒麟”、“唱凤凰”。据有关材料记载,民国时期,上海张家浜地区的杨家渡、老白渡一带,十分盛行“唱麒麟”。届时几个人分工配合,有的扛着麒麟像,有的敲锣打鼓,有的托盘讨钱,也有几个人负责唱祝辞。到了人家门口后,先敲锣打鼓热闹一番,然后开腔唱祝辞。唱时将祝辞分成若干个小段,每小段间加以锣鼓,段数可多可少,一般是唱到捧托盘的人收到喜钱为止。唱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随机性,见到什么唱什么,但是内容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祝吉祈财。如1987年在当地采录的唱麒麟歌词这样唱道:
恭喜老板放炮仗,
炮仗落地买田庄。
东买三十六园庄,
南买瓜州达镇江。
歌词中所表现的祝吉祈财色彩极为明显,买田庄也好,买瓜州也好,金银财宝多无其数也好,房里金条亮晃晃也好,一句话,都是希望财富越多越好,财运越来越盛。
上海民间在春节时盛行的“送凤凰”活动中,也有大量的祝吉祈财歌词,称为“唱凤凰”或“唱送喜歌”。其歌词如:
大年五更早开门,
门里门外是财神。
马驮金,驴驮银,
骡子驮钱进大门。
进去大门摇钱树,
进去二门聚宝盆。
聚宝盆里昌荣花,
富贵荣华头一名。
年年好,年年强,
年年打下万担粮。
如果演唱者对主人家的回赠不满意,希望主人再增加些酬劳,那么就要再唱“涨涨财”歌谣道:
锣鼓打得格拜拜,
我请师娘涨涨财。
涨得快来发得快,
钱庄银楼你家开。
也有人这样唱道:
上瑶台,我跟府上长长财,
你把财源长满了,
中国银行就把你开。
大银行开下二十四,
小银行开下几条街。
发财就从今年起,
胜过当年沈万三。
这样的歌词要反复地唱了又唱,一直唱到主家再次给赏钱,唱的人才停止唱祝,满意地回去。①
① 参见吕威:《财神信仰》第134-136页,学苑出版社1994年版。
神灵化身故事与“轧神仙”习俗
在“送财”这种十分独特的祈财求富文化现象中,我们恐怕还会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送财活动既然是一种为人们赐送财运财祥的活动,那么其赐送者为什么不是那些富人,却是那些本身并无什么钱财的穷人,甚至是那些连起码的生活来源都没有,只能依靠行乞为生的乞丐呢?
①这个问题的确颇有意思,而且其原因也较为复杂。
一些文化学家经过许多研究后发现,中国民间广为盛行的送财活动之所以大部分都是由穷人,特别是由乞丐来承担的,其原因恐怕主要是与中国古人那种神灵化身观念有关。前已说明,送财活动实际上是一种神灵赐福性质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担当送财任务的人,是以神灵身份出现的,也就是说,人们是将他看做神灵的代表。但是送财活动中的神灵形象并不是以神灵本来的面目出现,而是以一种低贱的乞丐化身出现的,它将自己变化成了一个乞丐的形象,以此来试探世人的心灵。如果世人并不嫌弃乞丐,对他待之以礼,赐之以食,那么神灵便会赏世人以财富,让世人得到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相反,如果世人嫌弃乞丐,对他冷眼相待甚至打骂呵斥,那么神灵就会让世人家败财失,遭受不幸。总之,神灵在送财活动中所扮演的,实际上是一个化身的形象,它故意将自己装扮成一个了无财运财祥的穷人或乞丐形象,以此来试探人心,从而决定是否将财富赐予人们。也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人们在乞丐上门送财神、送喜,或者演唱祝辞时,从来不敢得罪他们,甚至还要盛情招待,惟恐失去财神对他们的庇佑。
这样的解释完全可以在中国民间的许多传说、故事和习俗中找到依据。例如在中国的民间故事中,有许多都是讲述神仙化身为穷人或乞丐的形象来试探人心的,其中尤以济公、铁拐李等故事最具代表性。济公、铁拐李之类的神仙平时衣衫褴褛,到处向人要吃要喝,当一些心地善良的人给予他们照顾与关心时,他们便会赐予这些善良之人以衣物、钱财和各种运气,而当一些自私贪婪的人给予他们冷遇或虐待时,他们便会狠狠地对其进行惩罚,让其吃尽苦头。这样的故事,正可作为送财活动中神灵化身为乞丐的有力证据。
神灵化身为乞丐的现象,在中国民间的许多习俗形式中也有所表现。如过去苏州民间每逢农历四月十四日,便有一种称为“轧神仙”的习俗。俗传此日为神仙吕洞宾诞辰,届时他要化身为一个乞丐或小贩之类的低贱人物来到人间访问,点化世人。因此人们在这一天都要到吕祖庙中去相互挤轧,以求挤到仙气。此日如遇到穷人或乞丐,众人都不嫌弃,甚至还要故意去挤轧他们,因为很可能这些人中的一个就是神仙的化身。这种“轧神仙”习俗,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传统的“送财”习俗中送财之人大都是穷人或乞丐的原因。
由民间艺人或儿童扮演的神灵形象
但是从中国民间送财活动的总体情况来看,其承担者也并不完全都是穷人或乞丐,其中也有一部分是善于表演的民间艺人。由于送财活动中具有许多舞蹈、说唱之类的文艺形式,因此很多民间艺人往往也承担起这种送财祝福之类的活动,与乞丐们一样经常会来到人们的家门口去跳弄舞耍,唱贺祝辞。
如民国期间上海地区十分盛行的唱麒麟活动,有很大一部分便是由民间艺人们来承担的。据调查,当地有个擅长唱“送麒麟”的民间艺人郭富贵,1917年生于上海,13岁学做泥水匠,19岁到南京向纸扎匠邹右林学艺,回上海后组成了“送麒麟”班,在张家浜一带演唱,有时还应邀到南市、杨浦、普陀等地区演出,直至1947年才停止活动。①
① 参见吕威:《财神信仰》第135-136页,学苑出版社1994年版。
与新年“送财神像”、“送麒麟”、“送摇钱树”的乞丐不同的是,民间艺人在进行这种送财活动时,一般都竭力避免被别人视为乞丐,为此,有些艺人中还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矩。如常州地区唱春的艺人们规定,当主人付给赏钱时,不能直接用手接,而必须用春锣的反面当盘子承接,以防丢失体面。但是不管这些民间艺人在身份上到底与乞丐有多大程度的差别,他们的表演性质却是与乞丐们一样的。这些活动都含有为人祝吉祈财的意义,而他们自己,实质上也是扮演了一种神灵化身的角色。
另外,在有些地方,送财活动是由一些小孩子来承担的,如前已介绍的北京财神会中小孩子们卖财神像,广州元旦日小叫花子口唱“财神到”等等。为何送财之人有时会以小孩子的身份出现呢?这同样也是与中国古人的神灵化身观念有关。在迷信之人的眼里,神灵的化身经常会以小孩子的形象出现。因为儿童天真无知,还没有真正进入充满世俗情味的“人间世界”,因此儿童们的动作、语言常常被认为是体
①现着某种神灵的意志,这一点从中国古代的许多童谣常常被人们视为是天上荧惑星的预言等问题上已经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因此,春节时小孩子们卖财神像、唱财神歌之类的活动,实际上也具有鲜明的神灵送财,祝吉祈富的意义。
总之,送财习俗是一种以神灵送财形态出现的特殊祈财信仰方式,它通过赠送各种吉祥物,以及演唱祝辞的形式,表达了人们企求获得财运财祥的强烈愿望,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在财富问题上对宗教神灵的依赖与崇信的心理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