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日,山西省泾阳县19岁的姑娘麻旦旦到姐姐开的发廊里玩,被当地的蒋路派出所强行传唤,逼迫她招认卖淫。2月6日,麻旦旦到医院作了医疗鉴定,鉴定结果证明她仍是处女。2月13日,身心倍受摧残的麻旦旦将咸阳市、县两级公安局告上法庭。
据泾阳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反映,早在几年前,泾阳县公安局就给各派出所下达罚款任务,根据派出所辖区的大小“摊派”。任务内罚款上缴县局60%,任务外的罚款上缴40%。原蒋路派出所所长彭亮就是为了完成任务、确保头上的“所长”乌纱,才纵容下属违法办案,目的就是为了罚款(据2001年3月23日《新闻晚报》)。
事实上,每个基层民警都要完成各种各样的指标。走访的指标、接待的指标、出差错的指标、发案的指标、破案的指标、捉拿打击犯罪分子的指标、罚款的指标、追缴赃款的指标……有的指标通过主观努力能够完成,而有些指标的完成,则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甚至要靠运气。倘若一个民警管辖的社区,防范工作做得很好,居民素质也很高,发案率未超过指标的限定,当然可喜可贺。同时,却没有指标所规定的那么多的犯罪分子可捉,这个民警就不称职吗?又比如一对经济侦察探员,一年到头辛苦破案,犯罪分子倒是抓够数了,赃款却已被犯罪分子挥霍一空。或者因为接手的都是些一两万的小案子,追赃数达不到指标,难道他们也不称职吗?
有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完成这样那样的指标,各式各样的高招也被发明出来。为了完成破案指标,只要不是杀人案,再大的案件也可以不破不立。为了完成“打击数”,一些小偷小摸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的违法分子,也不妨“养着”,任其继续逍遥。等到“某某战役”、“某某行动”开始后再抓起来。倘若这干人在“养”的时期杀人放火作下大案,岂不是养痈遗患吗?不切实际的指标,逼着人们说假话、报假帐,并且导致冤假错案,闹出“处女卖淫”之类的荒唐笑话。
在唯指标论的部门,指标是上级的功劳簿和升迁证,是下级的紧箍咒和追命符。高高在上的制订者只管把指标发布出来、考核下去,一没有科学依据、二不管实际情况。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很多不切实际的指标往往是某些邀功心切的下级谎报上去,被好大喜功的上级信以为真,加以推广、付诸实践的。一切有良知的人们都不会忘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稻子上面能坐人”的神话出笼之后,粮食亩产几千斤几万斤的“卫星”也接二连三地放了出来。为了证明伟大的粮食产量指标已经完成,农民的口粮也被当作公粮上交了国库。随之而来的是“三年自然灾害”,是几千万人的“非正常死亡”。在此之前的反右运动也有铁定的指标,每个单位至少要“揪”出一个右派。揪不出的话,该单位的领导就是同情右派的右倾分子,自己也要被打成右派。当年,全国的几十万名右派,几乎都是这么“打”出来的。冠冕堂皇道貌岸然的“指标”,给中国老百姓带来的灾难,难道还嫌不够深重不够惨痛吗?
要搞好管理工作,指标还是需要的,但必须经过严密的调查、科学的论证。合理的指标的确能激励工作者的积极性,但被当作大棒随意挥舞的指标,既会严重挫伤工作者的积极性,又会严重损害执法部门的形象。这种孳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指标,逼迫执行者违背职业道德、泯灭良智违法乱纪的指标,还是应该早日扔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
被告的醉话
如今的老百姓是越来越难缠了,他们不肯太太平平地交提留、交罚款,一有不顺心的事就要打官司,把政府部门告上法庭。动不动就要索赔、要道歉,实在是麻烦得很哪!
听说,咸阳市公安局近来就当了一回被告。就因为下属的派出所抓了个麻旦旦,罚了她的嫖娼款。谁知道这死女子竟仗着她还是处女,把公安局给告了。都是下面这帮混蛋,长没长眼哪?抓个老娘们,不就没这种麻烦了吗?现在倒好,死女子开口就是五百万,有这么多钱还用得着四处罚款吗?幸亏法院没理她。
俺们河南驻马店市汝南县宿鸭湖水库渔政监督管理站,新近也惹上了一桩官司。县里的养鱼户张公瑾以行政“不作为”将俺们告上了法院,幸亏俺们是“非法机构”,县法院驳回了张公瑾的诉状。
要不然,因为水库污染死掉的20万斤鱼,难道还不得让俺们赔得倾家荡产、卖车卖房?俺们是非法机构的证据确凿得很哪!虽然驻马店水利局在1997年就下发过一份正式文件,宣布成立俺们这个渔政监督管理站;虽然宿鸭湖水库管理局水产站和俺们是两块牌子一个班子;虽然俺们行使了4年的执法权,以渔政监督管理站的名义,先后向宿鸭湖上游的好几家造纸厂化工厂制药厂罚了几十万元的排污处罚款;虽然去年8月份,俺们还向驻马店化工总厂下达过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厂有“重大渔业污染事故违法事实”罚了他们15万元的款。
但俺们站一没有地区政府的批准、二不曾到人大备案、三没有向社会公布、四没有对外没有挂牌,归根到底一句话,没有依法设立,这个站就是非法机构!这就好比你家里被人抢了,你家的孩子被人杀了,你费尽心血抓住了凶手,一鉴定,这个凶手有精神病,你的孩子死了也是白死,你的家抢了也是白抢。行凶的人没有行为能力,不负刑事责任哪!张公瑾啊张公瑾,俺们都承认自个儿是非法机构了,就好比一个人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医生也证明他是,你还有什么辙?你这官司就甭打了,你的损失也就得自个儿认了。俺们躲得了初一,就躲得过十五。民告官,哼哼,那么容易?就算你搬出记者来,跑到法院追根问底,主审官也可以躲进厕所,俺们更可以避而不见。
那讨厌的记者又报道说,驻马店市水利局的人事处处长和局长都承认渔政站早已成立,并一直在行使执法权。这俩家伙显然没有和法院统一口径,回头俺们搞定他们、批评他们,让他们再找记者纠正错误。
诸位看官,这就是俺们的金蝉脱壳之计,考虑到不少同道有相同的遭遇,特地无偿地、毫无保留地把俺们的躲债方法公诸于众,不让刁民得逞。要俺们说,那咸阳市的公安局也特蠢。只要声明那两个民警乱抓人仅仅是他们的个人行为,不就行了吗?把他们开除出公安队伍,不就得了吗?用得着丢人现眼地做被告、千儿八百地赔钱吗?
需要声明的是,躲债的方法一定还有很多,热诚希望有丰富经验的同志大公无私地献计献策。
死于天真
在2000年1月28日《南方周末》的第七版,我读到了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报道——《灭口》。1999年9月4日凌晨,河南省兰考县农机局的职工连清海一家四口被活活烧死在家中。连清海在任兰考县农机局农机监理站站长时,检举了他的顶头上司——农机局局长丰学良和副局长吕合长贪污行贿、逃税违纪等丑事,被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他们投放匕首和恐吓信、砸他的办公室、雇人殴打他,一次又一次。连清海不为所动,他不断地上告,告得县检察院和反贪局不耐烦了,才派人到农机局调查。但几次“查处”都以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在一个酒桌上吃喝开始,“查处”的结果可想而知。一个叫张增良的检察员还与吕合长结成了“干亲家”,张竟然带着手铐威胁连清海:“你再乱捅,对你也不会有任何好处。我想什么时候抓你就什么时候抓你。”
三十一岁的连清海被烧死了,被一起烧死的还有他二十九岁的妻子、八岁的儿子和八个月的女儿。也许连清海没有意识到,对于丰学良吕合长之流来说,不能安安稳稳地贪污行贿乱罚款、不能安安逸逸地挥霍公款,等于掘断了他们的命根子。连清海高估了兰考县检察院和反贪局的反贪能力,低估了贪官的贪婪和疯狂。
我不知道,从第一次举报到被撤去农机监理站站长的职务、从不断地被恐吓到葬身火海,连清海是否有过犹豫和彷徨,是否想过抽身自保。但他始终都坚信——丰学良、吕合长等贪官终将被绳之以法。连清海没有想到的是,把丰、吕一伙推上审判台的,不是他所掌握的那些铁证,却是他一家四口被夺去的生命!
买凶杀人的丰学良、孙建立、付景田和凶手袁俊启四人日前已被枪决,吕合长等人也已服刑。但细心的读者都会注意到,那个持手铐威胁连清海的检察员张增良,受到的“处理”只是党内警告!很难说他今后不会再拿着手铐去恐吓别的举报人。
连清海死了,他的妻子儿女也死了。他们死于兰考县反贪局的腐败,死于对兰考县检察机关的信任,死于践踏法律的“执法者”。说得世故一些——他们死于天真。连清海一家的悲剧,将留给人们什么样的思索呢?
凶 手
1999年9月24日出版的《南方周末》第6版,报道了一个女孩子的死。她叫苏木秋,于1999年9月3日上吊自杀。死前是贵阳市南明区太慈小学的五年级学生。
9月3日之前,贵阳市上下一片紧张,因为贵阳市要“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简称“创卫”),中央检查团就在这一天莅临检查。为了这一天,全体市民已经准备了很久。早在“创卫”活动开始之初,市领导就在当地的报纸上说了:“谁出问题谁负责”。
检查项目除了环境卫生,仅“健康教育”一栏就有20 项,其中的一项是“抽查中小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掌握情况”。放暑假之前,太慈小学给每个学生发了一本《健康教育综合知识》,以及据此浓缩成的113道复习题,要求他们当作暑假作业来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