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150000000083

第83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3)

本罪与偷税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本罪的欠缴税款是已被税务机关确认的应纳税款;偷税罪中应纳税款总额尚未被税务机关确认。(2)本罪行为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造成自己无力缴纳税款的假象,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偷税罪的行为人则是采取各种欺骗手段,造成自己已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不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假象。(3)本罪逃避追缴所欠税款的犯意通常是在纳税人对纳税义务及纳税期限都已明确的情况下;偷税罪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犯意产生于应税行为发生之后,税务机关对其具体纳税义务尚不明确之前。(4)本罪主体为纳税人;偷税罪主体既可以是纳税人,也可以是扣缴义务人。

根据《刑法》第203条、211条、212条的规定,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判处罚金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四、骗取出口退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的惯例,也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国内企业出口创汇,增强国内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当企业将已经征收了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时,国家把已征税款再退还给企业的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规的规定,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商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由税务机关征收了增值税、消费税;二是已税商品确已出口。对于已税的出口产品,其退税范围仅限于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存在凭空骗取和完税骗取两种形式。但《刑法》第204条第2款明确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因此,已完税骗取的方式实施的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数额较大的出口退税款。假报出口,是指行为人根本没有出口产品,但为了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采取伪造、骗取有关单据、凭证的手段,谎报产品出口。

根据司法实践,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2)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偷税单据、凭证;(3)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4)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其他欺骗手段,是指假报出口以外的方法。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欺骗手段”:(1)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4)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此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也应以本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只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才成立本罪。根据司法实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非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据此,行为人实施一次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若其所骗取的税款未超过其已经缴纳税款的,其行为只构成偷税罪,以一罪论处;若所骗取的税款已经超过先行缴纳的税款,且其超过部分已经达到骗取出口退税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时,是择一重罪处断还是数罪并罚?刑法规定应是数罪并罚。本书认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只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204条、211条和21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判处罚金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根据司法实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3)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2)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3)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实施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所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以商品或者劳务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并具有直接抵扣税款功能的专门用于增值税的发票。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法定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商品销售额和应税劳务额,按照税款抵扣的原理,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增值税的税款抵扣、出口退税都离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本罪虚开对象还包括其他具有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发票。“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如征课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所开具的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

虚开的形式包括四种:一是为他人虚开,二是为自己虚开,三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四是介绍他人虚开。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发票。尽管《刑法》第205条没有对成立本罪规定明确的数额标准,但并非只要实施虚开行为,无论数额多少都成立本罪。根据司法实践,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前一个数额是行为数额,即虚开数额;后一个数额是后果数额,即因虚开行为导致国家税款被骗取的数额。只要符合上述中任一标准,即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205条、21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实施本罪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判处罚金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根据司法实践,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因虚开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里的伪造,不仅包括制作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而且包括对真实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加工的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将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一定价格卖出的行为;既包括将自己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的行为,也包括将他人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的行为。根据司法实践,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0元,千元版以每份1000元,万元版以每份10000元计算,以此类推,下同)累计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对于伪造并出售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或者票面额不重复计算。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出售的,由于这两个行为已经被规定在一个罪名之下,只以本罪论处即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利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等犯罪行为的,属于刑法理论中的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

根据《刑法》第20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同类推荐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比较研究

    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比较研究

    《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比较研究》采用比较研究和法解释学和规范分析两种研究方法对刑法和侵权法的关系问题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犯罪与侵权之历史演变;侵害观念与法律救济与之协调;违法本质与行为类型化比较;归责立场与责任判断等。
  •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

    《校园安全纠纷法律适用指南》以典型案例评析为重点,依据法学理论一生活实例一法律解读的线索深入细致地展开论述,以中小学校园安全法律热点及案例为阐述重点,同时涉及大学校园安全相关问题,内容涵盖法的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等法律规范。书中具体到单个法律问题或案例时,可能涉及两个以_上的法律部门,因此未对校园安全法律热点问题和案例依据部门法做章节分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立法的通知撰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加本法立法的同志以促进就业发为蓝本,对本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主旨、实务中适用的规则进行了逐条的阐述。本书对就业管理方面的业内人员是不可或缺的工作指导。
  • 商法学

    商法学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属于特别私法。源于中世纪商人法的商法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关于商人的法,相应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制度均与具有商人特殊身份有关,与商人商行为有关。
热门推荐
  • 灵异研究所

    灵异研究所

    “啊”一声尖叫打破了原本平静的校园。一位相貌平凡的高三考生在高考场上毙命。这件命案吸引另外五名大学生介入,在一步步探索中巫术,蛊术,心理催眠这些传说中的东西全都出现让原本普通的命案变得不普通。而一丝丝的线索吸引他们坠入深渊。。。。
  • 网游之灵魂摆渡人

    网游之灵魂摆渡人

    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受到重重打击,淘宝上买山寨方便面却意外抽中创世纪的头盔,在游戏中他能否闯出一番天地,他能拯救这个岌岌可危的现实世界吗?
  • 姜林传

    姜林传

    上古有木,曰建木,其干撑天,诸神之战,贯穿十天,建木破碎千万。少年姜林,自南方小镇而出,在这方世界书写自己的传说。
  • 银世

    银世

    十面龙神传说流传千年,在银石千凤院苍龙李氏子嗣即将凋零之际再次进入全盛时代。十面龙神的后裔们陆续粉墨登场,在这动荡且人才辈出的年代谱写出全新的银石盛世华章!==========每天都会有更新,请各位多多指教!
  • 三品人生

    三品人生

    诗人陈贞在他诗歌的创作过程中,开始了自觉地对社会进行思考,并承担了对生活、对人民用诗的语言来结构一个主题,从而使他的诗从意象组合到哲学高度,进入审美地带。诗人陈贞在他的哲理短诗创作中,潜质地存在着一种挑战,一种光芒,一种孤独,读后给人一种亮的光泽,厚的纯朴,美的享受。诗人陈贞在爱情诗的创作和探索中,给读者留下了一片思考的空间,提供了一条又向往,又走不近的线,他独树一帜地追求着这一根线。诗人陈贞真诚地、热烈地讴歌了当代人对真实爱情的大胆追求,忠贞之爱无疑是美好的,但她成为一种理念绳索的时候,却在捆绑人的灵魂。勇敢地背叛定型的理念,犹如从传统中解脱,获得灵与肉的自由,那虽短暂却是真实的灵魂之爱。
  • 爱情赌约

    爱情赌约

    周青萍和陈碧君,不同点是体型和智慧,相同点且最重要的一点:一个碧一个青,都是绿叶的命!!以至夜深人静的时候可以听见她们发自内心的嚎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苍天啊大地啊,为什么要让我们清纯那么久?!!!爱情赌约——恋爱成功者胜!赌注:10个肉包子……杨武那眼神……很不正常,但又很熟悉。那眼神……像陈碧君盯着她的肉包子的眼神。“君君,你打算什么时候跟你师兄表白啊哈?”“等他喜欢上我以后!”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可等我的网结成了,我喜欢的鱼儿还在那儿吗?
  • 插手天下:郡主威武

    插手天下:郡主威武

    穿过去大半年,韩倾城在云国混得是风生水起。云国百姓皆知自己国家有个皇上新封不久的逍遥郡主,不仅有倾国倾城倾天下之貌,还有治国安邦排兵布阵之能,人送外号‘万能郡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活得那叫一个畅快潇洒!只是······这位美人儿,咱们不过才见过寥寥数面,你就要以身相许,是不是太冲动了?你看,如此良辰美景,要不一起喝点小酒,吃点烧烤,然后找个安静的地方探讨探讨人生?本文在长江小说发布,有喜欢的可以去看看,笔名是七酒,各位亲多多支持。
  • 废材四小姐逆天邪妃

    废材四小姐逆天邪妃

    她,21世纪的杀手女王,亲手被抚养多年的弟弟与闺蜜联合被杀,一朝穿越,论为人人不屑的废物丑女。废物?她暮梦兮可是全系灵师。丑女?嫉妒的让亲妹妹划破自己的脸?.................他,紫月皇朝的五皇子,美貌胜似女人,传说冷酷无比,可为什么到了她面前瞬间化为无赖.....男强女强双双上演~.
  • 雨落花飘时

    雨落花飘时

    一所学校里,有一群活泼的死党,他们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为了自己爱的人付出,这个青春,有他们相陪。他们的友情爱情都将受到怎样的考验?他们又能否经受命运的考验?毕业后他们都成了万众瞩目的明星,又将发生怎样的故事?最后他们何去何从?敬请期待凉夏开篇大作——雨落花飘时。
  • 漫鬼一家

    漫鬼一家

    漫画家江寒,自己画的死去漫画人物从书里走出来组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