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森】
或许是太久没有回国了,在我刚刚走下飞机的时候,突然闻到一种故土独有的味道。
四年了,没有想过会再回来,在墨尔本的这些年里,其实我一直不太愿意去想过去的事情。我在墨尔本拿到律师证以后,就只想地在异国他乡当一名律师,和我爱的人安静地过着日子。香车宝马,锦衣玉食,我并不是太过奢求。我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从小便是,跟着父母徘徊在那些富丽堂皇的场所,穿着我根本不喜欢的小西装,在人群里看着他们彼此谄媚。
直到我真正离开家乡,到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我的人生。
从机场到家不过是二十分钟的车程,但是我坐在计程车上,却没有告诉司机我家的地址。
“麻烦去建新西路,在金源大酒店附近停下。”
笔直的道路上,我看见了四年来城市的发展,一时间,我突然有些怀念以前的日子。让我安静一下,这一点也不像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才是我的人生格言。手机上是程晨凌晨发来的简讯,问我到了没有。简单回复后,我关掉了手机,当然,我问候了我亲爱的小宝贝。
到达建新西路的途中,必定经过我的母校。那所被茂盛的大树遮蔽天空的学校,但现在是冬天,枝叶飘零,一切都显得有些惨淡。上大学那会儿,我总是骑着单车从学校的南门开向东门,然后听见一些女生在旁边窃窃私语,我不是在炫耀,其实我比谁都清楚,那些迷恋我称赞我的人群中,还夹杂着很多厌恶我和憎恨我的声音,不过一切都过去了,跟着耳边逆向划过的风一起消失了。
计程车到达建新西路的时候,我的思绪还没有完全跟上来。我把钱给司机,等待出发票。
绕过小路,径直走向那栋摇摇欲坠的旧楼,驾轻就熟地登上第七层,这是我高中常来的一个地方。门牌号没有换过,信箱里的报纸还是今日的。我迟疑了片刻,还是敲响了门。
“谁啊?”
“我,张祥森……”
门很快打开了,很庆幸,他们都没有搬走,“祥森?真的是你啊,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赵阿姨一如往昔的热情,屋子里的格局跟四年前我走时相比,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徐叔叔从里屋出来,赵阿姨端来热茶,“快来,你看谁回来了?”
徐叔叔推了推鼻梁的眼镜,“祥森?哈哈,祥森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
“刚到不久,就先过来看看你们了。”
“噢,看你还惦记着我们俩老的。”赵阿姨每次看见我总是笑靥如花,年轻不少,“那留在这里吃晚饭吧,别不给阿姨面子,就多双筷子多个碗。”
盛情难却,“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摆设依旧是过去的摆设,家具都没有换新,彩虹牌的电视机旁边放着一个小女生的照片,她不是特别漂亮的女孩,但是双眼特别漂亮,碎碎的刘海挂在额头,笑起来特别灿烂。我每次总是望着这张照片发呆,当然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我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晚饭都是家常菜,或许是长时间没有吃到这样的菜式,让我突然像回到高中时期一样,周末的时候窝在赵阿姨家吃晚饭。
“来,你最爱吃的回锅肉,看看阿姨的手艺退步了没有?”
果然是怀旧的味道,没有丝毫的变化,“哪里会退步呢,宝刀未老的厨艺啊。”
“哈哈,说话还是那么好听。”
我是在这个时候想起程晨的。
程晨,看着满桌诱人的晚餐,我就想起每天和你坐在饭厅里,相互唠叨着一天的琐事,然后听你哈哈大笑,开心地吃下晚餐。原来,我也是会想你的,这话说得真是莫名其妙,可是我就是这样想的。在国内是绝对看不到墨尔本那么蓝的天空,至少不可能每天看着那样美丽的天空吃饭,我还有点想小宝贝了,不知道现在你们在干嘛。
我记得当时离开的时候,我像发誓一样说,再也不会回来了,可是现在我还是站在了我的家乡,踏上了这个充满回忆的七楼,而这些都是我没有告诉过你的。
因为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
“其实,这次回来,是有点事情。”
“很要紧的事情吧,不然也不会大老远地跑回来。”
“嗯,小佳她……”
“你也听说了?那边也没有给明确的说法,不过,祥森你怎么知道的?”
“我回来也是为了这事情。”
【程晨】
每次看见祥森在法庭上挥斥方遒,能言善辩地驳诉每一个案子的时候,我都会想起第一次在学校的模拟法庭上看见他代表他们系参加辩论赛的情景。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就发现了他有做律师的潜质。
那是入秋前的一个下午,祥森拿到的辩论题目是“有稳定才有发展”。
他穿着黑色的西装站起身来,对峙着另外一个系的二辩手。
“对于稳定和发展,我们是不能一直强调它们的先后关系的,它们是辨证统一的,针对对方命题,我们只是提出,没有发展也可以稳定,对于逆否命题的成立,自然也证实了本命题的正确。在陶渊明所写的《桃花源记》中提到桃花源里的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说明他们是在一个没有发展的环境下生存的,那么他们不稳定吗?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
他铿锵有力的辩诉让对方无所适从,很快就败下阵来。我就这样看着他,冷峻的脸庞,严肃的神色,没有丝毫紧迫感,或许正是因为他太从容了,而显得有些不真实。
全场一时间都轰动了,所有女生都呼喊着张祥森的名字,而我的脸竟然不觉潮红了起来。我第一次感觉到心跳加快,就在最后评委宣布正方获胜的时候,我感觉到一阵眩晕。
好吧,说到他我就又爱又恨,我常常会因为他的那个态度发点小脾气,不过好在他都还会容忍我。
好比刚刚到墨尔本的时候,为了新房的窗帘颜色,两个人冷战了三天,最后他还是跟装修师傅说换成了我喜欢的颜色。还有一次,我为了买一条领带给他做生日礼物,但却很没有考虑地选了一条淡蓝色,当我把领带递到他手上时,他居然很难受地说:“我最讨厌的就是蓝色……”我赌气没有吃晚饭,第二天依旧看见他带着那条蓝领带去上班了。
他虽然总是跟人摆着一副臭脸,好像全世界人都欠他的一样,但是他还是爱我的,至少这一点,我还有自信,然而,就在他爱我之前,我却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去接近他。
有多长呢,长到我的十八岁都过去了,我的青春都在大学里一点一点消磨殆尽了,长到我从中国追到澳大利亚。
而在夜晚与宝宝独享晚餐的时候,我又摸到了口袋里那张卡,那张早就褪色,还画了两把小叉的卡。
“我漂亮吗?”这估计是我十九岁时问的最傻的问题。
“当然。”
“说谎!”我肯定喝多了,“我肯定不漂亮,肯定的!”
“我干嘛要骗你啊,又没啥好处,你又不给我奉承的钱。”
“那为什么他不喜欢我呢?”
大学校门口来往的情侣总是如胶似漆,让人看了刺眼,而我就站在校门口,发疯一样朝他吼叫,然后用手捶打他的胸膛,然后他笑了,他是故意的,“行了,男人嘛,有时候和女人一样,口是心非。”
“真的?”
“假的。”
“你去死吧!”
“好了,你长得不漂亮,特别丑,行了吧。”
“靳海阔,你给我滚!”
在墨尔本的房子,家居摆设都足够简单,因为我和祥森都不喜欢复杂的东西。我喜欢这样空旷的感觉,夕阳的余晖洒在木地板上,小宝贝安静地睡着了,前几分钟还在咿咿呀呀地和我闹别扭,现在已经乖乖地闭上眼睛入睡了。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突然觉得有些冷,通常这个时候,我是不大爱放音乐的,但是现在,我想让房间稍稍有点声音。
从柜子里拿出一张从国内带来的CD,是临走时在地摊上买的,里面都是一些四五年前流行的歌曲,我只是随便挑了一首,孙燕姿的《遇见》。
这首歌第一次听,是看完那场《向左走,向右走》的电影后,那段时间大街小巷都放着这首歌,我很喜欢里面的歌词,可是,听着听着,我竟然又关掉了。
是怕音乐把孩子吵醒吗,不对,这么轻缓的音乐没有丝毫影响,而是怕这首歌让我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情,只是为什么怕,我反而莫名其妙。
祥森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我总是做着莫名其妙的事情。
“张祥森长得特别像金城武,你不觉得吗?帅呆了!”
“你像梁咏琪,哈哈。”
“那样就好了。”
电话是这个时候响起来的,我正收拾完桌上的残羹冷炙,我以为是祥森打来的,不过按道理来说,不会,即使是,他也不会打固定电话。
“HELLO,THIS IS……”我还没有说完,就被电话那头的话咯住了,“不好意思,你能再说一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