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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民商法篇(11)

注释:

【1】参见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2】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

【3】方国庆:《试论我国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载《远洋运输》1991年第1期,第79页。转引自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3页。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参见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

【5】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页。

【6】行纪,是通过两个合同——委托人与行纪人的“行纪契约”+行纪人与第三人的“执行契约”,被施米托夫称为“二元合同结构”的制度设计,学理上一般称为“间接代理”。但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看,行纪虽然是间接代理的典型形式,但它其实欠缺大陆法上称之为“代理”的最基本要素——代理人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的法律效果需直接归属本人——因而,在大陆法系传统理论中,行纪不属于代理。但是,作为弥补直接代理(显名代理)实践上不够灵活的缺憾,理论上一般都将其纳入代理制度的范畴进行分析,即为与“直接代理”相对应的“间接代理”制度。参见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7页。

【7】 《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例外。《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为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力,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参见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8】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7页。

【9】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1页。

【10】 http://www.cclxmu.com/readteach.asp?id=151,厦门大学民商法天地——沙龙“货代的法律地位和判断标准”,最后访问日期2008年2月19日。转引自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11】 《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例外。”代理关系的存在,是否能证明受托人的行为即是为委托人而为,而不是为自己而为?或者即便第三方事先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甚至受托人有授权书在手,但毕竟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为之,作为货代,手中的授权又可能不止一份,如何能够证明其行为即是为受托人提出的委托人所为?如果受托人为自己利益,而提出的委托人对第三人不利,第三人的正当权益将无从保障。参见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12】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13】 《合同法》第421条明确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对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4页。

【15】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7页。

【16】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17】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页。

【18】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8页。

【19】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20】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0页。

【21】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0-41页。

【22】 《德国民法典》第164条第1款第2项规定:“无论是明确表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作的意思表示,还是根据情况可以判断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作的意思表示,均无区别。”

【23】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5页。

【24】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21页。

【25】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26】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27】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9-40页。

【28】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页。

【29】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30】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年专业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6页。

【31】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年专业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9页。

【32】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年专业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2-43页。

【33】郑婧:《我国代理制度立法冲突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2、403条为线索展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4-45页。

【34】参见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35】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

【36】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2页。转引自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37】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页。转引自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38】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页。

【39】柚木馨、高木多喜男:《担保物权法》(第3版),法律学全集,有斐阁1985年版,第276页。转引自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页。

【40】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

【41】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42】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8页。

【43】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44】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页。

【45】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页。

【46】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9页。

【47】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48】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页。

【49】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50】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9-20页。

【51】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27页。

【52】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页。

【53】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1-22页。

【54】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55】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1页。

【56】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57】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58】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59】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60】安亚男:《我国动产抵押制度的研究》,河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61】参见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62】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63】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64】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65】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

【66】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5页。

【67】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

【68】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4页。

【69】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1页。

【70】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71】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72】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1页。

【73】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页。

【74】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1页。

【75】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页。

【76】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4页。

【77】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78】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79】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80】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81】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82】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6页。

【83】王俊寿:《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问题与出路》,载《中国城市经济》,第77页。转引自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84】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页。

【85】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86】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87】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30页。

【88】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89】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90】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13页。

【91】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92】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93】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94】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28页。

【95】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96】邹海林:《保险代位权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45页。转引自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8-19页。

【97】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9页。

【98】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

【99】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23页。

【100】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101】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1-22页。

【102】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页。

【103】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0页。

【104】何绍慰:《论保证保险与CPA的互动发展》,载《上海保险》2006年第11期。转引自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105】张津津:《履约保证保险法律问题研究》,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页。

【106】参见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7】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9页。

【108】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

【109】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110】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3页。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111】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112】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113】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114】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115】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7页。

【116】谷素红:《产品警示缺陷探析》,载《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8期。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117】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118】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119】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10页。

【120】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页。

【121】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页。

【122】肖永平、龚乐凡、汪雪飞译:《侵权法重述第三版:产品责任》,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72-273页。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123】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124】程信和、赵湘英:《产品责任法比较研究——兼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载《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4年第2期。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

【125】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29页。

【126】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31页。

【127】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页。

【128】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129】张琪:《中美产品责任法中产品缺陷的比较研究》,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2期。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130】菲利普斯:《产品责任法》(第5版),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页。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131】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132】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133】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134】肖永平、龚乐凡、汪雪飞译:《侵权法重述第三版:产品责任》,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24页。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135】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136】周新军:《中美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比较研究》,载《现代法学》2004年第4期。转引自张岩培:《产品警示缺陷的侵权责任研究》,河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23页。

【137】参见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38】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

【139】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140】王欣新:《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5页。转引自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

【141】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142】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143】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26页。

【144】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5页。

【145】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1页。

【146】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0-11页。

【147】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页。

【148】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页。

【149】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页。

【150】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151】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

【152】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页。

【153】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154】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8页。

【155】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156】李飞:《当代外国破产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第32页。转引自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157】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158】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页。

【159】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页。

【160】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页。

【161】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7页。

【162】 《东大针织破产案首次引入管理人制度》,载http://web.13351.com/data.html/topic-t2008012100007-1.html,2008-01-21。转引自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163】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164】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6页。

【165】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5页。

【166】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4页。

【167】赵玲玲:《破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兼评〈企业破产法〉构建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厦门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32页。

【168】参见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

【169】刘国臻:《论我国设置土地发展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8期,第114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7-28页。

【170】孙佑海:《协调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载《中国土地》2004年第9期,第12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27页。

【171】孙佑海:《协调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载《中国土地》2004第9期,第1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172】彭开丽:《征地过程中负外部性的产生原因、主要表现及对策建议》,载《农业经济》2006年第3期,第3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29页。

【173】李学勤:《河北省土地流转现状研究》,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5期,第148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8页。

【174】董刚、丁新正:《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利益协调问题——以成渝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实证》,载《探索》2009年第1期,第87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2-13页。

【175】刘国臻:《论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目的之边界》,载《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第33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1-42页。

【176】彭开丽、张鹏、张安录:《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权利主体的福利均衡分析》,载《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年第2期,第137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177】肖绮芳、张换兆、郝寿义:《农地制度及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性变迁研究》,载《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第8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23页。

【178】刘国臻:《论美国的土地发展权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3期,第145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6-37页。

【179】张红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性质的法律辨析》,载《河北法学》2011年第6期,第10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33页。

【180】董书平、张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宪法保护》,载《山东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第13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181】张红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性质的法律辨析》,载《河北法学》2011年第6期,第13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3页。

【182】彭开丽、张安录:《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战略思考——以湖北省大冶市为例》,载《农业现代化研究》2007年第1期,第24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9页。

【183】鲁利铃:《要素市场化滞后的原因》,载《中国经贸导刊》2006年第4期,第37页。张合林、郝寿义:《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制度创新及政策建议》,载《中国软科学》2007年第2期,第32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8页。

【184】张合林、郝寿义:《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制度创新及政策建议》,载《中国软科学》2007年第2期,第28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3-24页。

【185】朱道林:《从两方面入手——浅谈土地征用的制度需求与公共利益原则的矛盾》,载《中国国土资源报》,2002年10月24日。刘国臻:《论我国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目的之边界》,载《中国行政管理》2010年第9期,第33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0-41页。

【186】张换兆、郝寿义:《制度租、土地增值收益与政府行为》,载《制度经济学研究》,第11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0-51页。

【187】郎佩娟:《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深层问题与政府行为》,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3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6-47页。

【188】杨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困局与出路》,载《法学杂志》2010年第7期,第76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7页。

【189】何建华、于建嵘:《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第2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1页。

【190】于建嵘、******:《把地权还给农民——于建嵘对话******》,载《东南学术》2008年第2期,第17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1页。

【191】操世元、杨敏:《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两分两换”政策省视与推广条件——兼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径》,载《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4期,第82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7-48页。

【192】操世元、杨敏:《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两分两换”政策省视与推广条件——兼论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径》,载《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4期,第86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8-49页。

【193】孙雅辉:《日本的农地流转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北方经贸》2007年第11期,第131页。转引自毛霞:《比较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0页。

【194】参见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

【195】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页。

【196】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6-7页。

【197】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198】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199】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

【200】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页。

【201】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202】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

【203】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页。

【204】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3页。

【205】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页。

【206】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页。

【207】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32页。

【208】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8-9页。

【209】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0页。

【210】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211】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212】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4页。

【213】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8页。

【214】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3页。

【215】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3页。

【216】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217】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4页。

【218】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4页。

【219】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220】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8页。

【221】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9页。

【222】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3页。

【223】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2页。

【224】蔺宇星:《人工生殖中的亲子认定问题》,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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