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市有好几个湖泊,小时候,一到夏天这些湖泊就变成了天然游泳场,换衣服就在树丛里,有些常来的老手儿索性将泳裤穿在长裤里,游完泳上岸用毛巾一擦,套上衣裤就回家了;还有会过日子的人,自带一块肥皂,游完泳站在岸边水浅处,将全身抹上肥皂,连头带脸一阵搓洗,洗完游进湖中央去清一遍,根本没有更衣室淋浴室的概念。那时候的湖水很干净,除了湖边一些妇女洗衣服的肥皂水,没有任何污染,湖水清澈见底,水草摇曳生姿。那时候说起游泳,就意味着去这些野山野水里徜徉一番,整个城市也没有一家游泳池。所以那时候女孩子都不会游泳,一是因为游泳需要游泳衣,正经衣服一年还添不了一件呢,怎么可能给孩子买这类一年穿了不几次的奢侈品?二是因为那些湖泊边换衣的地方没遮没拦,万一被流氓偷窥了,那可是名节不保的大事。
有一年姐姐得到一件北京表姐淘汰下来的游泳衣,父亲答应在星期天带我们去游泳,但是爱臭美的姐姐迫不及待要展示她的游泳衣,瞒着家里人就跟着院子里几个孩子一起去龙亭湖里游了泳。回家后被妈妈发现,审问姐姐在哪里换衣服?姐姐说在龙亭湖边女厕所,妈妈听了一个巴掌扇过去,痛心疾首——龙亭湖边女厕所臭名昭著,去年夏天出过一起强奸案!姐姐挨完揍,我凑过去问她,什么是强奸?姐姐认真想了想说:就是一大群人围着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