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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4)

【典型案例】

4月17日晚,民警在辖区例行检查过程中,当检查至马某开的招待所时,发现该招待所负责人马某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当进一步检查到于某开的招待所时,于某同样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的现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为此,民警依法对上述两个招待所的业主马某、于某分别给予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并教育二人以后要严格依法经营。

【法条指引】

我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第9条规定,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第11条规定,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本案中,招待所负责人马某、于某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民警的处罚是正确的。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3.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出租房屋该如何处罚?

【宣讲要点】

现实生活中,房屋出租人经常违反房屋租赁规定,如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不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等等。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治安问题。违反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出租房屋的行为主要有:

(1)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屋出租人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如果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那么将会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2)不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房屋出租人不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不利于公安机关查处案件,打击犯罪。《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3)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举报犯罪人员是每一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因此,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必须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否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出租人如果只是对承租人的一般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犯罪的不举报,则不能对出租人进行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不举报,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典型案例】

赵某将自己的一间空房出租给了钱某,因钱某对赵某开的价一口答应,而且一下子预付了一年的房租,赵某觉得钱某很爽快,而且很有钱,没办任何手续,甚至连钱某的身份证也没看,就将房子钥匙给了钱某。时间一长,赵某发现钱某经常将自己所在房间里,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的,还经常有些陌生人在钱某的房间进出。终于有一次赵某发现,原来钱某是个毒贩子,那些到钱某房间的人不是送“货”的“马仔”就是买毒品的瘾君子。赵某原想报警,可再一想钱某也没少给房钱,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支眼。

【专家评析】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出租房屋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为了规范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市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都出台了一些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存在不少问题,房屋出租人只行使权利、不履行法定的义务。有些房屋出租人经常违反房屋租赁规定,如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不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等等。由此引发了许多社会治安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最高可处五百元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犯罪不报告的,最高处五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4.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是否应受惩罚?

【宣讲要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不仅关注解决温饱问题,而且开始关注生活质量问题,希望拥有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对于制造噪音干扰他人、邻里生活的,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和处罚。

噪声,是指社会生活噪声,而不包括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噪声。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制造噪声,主要包括商业经营活动、娱乐场所、家庭使用的各种音响器材,如音箱、高音喇叭、乐器等,音量过大,或者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噪音过大,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等。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或者过失,只要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就构成本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典型案例】

张某家住在某单元楼的四楼。为了学习跳舞,他经常在家中放伴奏带练到深夜,且把声音放得很大,影响楼下和左右邻居的休息。邻居多次向张某提出意见,张某不听,认为在自己家跳舞是自己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周围居民反映到属地派出所,派出所以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为由对张某予以警告,但张某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派出所也不能把他怎样,进而将声音放得更大,以此来发泄对周围邻居的不满。周围邻居实在无法忍受,再次到派出所报案。

接报案后,派出所经过调查取证,再次以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为由,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之规定,给予张某罚款300元的处罚。

【专家评析】

现实生活中,噪声已经成为影响人们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一个严重不利因素。《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一是规定了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制止,对制造噪声行为人给予警告;二是对于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例如,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区域和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经常聚集在家通宵达旦地玩麻将,其喧闹声干扰邻居不得安宁;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音的,都属违法。这就是说,在家唱卡拉OK声音也不能过大,吵到邻居,警察就可能找上门来。

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张某两次处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在实践中,对制造噪声干扰正常生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应当予以警告,并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被警告后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才可予以罚款处罚。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5.违法承接典当物该如何处罚?

【宣讲要点】

现实生活中,不免会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典当业的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殊不知,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典当业,是指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公民个人临时性质押贷款的特殊企业。典当,是指出当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动产物品交付给承当人,取得一定现金,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典当金而赎回典当物的行为。

《典当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明文件。”典当业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疑物品或者赃物,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规定,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5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是指多次违反国家关于典当业的规定,经常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的等情形。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许可证。

【典型案例】

某地民警检查某典当行,检查典当行是否落实对典当人进行实名登记;是否能出示承接物的合法来源及证明材料等内容。

在典当行内,几辆停放在这里的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典当行老板向民警出示了这些摩托车典当人的行车证、购置证明等材料,然后民警还逐一对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进行对照,经检查,这些车辆均具备合法的手续。同时,典当行的仓库,还具备了“三铁一器”(铁门、铁柜、铁窗、报警器)的硬件设备。

【专家评析】

典当是我国特许经营行业。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案中,由于典当行老板向民警出示了摩托车典当人的行车证、购置证明等材料,然后民警还逐一对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进行对照,经检查,这些车辆均具备合法的手续。因此,该典当行没有违法行为。

【法条指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典当管理办法》第35条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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