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3753600000043

第43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11月11日法释〔2013〕25号)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四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五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第七条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18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第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5月9日法释〔2007〕11号)为依法惩治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对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条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三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

(三)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两款规定的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分别达到前两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五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

第五条对跨地区实施的涉及同一机动车的盗窃、抢劫、诈骗、抢夺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有关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同类推荐
  •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公共基础知识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连年再版、多次重印,农村信用社考试金牌辅导用书!随书免费赠送智能软件光盘,光盘内容中不同科目对应不同练习题,每个科目的习题采用分章节练习不同题型的模式,读者可直接在题后作答,也可以随时点击“显示答案”查看参考答案及解析。每个科目除习题外,附有“参考资料”供读者阅读。封底有光盘安装序列号,请注意,该号码只能打开光盘上本册相关内容。
  • 趣味文化常识竞赛题库

    趣味文化常识竞赛题库

    精心编就1000多道形式新颖、内容精彩的知识竞赛题,内容涵盖人们应该懂得而又易于掌握的各门各类知识。既突出知识性,又把知识性同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和谐地融为一体,增强可读性,让读者游弋在逸闻趣事点缀的知识星空里,自由翱翔,体味知识带来的无限乐趣。
  • 刑法

    刑法

    本书全面收录了目前复习司法考试必读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规。编排上采取关键标注、考频提示、考点对照、关联索引、对比注释、真题演练、出题点自测的方式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本书对司法考试中重要的涉及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也及时做了更新。
  •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史上最牛公务员面试攻略

    这是一本教大家如何考公务员的书。作者是两名80后的省直机关公务员,非常擅长公务员考试,每次笔试面试均是第一名。他们从自身的备考、考试和之后组织公考面试的经历出发,梳理出考生最需要的心得、经验、方法和答题思路,整理出备考最实用的复习笔记,让广大考生在轻松阅读中快速掌握公考的高分秘诀。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

    本套丛书包含《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本教材以及《会计基础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初级会计电算化历年真题及命题预测试卷》三本试卷。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最新大纲的内容,本丛书编写组从“紧扣大纲变化,精准诠释本省考试风向”的历年出发,在深入研究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的基础上,编写了本书,以供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及广大考生参考使用。
热门推荐
  • 明穆宗宝训

    明穆宗宝训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地下城的简单冒险

    地下城的简单冒险

    爱斯尔大陆,一个拥有人类,兽人,精灵,地精等众多种族的大陆。20年前,人类发现了地下城,在资源、财富的诱惑下,无数的冒险者开始了征途。现在,一位喜爱冒险少年和他的伙伴也加入其中,不断地深入,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秘密……
  • 沙漠密语

    沙漠密语

    本书《沙漠密语》就是由她编写的一部长篇报告文学,调查报告了中国西北六省(包括新疆、青海、内蒙古和陕甘宁)的沙漠地带。
  • 生活中要学点催眠术

    生活中要学点催眠术

    本书以轻松易懂的文笔,叙述了什么是催眠,催眠的基础知识入门,成功催眠的方法,生活中有哪些便于实践的催眠术以及如何实现自我催眠等常识性知识,这本书既能作为入门读物使用,也很适合有一定催眠知识的人进行深入学习。
  • 终极一班之我还在等你

    终极一班之我还在等你

    这是一个延续了终极一班2的故事。十年后的金时空,大东和雷婷的再次相遇,让原本没有结局的故事是否会有一个完整的结局?新来的同学夏亦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会和终极一班的同学产生怎样的故事?大东:如果我还有机会遇见她,我会告诉她我的答案其实和她对我的感觉是一样的……夏亦:以后可能还会再见吧,因为遇见的那一刻,缘分就已经开始了。有些人的存在,注定要为了一些事有所付出。而那些付出,是他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虽然会很不公平,但不是他能够选择的。这一次的遗忘,注定着下一次的选择。所以,再遇见,会和你说的一样吗?
  • 万界公敌

    万界公敌

    一个天天闷在家里的宅男学生因为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一次又一次的抱怨。终有一天……电脑上出现了“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要过不一样的生活么?”男主流下了冷汗……“喂!我不是已经关了电脑了吗?怎么还穿越了?”(回归后……)“你们如此,我甘愿沦为世界的公敌”
  • 战神天冥

    战神天冥

    万古轮回,远古至尊,灭世大节,真灵永存,至尊归来,血战天下。
  • 山里汉宠妻:丑媳当家

    山里汉宠妻:丑媳当家

    白晓只是摔了一跤,醒来就到了一个穷乡僻壤,还成了一个丑丫头。奶奶蛮横,爷爷偏心,大房吃钱是个无底洞,二房仗着男丁不做工,爹亲瘸腿娘重病,天啊噜,这日子黄土背朝天,太惨了吧。还好,姐姐拿得起手术刀,打得了精算盘,且看我如何扭转乾坤,发家致富。极品亲戚得了眼红病,滚粗,财政握在手,半根毛没有。村头的猎户孤儿三天两头跟在左右,来来来,咱们一起商量一下如何让劳动力发挥无限的价值。
  • 华缘结

    华缘结

    佛曰:“今生种种皆是前生因果。”她是叱咤风云的凤凰宫宫主,一朝为仙,天骄红颜。他是一方巨擘的罗刹殿教主,玉面罗刹,笑傲江湖。当他们彼此相遇,前世的孽缘浮出水面,寻寻觅觅上千年,灭了半壁江山,渡了整个冥间,却躲不过一段情缘,化解不了一场恩怨。一场红尘恋,一份千年缘,只一情字千年费思量。佛曰:“缘起即灭,缘生已空。”缘至相逢,缘尽散离;缘深缘浅,爱恨所定。一切因果,不过是命。
  • 热血江湖之邪剑传奇

    热血江湖之邪剑传奇

    这是一个普通人拿着一个半成品的游戏头盔站在游戏顶峰的故事。因为,他在游戏中的名字叫做——裸.奔也是一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