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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好事多磨,“苹果III”与“丽莎”的惨败收场

早期的发展(1977~1984年)

1978年,苹果公司已经成长为一家知名的计算机公司了,订单纷纷而来,市场需求推动着公司的发展,资金周转问题也已成为历史。苹果II的成功,使得苹果电脑一时间成为了个人计算机产业的“龙头老大”。虽然此时苹果II的市场仍未饱和,但是居安思危的苹果公司高层已经开始担心公司的好景不长了,毕竟,基于沃兹设计的苹果II的方案变换花样维持时间不会太长,况且,这时根据苹果用户反馈的信息,苹果II的缺点也较为明显地表现出来了:它只能显示大写字母,不能显示小写字母,而且每一行至多只能显示40个字符,这显然不符合标准的商业电脑的要求。此外,苹果II还会产生过量的辐射频率干扰,而这也是在联邦通信委员会发现之前必须处理好的紧迫事情。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苹果的高层认为,现在是开发新一代计算机的时候了。于是,苹果公司在1979年先后启动了三个不同的新项目:苹果III项目、“丽莎”项目、“安妮”项目。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苹果公司几乎所有的技术研发活动都是以这三个项目为中心而展开的。

到了1980年,苹果公司的员工已经达到了1000多人;它的工厂也从加利福尼亚州扩展到了德克萨斯州,以及爱尔兰和新加坡;苹果公司招聘员工时,也不再仅仅考虑应聘者的热情,而是更加关注他们的简历了。由于公司扩展迅速,导致之前的组织结构缺乏灵活性,因此这时公司的组织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苹果公司被分为了四个部门:第一个部门是配件部;第二个部门是磁盘驱动部,这是公司正在努力发展、潜力巨大的部门;第三个部门是个人电脑系统部,这是由苹果II和苹果III项目合并而成的一个部门;第四个部门是专业办公系统部,由乔布斯负责,后来负责开发“丽莎”项目。

苹果公司新一代计算机的开发成功与否不仅仅关系着这家规模越来越大的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还关乎乔布斯能否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己价值的问题。乔布斯在其中寄予了特别的期望,那是一种急切想要被他人认可、仰视乃至于崇拜的渴望。因为他知道,无论苹果II取得怎样大的成功,无论自己是如何从电源线到机箱对其精心的包装,在别人看来,那永远只会是属于沃兹的荣耀,与他则关系不大。而且,苹果II得到的赞美越多,加在沃兹头上的光环也会越多,而他乔布斯岂不是会沦为衬托他人的背景,这让一向自负的他怎能甘心?他需要一台可以烙上自己名字的电脑,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需要一个在宇宙中留下印迹的伟大的产品。

在新型计算机研发刚开始的时候,乔布斯对苹果III的开发寄予了厚望。因为较苹果II而言,苹果III的内存更大,屏幕可以一行显示80个字符而不是40个,并且能够区分大小写字母,它使用的微处理器的运行速度也是苹果II的两倍,它的随机存储器的内存空间更大,此外还拥有带有数字键区的内置键盘和机箱背后用来添加其他设备的串行端口。从书面上来看,所有的这些技术规范都很吸引人,而且弥补了苹果II的所有缺陷,但是苹果III的实际结果却让苹果公司因它蒙羞。

乔布斯对完美的产品有一种几乎称得上是信徒般的狂热,在这种极端的偏执下,他严格地限定了苹果III机箱的尺寸和形状,并且拒绝任何人对其修改的意见。但是由于机箱太小,致使工程师设计的各种部件很难安装在机箱内,而在乔布斯又不允许改变机箱形状的情况下,最后不得不将苹果III的各种电路板放在了几乎不通风的狭小空间内,其恶果就是附加的小电路板因为连接不稳定的问题而频繁失灵。一旦苹果III计算机被长时间使用,它内部的芯片就会因发热而膨胀,进而从插槽中掉出来,最终会导致计算机死机。对此,苹果公司的解决方案建议是:将电脑抬离桌面六英寸再放下,使芯片复位。尽管如此,苹果III由于设计不合理的问题给用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于损失,却是毋庸置疑的。

苹果公司最初承诺将于七月推出苹果III,但是整个夏季也没有解决生产的问题,直到秋季才开始生产,发货延期使苹果公司12月首次公开上市有失败的危险,为了避免这一恶果,苹果决定将提前推出苹果III,而把相关工程师对于苹果III提出的质量问题置之不闻。因此,1980年11月底,当苹果III上市时,这些机器总是会出现问题,约占20%的苹果III在运送到目的地前就坏了,因为在运输期间,芯片从松动的插槽中掉了出来。这些计算机使用不久就会出现故障,这都是因为乔布斯坚决主张苹果III不安装风扇而引起的。他一厢情愿的认为苹果III内部的铝制底盘在减少无线电频辐射的同时,应该可以通过导热而使得精巧的元件温度保持凉爽,但事实证明他错了。苹果III的销量十分的惨淡,尽管后来苹果公司将苹果III一再降价,还推出了各种优惠的促销活动,但是收效甚微。对此,乔布斯至少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而那时他已经去忙“丽莎”电脑的事情去了,在苹果III的失败上,他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人们的责备声全都落到了该项目的研发工程师的头上。兰迪·金威顿总结道:“苹果III有点像集体狂欢时怀上的孩子,事后大家都头痛得厉害,至于这个野孩子,人人都说不是自己的。”

出于维护公司声誉的考虑,苹果公司并没有否认苹果III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苹果公司的总裁迈克·马库拉对记者说:“说它是完美无缺的,那我就是不诚实。”此外,苹果公司还为苹果III制定了相当慷慨的修理政策,无条件用新的苹果IIIs更换坏的计算机。苹果公司对外宣称:“我们必须更换其中的14000台,这是提高我们声誉的成功举措,我们收到的感谢信中说通用公司都不曾这样做。”1981年12月,苹果III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苹果III不但价格更低,而且配有不同的插槽,更新后的软件,内存也进一步扩展,另外还配有最新研发的硬盘驱动器。但是由于宣传不当,加之缺少更多的有用软件的支持,苹果III的销售量仍然让人失望,只达到了苹果II的1/10。“这种机器不够优秀,它从一开始就存在许多的缺陷,重新投入市场时,我们应该称之为苹果IV。”沃兹曾这样评价苹果III。乔布斯也说:“苹果III使公司遭受的损失巨大无比,不可用数字计算。”因此,在苹果III的生产线上损失了6000多万美元后,苹果公司于1984年4月就悄然把它从产品清单中去掉了。

这之后,苹果公司又从惠普公司挖过来两名电脑工程师,计划设计一台全新的电脑,以摆脱苹果III给公司带来的窘境。最初,苹果公司出产的各种型号的电脑经常会被赋予一个十分女性化的名字,后来,因为有人怀疑其中带有性别歧视的味道而终止了这一传统。但当乔布斯为这台新电脑挑选名字的时候,就连最迟钝的人也会为之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这台新研发的电脑名为“丽莎”,而丽莎是乔布斯与前女友的私生女的名字。这个女孩一直以来都不为他承认,甚至曾因此而闹上了法庭。当然,也有其他的电脑设计者用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命名的例子,可丽莎却是被乔布斯抛弃的女儿,有人怀疑他这么做是出于内疚的原因。同时,这个名字给苹果公司的公关人员带来了相当大的困扰,为了对外宣称该电脑的名字与乔布斯的女儿毫无关系,他们拼命地将这个名字进行了逆推,最终,将“丽莎”的英文写法视为“本地集成系统架构”的缩略词,尽管这个短语毫无意义,但还是成为了“丽莎”这个名字的官方解释。直到多年之后,乔布斯才坦率地承认:“这显然是以我女儿的名字命名的。”

新型计算机的主要目标是为苹果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到50亿美元打下基础,因此该产品必须为小型计算机的细分市场作出特殊的贡献。最终,“丽莎”被定位成为一台售价仅为2000美元的商用计算机,它采用了16位的微处理器,取代了在苹果II上使用的八位处理器,但是没有了天才沃兹的参与。刚开始,工程师们制造的是一台中规中矩的、没有什么特色的电脑。它内置绿色显示器、键盘和相当传统的用户界面,使用的也是传统的文本显示,根本无法通过释放微处理器的强大性能去完成公司计划中的那激动人心的任务,这件产品也如同苹果III一样,正日渐明显地显示出它的平庸。这与苹果公司对“丽莎”计算机的美好构想几乎是背道而驰,结果,除了名字外,很难将最初制定的计划内容纳入即将推出的产品之中,那么究竟是什么使得苹果公司从根本上改变“丽莎”的形象呢?两个字:灵感,来于施乐公司的灵感。

施乐公司的帕洛奥图研究中心,通常被简称为“施乐PARC”,它成立于1970年,目的是为数字领域的创想提供成长环境。乔布斯非常认同这个研究中心的工作理念:预见未来的最好的方式就是亲手创造未来、对待软件严肃认真的人,应该创造自己专属的硬件等。当时,施乐PARC的工程师们已经研发出了友好的用户图形界面,取代了电脑屏幕上那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的命令行以及提示符,他们把桌面的概念应用到了屏幕上。屏幕上有许多文件和文件夹,用户可以使用鼠标指向点击自己想要使用的内容。

图形用户界面的发展,还受到了当时的施乐PARC的另一个先锋概念“位图显示”的推动。当时,基本上所有的电脑都是基于字符的。当在键盘上输入一个字符,计算机就会在屏幕上显示那个字符,通常是荧光绿色的字符衬上深色的背景。由于字母、数字、符号的数量都是有限的,所以这样的显示方式并不需要大量的电脑代码或是很强的处理器性能。而位图显示则相反,屏幕上的每一个像素都是由电脑内存控制的。要想在屏幕上显示某些内容,比如一个字母,电脑就要控制每个像素的明暗,如果是彩色显示的话,则要控制每个像素的颜色。这样就会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但是能够支持炫丽的图像、字体和惊人的显示效果。

图像界面和位图显示这两项前沿技术是施乐PARC开发的新一代的个人计算机“奥图”电脑和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Smalltalk的特性,而这些特性正是计算机产业的未来。可惜当时施乐PACR的成员大都认为自己的使命是去创造未来的计算机,而很少去考虑他们创造的计算机作为商品营销时是否可行,从而错过了一次可以称霸整个计算机行业的机会。例如,他们所研发的新一代计算机“奥图”,就是一项革命性的创造,许多项计算机的前沿技术都在其中得到了体现,包括上述提到的图像界面和位图显示,以及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Smalltalk等,它还使用了施乐PARC的另一项发明——以太网,它可以使奥图电脑和另一台计算机或是激光打印机连成网络。另外,“奥图”还配有很有趣的指针装置,即三键鼠标等。但是“奥图”却不是一项要推向市场的产品,也从不曾销售给公众。因为如果按照界内的常规利润率将它作为商品出售的话,它的价格将高达四亿美元,很明显这是个高昂到普通消费者望之却步的价格,而施乐公司的高层对此的看法是:如果没有人买,再好的计算机也没有任何意义。

尽管如此,施乐PARC的研究人员仍旧对自己的创造感到十分自豪,很愿意向好奇的访问者展示他们的成果。其中的一个访问者对此印象深刻,那就是杰夫·拉斯金,他是苹果公司的员工,当时正负责一个小规模的默默无闻的项目“麦金塔”的开发工作。20世纪70年代他曾作为斯坦福人工智能的访问学者,在该研究中心待过很长的一段时间,并认为这些研究人员和他们正在做的事情非常奇妙。拉斯金曾努力地劝说乔布斯到施乐公司的PARC去看看那些奇妙的技术,但是当时的乔布斯还是在以二进制的方式来看待这个世界,他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天才和白痴,而在他看来,拉斯金恰好是一个干不了什么事的人,是一个让人难以忍受的理论家,显然不属于第一类人,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一个“糟糕透顶的白痴”,因此他并没有把拉斯金的推荐当回事。

幸运的是,拉斯金还有一个当软件工程师的学生——比尔·阿特金森。与对待老师拉斯金的态度截然相反,乔布斯认为徒弟阿特金森是一个不会出错的英雄。在刚收到苹果公司的加盟邀请时,阿特金森拒绝了,但是后来苹果公司给他寄过去一张不可退票的机票,为使这张机票物尽其用,他给了乔布斯一个可以说服他的机会。“我们正在创造未来”,乔布斯在长达三个小时的劝说接近尾声时说道,“想象一下在海浪的最前端冲浪时那种兴奋刺激的感觉吧,再想象一下在浪的末尾学狗刨,一点意思都没有。加入苹果吧,你可以吸引全世界的目光。”于是,比尔·阿特金森,又一个被乔布斯天花乱坠的描绘说服了的人入伙了。蓬松的头发和长长的胡子并不能掩盖阿特金森身上的活力,他有着沃兹那样杰出的创造天赋和乔布斯那样追求卓越产品的热情。他的加入为“丽莎”这个日显平庸的项目注入了一丝活力。因此,当阿特金森竭力要求乔布斯访问施乐公司PARC时,乔布斯欣然同意了。

当时,施乐公司早已不再对外开放了,公司内部戒备森严。乔布斯直接来到施乐开发有限公司,对这个复印机巨头的风险投资分公司提出:“如果对我们开放施乐公司PARC的话,你们公司就可以在苹果投资100万美元。”这时的苹果公司正在迅速地成长,处于第二次募集资金的阶段,与刚成立时第一次融资到处碰壁的情况早不可同日而语,许多风险投资公司争先恐后地想从中分一杯羹,只是不得其门而已。当然,施乐公司的风险投资部门也想参与苹果的这次融资。于是,它很愉快地接受了乔布斯这一条件。毕竟,投在苹果公司的资金在其上市后很可能转化为相当可观的利润,但是放在PARC的那些东西很可能只是永远不会投入市场的无形资产,它们已经被搁置在那里六年了。在苹果的要求下,施乐公司还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永远不会购买苹果公司超过5%的股票,而是通过以每股10美元的价格购买10万股股票作为100万美元的投资,不久之后,在苹果公司上市时,这些股票被分割为80万股,价值17600万美元,证明了施乐高层的精明。

但事实上,苹果公司获利更多,作为苹果允许其投资的回报,施乐公司也允许苹果公司访问它的PARC实验室两次。第一次在1979年11月,乔布斯和阿特金森访问了施乐PARC,尽管在这次访问时,施乐的工作人员因为不愿意将自己最宝贵的研究成果拱手相让而对其前沿技术遮遮掩掩,只是为来访者准备了一个很片面的展示,但是即使这个片面的展示,仍让乔布斯他们大开眼界,兴奋至极,以至于在12月当乔布斯再次访问该实验室时,带来一个庞大的专业团队,其中包括霍金斯、罗斯马拉、理查德·佩奇(硬件工程师)、约翰·丹尼斯·柯奇(软件副总裁)、迈克·斯科特(总裁)、托马斯·M.惠特尼(设计执行副总裁)和布鲁斯·丹尼尔斯(软件工程师)。在这次参观刚开始的时候,施乐实验室的解说员仍企图敷衍了事,这让乔布斯很不耐烦,很不满意。因为这次临行之前他们做好了准备,乔布斯身后的团队中,大多数人都仔细研读过了施乐PARC发表的论文,所以他们知道自己并没有得到真正关键的信息,乔布斯致电施乐公司总部,要求得到恰当的接待。迫于总公司的压力,在这次的访问中该实验室的展示还是较为全面的,但是展示的速度非常快,使人眼花缭乱,可惜很快这里的研究人员就发现自己又一次失策了,这些来自苹果公司的访问者明显与众不同,他们很快就能看懂展示的内容,并且也明白自己看到的这些东西的重要性,总是能问到点子上。例如,那个叫阿特金森的大胡子盯着屏幕检查每一个像素,不断地发出惊叹。他们的头儿乔布斯则是兴奋地跳来跳去,不断地嚷道:“为什么你们不用这种技术做些什么?这些东西太棒了,你们就坐在一座金矿上啊,它是革命性的,我真不敢相信施乐竟然还没有好好利用这项技术。”这次展示演示了三项惊人的科研成果,包括电脑之间如何实现联网以及面向对象编程是如何工作的。但是乔布斯和他的团队完全被图形界面和位图显示屏幕的技术吸引了,“仿佛一直以来蒙在我眼睛上的纱布揭开了,我看到了计算机产业的未来。”乔布斯后来回忆道。在他们回去的路上,乔布斯大喊道:“就是它了,我们要把它变成现实!”这是他一直以来都在寻找的突破:将电脑推广到普通人家中,让他们享受到美好又廉价的设计,以及厨房电器一般的简易操作。于是回到公司后,他立即指示“丽莎”项目的研究人员就朝这个方向努力。

首先,乔布斯和他的工程师们将他们在施乐PARC看到的图形界面等技术照猫画虎般地研发出来,然后,又以施乐公司永远无法实现的方式对这些技术进行改善。比如,施乐的鼠标有三个按键,结构复杂,移动不够平滑,每只的造价高达300美元。而苹果公司设计的鼠标则结构简单,只有一个按键,造价只有15美元,而且在普通的塑料面板或是布料上都能使用;再如,施乐的鼠标不能用来在屏幕上拖拽窗口,而在苹果公司的工程师们设计出来的界面上,用户不仅可以任意拖拽窗口和文件,还可以将它们拖拽到任何文件夹中;同时得到提升的不仅仅是细节,还有整个概念。施乐的系统中,不管是调整窗口还是更改文件的扩展名,用户必须选择一条指令后才能操作。而苹果的系统将桌面的概念转化为虚拟现实,允许用户直接触摸、操作、拖拽和移动文件;在苹果的工程师们协同工作下不断完善着桌面的概念:添加了漂亮的图标、位于窗口顶端的下拉菜单、回收站和用剪贴板剪切和粘贴以及双击鼠标打开文件和文件夹的功能。

苹果公司对施乐PARC的这次技术盗窃,经常被形容为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之一。有报道称“丽莎”是苹果公司从施乐偷来并推向市场的产品,但是这并不能够抹杀“丽莎”团队艰苦而出色的工作。毕竟,苹果公司并没有从施乐公司得到产品的具体蓝图,只是灵感而已。“正如俄国人于原子弹,一旦他们知道可行,就非常迅速地开发了出来。”PARC的主任乔治·帕克公允地评论道。乔布斯偶尔也会骄傲地承认这一说法。“归根结底,我们只是想要尽快地了解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然后将它们运用到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中。”他说,“毕加索不是说过么,‘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则是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是厚颜无耻的。”

事实上,乔布斯更认同另外的一个说法:与其说是苹果公司实施了抢劫,不如说是施乐公司吞下了自酿的苦果。“他们就是一群白痴,根本没有意识到电脑的巨大潜力。”乔布斯如此尖锐的讽刺施乐公司的管理层,“在这场计算机产业最伟大的胜利中,他们是失败者,施乐本可以称霸整个计算机产业的。”

上述的两种说法都有点道理,但是又都不能说明全部的问题。事实上,在创新的过程中,新颖的想法和具体执行同样重要。在苹果公司访问后,受到刺激的施乐公司终于也开始注意到他们在PARC搁置已久的技术了。1981年,在苹果公司推出“丽莎”和“麦金塔”电脑之前,施乐公司就抢先推出了名为“施乐之星”的个人计算机。这台电脑同样运用了图形界面、位图显示、鼠标、窗口以及桌面的概念。可惜的是,这台计算机运行缓慢,价格高昂,且主要瞄准的是计算机网络化的企业市场,因此销售惨淡,卖出去的电脑还不足三万台。这也使苹果公司的工程师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们认为自己可以创造出比“施乐之星”更加优秀、更加便宜的计算机。乔布斯则索性再次发挥他那天花乱坠的语言天赋,将“施乐之星”团队中最优秀的两位工程师,鲍勃·贝尔维尔和拉里·特斯勒挖到了苹果公司。

随着“丽莎”项目轮廓的逐渐清晰,兴奋的乔布斯开始频繁地插手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完全无视该项目真正的负责人——来自惠普的优秀工程师约翰·库奇。乔布斯直接找这个项目的各个工程师通气,不断向他们灌输自己的想法,他甚至因此被要求停止越级管理,但是收效甚微。最后,苹果公司的总裁斯科特于1980年的秋天重组了苹果公司的产品线。乔布斯拼命想要控制成功在即的“丽莎”项目,可是这取决于和他向来不和的斯科特。在斯科特看来,乔布斯是一个极其争强好胜、但缺乏技术能力的管理者,而且鉴于不久前由于乔布斯对设计方案的极端控制而导致的苹果III研发进程缓慢的教训,他拒绝了乔布斯继续插手“丽莎”这个对苹果公司而言至关重要的项目的要求,取而代之的是约翰·库奇。同时他还解除了乔布斯研发部门副总裁的职务,这样一来,就减少了乔布斯对苹果公司工程设计部的影响。作为补偿,斯科特让乔布斯担任了苹果公司董事会的主席,并作为12月份公司上市时的发言人,成为公司的形象代表。他称赞乔布斯的外貌英俊,而且是媒体争相报道的宠儿。试想,如果让年仅25岁的乔布斯一下子当上了一家资产过亿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席,那将会带来何等轰动的公众效应,也会刺激公司新股上市的价格。当然,乔布斯是苹果公众形象的不二人选,因为他天生就是这块料,很善于在媒体面前作秀,但是此时他却是真正的受伤了。他对斯科特没有提前通知他,也没有和他商量的情况下,将他从“丽莎”这个以自己女儿名字命名的项目中排挤出去感到愤怒,这是对他的羞辱,也是对他前所未有的打击。毕竟,对他来说,以前的创业虽然艰苦,主动权却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并且他很快就成为了“媒体之星”,但是现在却要别人来接替他的职务,他没有任何实权了,那是他一手创建的公司啊,巨大的反差第一次使他感受到了悲苦的滋味。“拟定好各种概念大纲,找到关键人员并确定好技术方向后,斯科特却决定不让我做那件事了,我很伤心,也不能原谅。”乔布斯回忆道。

但是,即使没有了乔布斯的干预,“丽莎”项目的研发进程仍是十分地缓慢。那次到施乐PARC的访问对于我们现在使用个人电脑的每一位用户来说都是一大幸事,但是对于苹果公司刚刚起步的电脑设计项目来说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在该项目的前负责人乔布斯的描绘中,“丽莎”是一件足以改变世界的伟大产品,他们拒绝做同“施乐之星”一样的产品,因此,在当时的苹果公司,“丽莎”电脑的研发人员总会显示出一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但是这种优越感并不能保障工作成果令人满意。“丽莎”的营销计划经理崔普·霍金斯说:“从根本上来说,我们低估了两个致命的问题,一是‘丽莎’电脑的成本是多少,以前的设计方案中规定的电脑销售价格是2000美元,而现在这个数字已经没有任何的参考意义了,产品最后投放市场的价格是一万美元;二是最终完成开发项目需要多长的时间,乔布斯的乐观估计是六个月,事实上,它花费了我们将近两年的时间。”

在一个超过200人的专业团队夜以继日地努力工作,和投入了5000万美元的开发费用之后,1983年1月19日,苹果公司的王牌产品“丽莎”终于投放市场了,但是事与愿违,它的上市并没有在社会上引起想象中的轰动效应,销量也很不理想,据苹果公司内部绝密档案记载,“丽莎”只卖出不到六万台。更可惜的是,它的寿命还不足两年,最后一批滞销的“丽莎”电脑在武装保护下,被永久的埋葬到了犹他州的地下,苹果公司还因此付出了高昂的埋葬费。总之,“丽莎”这个被苹果公司寄予了厚望的项目如同之前的苹果III一样失败了,而且是血淋淋的惨败。究其原因,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丽莎”电脑和市场上的任何计算机都不兼容。尽管它捆绑了当时电脑用户所需要的一切应用程序,包括电子数据表格、绘图程序、图表程序、文件管理器、项目管理器、终端仿真程序和文字处理器等。捆绑软件,为用户提供一切可能需要的软件,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也因此而限制了为该计算机开发软件的第三方的发展,从而不受欢迎。

而且,因为其功能的过度蔓延,使得这台本来计划广泛普及的计算机的价格提高到了一万美元,这是个只有富有的企业才能买得起,而一般私人用户只能望之兴叹的天价。而且,苹果公司当时并没有销售这样高价位计算机的经验,如果重新培养一批优秀的销售人员,则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很显然,这对当时的苹果公司来说,很不现实。

第二,激烈的竞争也是抑制市场接受“丽莎”电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个人计算机产业迅速发展,苹果公司也迎来了众多强大的竞争者,如来自于DEC、王安电脑公司和施乐公司、微软公司的挑战等,特别是电子产业巨头——蓝色巨人IBM对个人计算机这一领域的侵犯,就如同大象突然跳起了踢踏舞,带来的震撼力是不可想象的。当1981年IBM刚涉足个人计算机产业时,对自己的技术有着强烈信心的苹果公司表示满不在乎,甚至还在《华尔街日报》上投放了著名的整版广告,虚张声势地欢迎公司巨人IBM进入计算机市场,还极其自大地将IBM视为苹果公司的后辈,对其教导了一番,要求其遵守界内规则。

但是没过多久,苹果公司就意识到问题的严峻程度。尽管苹果公司还是很坚定地认为IBM所生产的是二流产品,但购买的公众却很看重那三个散发着魔力的字母IBM,因为之前的经验告诉他们,这三个字母代表了稳定、服务与可靠。这些消费者并不太在乎该公司生产的计算机机箱里到底是什么东西,毕竟这是来自于技艺精湛公司的商用机器,想来不会差到哪里去。就是在这种消费心理的影响下,当年,苹果公司在个人计算机领域的市场份额是20%~21%,而IBM的份额则迅速攀升到了18%~26%,两年后IBM计算机销售额就后来居上超过了苹果公司。“结果,最初的欢迎有点像是引狼入室,自信与自大的界限还是很清楚的。”苹果公司的约翰·斯科特如此说。

苹果公司希望以能够引领市场潮流的“丽莎”来夺回市场,但是相比IBM的PC和微软的MS-DOS与其他制造商紧密联系的特性相比,“丽莎”坚决不与市场上其他产品相容的特性,则是苹果公司一意孤行的恶果。正如乔布斯在接受《花花公子》采访时说:“苹果公司和IBM真应该做个了断,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我们犯了一些致命的错误,导致IBM胜了,我个人的感受就是我们将进入计算机的黑暗时代,大约20年时间。尽管多年之后,苹果最终和旧敌IBM联手,但那也是迫于另一个更加强大对手微软的压力。”

第三,在运行速度上,“丽莎”也遭遇了和“施乐之星”一样的窘境,它的运行速度十分缓慢,当时就流传着一个广为人知的笑话:敲门,咚咚咚咚,谁呀?结果,十五秒后回应“丽莎”。

最后,给了“丽莎”致命一击的因素则来自于苹果公司内部。在被驱逐出“丽莎”项目后,很不甘心的乔布斯带领着苹果公司另一批疯狂的研究人员,开发出了一款与“丽莎”功能相似,但价格便宜、运行速度快得多的计算机,并于“丽莎”上市后一年时间进入市场,这款计算机的名字叫“麦金塔”。乔布斯这么做一定程度上是心理原因,他曾经遭到过“丽莎”项目的驱逐,现在他要打败它。据乔布斯自己解释:良性的竞争是一种激励下属的好方法,对苹果公司有百利而无一害。基于这个原因,他还跟“丽莎”项目的负责人约翰·库奇打赌,以5000美元为赌注,赌“麦金塔”会在“丽莎”之前上市。问题是这种竞争逐渐变成了恶性的了。

更实质性的问题是,乔布斯舍弃了“麦金塔”电脑原先的定位标准:生产廉价、低性能便携电脑的计划,而将之重新定义为拥有图形用户界面的台式机,这样一来,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丽莎”的市场影响力。当乔布斯让“麦金塔”的运行速度超过了“丽莎”时,这一点就能显得愈加真实了。当时负责“丽莎”的大部分设计工作的里奇·佩奇曾经向苹果公司的高层哭喊道:“‘麦金塔’会毁了‘丽莎’的,‘麦金塔’也会毁了苹果公司!乔布斯想要毁了‘丽莎’,就因为我们没让他来管,没人会买‘丽莎’的,因为大家都知道‘麦金塔’就要问世了!但你们根本不在乎!”乔布斯的确把“麦金塔”变成了“丽莎”的低价竞争者,并且主张“麦金塔”使用“丽莎”不能兼容的软件,从而切断了“丽莎”的最后一条退路。

1983年1月,苹果公司发布了丽莎电脑——比“麦金塔”早了整整一年,乔布斯在和约翰·库奇的这场赌局中输掉了5000美元,但马上他就赢了回来。因为乔布斯虽然并不是“丽莎”团队的一员,但他还是可以以苹果公司董事会主席及形象代言人的身份为“丽莎”做宣传。宣传计划要求乔布斯专注于介绍“丽莎”,不要谈及“麦金塔”,因为对“麦金塔”的猜测可能损害“丽莎”的销售。但是乔布斯却没能控制住。根据当天对他的采访而写成的大多数报道,包括刊登在《时代》、《商业周刊》、《华尔街日报》以及《财富》等影响力巨大的报刊上的报道,无一例外地都提到了“麦金塔”。“今年晚些时候,苹果公司将推出一款性能稍弱、售价更低的丽莎版本,即麦金塔电脑,由乔布斯亲自领导这个项目。”《财富》如此报道。《商业周刊》则引用了乔布斯的话:“麦金塔问世后,将成为全世界最不可思议的电脑。”更过分的是,在“丽莎”的发布会上,乔布斯还坦诚“麦金塔”和“丽莎”是无法兼容的,这就像是在发布“丽莎”的同时又给它送上了死亡之吻。“丽莎”确实慢慢地消亡了。不到两年,它就停产了。这却让乔布斯重新看到了希望:因为在“丽莎”失败后,苹果公司必须把希望寄托在“麦金塔”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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