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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重叠

二〇хх年,柯克已经是一位名气颇大的侦探,在佴城开了一家私人调查事务所,业务遍及全国,经常乘飞机来往于各个城市,脑子里装满形形色色的案件;他仍然保持着读侦探小说的爱好,口袋里经常揣一本侦探小说,闲暇时或出差途中便掏出来看上几页,帮助他打发掉了不少寂寞无聊的时光。

那次,柯克去上海办一件案子。案子一办完,他就乘飞机返回佴城。但由于班机延误,他在虹桥机场候机厅滞留了好几个小时。百无聊赖时,柯克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新版的《迪伦马特侦探小说选》。但看了没几页,他就想上厕所,于是他放下书,往厕所走去。上完厕所回来,他发现对面刚才空荡荡的一排塑料座椅上坐了一位女乘客。柯克漫不经心地瞟了她一眼,重新拿起书本;可看了没几页,他又忍不住把目光越过书本,向对面的那位女乘客望去。起初,柯克并没有看见对方的脸,因为坐在他对面的女乘客也在看一本杂志。那本书摊上随处可见的大十六开的流行杂志正好遮住了她的面孔,因此,柯克只能看到她面孔以下的部分。她穿着一件款式新颖的殷红色风衣,衣襟敞开着,露出里面的紫罗兰色的衬衫,绷得很紧的白色水洗布长裤,使她的双腿显得异常修长和饱满;尽管未看见她的脸,但柯克能从她身上感觉到一种扑面而来的飘逸气息。在长期的旅行经历中,柯克经常有机会在候机厅或飞机上见到一些风姿绰约、充满活力、散发着一股浓郁浪漫气息的职业女性。作为一个工作单调、枯燥的侦探,柯克对她们有一种近乎本能的亲近欲望,即使只是用目光。因此每碰上这类女性,他总要忍不住多看几眼,这种窥视似的“审美”在身上唤起的奇妙感觉,是他读侦探小说无法取代的。而眼前的女乘客,大约也属于这一类女性吧?柯克想着,索性放下了书本。现在,他惟一的期望是对面的女乘客也放下手里的杂志,让他能够一睹芳容了。

柯克的期待没有落空。不一会,对面的女乘客大概看累了,终于放下杂志,漫不经心地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一块口香糖,动作娴熟地剥着糖纸。这一刻,使柯克有足够的时间看清她的脸。那是一张如她的装束和身材一样令柯克赏心悦目的脸。柯克的目光像一只采花的蜜蜂,贪婪地在上面盘桓着,舍不得离开。就在他犹疑不定时,女乘客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抬起头瞥了他一眼,正好同柯克的目光相遇。柯克尴尬地正要把目光挪开时,对方冲他大方地浅浅一笑。这一笑,仿佛舞台上的追光,一下子把他记忆中某个业已模糊的角落照亮了。柯克忽然觉得,她有点像一个人。但像谁呢?柯克在脑子里搜索着。他想起了曾经见过的一张照片……

发现这一点后,柯克亢奋不已。但就在他站起身,准备向女乘客走过去时,开始登机了。女乘客拎起一只精致的小皮箱,离开了座位。柯克只好跟在她的后面,走进了登机的队伍。

上飞机后,柯克的座位正好和那个女乘客挨着。这种巧合越发加强了他心头的某种预感,因此,当空姐将饮品车推过来,问靠走道的柯克要什么饮料时,他自己要了一杯咖啡,并颇有绅士风度地扭过脸问旁边的女乘客:“您呢?”

“谢谢,我要芒果汁。”女乘客微微一笑。

柯克从饮品车上取了一瓶芒果汁,递给她的同时说了一句:“我好像在哪儿见过您……”

“是吗?”女乘客接过芒果汁,瞟了他一眼,“也许……”

“您在B城生活过么?”

“B城?”女乘客重复了一句,“我从来没到过这座城市……”

“也许,您忘记了。”柯克注视着她说,“也许,您就是……在B城长大的吧?”

“对不起,我甚至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B城……”女乘客呷了一口芒果汁,“您大概认错人了。”

“可您太像她了……”柯克喃喃道。

“她是谁?”

“方姝。”柯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轻轻说出了这个名字,“您认识她吗?”

“我不认识。”女乘客似乎有点不耐烦地把目光转向窗口,此时,飞机已经升空了。“我跟您说过,我从没到过B城。”

“可她已经从B城失踪十多年了。”柯克不动声色地说,见对方没有反应,又补充了一句,“十多年来,我一直都在寻找她……”

“您为什么要找她呢?”女乘客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她是您的情人吗?”

“不,”柯克说,“她是一个……证人。”

“您的口气像侦探……”

“您猜对了,我的确是一个侦探……我叫柯克。”

“这个名字听起来倒挺熟的,”女乘客说,“我好像在哪本小说中见过……”

“也许……”柯克闪烁其词地说,“您贵姓?”

“我姓方,”女乘客迟疑了一下回答,“我叫方卉,在东方股份供职。”

东方股份可是一家全国闻名的大公司。柯克想,他慢慢地念叨着方卉这个名字,忽然,他一直犹疑不定的目光在女乘客的脸上停住了,他在她的嘴角发现了一颗不显眼的痣。他模糊的记忆又一次被什么东西照亮了。“我再次想起了一个人……”他不由自主地说。

“又是一个证人吗?”

“不,她是被害人。”柯克用缓慢的语气说,“已经死去十多年了……”他看着女乘客,忽然问道,“您平时读侦探小说吗?”

“除了诗歌,我最喜欢的就是侦探小说。”方卉回答,“大学时,我把克里斯蒂的所有小说都读完了。”

“我喜欢爱伦·坡。”柯克说,“如果您有兴趣的话,我给您讲个侦探故事,怎么样?”

“好吧,听故事总比打瞌睡好。”方卉说,“是真实的故事,还是虚构的故事呢?”

“对听众来说,真实和虚构有什么区别呢?”柯克暧昧地说,“随您想像好啦……”

下面就是柯克讲述的故事:

十多年前,我还是B城警官学校刑侦专业的学生,暑假期间到一个区公安分局参加社会实践,B城大学就在那个辖区内。我中学毕业时报考的第一志愿是B城大学,而案子也是在B城大学发生的,这的确有点儿巧合,是吗?

案发地点在B城大学的露天游泳场。当我由华警官带领着赶到案发地点时,现场已经被B城大学保卫处的人员隔离起来了,被害人的尸体则被转移到了游泳池旁的更衣室里。因此,我们是先到存放尸体的更衣室,然后才到案发现场的。当我戴着橡胶手套小心翼翼地揭开覆盖着尸体的白布时,忍不住吓了一跳。这之前,我也见过各种非正常死亡的人,但如此惨不忍睹的尸体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知道凶手用的是何种凶器,被害人的脸被破坏得面目模糊,连五官也分辨不出来了,只能从身材上辨认出被害人的性别和大致年龄。奇怪的是脸以下的部位除了几处轻微的擦伤外,基本上完好无损。据保卫处的人介绍,被害人叫罗卉,二十一岁,是B城大学图书情报系的女大学生。这一点,是案发后他们从被害人放在更衣室的衣服和学生证上证实的。我看过他们交给华警官的学生证,照片上的罗卉留着日本影星山口百惠那样的齐耳短发,容貌端庄文静,右嘴角有一颗不大显眼的痣,平添了一种天真的孩子气。她显然属于那种在B城大学的校园里,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眼睛顾盼生辉,腼腆而聪慧的女大学生。我实在不愿相信,此刻躺在更衣室水泥地上,面目全非、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会是照片上的主人……

后来,我们来到案发现场。B城大学所谓的露天游泳场,其实是紧傍着校园的一个天然湖泊,依水修建了几条水泥跳板,便成了游泳场。尽管看起来有点简陋,但比起那些人工游泳场,多了几分自然野趣。所以每到夏天,这儿总是人满为患。我就读的警官学校离B城大学不远,以前也经常来这儿游泳,感受一下B城大学特有的活力,也算是对我未考上B大的一种补偿。但现在已放暑假,加上又发生了凶杀案,水面上微风漾起细碎的波浪,整个游泳场空空荡荡,寥无人迹,显得有点荒凉。

尸体是那天早晨被发现的。在现场,我们未找到任何作案或打斗过的痕迹。如果不是躺在更衣室内的那具尸体,一切平静如常,根本不像刚刚发生过一场可怕的凶杀案……

华警官背着手,一声不吭地在水泥跳板上踱了几个来回,又蹲在水边像警犬似的抽动鼻子嗅了一会儿,他甚至用手掬起一捧水,放到嘴边,似乎要尝尝水的味道,但最终还是把手指松开,又让水一滴不剩地流回了湖中。他面无表情地站起身,仍旧一言不发地离开了现场,连招呼也没跟保卫处的人打一声。我只好合上记录本,匆忙地对他们点点头,跟着华警官,跳上停在路边的三轮摩托,一溜烟地开走了。

到此为止,我对案子的走向一无所知。作为一个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我的任务是给华警官当助手,做好记录。因此,在侦破本案的过程中,我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类似舞台上跑龙套的角色,华警官才是举足轻重的主角。华警官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据说经他手侦破的各种疑难案子不下百件,在B城刑侦界,素有“福尔摩斯”之称,他是我们学校的特邀教师,我不止一次听过他的案例分析课,我就是从那次听课后成为华警官的崇拜者,并特地申请跟随他来参加社会实践的。不过,在我的印象中,华警官既不像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也不像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波罗,更不像爱伦·坡笔下的杜邦,倒酷似程小青笔下三四十年代的中国侦探霍桑。我中学时就迷上了侦探小说,最大的愿望起初并不是当侦探,而是成为一个侦探小说家。我曾经把程小青先生那套多卷本的《霍桑探案集》一字不漏地读过好几遍,我希望自己将来能塑造一个新的中国侦探形象,比如也写一部《探案集》来取代程小青笔下的霍桑。所以,当我发现华警官从言行举止到办案风格简直就像霍桑的再版后,便打算以他为我的未来侦探小说主人公的原型。我承认,这才是我申请到华警官麾下参加社会实践的真实动机。

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这种想法太幼稚了。比如我曾经一度怀疑华警官是有意模仿霍桑,可当我有一次问起他是否读过《霍桑探案集》时,被他一口否认了。“我从来不读侦探小说。”华警官瞥了我一眼说,“我决不会被那种胡编乱造的玩意牵着鼻子走。一个好侦探就像一头猎犬,没有比忠实自己的嗅觉更可靠的了……”

华警官不无讥讽的话,使迷恋侦探小说的我尴尬不已。看来,华警官就是华警官,他不是那种靠侦探小说办案的蹩脚模仿者。这对我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提醒。因为从某种意义上,程小青的《霍桑探案集》其实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中国翻版;我必须从这种模仿的窠臼中摆脱出来,否则,是难以塑造真正让读者接受的侦探形象的。

以上都是闲话,下面言归正传,还是接着叙述B城大学游泳场发生的这桩谋杀案吧。

调查是从第二天才真正开始的。我们首先查阅了被害人罗卉的档案,然后来到樱园的图书情报系学生宿舍。B城大学一向以校园环境优美著称,樱园则是B大校园最好的一处风景。一排哥特式的建筑依山而筑,气势宏伟,颇有欧洲大学城那种优雅的气派,据说原来是二十世纪初英国人修建的一所教会医院,三四十年代日本人侵占B城后,用来做了战区医院;为了解除伤病员的乡愁,特地从日本本土移植来一批樱花树,这就是“樱园”的由来。每年春天三四月份,漫山遍野的樱花竞相开放,白的如银、红的似血,引来校园内外的人成群结队地观赏。后来,B城大学每年专门举办“樱花节”,B大的樱花更加闻名遐迩,从而成为B大最具有魅力的一种标志。我当初就是看了樱园如诗如画的图片介绍才萌发报考B大的念头的;上警官学校后,每年樱花节也必和同学一起到樱园游览,每次都对那些住在樱园的B大学生羡慕不已……

但现在樱花开放的季节早就过去了,加之又放了暑假,樱园内除了矗立着那几幢业已颓旧的哥特式建筑外,空荡荡的,寥无人迹,显得有几分萧条。我和华警官由看门人带着找到罗卉住的306宿舍,见门上已经被学校保卫处贴上了封条。

“除了罗……卉,”华警官轻轻揭下大概是头天才贴上去的封条,问看门人,“306宿舍的学生都回家了吗?”

看门的是个中年女人,大手大脚,却又絮絮叨叨,像电视剧里的下岗女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钥匙,一边寻找着开306宿舍的钥匙,一边嘟嘟囔囔地说,“是啊,就罗卉一个人没回家。她每年暑假都不回家……噢,我差点忘了,前几天,方姝还回来住过一宿……”

“方姝?”华警官的眉毛竖了一下。

“罗卉的同学呗,她们俩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看门女人说着,终于找到了钥匙,“没想到,方姝前脚刚走,罗卉就出了事。谁下的毒手,遭孽啊……”

门打开了。同一般的女大学生宿舍那样,房间内很整洁,收拾得井井有条,几张拼凑在一块的桌子上,还用玻璃瓶养着一束金黄色的野菊花,也许从野外摘回来不久,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罗卉平时喜欢去校园的山坡上看书,经常摘点花呀草的带回来,这束野菊花,前天我亲眼看见她摘回来的……”看门女人瞅着那束花,吸了吸鼻子,忽然,她指着靠窗的一张床说,“你们闻到了么?这里还有一束……”

我顺着她的手看去,在贴着蚊帐放的一排书籍上,还有一只更小的玻璃瓶养着一束白色的说不上名字的野花;野花的上方,挂着罗卉的一张显然是樱花节拍的过塑彩照,洁白如雪的樱花树下,罗卉面对镜头抿嘴微笑着,看上去似乎比学生证上的那张登记照活泼一些……

我用照相机拍下了这幅场景。

“你应该把整个房间拍下来。”这时,一直不声不响地环顾着房间的华警官对我提醒了一句;看来,他对我拍下罗卉床上的那束花有些不以为然。因此,我只好退到门口,把镜头对准整个房间,拍了一张全景。在取景框中,我看到罗卉的那张床在其他几张不乏脂粉气的床铺中间,显得不事雕琢,格外朴素,甚至……有点儿寒酸。

“你刚才说……她暑假从来不回家,为什么?”华警官忽然问看门女人。

“她家离学校挺远,家里又困难……山区人家的孩子呀。”看门女人闪烁其词地说。“这一整栋宿舍,我还没见过比罗卉更用功的学生,又本分,从不跟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读了三年大学,连男朋友也没谈……”

“她上面那张床是方……姝的吗?”华警官打断她的话头,继续问。

“是呀,可她平时很少来住。”

“为什么?”

“方姝的家就在本市呗。”看门女人说,“比起罗卉来,她可不像个大学生,倒像个公主……”

“你刚才说她们俩关系不错?”华警官瞟了她一眼说。

“可不是,我也说不准她俩为啥这样好,好得像姐妹,”看门女人咕噜道,“方姝经常把自己的衣服送给罗卉穿……她的衣服可真多,每天出门打扮得像演戏似的,不过,方姝长得漂亮,倒真像个演员。可我不大喜欢这种姑娘,进宿舍来找她的人也太多了。老实本分的罗卉却跟她那么好,你们说怪不怪……”

“出事的当天,你看见她们俩在一起吗?”华警官不易察觉地皱皱眉,再次打断看门女人问。

“是出事前一天吧。”看门女人想了想说,“方姝大概从家里回校的,在宿舍住了一晚,那天晚饭她俩也是一起上餐馆吃的,肯定是方姝请的客。第二天她就走了。”

“出事当天呢?”我插了一句,“那天罗卉一早就出去了。我以为她又去山坡上看书了。”看门女人用回忆的语气说,“罗卉明年毕业,她报考了研究生,比平时更用功……直到天黑也没见她回宿舍,我心里感到空落落的,她每次从外面回宿舍进门时,都要叫我一声杨嫂的……”

“这么说,你没有看见罗卉去游泳场?”华警官问。

“没有。”看门女人摇摇头,“罗卉是北方人,很少去游泳,除非跟同学一起。再说放暑假了,游泳场都是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罗卉肯定是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害的,他们鬼鬼祟祟,一心想往女生宿舍钻,可只要碰上我,连门儿都没有……”她说着,眼圈有些发红,“我敢打赌,一定是那帮坏蛋用迷魂药把罗卉糟蹋后,又弄到游泳场害死的,上学期,外文系不是有个女生也是这么被害死的么?再这样下去,看门这碗饭我也吃不下去了。警官,你们一定要抓住那狗杂种的凶手,把他五马分尸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啊……”

我们走出宿舍后,看门女人还在后面不停地唠叨着。根据法医解剖的结果,已排除了罗卉遇害前被人强奸的可能;因此对看门女人的自作聪明,我和华警官都有点哭笑不得。

那么,究竟谁是可能杀害罗卉的犯罪嫌疑人呢?按照华警官的分析,从现场的情况看,罗卉显然是同一个她熟悉的人去的游泳场,而且这个人也是女性,要么是她的同学,要么是她的朋友。但现在是暑假,学生大部分都回家了,和罗卉交往的人极其有限,在案发前同她接触过的除了看门女人外,就只有方姝了。她与罗卉最要好,不可能涉嫌作案;况且,凶手在杀死罗卉时毁坏了她的脸部,如果不是对死者异常憎恨,下手不会如此残忍。但谁会对老实本分的罗卉憎恨到如此强烈的程度呢?

作为罗卉最要好的朋友,方姝无疑是能够提供线索的惟一证人。“我有一种预感,找到了方姝,此案将会迎刃而解。”华警官用自信的语气说,“下一步,我们把方姝作为调查的重点对象……”

第二天,我们去找方姝。方姝的家住在B城理工大学,父母都是该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其父还兼任着副校长。我们在校园里一幢幽静气派的两层小楼前敲开方姝家的门时,开门的是她的父母。当我们说明来意后,这两位看上去文质彬彬、风度不凡的知识分子夫妇显得十分吃惊。

“太不幸了。放暑假时,方姝还带罗卉来家里玩过……”沉默片刻后,方姝的母亲表情沉痛地说,“这孩子给我印象很好,朴实聪慧,是个有前途的学生,就是性格稍稍孤僻了一点。她和方姝很要好,像姐妹俩,但学习上比方姝用功多了……”

“看来,高校的治安状况……”方姝的父亲扶了扶金边眼镜架喃喃道,“凶手……有线索了吗?”

“还没有。”华警官说,“我们想找方姝同学了解一下……”

“她不在家,几天前就出门旅行去了。”方姝的母亲说,“出门前一天,她回学校去过一趟,说是找罗卉去玩。想不到……”

“她没有说去哪儿旅行吗?”华警官问。

“没有。方姝每年暑假都要出去旅游的,我们很少过问……”方姝的母亲说。“不过,她这次可能是去南方了。方姝明年就要毕业,她希望到南方去工作。其实,按我们的意思,想让她报考研究生,但她没有这方面的兴趣……”

“她没有留下联系的地址吗?”

“地址?没有。”方姝的母亲摇摇头,“但她临走前留给我一个电话,说如果有事,打这个电话可找到她……我给你们找一下吧。”她说着,转身走进了面向客厅的一个房间。那是一个布置得十分优雅,充满青春气息的房间,大概是方姝的卧室。从门口能看见,雪白的墙壁上挂着一幅装在镜框里的二十寸彩色大照片,照片的背景是开得如火如荼的樱花,和我们在罗卉的宿舍里见到的那张几乎完全一样,大概是同时拍的。照片上的主人显然就是方姝了。乍一看去,方姝长得和罗卉的确有点像姐妹俩,个头也差不多;但仔细看,两人气质上则相差甚远。罗卉文静腼腆,内向朴实,方姝则潇洒飘逸,风姿绰约,像电影中常见的那种艺术女性……

方姝的母亲从房间里出来,将一张小纸条递给华警官。“需要的话,你们不妨按这个号码同方姝联系一下,”她说,“如果听罗卉出了事,她还不知道多么难过……”

从方姝家里离开后,我们马上拨通了那张小纸条上的电话;通过了解,这是一家姓吴的公司老板的手机号码。“你问方姝?我还想问你呢!”姓吴的老板在电话里口气很冲地说,“一个星期前,方姝给我打电话,说马上来实习的,还让我派人去火车站接她。可到今天,连她的影子也没见到。请你转告方姝,她究竟还想不想来深圳工作哇……”

华警官没等她说完,就啪地按下了电话机的免提键。惟一的证人突然不知去向,使一向不动声色的华警官把他的烦躁心情不加掩饰地写在脸上了。“看来,不找到方姝的下落,这桩案子只能往下搁了……”华警官用手抹了一把有些发青的脸颊,自言自语地说。

这可不像大名鼎鼎的华警官说的话。据我所知,在他的侦破生涯中,还从未有过将案子半途搁置的先例。难道被誉为“福尔摩斯”的华警官,会像关云长那样,在这桩案子面前“走麦城”吗?

过了两天,罗卉的父亲从遥远的北方来到了B城。其时,罗卉的遗体已经火化了。由于案子仍无进展,华警官大概不愿意在被害人的家属前露面,让我代表他去见罗卉的父亲。

我在B城大学招待所见到罗卉的父亲时,他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从蚊帐、被子到吃饭的碗和勺子,全是罗卉生前用过的物品。罗卉的骨灰盒用一块黑布裹着放在床边的茶几上。像大多数北方山区的农民一样,罗卉的父亲憨厚朴实,不善言词,有几分木讷,一件皱巴巴的蓝布中山装上好几处打了补丁。听说我是代表警方来的,他眼圈忽然冒出一串浑浊的泪水,丢下正在收拾的东西,用一双布满老茧的大手一把握住了我的手。“俺和娃娘靠在土坷垃里挣点钱供她念书,指望她将来出息,可这下,全没了。出息没了,娃也没了……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帮俺查出害娃的坏人……”他哽咽着说不下去了,过了一会,他才松开我的手,“娃的娘本来也要来接娃回家的,可她伤心得晕了好几场……地里的庄稼等着俺,俺明早就要坐火车回去哩,坏人抓住了,劳驾您给捎个信去,也好让俺的娃在地下安心……”

他说着,用手背揩了下眼睛,又转过身收拾东西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特意又赶到招待所,把罗卉的父亲一直送上火车。临别时,还从口袋里掏出我家里刚寄来的五十元钱塞到了他手里。尽管案子不是我负责,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使因案子没有取得应有的进展在我心里产生的歉疚得到某种补偿……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到我回校上课时,方姝仍然下落不明。方姝的父母在报纸电视上登过寻人启事,警方也查访了凡是方姝可能去的城市,但始终未找到她的踪影,一个人被不知名的凶手杀死了,而另一个与死者交往甚密的人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二者之间到底存在什么隐秘的联系呢?

由于惟一线索的中断,案子就这样一直搁了下来。这时,华警官已经接了别的案子。但我知道,此案的不了了之,对他在刑侦界的声誉无疑是一道没法抹掉的阴影。因为从那以后,华警官就再也没来我们学校讲过课;直到我从警官学校毕业,分配到佴城工作,也再没见过华警官……

“故事讲完了吗?”

“讲完了。”

“可我觉得,作为一桩案件,它不过是一个背景;作为一个故事,它还只是刚刚开始……”方卉沉默了一会说。

这时,运送饮品的空姐又推着车过来了。柯克又要了一杯咖啡,并照例问方卉:“您还要点什么?”

“谢谢,来一瓶可乐吧。”方卉说。

柯克便给她取了一瓶可乐。“您说得不错,故事的确刚刚开始。”他呷了一口有点烫嘴的咖啡,坦率地承认道,“现在报纸上不是流行什么‘小说连环’么?”他建议道,“这个故事不妨由我们俩共同完成,也就是说,下面的部分由你来讲述,怎样?”

“行……吗?”方卉迟疑着说,“我可不会编故事……”

“编造故事一点也不难,难的是编造事实。”柯克说,“我现在是您的听众了,方小姐,对我来说,二者之间毫无区别,您随便怎么讲都行……”

“那……我试试看吧。”方卉终于鼓起勇气说,“讲得不好请别见怪。”

于是,方卉接着柯克的故事开始讲述:

没错,罗卉同方姝的关系的确很好,正如您所知道的那样,像一对姐妹。但这只是别人眼里的一种假象;事实上,她们之间貌合神离,仿佛建立在某种不平等条约上的国际关系不堪一击。我们以前经常在一些小说和戏剧中看到富家小姐和忠实女仆同舟共济、亲密无间的故事,罗卉和方姝之间的关系正是这样。罗卉家境贫寒,而方姝出生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两个人除了外貌上有些相似,别的方面判若云泥,毫无共同之处。罗卉朴实内向,勤奋好学,方姝活跃浪漫,交际广泛,能歌善舞;罗卉除了方姝,再没有别的朋友,而方姝的朋友几乎遍布校内外,其中包括那些追求她,被她像走马灯一般换来换去的英俊潇洒的小伙子;罗卉每个月靠贷学金和父母寄来的那点钱,节衣缩食,始终过着窘迫简陋的生活;而方姝花钱比真正的公主还要大方,各种时髦的衣服和化妆品应有尽有,用不完的常常送给罗卉……

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在罗卉心里造成的反差太强烈了。尽管罗卉外表上沉默寡言,平时像个女仆经常为方姝洗衣服,甚至到食堂替她买饭。但这都是假象。真实的罗卉比方姝还要高傲自信,在内心里,她才是真正的公主。这一点,只要凭她从一个偏远贫困的山区农村以全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进B城大学就不难证明。但自从罗卉进入B城大学后,她的这种自信在方姝面前完全丧失了。在她眼里,方姝太完美、太光彩照人了。在她的光芒照耀下,罗卉觉得自己身上所有的优点都变成了令她自卑、沮丧的缺点。她羡慕方姝的一切,从方姝的出生、气质、做派到那种近于放浪、无拘无束的生活方式。她感到自惭形秽。每次方姝把自己的衣物送给她,她都像接受一种莫大的恩惠似的,对方姝感激不已。这种感激心理使她愿意为方姝做任何事,她完完全全拜倒在方姝面前了,就像拜倒在一个被她爱慕的人面前那样。她爱方姝身上的一切,甚于爱自己身上的一切;因此,当方姝把自己穿过或用过的衣物和化妆品送给她时,她便产生一种在分享方姝身上的完美的感觉。每次穿着或使用方姝送的衣服和化妆品时,她都情不自禁地想:我现在像方姝吗?或者:我现在是方姝吗?她甚至经常偷偷试穿方姝刚买回来的新衣服或悄悄模仿方姝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她差不多为之着魔了。当然,这都是她一人独处的时候,在方姝面前,罗卉仍然沉默寡言,心甘情愿地帮方姝做这做那,而方姝也像一个真正的公主那样,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罗卉为她做的一切。

在这种貌似姐妹,实如主仆的奇特关系中,罗卉和方姝不知不觉度过了三年的大学生活;再过一年,她们就要毕业了。正是在这时候,罗卉发现了隐藏在自己心底的另一种东西:对方姝的仇恨。发现这一点后,罗卉暗自吃了一惊。但她明白,这种仇恨像一粒种子似的,其实早就在她的内心深处埋下了,只不过她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愿意承认罢了。罗卉对方姝的仇恨像一株连理树那样,是伴随着她对方姝的羡慕一道成长起来的;罗卉对方姝愈羡慕,对她的仇恨就愈强烈。最初,这种仇恨是以嫉妒表现出来的,而嫉妒的结果必然导致一种占有欲的出现。由于罗卉和方姝的个头和身材都差不多,她们穿衣服经常不分彼此,也就是说,方姝的衣服可以由罗卉随便穿,方姝从不介意,有时她心血来潮,也偶尔穿穿罗卉的衣服,这就像一个吃腻了山珍海味的人想换换口味,吃点儿粗粮那样,带有某种游戏的成分。但对罗卉就不同了,这逐渐给她造成了一种幻觉:方姝的衣服就是我的衣服,我的衣服就是方姝的衣服;幻觉再进一步:方姝就是我,我就是方姝。在罗卉的幻觉中,她和方姝之间的界线正在一步一步地消失,直至完全重叠。但是,完全的重叠是不可能的。因此,当有一天,由于方姝急于要穿的一条裙子被罗卉穿在身上,她忽然板起脸像对一个小偷那样对罗卉大发脾气之后,罗卉觉得自己仿佛被人粗暴地从一场美妙的梦中突然推醒过来一样,有一种遭到欺骗的感觉。她跑到空无一人的湖滨游泳场痛哭了一场,眼睛都哭肿了,整整一天闷闷不乐,连晚饭也没有吃。第二天,方姝就为此事向她道歉,还专门请她吃了一顿麦当劳。那时,整个B城只有一家麦当劳餐厅,而且离B城大学很远,去一次得换好几趟公共汽车。尽管如此,但罗卉心里明白,她和方姝之间的裂缝像经过一场地震之后,从原来的隐蔽状态暴露无遗了。她突然对方姝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仇恨。那颗一直埋在罗卉心底的隐秘的种子不知不觉变成一棵树,开始茁壮成长了……

那次,学校放了暑假,方姝邀请罗卉去她家玩。她本来不打算去的,但方姝再三说是自己父母的意思,她感到盛情难却,只好去了。那是她第一次去方姝的家,也是最后一次。

在去方姝家之前,罗卉曾经无数次想像过她家里的情形。在她的想像中,方姝的家同那些电影和小说里的公主之家一模一样,她甚至把方姝想像成了当时正在放映的一部电影《最后的贵族》中的女主角李彤;而更多的时候,罗卉则把自己悄悄置换成了方姝。这样的想像有点像游戏,罗卉总是把自己沉溺在这种游戏中流连忘返、乐此不疲。这也是罗卉起初拒绝去方姝家玩的原因。她害怕自己的游戏在现实的场景中被击得粉碎。因此,她是怀着一种惶恐不安的心情走进方姝家里的……

一切都和罗卉想像中的相差无几。优雅气派的小楼。摆满假山假石和盆景花卉、散发着扑鼻幽香的精致小院。色调深沉、富丽堂皇的家具。挂满名人字画的客厅。凝重古典的钢琴。整整两面墙壁的书柜。戴着眼镜、热情有礼而不失矜持的方姝的父母。丰盛讲究的晚餐。一切都像罗卉想像或者电影中出现过的人物和情景。惟一不同的是其中的主角是方姝,而不是她。方姝在光滑如镜的木地板上迈着时装模特一般的步子昂首阔步,旁若无人,在端庄儒雅的父母面前撒娇,耍小脾气,无不表明她是这个温馨无比的家庭中备受宠爱的公主,而她,罗卉,不过是一个偶然的闯入者。虽然这一家人对她热情有加,但她像一个初来乍到、不谙世事、笨头笨脑的女仆那样,在他们面前说话前言不搭后语,像一只出了故障的时钟,举止完全失措了。

晚上,罗卉洗澡后,换上了方姝漂亮宽松的睡衣,在方姝同样洁净温馨的卧室里,一套进口的高级音响播放着莫扎特的小提琴协奏曲,方姝伸出一只裸露在外面的雪白的胳膊搂着她的脖子,像一对真正的姐妹那样。那天晚上,方姝兴致很浓,对着她的耳边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话,罗卉脑子里却怔忡不宁,老是走神。后来,她不知不觉地睡去了。但她睡得并不踏实,梦魇不断。半夜里,她突然从噩梦中惊醒,心脏狂跳不已。借着柠檬色的床头灯,她看见身边的方姝睡得正香,一缕乌黑的头发云朵一样散落在枕头上,面如满月,比平时看上去恬静多了。罗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忽然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方姝此刻在她眼里显得十分陌生。但现在她旁若无人地躺在自己的身边,使罗卉感到某种威胁。她有些愤怒。她想把方姝从这张床上赶下去,把她从这个房间里赶出去!这个念头从罗卉的脑子里一经冒出,就令她不能自主。她觉得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了。具体地说,她越来越管不住自己的手了,因为,她的一只手像长了翅膀似的,总是想过去勒方姝的脖子。她拼命控制着它,实在控制不住时,她只好用自己的另一只手去抓住它。她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后来,她抓着那只手走进卫生间呆了一会,才稍稍平静了些。她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色苍白如纸,目光怪异得使她自己都忍不住吓了一跳。

罗卉回到卧室时,方姝还在酣睡,但她怎么也睡不着了,靠着墙一直坐到天亮。第二天一早不等吃早餐,就逃也似地从方姝家里离开了。

从那天开始,罗卉就被那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攫住了。她整天惶惶不安,神不守舍,想逃避什么。但那种恐惧仿佛一个影子似的,总是寸步不离地尾随着她;无论她上课、吃饭和睡觉都同她在一起。她怎么也摆脱不掉它。就在这种恐惧不安的状态中,那一天终于来临了。

那天,放假回家了一段日子的方姝突然到学校专门来看罗卉,说是过两天她就要去深圳实习。方姝早就对她说过,毕业后想去深圳工作。那天,她们俩在一起玩了一整天,方姝还请她去学校附近的一家西餐厅吃了一顿意大利比萨饼。晚上,因方姝的床单拿回家洗没带来,两人是挤在罗卉的床上睡的。但睡到半夜,罗卉又被一场可怕的噩梦惊醒了,她只好爬到另一张没有床单的床上去睡。第二天早晨,方姝要罗卉陪她去买火车票。买完火车票,方姝心血来潮,提议去游泳。罗卉犹豫了一下,经不住方姝的一再怂恿,便背着准备复习的书包,跟着她往学校的游泳场走去。

她们来到游泳场。游泳场上寥无人迹,空荡荡的。她们在无人看管的更衣室换上方姝临时买的两件比基尼泳装。如果在平时,罗卉无论如何也不会穿的,但那会儿反正没人看见,她平生第一次穿着比基尼游泳。她发现,穿上比基尼后,她的身材看上去跟方姝一样苗条饱满,充满活力。她们走上搭在水上的跳板,先在上面坐了一会。那时候正是中午时分,阳光异常强烈刺眼,把水面照射得涌金叠银、波光荡漾。是方姝先跳下水的。罗卉看见她窈窕的身子像一只飞鹞似的在空中闪了一下,便轻轻跃进了水中。她看着方姝像一条鱼儿那样在碧绿的水面轻快地游动,神思有些恍惚。后来,方姝在水中扬起手叫她:“快下来呀,水里真凉爽,凉到人心里去啦……”于是,不大会游泳的她像一只旱鸭子似的扑通一声跳进了水中。

那天,她们游了好一会,直到四肢乏力,脑子微微眩晕,才从水里爬上来。她们坐在水泥跳板上一边晒太阳,一边聊天。方姝大概明天就要去深圳了,话也特别多。罗卉,你读的书再多有什么用呢?方姝说。我看你别考什么研究生,毕业后我帮你联系,也去深圳得啦。方姝半真半假地笑着说。咱俩像一个人,一下子分开,我还真舍不得离开呢!方姝一边说,一边扬起湿润的头发,水像珍珠似的纷纷从她头上掉落下来。

罗卉心不在焉地听方姝说着话,身体越来越燥热。她感到那种一直尾随着她的恐惧像一只蜥蜴那样悄悄攀上了她的脊背。她觉得自己的手又不听使唤了。是呀,我也舍不得。她接着方姝的话说,脑子里却在跟心底的恐惧搏斗。但我的确舍不得离开方姝。她想。我既害怕跟她在一起,又舍不得离开她。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她迷乱地想。她感觉自己快要被恐惧打败了,那只讨厌的蜥蜴已经爬到了她的后脑勺上。看来,我没有别的选择了。那棵小树也许长成了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它要开花结果了,她绝望地想。这时,她看见离自己不足一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块三角形的石头,在明亮的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真奇怪,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我刚才并未看见呀!她正纳闷着,就看见自己那只不听使唤的手完全脱离控制,像一条蛇似的慢慢向那块石头爬过去。它要干什么呢?罗卉惊讶地想。她想用另一只手去抓住那只手,但她试了一下,发现自己的整个身体都像死去了一样,无法动弹。她瞧着那只手爬近那块石头,并且一把握住了它。这时,方姝还在兴致盎然地说着话。我明天上火车,你去送我吗,罗卉?她说着瞥了罗卉一眼,她瞪大眼睛,呆住了。因为她看见罗卉那只已经完全脱离控制的手,正握着石头慢慢举起来。罗卉同方姝一样不知所措,因此,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块石头,像长了翅膀一样向方姝的头上飞去……

“讲得好,比我讲的精彩多了!”柯克鼓着掌说,“方小姐,我看您可以去当作家了。”

“您过奖了,”方卉喝了一口可乐说,“我完全是胡编乱造呀!”

这时,飞机在佴城机场降落了,乘客们开始从座位上站起身收拾行李。柯克和方卉也跟着站起身。他们一前一后地跟着人群,向机舱出口走去。

在机场出口等出租车时,柯克对方卉说:“方小姐,其实您的故事仍然没讲完……”

“是吗?”方卉望着机场广场上长龙一般的出租车队,心不在焉地说,“您的意思是……”

“按照您的讲述,是罗卉杀死了方姝。”柯克皱着眉头说,“但如果仅仅因为嫉妒,或者说因嫉妒引起的仇恨,就使罗卉杀死了自己的好朋友,未免太残忍了……”

“我不这样认为。”方卉淡淡地说,“其实,罗卉并没有杀死方姝。她只不过把她自己杀死了。”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您肯定明白,柯克先生。”方卉不无讥讽地瞟了他一眼,“如果罗卉杀死方姝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内心的嫉妒和仇恨,从而达到彻底取代她的目的,那么,当她从B城失踪后,隐姓埋名以方姝的形象和方式在另外一个城市重新开始生活时,死去的只能是她自己,而方姝在她身上继续活着,正如罗卉一直梦想的那样,她们俩重叠了,变成了同一个人,难道不是这样么……”

“就像她现在用的名字一样吗?”柯克目不转睛地看着方卉说。

“就算是吧。”方卉扬起脸来,坦然地望着柯克,“您一定早就在这样猜测了吧?”

“是啊,我的确这么想来着。”柯克说,“一开始见到您,我以为您是我一直在寻找的那个失踪者方姝,后来,当我从您的嘴角发现那颗不显眼的痣后,我又推翻了这个念头,因为这颗痣只有罗卉身上才有,可罗卉分明已经死去了。但听了您的讲述,这个疑窦总算可以解除啦。”柯克不由自主地舒了口气说,“方小姐,我现在说您就是那个杀死方姝后隐姓埋名,或用您的话说代替她继续活着的罗卉,您会否认吗?”

“否认又怎样?承认又怎样?也许一切都是凭空虚构出来的,因为您没有任何证据,就像您本人一样,柯克先生。”方卉嘴角露出一缕若隐若现的笑意,“我忘了告诉您,我现在想起曾经在哪儿见过您的名字了,是在一本小说里,那本小说叫《柯克侦探》,而我恰巧认识这本书的作者。而且……”方卉暧昧地说,“我还同他上过床,您相信么?”

这时,一辆出租车缓缓行驶到他们面前,方卉伸手拉开车门,“我先走一步吧,能够和大名鼎鼎的柯克侦探在一起共同创作侦探故事,我深感荣幸。但愿再能碰上这样的机会,拜拜!”她对柯克调侃地一笑,挥了挥手,钻进车内,出租车一溜烟地开走了。

柯克站在原地愣怔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他像刚从床上醒过来似的,用双手抹了一下脸,然后,慢吞吞地向另一辆出租车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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