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下吗?”我说,“然后我会离开。你可以回床上睡觉,我没事的。”
她又用手梳梳头发,说:“喔,但是我不能这么做。”
对,她当然不能这样。我们又开始等。她以为我的眼睛闭上了,就某种程度而言,这的确没错,至少离事实不远,但是我依然看得见她,而且我欣赏她的样子,喜欢她脖子上的皮肤,知道这一路延伸下去的地带有多么温暖。但是她不晓得,我看得出她不知道,我得说服她解开腰带脱掉睡袍上床去,然后做我该做的事。老实说,我并不排斥这件事,但现在的我,并没有心情像《阶级斗士》中的主人翁艾瑞克·拉古斯三十三年前在斯德哥尔摩一样,投向火热的体温当中。三十三年前,我不过十岁大,不必多想就知道有关皮肤的一切,因为当时处处温暖,不管是家里,在粗糙的石块旁,在往丹帕路边高大松树的树干边,或是在黑车的车厢里、在父亲的蓝色T恤或衬衫下,处处都有温暖。然而,那是许久以前的事了,我现在没力气尝试。那很费力的。就算有可能,我也得花一整个小时才能引领她到达那个境界,而眼前看来,在我离开之前,我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再说,现在才说我没带钥匙,也未免太晚了。
我张着嘴,直愣愣地看着她,接着她从矮柜上站了起来,虽然称不上不耐烦,但我看得出她有些困惑不安。
“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吗?”我问。
“什么事?”
“有关我父亲的事。”
她又咬咬嘴唇,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最后终于说:“大概可以吧。会很久吗?”
“喔,不会的。”我说。
父亲在过世的六个月前才进过医院。更早之前,他动过一次小手术,现在他们担心的则是癌症。他当时七十六岁,但是我几次看到他,都觉得他和以往没有两样。也许是我太迟钝,这我就不晓得了。我当时事情多,满脑子想的都是杂务,而且一直觉得很累。我的第一本书刚出版,那本书里写的几乎全是他,我知道他读了那本书——这是母亲告诉我的,但是当我回家探望他的时候,他从不提起。他们的邻居同样全读了那本书,一些老朋友也会在家门口的路上拦住他,说:“唉呀,法兰克,我们还真不知道你是条铁铮铮的硬汉呢!”他通常只会偷笑,什么也不愿说。也许他有点儿引以为傲,要不然就是别无选择,只好微笑以对。我是不可能知道的,因为他和我说不上话。
一天,母亲打了通电话给我。
“你爸爸住院好几天了,”她说,“你应该去看看他。”
我确定我知道他住院。弟弟告诉过我,但是我没放在心上,因为觉得这不****的事。我从来没去医院探望过任何人,可是在当下,我决定去医院一趟。
开车到爱克医院的路程不到半个小时。当时是十月初,我顺着甘勒街开去,沿途的花楸树上挂着沉甸甸的浆果。短短的几天之间,树叶全都变黄了,在颜色消失之后,垂挂的浆果便像是唯一的装饰。果子在寒冷的天气中熟到发酵,几乎要迸裂,我听说鸫鸟特别喜欢吃这个季节的浆果,但在囫囵吞下有毒的果子之后,留在体内的毒素会让这些鸟连飞都飞不直,可是它们就是爱吃。这是真的,是一个我信得过的朋友说的。在开车前往医院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我沿着甘勒街往前开,经过了罗连斯寇车站,再经过奥克恩街和新森街,想的还是鸫鸟怎么会吃下花楸浆果,让自己昏醉。我虽然不曾亲眼目睹,却可以想象那个场面。我记得当时好希望到爱克医院的这段路能比半小时更长,但是事与愿违,而且沿路没什么车,所以我花的时间反而更短。于是,停好车之后,我在车里坐了十多分钟。我待在车里的时候,陆续有好几辆车也驶进停车场来,大部分的人都拿着花束或是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另外有些人还为病人带了书。我什么也没准备。
最后,我终于离开车子,走向外科病房的入口处,向一名清洁人员问路。我一推开楼梯前方的玻璃门踏入走廊,便看到了父亲站在走廊的另一头。看到他,我随即停下脚步。我不知道他是开完刀可以起身活动了,还是他仍然在等待。我知道他没有看到我,因为他面对着墙壁。他一手抱着头,另一只手压住肚子,这个怪异的站姿让我吃了一惊。我环顾四周,当时走廊上没有别人,只有他站在那一头,我站在另一边。我朝他走了几步,接着看到他的身子在发抖,我又继续往前走,才发现他在哭。我停下脚步。我这辈子没看过他哭,从他抓着胃的样子来看,应该是疼痛让他落泪,他一定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让我先谈谈父亲吧。他年过四十才生下我,但是他和街坊的其他男人完全不同,他是个运动员。我是说,货真价实的运动员。他将身体锻炼到极致,在体内灌饱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精力,这点,从他走路跑步的方式可以看得出来,听他说话和大笑的样子,旁人会感觉到他的体内蕴藏着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烈焰。光是从外表,大家就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兼具体魄和活力,看出他的决心和毅力,明白他不是个简单的人。从我有记忆以来,他一直是如此。他从来没有间断,把身体锻炼得和铁橇一样结实,像是可以拿来撑高跳跃的竿子。为了让双腿在足球场上更有力,他踏遍了山坡上上下下的步道,可以从位在盖吉伯路和瓦雷纳街的住处徒步穿过整个闹区到制鞋工厂上班,没人拥有足以和他匹敌的力量。他走过欧斯特玛森林的每条小路,也曾往返森林另一头每座起伏的山丘,这些训练让他成了一名全方位运动员。可惜他虽然样样行,却没一样精通。他的速度不够快,在跑道上,他可以跑得比任何人都久,但是比他差的人却可以先他一步冲过终点线,所以他从来没跑过先发,也没当过最后一棒。他可以在拳击场上挨了拳头,之后还带着浅笑稳稳站定,让对手为之气结,他有办法撑过超乎观众预期的时间,让看到这一幕的人无不为之动容,但是这仍然不足以让他雀屏中选,成为代表俱乐部出赛、站在群众面前接受喝彩的精英选手,来达成他长久以来的心愿。他有力量也有毅力,就是少了足以加持的速度和想象力。但是,出乎大家意料,这些都没能击溃父亲。他年复一年地继续锻炼,明知诸多训练不可能带来任何成就,却仍然继续坚持。就是这点,让他和我认识的所有男人截然不同。他能够承受一切。然而在那一刻,他站在爱克医院的走廊上,却把身子靠在黄色的墙壁上,因为疼痛而哭了。在我的记忆当中,打从我十二岁那年坐在利攸玛森林深处的营火旁,听他教我这个身高一米四二的男孩要怎么打败一米六〇的孩子之后,我们就未曾好好地谈过话。我的头突然晕了起来,觉得有些不舒服。走廊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但是我一步也跨不出去。我无能为力。我这样呆站了不知道多久,只记得自己一直在想:好热,我好渴,想喝点东西。我相信他当时不晓得我在场,因为他一直没有回头,只管抱着肚子捂着脸,靠在墙边啜泣。就是这样,我才得救。我屏住呼吸,静静地转身离开。我直接离开医院,坐进车里,开着车回家了。
我坐在葛林德太太门口的椅子上,眼睛盯着地板,嘴巴不停地说,我不知道自己口中叙述的和脑袋里想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我很难相信答案会是肯定的,因为从爱克医院的那一天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从来没向任何人提起。母亲在世的时候我没和她说过,也没和把化妆品留在浴室里的那个女人谈起。我那个躺在山谷的医院里,以稳定的速度盘旋在这个世界和另一个世界当中的哥哥,也一样不知情。而如今,这位G.葛林德咬着嘴唇站在我面前的门廊上,一边用手梳理头发。我看不到她的动作,但是我知道,而且还知道她左右移动着身体的重心,虽然称不上不耐烦,但我看得出她有些困惑不安。然而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她眯着近视眼看着我说:“你确定他不知道你在场吗?”
我又低下头看着地板,说:“不确定。”
她随即做出决定,我当时没有完全明白,因为我正瞪着双膝之间的地板看,双手还紧紧压住太阳穴,一再地吞咽口水,所以没看到她的脸。一直到稍晚,当我们贴在彼此身边,躺在一片暖热当中——在她关了灯之后——我才了解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并且惊讶地发现一个故事能够带来这样的成果。
我醒来过一次,但是天色仍然昏暗。我用手肘支起身子看向窗外,看到我位在对面楼房的家里有灯光,而两层楼之上,哈尤家也还亮着灯。这家人的一家之主——我的朋友——站在屋里正中央,用双手抱住低垂的头,身体前后摇摆。我可以看得相当清楚,但是一股不知名的香味让我无法思考,而且当我又躺回床上的时候,被子下的葛林德太太转过来面对着我,做了某个让我倒抽一口气的动作,我几乎觉得痛。我不记得上次有人这么对待我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她好温暖,头发也有相同的香味,那发丝搔着我的脸,皮肤碰触着我,让我想到某种虽然不知其名,却有意一见的动物。她拍了拍我的胸膛和肩膀,说:“你真是个好人。”
“我不过是一座漆成白色的坟墓,”我说,“你才是好人。”
她笑了,笑声低哑,接着我也笑了,尽管我没打算说笑。她问我是否还觉得冷,我回答不会,然后我们其中有个人说:“你喜欢我这样做吗?”我不记得这话是她还是我说的。随后,我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回答一定是以G这个字母开头,但是我昏昏沉沉地睡去,什么也没有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