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假设,罪犯以步行的方式来接近这辆车。被害人开的车当时正处于飞驶状态,那么,罪犯想靠近那辆车,这种成功的概率有多少?罪犯靠近那辆车的理由,还有罪犯的目的,难道就仅仅是毫无理由的一场谋杀?这好像也有点解释不通。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这辆车在中途出了故障,作为步行者的罪犯才有可能接近它,于是杀人焚车。假如罪犯是有预谋的,那在这样的情况下,罪犯在这条漫长的特雷丁波斯特公路上与这辆车的相遇机率有多大?
“如果我们认定,罪犯与被害人在此路段的相遇确实是一种巧合,那接下来就要考虑致使罪犯杀人后还非要焚车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从车里尸体的外表可以看出,它生前根本就没做任何反抗,似乎是甘心情愿地在烈火中等死。我想,当一个活人看到大火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逃生,但是这个人却没有,而没有逃生欲望的人,只能说明他应该是在大火烧起来之前就已经死了。”特里分析说,“我们从这里可以引申出两种可能,一个是尸体被焚前已经死亡,然后罪犯将尸体拖到这个地方来借助纵火毁尸灭迹;另一种可能是,这里就是犯罪的第一现场,罪犯就在这里把人杀了,然后进行纵火,以达到毁灭证据的目的。”
“你说得不错。”我点头表示同意特里的看法,“我们还可以分析一下案件的偶然性。如果我们假设罪犯和被害人之间并不认识,那就要对罪犯的作案动机作下一步的推断,因为在这样的前提下,罪犯偏偏杀的是尤兰德,而不是其他过往车辆上的人,那么他们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矛盾?我认为,这个案件至少存在一种诱因,而这种诱因是罪犯不能容忍的,或者不愿意妥协的,所以他才实施了犯罪活动,最终下了杀人的决心。这个原因我们继续深入分析,就要弄清楚是不是罪犯一时冲动之下失手。”
“教授,我们还应该注意这样一点,如果说罪犯作案是以车辆作为代步工具,那么在车的一侧应该留有这辆车的轮胎痕迹。而这辆被焚烧的车辆是停在路的右侧,也就是处于东北风的正西方向,但那个可疑的起火点是在车的左前轮。当然也有可能罪犯的车辆停在了死者车辆的右侧,而右侧是一个草坪,确切地说是一个椭圆形的拱坡。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这些初步确定的方位上找到一些车辙印。”
看来特里没有忘记我平时对他的教导。接着,按照他的推测,我们找到了可疑车辆的轮胎痕迹,还发现了一块像海绵一样的物体,虽然烧焦了,但是也能分辨出一些痕迹。罪犯的车辆停在死者左前轮的外侧的可能性很小,因为那是公路的中心位置。但也有可能是两辆车相向而停,如果是相向而停,停车的理由又是什么?难道又是一个不约而同?
我们已经判断出起火点是在车的左前轮。那么,这个位置正好和死者生前坐在驾驶室里的视线处于平视的方向。我们发现死者的表情似乎对大火无动于衷,就像睡着了一样,任凭大火怎么烧他,他都毫无反应。这说明罪犯纵火之前,这个人有可能已经被人杀害了。
焚烧车辆需要一定的时间,此时车里的人可以对罪犯焚烧车辆的行为作出反抗,如果是处于毫无抵抗或者是没有任何反应的状态,那我们只能怀疑车里的人不是被烧死的,而是被杀害的。杀害在前,纵火在后。
我们现在再来从案件的偶然性上去界定它。就是说凶手和被害人之间并不认识,两个人在这种不认识的情况下,其中有一个人却被另一人杀害。凶手在杀人之后,还要继续焚烧车辆又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这些都需要我们用事实来说话,而且需要更多的证据。
从对现场的分析来看,车主是在停车的时候遭到杀害的,而不是在车辆的行进途中。因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要对车辆纵火似乎不大可能。我们还是需要分析一下罪犯的引火方式,因为罪犯只需使用打火机,就可以引燃某种引火物质,那么这场大火就在所难免了。
我们已经观察到车头的左前轮位置就是在东南风条件下最先起火的部位。在这片丘陵似的坡上四面一览无余,只要把火点起来,就会火借风势,越烧越旺。有目击者说这场大火烧了好几个小时,我的直觉告诉我,这种说法或许有点道理,因为燃烧物中的各种物质,它会与空气中的不同气体互相发生反应,还有高低不同的温度。纵火的火焰实质也是一种高温气态,或者说是等离子态的物质。有两种因素可以决定火焰的颜色,其一是火焰的温度。火焰处于低温的时候就是红外线,随着温度上升,火焰就会从红色渐变到橙色,温度大约超过3000℃,然后我们会看到黄色和白色的火焰,那就是它们400℃时的样子,如果火焰颜色变成青色和蓝色,那就是5000℃-6000℃了,接下去就是紫色,至少也有7000oC以上,以至于到最后看不见的紫外线,那就有几万摄氏度的高温了。它们的颜色还会作不断的改变,如果我们从高能物理的角度去看红外线,就是说属于有色光谱段的火焰都是一些低能量的火焰。假如温度继续升高,这时候火焰的颜色就可以从紫外线到X射线,甚至发展到伽马射线等。这些都是肉眼无法甄别的。
另外,还可以从气态和等离子态物质的元素构成分析过火焰,因为它能够决定火焰的固有光谱,元素周期表里的每一种元素,都会在高温下面发出自己特有的光色,如我们常见到的钾在高温下就是一种紫色,我们又如看到的是化合物的光色,那燃烧起来就是一种杂色,因为那时候里面有许多种类的元素正在发光。
我发现在汽车左前轮上方,还有海绵未燃尽的残留物和汽油浇淋的痕迹。汽油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物理特性,它很容易气化,而且挥发性强。有时候,我们可以用肉眼也能观察到在汽油液面上有一层好像是已经被蒸腾过的雾气。每一升汽油大约能挥发出100到400升的蒸气,然而这一些气体就会随意扩散到更大的空间里面。有时候,我们认为火源离开汽油已经很远了,其实只要火源与汽油蒸气所接触,就会引起燃烧。
汽油的成分相当复杂,它主要是由烷烃,从碳四到碳十二,其中是以碳五到碳九为主。烷烃就是饱和烃,它是碳碳单键和碳氢键的链烃,是简单的有机化合物。我们从前在警察学校里学过,在烷烃分子里,碳原子的相互之间是以单键结合成链状的,但是直链的或者含支链的不在其中,剩余的化合价都为氢原子所饱和。而在烷烃分子当中,主要是氢原子的数目达到了一个最大值。它的作用当然是用来做燃料,如天然气、沼气,在这些物质当中所含的主要成分就是甲烷。
汽油和含有金属的车辆在一起发生燃烧,它的火焰色的反应之一,应该带有金属挥发性化合物的特征。燃烧时,金属化合物原子核外面的电子会吸收一些能量,也就是从基本状态的跳跃和迁移,然后又到了一个具有较高能量的激发状态。就在这个时候,当处于激发状态的电子,一旦回到了基本状态的时候,它会以一定波长的光谱线的形式来释放出多余的能量。
我们还可以从火焰的颜色反应,看到那些特殊的火焰色,那就是光谱谱线的颜色。每一种元素的光谱都具有其特征的光谱线,而这些发出特征的颜色就会使火焰着色。我们就可以根据火焰色来判断某种元素的存在。如焰色是洋红色,可以认为它含有锶元素,而焰色是玉绿色则是含有铜元素,如果是黄色就说明含有钠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