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得十分缓慢,因为我们手里能够使用的证据和线索很少,这段日子里,我和法夸尔忙得分不清黑夜和白昼。法夸尔已经连续三天没有回家,我也一个多星期没有给琳达打电话了。
“可怜的孩子,我真的想帮助她,可是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在警局办公室里,法夸尔瞪着充满血丝的眼睛,有些沮丧地对我说。
“那么,我们先从罪犯的心理上找出能下手的地方吧,在这个方面,我认为你大学时选修的专业课程可以派上用场了。”我一边冲着咖啡一边说。法夸尔在大学时选修过犯罪心理学,而且在这上面很有些独到的见解。
“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人行为的是潜意识,罪犯首先是在由这种意识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影响或者起支配作用。潜意识对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本人可以直接参与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有意识的犯罪。而有意识的犯罪行为中,意识又有着不同的表现。那么,罪犯在这次作案中的潜意识作用,属于潜意识犯罪行为五种类型当中的哪一种呢?这是我们需要搞清楚的问题。潜意识的五种类型是:支配型、叠加型、递增型、诱发型,最后一个是附着型。这些不同的心理会分别产生不同的行为表现……”
说到这里,法夸尔停了一下,从办公桌上拿起凯迪凶杀案的现场照片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这才继续说:“我分析罪犯的作案经过应该是这样的。首先,罪犯在作案之前,已经对这片小树林作了观察和判断,他会设定一个作案时间,而这个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外人注意的。那么,黄昏降临的时候应该是他作案的最好时机,因为他可以用夜幕来掩盖作案过程。黄昏时候,小树林的夜晚要比树林外面的世界来得早,这就是罪犯需要的隐蔽性。当罪犯作案的地点已经具备了,他所选择的犯罪目标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他不能选择熟悉的人来作为犯罪目标,他的顾忌肯定很多,因此他一定会选择陌生人。
罪犯对克兰登小镇的地形早已经了如指掌,比如对克兰登的日落天黑的时间都把握得非常准确,他甚至连树林里的遮密度与外界无遮物的反差比也掌握得十分清楚,最主要的是他对达卢塞恩湖的地理位置已经默默地牢记在心里了。罪犯只要一闭上眼睛,他的眼前就会呈现出作案中每一个环节的清晰构想图,这说明了他有着非常缜密的思维方式,而这种思维能力也可以反映出罪犯的文化程度。如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男子,他会不会对一个小女孩作出如此十分野蛮而又十分血腥的残杀?如果这起案子不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男子作案,那么,这个罪犯的缜密思维又是怎样形成的?罪犯在整个案件中所表现的狂暴和残忍令人不寒而栗,但他的作案过程又显得很冷静和理智,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么,罪犯之所以很暴虐,显然是心理畸形发展的结果,而这种畸形和外界环境对罪犯心理的渗透是有联系的,它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是罪犯遭遇了家庭变故?还是自身的精神出现了异变?”法夸尔闭着眼睛,开始模拟起罪犯的思路,“凯迪脖子上的扼痕清晰可见,衣裙和内裤也被撕得粉碎,这些特征所表现出来的是情绪的积累和发泄,而它有一个演变过程,但这种演变过程之所以会导致这场谋杀,其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又占多少?如果我们假设罪犯在心理演绎过程中对这一场谋杀蓄谋已久,那么,他的主动犯罪心理愿望应该是非常强烈,这样的犯罪冲动又来自何处?他每天都注意观察达卢塞恩湖边上的那片小树林,还会观察那片林子附近的人流,力求掌握那里的一切,这个位置的选择,我分析,它应该是在庞德街一带。”
法夸尔的推测让我很有些折服,警局的其他同事也较为认同这种说法。看来,这起案件是罪犯一心想要实施的一次谋杀,这对克兰登小镇来说是一件必然要发生的悲惨事件,因为罪犯已经把他的全部精力都倾注到了犯罪的实施上。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对克兰登镇进行了细致的探查和走访。像西九街和庞德街这样邻近湖区的街道,两边的房子呈散落型,而且房舍都以平房为多数,那种房子的尖顶斜坡看上去朴实无华,这和四周的田园风光也十分匹配。平房之间的距离都相隔有40多米远,而且还被一棵棵高大的树间隔开来。所以在那些地方行走,很容易分散人的注意力,因为你不会专注于相似平房中的某一间房舍。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对一个有预谋作案的罪犯而言,他就应该时刻注意到这里的每一个房舍的情况,包括那片小树林,这就是罪犯实施犯罪时候必须要掌握的。当然,一旦罪犯被我们监控之后,我们同样也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对这里的某一间房屋进行布控。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罪犯在作案时候的反侦察能力也在不断地加强,这就会增加我们警方的破案难度。
我分析,这个时候罪犯会遇到两个棘手的问题,一是目标必须在他所想象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湖边那片小树林里,从而不使他作案的时间滞后。另一个就是——目标必须是小女孩。
就连罪犯自己也不一定意识到这种变态心理有危及社会的倾向。罪犯解决好这两个问题以后,他才有可能实施犯罪计划。如果这两种情况都变得不可能,他就需要伺机等待,一直要等到自己满意的猎物时才会动手。或许,他为这次犯罪在时间上已经作了相当长的准备,在等待某种时机的成熟。而那一天凯迪的被害,就是罪犯认为时机成熟的一天。
目前,我们仍然不清楚罪犯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产生这种犯罪动机的。但是,我们仍然把湖四周的人群和住宅作为重点调查的对象。可以说,我们下一步的侦察范围已经确定了。我们对小镇上最近遇到家庭异常变化的人群也做了相应的统计和调查。
凯迪的姑姑家住在西九街,所以我们对于从来不熟悉克兰登情况的凯迪会在抵达的第二天下午出现在达卢塞恩湖边那片小树林感到不解。对于这一点,我和法夸尔的分析不谋而合,我们认为:凯迪有可能是在到达克兰登之前或者之后遇到了什么人,这个人向天真的凯迪提起了达卢塞恩湖。这样,小女孩就对达卢塞恩湖产生了兴趣。实际上,这也就能解释凯迪为什么没有到景色更美,游人更多的克利尔湖和佩什蒂戈湖去玩耍。
那么,是谁把凯迪带到了达卢塞恩湖的呢?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我们把调查员分成两路,同时对案情的发展线索进行调查。一路人马了解小镇最近发生异常变化的家庭情况,而法夸尔带领几个人继续走访凯迪的亲戚,我则天天待在实验室里分析案件的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