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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 37 章

“十四弟,你说,佟家的那个丫头,是不是也太受宠了些,我听说,太后她老人家,已经下了懿旨,要给她找伴读呢,还要挑个好点的呢。我看啊,这要不了多久,九姐姐的风头,怕是都要被这个丫头,给抢尽了。”十阿哥对着旁边的十四阿哥,嘟嘟囔囔的说了一堆。

一大早,众位阿哥鱼贯的走进书房,准备着今天的功课。

十四阿哥略微轻蔑的一笑:“不过是个小丫头,理她作甚。”

“小丫头,那当年事谁和人家那个小丫头起得冲突啊。”走在前面飘飘欲仙的九阿哥,突然就来了这么一句,只把十四阿哥给噎得,半天没说出话来。

“好了好了,十四弟都这么大了,那过去的事,就别提了,十四这两年,倒是成熟了许多。”八阿哥回头止住了十阿哥的大笑。

只一旁,刚来的四阿哥,停住了脚步,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昨天,四阿哥还去了承乾宫,看望了书琴一回。这姑娘,是聪明灵秀的孩子,进宫不足半月,却已博得了众人的交口称赞。

四阿哥慢慢的向前走去,这个突如其来的妹妹,气质不凡,人,也老成很多,看样子,也很是受皇太后的喜欢。

只是不知,这以后,会如何。

书琴乖巧的坐在九格格身边,听她给自己讲,这刺绣的门道。古代的女子,这女红不好,说出去,可是要让人笑掉大牙的,书琴,虽是心里不愿,但也无奈,只好拾起了这门活计。

这些天,虽说康熙的女儿不少,但和她来往最密切的,当然还属这九格格。

说来也巧,她住进贞顺斋的第二天,就突然间从佟妃的嘴里,听到了这么一句话:“出了咱们承乾宫,过了那个履顺门,挨着咱们的,就是德妃娘娘的永和宫了。”

书琴还记得当时自己那个心情,怎么一不小心,还就和十四阿哥他娘,做了邻居了。不过还好,十四阿哥他,已经搬到阿哥所去了,不然,两个人还不得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啊。就是这样,她最常碰到的,还是这十四阿哥。

话说他们两个,也算认识两年了。

“琴儿啊,这马齐家的姑娘,等会就来了,你们两个,日后可要好好相处,可不许置气啊。”皇太后慈爱的看着书琴和九格格,想到几天前给书琴选伴读的事情,就忍不住叮嘱起来。

书琴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到太后面前,“您老人家,就放心好了,琴儿有分寸。”

太后笑着点点头,九格格也走了过来,“您还不放心琴儿啊,她就是个小人精,连皇阿玛都夸她,您还担心什么啊。”

要说选伴读这个事,那就也不得不说起她住的贞顺斋,书琴还记得她搬进来的第二天,装作天真无知的问着佟妃:“姑姑,琴儿住的贞顺斋,怎么不是离姑姑最近的屋子啊。”

废话,贞顺斋是承乾宫的偏殿,离正殿,当然多多少少,是有那么些距离的。

书琴还记得,佟妃后面来的那句话,生生是惊得她,是几夜没睡好觉。

“你这个丫头,就是多心,你搬进来之前,皇上就嘱咐我了,以后你得吃穿用度,不能差了去,省得让别人看咱们佟家的笑话。一切规格,均按照公主的份例来办。”

如果说昨天,书琴怀疑福全是她爹,那么,她现在,脑子里,又乱套了。

就是九格格这么受宠的亲生女儿,现在,也不过和她一样,顶着的是和硕格格的帽子,这一般公主的分封,都是要等到她们出嫁的时候,由康熙亲自下诏。就像,这上个月刚刚被封为和硕恪靖公主的六格格,当然,同时下诏的,还有她即将就要嫁到蒙古的旨意。

康师傅啊康师傅,你这不又是要把她往风口浪尖上推呢吗?这还真是让她受宠若惊啊!

再回来说说这书琴的伴读,选得就是如今的,理藩院尚书马齐的宝贝女儿,富察语凝。

这个马齐可是出生于世宦世家,他是康熙的户部尚书,当年首议撤藩的大功臣,著名的米思翰的次子,虽说当年这马齐是由荫生授为工部员外郎,这种满人贵族家庭常走得路线进入朝廷的,但是,他如今能爬到户部尚书这个位置,可就完完全全,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

这个马齐,是康熙看重的重臣,这个富察语凝,是皇太后看重的伴读,书琴只觉得,自己现在的这个小身板,能不能撑的起这么个隆重的待遇,还真是,有待商榷。

阿哲跟着书琴向承乾宫走去,话说,她两个进宫,也差不多两个月了,渐渐,习惯了一切,也渐渐,更加想念那宫外的生活。

不过,这个愿望,很快,也就可以实现了。

八月的巡幸边塞,老康特意准许,书琴也可一同前往。

听到这个消息,承乾宫上上下下,都像是如同过年了一般,直乐了个好几天,当然,书琴排外。她其实,是巴不得,康熙老爷子,能把她忘到脑后去。你想想,好不容易,宫里的上上下下,大大小小,都跟着出宫去塞外了,她书琴,便可趁此小小的摘下面具,歇她个一歇,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老天爷,是不会让她这么爽的,就像,她现在,又碰到了十四阿哥一样。

“琴格格。”

“十四阿哥。”

依着这和硕格格的身份,公主的待遇,书琴现在,见到十四阿哥这种的,到也用不着行太大的礼了,像十四阿哥,两个人需要做的,就是互相福上一福,也就罢了。

所以说,风水轮流转,这人啊,她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翻身农奴做地主了。

厄,话说书琴,她为什么会想到这么一句,来形容自己,弄得跟暴发户似的。

“十四阿哥,你又是去看德妃娘娘?”话说,十四阿哥这两年,或许真的是长大了,在这个时代,十岁的小男孩,也就不小了,想想四阿哥,十四岁的时候,可就娶了老婆回家生儿子去了。

十四阿哥点点头:“咱们两个,到还是顺路了。”

书琴微微一笑,所以说,和德妃做邻居,最大的便利就是,她每天看见十四阿哥的次数,真的是,数都数不清楚。两个人,也就只好,并肩向着永和宫和承乾宫的方向走去。

一时,倒是相对无语,这以前是因为见了面尴尬,现在,到是因为每天见的太多,本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两个人,现在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书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看到这个十四阿哥,浑身的那股难受劲儿啊,那叫一个强烈。

其实,十四阿哥,也不好受,他一见到书琴,就会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自己干的那丢人事。是啊,丢人啊。现在的十四阿哥,相比于两年前的十四阿哥,那是更加的自命不凡,更兼着,想要迅速强大自己的想法,这十四阿哥,最忌讳的,就是他那些个小孩子的幼稚行为。

所以,对这个抓着他那么个不大不小的把柄的书琴,十四阿哥,是真的很想敬而远之,何况,这姑娘进宫这几天,就获得了上上下下的交口称赞。这些,在十四阿哥眼里,那是分外的不屑。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他十四阿哥,最看不起的,就是这些,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其实对于书琴,说起来,她自己也是觉得莫名其妙的,不知怎的,她就成了宫里的行为准则的那个活生生的例子。人人都说,这承乾宫佟妃娘娘的侄女书琴格格,是个最讲规矩的,不但人长的是如同仙女一般,更兼带着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所以,这一时间,书琴,那是叫一个声名远扬啊。

其实,依着书琴自己的想法,她也只不过是想着要规规矩矩的做她的琴格格罢了,谁承想,一不小心的,她就给做过了头,风头,照样,还是出了,而且,还出尽了。

“对了。”十四阿哥突然对书琴说道:“你那匹马,是叫承雨吧。”

虽然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问,书琴还是点点头:“是啊,只可惜,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它。”书琴有些伤感,进宫,她倒是可以把诺诺带进来,只是,这承雨,就不合规矩了。

十四阿哥看到书琴如此,哈哈笑了起来,你还别说,这个佟佳书琴,还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这皱起眉头来,倒显得可爱了许多,不像平常,老是板着个脸,像四哥一样。

书琴瞪了十四阿哥一眼,心里忍不住又是一股火气,你这个小P孩,你这是气啊,成心的,一定是成心的。

十四阿哥看到书琴瞪着他,知道这丫头是误会了,只是,为什么自己更想笑了,这丫头,瞪人的表情更可爱。

书琴眼珠子一番,旁边的这位,你莫不是疯了?

觉得自己确实是过分了,十四阿哥便清清嗓子,“琴格格,我明天要跟师傅练骑术,宫里新给我跳了匹马,不知道琴格格有没有时间,陪我一同去看看。”

你有病啊,又不是我的承雨我跟你去看什么。

等等,书琴看着绷着笑的十四阿哥,难道,你说的是我的承雨?不可能,岳兴阿答应我了,说要好好帮我照顾它的。

那也不对,十四是个阿哥,岳兴阿,能拗得过他去。

“我倒是也有几天没摸着马了,我们的骑术,不像你们阿哥们,要天天练习,既然十四阿哥邀请,琴儿又怎会拒绝,那就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书琴微笑着平和的对着十四阿哥说道,心里却想着,明天看到的若是承雨,那,我就让岳兴阿把你的御风给我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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