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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是此生最美的风景,让我心碎又如此着迷,给我在动荡不安中找回自己的勇气,却又亲手摁灭了我的光源。

【爱心公众示范对象】

然而这个世界上的道途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平坦宽畅。当我拉着那个洗得发白的行李箱准备去搭火车前往相邻的冀南镇时,竟然被那个目光冷漠、斜嘴冷笑的灭绝师太售票员告知:所有的座票早就已经卖完了。

更惨绝人寰的是,在我揣着一张皱巴巴的站票扛着东西走进进站口后,那个劣质老旧的行李箱杆子居然断了!我像《猫和老鼠》里那只扛着一袋大米的小老鼠一样,背着它爬上通往火车站台的楼梯。人群接踵摩肩寸步难行,我当时的感觉是,再没有比那个情境更世界末日的事情了。

我断断续续应聘了临时的公车售票员,也去过县里的电视台,操着一口尚且称得上标准的普通话为抹脸瘦腰补肾壮阳的山寨广告配音,兜售过杂牌和水货的电子数码产品。后来的我辗转来到了隔壁的冀南城,山明水秀的冀南城比葵花镇要富饶得多,近几年被包装成了国家一级旅游城市。我想如果那个时候周小丢还在上学的话,他应该在念兵荒马乱的初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想到毕嘉豪而是直接联想到他。

而就是这一刻,寒风猎猎的江边,我戴了顶把脑袋包得严严实实的棉帽,还用卡其色格子的长围巾捂住露出来的耳朵和脖子。我一路带着小推车走走停停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个明星,这么打扮是为了躲避狗仔队的追踪。

那时候的天,寒气像是从脚底传遍全身,我止不住哆嗦起来。

突然有一个西装革履头发抹得光亮可以当镜子用的叔叔站定在我面前,我以为他那种打扮百分百不是买东西的,应该是问路的。然而他说自己是镇政府来的秘书长,领导愿意资助我上学。

这几个充满人道主义光芒的音节让我呆住了片刻才恍然领悟过来:原来是有家报社的记者在拍这个小城的边缘人物时,给了蹲在江边长廊瑟瑟发抖的我一个特写。据说后来经常进货的那个批发市场的阿姨把我的特殊情况反映给了报社——早年丧了双亲,婆婆作为唯一的亲人于前不久又去世了。

于是我被一辆行政车风风光光地带进冀南中学,然后听着那个镜子头大叔对着校长再三嘱咐“这个女孩情况比较特殊,要对她多加照顾”、“她资质挺不错,可以直接跳到上高一”时,我心底着实还是被感动了一把。毕竟没有谁生来有应该拯救谁的义务。

——如果没有回头的刹那,就不会看见那一排校门口堆满的记者举起的闪光灯。

原来他们早就联系好了媒体啊,做足了面子工程,就等着这一刻拿我当爱心公众示范对象。我向来是个很钝感的女生:肠胃钝感,吃很多都不觉得饱腹;脑子钝感,很多次考试不会的题目在交完卷后才第一时间想出解题方法;言语钝感,和别人斗嘴的时候总被说得哑口无言,过后人都走了,我才找得出一大堆反驳的理由……说到底,什么都是后知后觉。

在我们这样一座住读式高中,开学的忙碌程度其实不亚于期末考试。找定点教室报道,打扫状似被《西游记》里的蜘蛛精施法过的脏乱寝室,到校医院排长队打预防针,最后再埋没在一堆生活用品里头。

那天晚上举办了迎新晚会。听说这是冀南中学历久不衰的惯例。但彼时枯燥乏味的晚会变成了舞会派对,学校大发慈悲地答应了学生会举行这样一场活动真是令我们咋舌,我怀疑校长那天是不是买彩票刮中了五百万。

正式成为校报干事的第一天,传闻中素有“报社冷面女王”之称的学姐便派发给我一个任务,去为这次迎新晚会写一篇六百字的报道,最好采访一下外校的表演嘉宾。

当我站在高高立起的板报面前,看到“邻校友情联袂出演嘉宾”后面涌现出“毕嘉豪”这三个字时,心脏仿佛要瞬间蹦出喉咙。我捂着胸膛,用力地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那个名字还在。

他的名字念出来同音字很多,所以最初我是逼周小丢写给我看的,后来我夺过他的练习本写了一百遍。后来他看着密密麻麻的笔划嚷了起来:“哎呀呀,第一次发现姐姐你这么有毅力,那么以后我被老师罚写作业的话,这个光荣任务一定要交给你啦!”

哎,回忆总是折磨人的,并且像葵花街的糖人,融化后变成唇齿间绵延的糖丝,黏住人不肯放。

毕嘉豪,那是我经年过后又一次听到你的名字,虽然是以借由别人之口这样奇怪的方式。我怔忪地像一尾被冰天雪地冷冻住的热带鱼,用空洞诧异的眼神来与这个名字对峙,中间是磅礴游走的岁月烟云。

“怎么了,担心完成不好?要给自己足够的信心哦……”学姐的话将我拉回现实,我挤出一个自信的笑容,然后抱着她递给我的一叠资料迅速逃离现场。

我第一次意识到“男生这种生物身体竟然也可以如此柔软”时完完全全是那个带着金色面具领舞男生的功劳。

没有“老师”这种生物参与的聚会是放纵的,原生态的,来不得半点束缚的。他穿着劲舞团的团服,在台上跳激情的伦巴。斑斓迷离的灯光打在他海蓝色的服装上,如一片波涛起伏的被月光濡染得明亮的海洋。我竟然定定地在原地站了十五分钟,忘了自己腿上的伤。

一曲终了,一把摘掉面具的他从台上跳下来的时候向前趔趄了两步,那片海洋差点就从我头顶将我覆没。我这才发现他竟然高出我两个头的距离,样子痞痞的,还钻了耳钉,和我心目中固有的三好学生四好青年形象实在是两个迥异版本。

因为跳了太久的舞而汗液四渗,让他的面孔几近透明:“同学,我叫祝昔阳,借你的花用一下!”不等我回答,他一把夺过我手中的花束,跟舞台下面疯狂涌过去的一堆fans比着剪刀手拍大合照。

没有人知道我脚上那条丑陋的伤疤,它是哪来的吗?

那些花本来是我买来准备送给毕嘉豪的。为了买上99朵鲜嫩芬芳的红玫瑰,我知道情人节这天的玫瑰花就像人民币一样炙手可热,所以一大早就顶着两个熊猫眼埋伏在花市,由于摸黑起床洗漱还撞伤了膝盖,最后如愿以偿地从花农手里接过那些花瓣上还沾着露水的玫瑰时,太阳才慵懒地从东边的天际爬上来。那一刻,我想到毕嘉豪站在台上满脸微笑的样子,似乎所有奔波的劳碌都瞬间蒸发了。

可是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时我看到毕嘉豪这个名字就激动得什么都忘了,以致于没有注意到他的名字后面阴魂不散地跟了“沈玉兰”三个字。在司仪念到他们名字后,毕嘉豪的手一会搭在她肩上,一会扶着表姐纤细的腰肢,跳得无比带劲儿。

这就是我离开葵花街后依旧日夜思念的毕嘉豪吗?他离我只有三米的距离,却又仿佛一光年那样远,仿佛天生就从未属于过我。

我身边情窦初开的女生们小声窃语着“哎呀,真是珠联璧合天衣无缝呀”、“其实我想看他们俩做史密斯夫妇那个造型”,之后被我问“他们跳的是什么舞”后表情如同在与一个外星人交流:“这是很常见的交谊舞啊,你不知道吗?”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要承认,伦巴这个专业术语也是后来跟祝昔阳熟络后他告诉我的。我当时没多专注台上的表演,最强烈的感觉只是,我好困,好想睡觉……无论十桶红牛还是雀巢咖啡都拯救不了我盛大的睡意。

【哪有粉丝这样对待自己偶像的啊】

为了买花献给毕嘉豪,让他成为当晚最拉风的舞者,我傻傻用掉了镜子头大叔塞给我的、政府给我的每个月的生活费开支的一半。

当祝昔阳意犹未尽地把花束物归原主时,我突然咬咬牙挺直了腰杆子对他说:“祝昔阳学长,这些花本来就是准备送给你的,我对你仰慕已久啦!以后多多关照,我要拜你为师!”

什么时候纯良得像一张白纸的我也可以说谎不带一点口吃了?这真是一个让牛顿再世来解答都难以得出答案的问题。

其实那天晚上毕嘉豪和沈玉兰上车走的时候我偷偷跟着车尾跑了好一阵的,跑到筋疲力尽的时候突然发现背后有条黑影在追着我跑。当我下定决心以刘胡兰英勇就义的姿态和他拼个鱼死网破死时,却突然在迎面而来的强烈灯光里看清了他的脸。

——竟然是刚才领舞的祝昔阳。

他一把拉过我,不知道是不是学舞的力气都那么大,一下从马路中央拉到了路牙子上:“喂,你在当人工吸尘器吗?撇下我一个人在原地找你,哪有粉丝这样对待自己偶像的啊?”

我满脑子问号地对他进行逼供:“为什么追我?呃,我的意思是为什么跟着我跑?”

“因为你的钱夹掉在礼堂那里了啊。而且,你的花貌似也不是真的要送我的吧……”

我龌龊地一把抢过我那个瘪得前胸贴后背的仿名牌钱夹,是不是月光太美,让我有瞬间的错愕,他婴儿蓝的眼睛之湖里折射着一种叫做失落的波光。

“你……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笨蛋,你都写了卡片附在这花上面了,我又不是文盲。”

哦,我都忘了,毕嘉豪三个字我照着板报上一笔一划地抄了下来,后面还加上了括号内的“收”,帮周小丢做试卷时我都没写得那么用心。

我学着黑帮电影里那些称兄道弟的伪豪迈家伙一样爽快地拍了拍他的肩:“喂偶像,送你花的人多得可以排队了,我的又算老几呢?咱们……还是回学校吧。”

这件事让我觉悟,人不能活得太聪明,有时候只有傻乎乎地自娱自乐,不要太追根究底,才能活得轻松一些。就像悬疑剧看到最后真相大白,就换来一句“原来如此”。

夜开始有点凉,不似礼堂,被人气和汗水挤爆了,风划过皮肤有微微的沁骨。祝昔阳将我带到学校外面的江边。

就算飓风摧毁世界,雪浪淹没海岸线,我依旧无法忘记那一夜。我与他并排坐在黑暗的天桥上,地面湿凉。黑暗中,祝昔阳的眸子因为年少而异常清澈,仿佛未曾见过世事,平静且坚韧。他长长的睫毛和异军突起的鼻翼落满了来自遥远星球的天光,脸的轮廓像希腊的神。如果黄金比例需要除了海螺线圈之外的图例解释,那么我想非这种脸型莫属了。

他说:“我其实早就注意过你的,在报纸上。大风能把手指脚趾冻得发紫的晚上不躲在屋子里当宅女居然跑出来卖化妆品,沈青兰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女生。”

他的笑容那么明亮,双眉像蘸满浓墨的丹青,眼睛里盛满了阑珊灯火。我在那一瞬间觉得,这个男生的干净与落拓并不属于这样腐朽糜烂的城市。

而他突然转过脸来,神色肃穆且小心翼翼地问我:“呃,那个毕嘉豪,是你偷偷喜欢着的男生吧?”

“有必要告诉你吗?”迂回的气流很冷,但我的脸庞依然生生地让他的直白给弄烫了。

“就凭我是你偶像,并且你欺骗了我啊。”

“那好,我告诉你,不是。”

他紧紧咬住我“不是”两个字的尾音追问:“真的?那,我们交往吧?”

提出来的时候他涨红了脸,喉结一下一下地蠕动,很困顿。

我还没有回答,他便把头伸到我左侧的脸庞迅速地啄了一口。

这一刻如果哪个路人给我一支温度计,那么我估计它会爆掉。

而他却拉过我的手坏坏地笑道:“刚刚这个吻,就是我的定情信物。”

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将一个人平淡无奇的生活写成诗歌,谱上乐章,请相信这是冥冥之中某种温柔隐忍的恩慈,如同神力。那个时候我想起当年将青涩的初吻印在毕嘉豪花瓣一样唇片上的情景,很久很久以后的现在,在另一个少年铺天盖地的温柔气息里,我仿佛又寻回了那种悸动。这个吻仿佛郑重宣布了我即将打开混沌青春里的一道任意门。

我掏出我低像素的手机,然后为了作案顺利不被他发现而关掉闪光灯模式,偷拍了祝昔阳一张照片,然后慌不择路地逃跑。

那个时刻行走在滨江长廊的路人兴许会看到这样的一幕:一个穿着花格子裙和白色帆布鞋的女生一边跑一边抑制不住地掉眼泪。她将一字型的人流一分为二,因奔跑而不断挥舞的攥紧的双拳仿佛将水深海阔缓缓推开的鱼鳍。

【可是他却当了真,记了那么久】

我与他走到一起的初始,杜晓晓开始像对待失足少女一样在我面前扼腕叹息。该怎么用我匮乏的言语来描述这个女孩子呢?她,就犹如吃豪华三文鱼刺身时必不可少的芥末,辛辣又不可或缺。我不是没见识过她在校园的BBS上和一个脑残理论,掐架行云流水,且不带一个脏字,堵得对方哑口无言,活生生一个现代版的莎士比亚。

以杜晓晓坚定不移的信念来说,剩女就是圣女,可以自由又恣意地在街上对美少年放电,不必每次出门都往脸上涂十二道工序,也不必担心会在某一天被男友像扔掉球鞋里的臭袜子一样地甩掉。

我却摇摇头文艺腔地反驳她:“一个人的心生来便是世界上最寂寞的地方,每个人都渴望被爱。”

“可是你喜欢的偏偏是个桃花眼的男人,这种男生都很花心的诶。”

杜晓晓开始对一脸懵懂的我解释什么叫桃花眼:不笑的时候像桃花。眼睛长,上眼皮弯曲弧度较大,内眼角尖而较内陷,眼尾细而略弯,形状似桃花花瓣,眼神迷离,媚态毕现;笑的时候像月牙儿。眼睛含笑,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儿,十分勾魂。

针锋相对且喋喋不休的我们活像是在演一出格斗游戏,就差拳击手套和拉拉队了。喊到最后,我们精疲力尽,像两个被抽空了气的软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我借花献佛,把祝昔阳买来贿赂我的小书架送给她,她把一个刚到手的法国蛋糕送给我,我们喜逐颜开握手言和。

只有在杜晓晓面前我是没有秘密的一张白纸。我想我们是两个因寂寞而走到一起的人。换句话说,我们的结局应该是好聚好散,没有心伤。然而后来的事情却让我发觉自己大错特错了。

在这个学校,假小子杜晓晓是除了祝昔阳之外第一个与我交好的朋友。我是住校生,杜晓晓是走读生。她留着爽朗的短发,大大咧咧,为人坦荡,周身有一种与其他女孩子相去甚远的气场。当时冀南中学有十多个被男生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班花级别美女都是她的后宫。事实上这样想吃就吃,想睡就睡的精品女人已经像恐龙蛋一样珍稀了,所以她体态有点多福也是必然的。我时不时就会听到她愁眉苦脸的嚎叫:“天哪!我的衣服又瘦了。”

她的金牌口头禅是:用力吃,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这个女孩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股活力,活力释放出来又变成了感染力,和最开始的我截然不同:自闭,不愿说任何多余的话表任何善变的情跟陌生人打交道。想不到她居然会跟我混迹到一起。当时我心里老气横秋地想,但愿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我因为被高一(3)班的祝昔阳所喜欢而成为全班女孩子的眼中钉肉中刺。当然,说归说,杜晓晓不在此行列之内。

——是谁一到课间就趴在教室的窗户边上向我招手,看我转过头,就把眼睛和嘴撅起来挤眉弄眼扮鬼脸?是谁用红色的显眼粉笔在走廊的围墙上写着“沈青兰放学后X点钟哪处不见不散”,然后等我飞快冲出去一个个擦掉以防被老师看到的时候再跑掉之际回过头来甩一句“不来要你好看”?又是谁低声下气地让同学把一塑料袋又一塑料袋的零食传到我的手里?似乎众人诧异的眼神无不宣布着我就是一非洲难民似的。

杜晓晓捅捅我的胳膊:“我说青兰啊,你一定要看好她们传给你的那个食品包装袋是不是完好的,万一有恶魔开封了投毒放进去你就口吐白沫死翘翘啦!人家对那个祝昔阳红心满满呢,恨不得一排人红着脸掘地挖坑跳进去,肯定会嫉妒你的。咦,我们要不要来打赌她们会不会传着传着上交给老师,囧。”

我正想如何鞭策她的不正直思想时,一袋传到我手中的薯片将我的手指扎到了。

啊!上面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小图钉啊!果然被这个女人一语成谶!

当然,这个成语是当年我从毕嘉豪口里学来的。

和祝昔阳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暴露出那么多的缺陷:脾气怪异,挑食,不懂得打扮自己。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杜晓晓说:“你别紧张,要有坚挺的自信心!其实帅哥有什么了不起的,在我们看不见的男生寝室还不是照样一边玩网游一边抠着脚丫子,彻夜油光满面地扮蜘蛛挂在网上……”

每次和我吃饭他总要带着我最爱的绿豆糕点,用极轻极轻的语气说:“刚才见你只喝汤都没有吃饭菜,这个,刚好可以填填胃。”我的鼻子突然涌上一阵酸涩:其实我最喜欢吃的,永远都是葵花街那个眉目如画的少年做的糖人。他的名字叫做毕嘉豪,恒久地停留在我心中最柔软的位置。有一次祝昔阳问我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那时刚好路过一家蛋糕店,我看见靠近门口的玻璃柜里罗列着一块块做得像忍者神龟的绿豆糕点,便脱口而出地敷衍他。因为不想再去念及糖人,说一次就难过一次,何必呢。

——可是他却当了真,记了那么久。

他带我去参加聚会,去KTV,我会唱的流行歌那么少,连拿麦克风的姿势都不自然,总是缩在沙发的一角沉闷地盯着大屏幕发呆,他当着一大群朋友的面介绍我,然后点动听缠绵的情歌唱给我听。我不讨喜地窝在沙发的一角给杜晓晓按着内容不详的短信,感觉跟着祝昔阳混的坏处就是自己灰头土脸的像古代穿越过来的丫鬟一样。或许是因为太在乎了而害怕失去吧,这种感觉,是我以后认识高贵得令人发指的顾帆远都不曾有过的。

现场嫉妒心爆棚的女孩子个个浓妆艳抹珠光宝气的,恨不得将自己的身体开成饰品展览馆。她们用手臂吊着自己身边男孩的脖子娇嗔着,并以他为典范男友,对自己身边木讷的男生说:“你看看人家多会哄女朋友开心。”

记得那时候散场前作为压轴,他用本来就已经沙哑掉的喉咙声嘶力竭地唱了一首曹格的《背叛》。在歌曲的最后,他说:“即使全世界都背叛了沈青兰,我陪沈青兰背叛全世界!”全场的女孩子都感动得把头埋在男朋友怀里哭了。男孩子们却都起哄说:“哇,臭小子原来拉我们出来看你们相见恨晚你侬我侬啦!”

他吼道:“这叫给你们一帮花花肠子哥们儿上一堂模范男友课,你们懂不懂?”

我看不惯他贫嘴的样子,拿起一支刚开的啤酒瓶一把塞住他嘴巴。他却跳了起来:“你想噎死我吗!大家快看哪谋杀亲夫啊……”

全场都在笑,唯独我真是哭笑不得。

走出大门时我不忍心看他孤零零总是走在前面,终于快步跟上去拉过他的手。迷离的霓虹灯下,我看到他瞬间抬起的脸突然放出奇妙的光泽。我问他:“昔阳,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我背叛了你,你会不会原谅我?”

我看见祝昔阳陡然变得惶惑的眼神,他的身板子僵了僵,最终还是很坚决地点了点头。他把我的头揉在怀里:“但我相信不会的,不会有那么一天的对吗?”

我答非所问,一脸狐疑神色地问他:“为什么冀南中学那么多秀色可餐的美女任君挑选,你却偏偏不解风情地瞄上了我呢?”

他的嗓音温润得可以掐出水来:“你怎么喝了点酒思维就变得跟原始人一样笨。在你身上,我能看到和她们不一样的东西。温柔,善良,与世无争,却又在骨子里透着一股倔强劲儿。你那样孤独地一个人活了十多年,是该得到幸福眷顾的时候了不是吗?”

那年深秋,祝昔阳曾经拉过我因长期暴露在寒风里而生了冻疮的手说道:“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活得更好的权利。我会努力让你活得比现在丰盛一万倍,幸福一万倍。”

祝昔阳,你知不知道,这一刻,你是我内心最宁静的海。

【那是我离开葵花镇之后的第一次泪流】

那一天的日暮黄昏,当我在祝昔阳约好的时间前提早了半小时赶到学校后面那片小树林时,远远就看见了他跟几个男生坐在树下休息。他手里拿着棕红色的篮球,和旁边几个队友都穿着白色的球服,看样子应该是刚打完球,汗淋淋的像从水里捞出来的河虾。我有意无意地往他的球衣上望了一眼,上面是鲜明的一号。

我再放轻脚步走近一点时,却听见祝昔阳身边一个同伴拍了拍他的大腿说:“小子,你果然赢了啊。中午是阿斌,今晚都轮到我请啦!哎,命苦哟!”

祝昔阳得意洋洋地笑着回答:“哎,这是你们应有的惩罚!谁叫你们那么低估老子的个人魅力呢,其实买单在你们,痛在我心哪!”

你有试过被人夺走光的感觉吗?漆黑静谧的湖面,悄然投下一束光,湖在瞬间波光潋滟,波纹将光晕切割成细块浮状体。漂浮在湖中的你,朝着那束光奋力游去,掌心就要将其触及,可是它却陡然消失。湖水再度陷入冰澈阴森,你肢体寒透,慢慢地沉溺下去,沉溺下去。

躲在树干后的我在全场的哄笑声中抽身而出,冲到他们中间去。男生们笑到前仰后合的脑袋突然就像发条终止的钟摆一样悬滞在那里。

在我与祝昔阳眼神于电光火石的对峙间,世界被按下了静音键。他的眼神很复杂,云雾深重得可怕,而我想自己当时应该只有一股怒火,凌厉地燃烧。

他突然“腾”地站起身,身后那些男生也稀稀拉拉地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刚才发言的那个正要把他拉走,祝昔阳甩开他的手说:“你们先走吧,今晚不吃了!”

到这里,我已经完全明白,祝昔阳和我在一起从一开始就是他和朋友的一个赌局。我只不过是这场赌局里面的一颗棋。最后,他轻而易举地赢了。

“青兰,对不起……在第一次和你接触的晚上,他们就指着你说:‘祝昔阳,你平时不是总显出魅力最大的样子吗?如果能搞定那个报道中说自强自立性格孤僻的女孩子,那么你这个月的伙食我们都包啦!’那时向来不服输的我立马来了兴致,问他们该不会吹牛吧,如果我赢了是不是每天吃素菜,他们说一定不会,餐馆地点由我选啊,于是我就出去追了你……”他像一架上了满膛子弹的机关枪一口气说了出来,最后说:“但我现在是真的喜欢你啊!我没有骗你!如果你觉得恨我,就杀了我吧。”

“你连现在都有心思开玩笑!你走开,我现在觉得你那双手,很脏!”

那是我离开葵花镇以后的第一次泪流,我原本以为我已经修炼得足够铁石心肠、刀枪不入,泪腺早已枯竭,可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可是你看,我错得多么离谱。因为一场可笑的骗局,我就被打回了原形,断送了修行。

记得刚来冀南中学的时候,我感觉最不友善的便是几个经常聚在走廊角落一边剔牙一边瞎掰是非的男孩子。其中有个流里流气的胖子第一眼见到我时,从穿到发黄的白色帆布鞋到毫不修饰的脸从下到上扫描了一遍,然后一改嘻嘻哈哈的做派,收敛起笑容故作严肃地对身边的伙伴说:“这个女孩的审美还真是惊世骇俗!”

他忸怩的神情和动作显然很有喜剧效果,周遭一帮酒肉朋友皆击掌哈哈大笑起来。我强忍住愤慨转头跑向女生厕所的时候,看到了第三个班级倚在教室后门的祝昔阳那张好看的脸,当时他或许不明所以吧,只是看着那帮笑声狰狞的家伙简单地皱了皱眉。那时候的他却已经让我觉得,他和他们不一样。

原来,我错了,往往对一个人期望越大,到头来失望的程度也就成正比。

我挣脱掉他的手臂,转过身大步流星往前走,祝昔阳冲上来从我背后紧紧抱着我,我的脑海中霎时闪过当年我要去找周小丢时毕嘉豪从背后抱住我的场景。那些怀抱都是那样用力,虚构的温暖爬满背脊。不同的是,耳边是祝昔阳的声音。

“我错了,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现在对你的喜欢,真的已经没有任何当初的玩味。你是我认识的所有女孩子当中最单纯、天真、善良的女孩。莎士比亚说,善良是黄金。刚开始我还在反思,是不是人越长大,就越想寻回童真的感觉,所以自己才会那么迷恋你。为了逗你开心,我在KTV里使尽招数,唱最容易破音的歌,玩常被别人刮到脸的游戏,喝最容易趴下的酒。我还在打算明天以后就终止对他们的惩罚,带你去吃原汁原味的咖喱鸡块、色彩艳丽的糖炒南瓜和味道怪异的沔阳三蒸……”

我感觉自己真的长大了,可是就在这长大的一刻,那些心底浓重的委屈涌上脑袋,挤得眼泪从眼眶里一直往下掉。那是我离开葵花街后的第一次泪流。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落泪会愠怒会委屈会难过。毕竟,我一直慰藉自己说,和祝昔阳在交往的时候,我心底也装着另外一个人,我也没有付出真心在对待这场感情啊!

从一开始,我们就对彼此不够公平与坦诚。

我心一横,故意冷冷地甩出了那些口不择言的狠话:“祝昔阳,其实你不必自责,因为我刚来到这里,无靠无依,答应和你在一起也只是为了消遣寂寞,把你当遮风挡雨的树你懂吗?我、根、本、就、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我感到腰间的手一点点松弛,那些后背的温暖陡然消失。大风穿过,凉意侵袭。

背后的少年朝着与我相反的方向跑去,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有一个疾速消逝成白点的背影。

我记得小时候在表姐家附近玩,最受不得那些小兔崽子欺负。他们占领我们“营地”的时候,我就会像一只刺猬一样冲过去扎他们。穿着洁白衬衫的毕嘉豪在后面看着我们这帮小流氓争斗,耸耸肩扑哧一下笑了。他说:“青兰啊,你看看你这张脸,多像关公附身呢!话说你看过《寒山问拾得》吗?”

我从一片狼藉的烽烟战火中抽出身来,目光对着他,睁大了眼睛摇摇头。

“昔日寒山问拾得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云: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我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看眉目清朗的他在阳光下像背绕口令一样地“我我我”、“他他他”,最后真的很有冲动捂住他的嘴说一句:够了够了我才疏学浅,目不识丁,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可我终究没有那份勇气。

【忘,就是心上住的那个人已经死掉了】

那个夜深露重的夜,我趴在床头给葵花中学的毕嘉豪写信。平信,三页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白色纸张,我在校园里采了最肥硕优美的花瓣夹了几天,直到她们将芬芳弥留在页面上。

我买不起图案精致的昂贵信纸,只有这样了。拮据的童年生活让我的思维变得像针缝那样细,我学会了投机取巧滴水不漏的生存方式。或许在毕嘉豪眼里我与表姐沈玉兰最大的不同,就是她身上没有我的市侩气息,在他眼里她比我纯真简单。

那时我的字已经练得不错,虽然算不上漂亮,但起码可以见人。在信里,我说:毕嘉豪,我在离你很远的小镇上流浪。这里的天空和葵花街一样碧蓝,流水和葵花街一样甘甜。我梦到你和表姐在舞台上跳起了优雅的华尔兹。

我骗了他。这是我第一次对毕嘉豪撒谎。

第二天,杜晓晓问我“那个霹雳小子祝怎么没来闹了”时,我拽过她的手说:“好姐妹,现在老娘单身了!”她怔忡地陪着我傻笑,很有默契地,并不追问原因。杜晓晓就是杜晓晓,她点点头说为了庆祝我迷途知返重入单身行列,将MP3的一只耳塞塞到我耳朵里:“呐,王心凌的《失恋歌迷党》。”

杜晓晓摇晃着腰上的“游泳圈”一样的赘肉感叹道:“头发校服什么的都是悲剧,学习感情什么的都是浮云,只有自己对自己好才是正经事。”

我说:“快点做完那个数学建模的作业吧!老娘要打败数学恐惧症!学习就是死去活来,一定要在它整死你之前整死它!”

向来鬼点子最多的她眼珠子一转,凑近我的脑袋说:“既然没什么心思看书了……那么不如今晚我们翘掉晚自习去看马戏团表演!”

马戏团表演?记得在我五岁那年,父亲带我去看过一场。记忆中他很高,将我架在脖子上,我便可以清晰地看见整个圆形的表演台。但是那时候的我却没有将心思放在看演出上,眼神垂下的时候我可以看见父亲海藻一样的密发,墨色的浓眉,笔挺的鼻梁和凛冽的锁骨。节目阵容强大,观众的掌声像明君微服出巡下江南,可是我却看得昏昏欲睡。

在杜晓晓的带领下我们拎着书包悄悄翻了那堵一米五高的墙,确切地说,是她那个翻墙老手双臂一撑,就跳上墙头了,然后再把底下的我拉了上去。她一边拉一边奚落我:“沈青兰你是不是鬼啊,怎么轻得像纸人似的。”

后来想想她这句话其实是个大病句吧。她却死都不肯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老太爷为证!

当时那个马戏团表演挺丰富的,驯兽师指引金毛狮跳火圈、衔着写对算术答案小卡片的斑点狗、头盖上顶着杯子骑独轮车仍然能滴水不漏的小师傅……

表演走钢丝的小演员出现在舞台上空的时候,天雷地火般,我紧紧地握住了杜晓晓的手。

台上穿着斑马服的那个男生,就算他化成灰我都认识,不是失踪的周小丢又会是谁!

下半场我再也无心看下去了。我跟杜晓晓到后台找到周小丢,一遍遍地喊着他的名字。叫得多了,他转过头,指着自己一头雾水地问:“你,是在叫我?”

“嗯。”

“虽然我还没想到给自己取什么样的名字,可不叫什么难听的周小丢哇!”男生挺直了背,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微微笑着说。我想如果以前周小丢敢这么忤逆我,早就被我千刀万剐了。

杜晓晓过来摸摸我的额头:“我的姑奶奶,眼保健操偷懒没做吧?你确定你没认错人?”

“你们是他的朋友吗?”转过头,是一个穿着大马褂的伯伯,周小丢管他叫师傅。

“我是他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他就住在我对面。”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时,看到对面男生将嘴巴张成O型并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眼神。

“小白是我们在葵花镇表演时,我在剧院门口发现的。那时候他昏迷在那里,全身带着淤血和伤痕,腿骨折断了,应该是曾经失足跌进过小山丘的谷底之类。等他醒来,问他是谁和他自己住在哪里,他都不记得了,我就将他带回了戏团,收作徒弟。”

——周小丢,难道你忘了我十五岁生日那天你送给了我一副贴了奥特曼的望远镜?

——周小丢,难道你忘了你将裤兜里揣给我喝的果汁故意洒掉,为了帮听霸王课的我从灭绝师太眼皮底下逃脱而制造尿湿裤子的的假象?

——周小丢,难道你忘了自己像个大无畏的勇士一样挡在我面前,失心疯的婆婆一把扫帚打在你头上留下那些密密麻麻的伤?

杜晓晓拉住我的衣角说:“你有没有听过选择性失忆症啊,依我看他应该是得了这个。现在就算你将你们之间的事情如数家珍他也未必想得起来啊!更何况,听你刚才那么一说,我怎么感觉你像他命里的克星啊!他现在这样,没有记忆没有烦恼,不是会活得更加轻松吗?”

我突然想起祖母对我说过,周小丢继承了先天性的疾病,所以才会一出生就被抛弃。

可是我这样无敌的宇宙霹雳美少女,怎么可以轻易放弃呢?更何况还有大马褂师傅帮我。

他突然说:“我最大的不快乐,就是把我以前重要的人和事都忘了。”

我走到还在发愣的周小丢面前,把嘴巴靠近他耳朵,声音很轻很淑女:“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希望你知道,你是我心目中的那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我也因为一些人不快乐,也有人希望我快乐。那些让我不快乐的人根本不在乎我,你记得我是希望你快乐的。我走啦。后会有期。”

在我转过身的刹那,周小丢迅速抓住我的手,说:“我相信你所说的话,以后随时欢迎你来百盛马戏团找我。”

自从小树林那一幕发生后,我开始不自觉地避着祝昔阳,就算在路上邂逅,也当做陌生人一样低着头急急走过。有好几次他都追上来,嘴角固执地偏向左边问:“沈青兰,你要多久才能原谅我?”我只是低着头绞着十指,既不看他也不回话。他终于像个挫败的孩子郁郁离去。

我以为他会这样带着共同的记忆渐渐淡出视线,像天与海,有着同样广袤无际的蓝,却没有交集。

祝昔阳,你知道什么是遗忘吗?忘,就是心上住的那个人已经死掉了。那个心上的你,已经遥遥无期。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存在绝对的公平】

这所学校的硬件设施十分潦草,鸽灰色墙上时常有不明来历的脚印,厕所、楼道都落满了灰尘。图书馆里,都是占座刷题的自修学生。所幸操场还是明净的,鸟语花香。

第一个学期过去一半时,教我们语文课的班主任阮老师突然让我在放学后到办公室去。杜晓晓在一旁没心没肺……或者说狼心狗肺地幸灾乐祸:“老师请你去办公室喝茶聊天耶!这样的待遇可不是一般学生可以有的哦!”

我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这种优待你想要我给你好了。”怀着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熬到放学,然后我做好接受“作业做得很烂”或者“这次考试你作文突然字数缺那么多”等罪名挪到那个传说中犹如幽冥地府的办公室。

谈话结果却让我瞠目结舌。阮老师和蔼婉转地表达了她的意思,大致就是说我的个人档案她已经看过了,学校本来安排我假期继续回福利院住的,但她觉得不是很妥当,问我愿不愿意寄住她家。

她眉目中溢满了怜惜:“青兰,你这孩子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呢?”

我装作云淡风轻地笑着说:“没事啦!我已经开始习惯寝室的集体群居生活啦。”

一个人从清贫的小镇跋涉来到陌生的这里,本就做好了举目无亲无可依靠的打算,却未料及能碰上这样的好教师,承蒙她的恩,指点我学业上的迷津,并将在生活的泥泞里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的我打捞出来。

稀薄的暮色里,我跟随阮老师穿越了三条大马路抵达校外那幢教工楼,看见了穿着卡通睡衣正趴在地上涂鸦的女孩。我们背对着站在门口,阮老师清了清嗓子:“咳咳,还不快出来接待客人呐!”

——诶,那个背影怎么那么眼熟?

在她回头的瞬间,我看清了她的脸。

——竟然是杜晓晓!

原来阮老师是她的妈妈。想起之前她故意危言耸听的恶行,我作势要掐她,两个人在房间里一前一后地追逐。阮老师在背后笑得花枝乱颤:“你别怪我呀,晓晓逼我先不能告诉你的。”

杜晓晓一边跑一边发出像要撒手人寰的惨叫声:“天灵灵地灵灵,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阮老师家的布置虽不显赫,但满溢书香门第的韵味与儒雅风气。待到平静下来,我告诉自己,我想我应该会喜欢这样明亮宁静的生活。

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存在绝对的公平。

当有些人还是婴儿被父母抱在怀里疼爱时,有的婴儿却被遗弃。

当有些人埋怨父母给的爱不够多时,有的人却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他们都以为自己是这种钢铁城市的孤单稻草人。

关于听到父母离开的噩耗那一瞬间的记忆,均已模糊。我只记得我嘴里叼着一根草莓味道的冰棒,清淡的暖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最后它在日光下慢慢融化,落满了眼泪咸咸的味道。

自此,每次经过速食店看到一家人围坐在靠窗的地方吃全家桶,我都可以羡慕得频频回首。他们吃着生冷的食物,让人难以想象每天以它果腹的人到底还能有一颗多炽热的心。

我为什么那样热爱回忆呢,明明知道轻轻一触碰那些记忆,心就会撕开一道口子,任由呼啸的风穿过。

比同龄人都清楚贫困的感觉,懂得感恩戴德,是我最大的幸,亦是不幸。是阮老师,让我的脑子里重新拥有了“家庭”这个概念。每天回到家,我就能远远闻到香喷喷的米饭香,阳台上生猛的绿色植物的气息以及经过洗衣粉洗涤后晒在阳光下的衣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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