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毒药是
轩辕眼神在安慰我,但是话语却在刺激我:“王妃主子,你忍耐一下。”
夜幕降临,潋滟的霞光。
我穿越游荡在雪白如云的雪种梨花树下。
眼帘之中可以直接看穿门口。
绛红的光线在石砖板上敛起,青黑色的马车突然停在门口,马车上缓缓而落的那个黑色冷清的身影。
高洁、冷清、匀称、纤细、完美。
我胸膛里面跳跃的激动,撒开手中的梨花枝,狂奔过去。
梨树成荫,只是兜转路漫长。
空荡荡的门前,沉重深如海。
只剩下那一片柔和的光白,光白鹤立,霞光镀上一层美丽的光晕,却没有温暖他的清冷。
“爹爹呢?”
“嗯?”
“音的点心!”
“没有。”
“音明明看到爹爹了!”
“本王已经吃光。”
“不可能。”
“你自己搜。”
我翻遍了他全身,只有素雅的梨花清香,干净整洁,没有一点其他杂质。
明凌冰玉的手指勾住我的下巴,俯身下来,看着我的失落和怒气,俊美的邪恶带着轻笑,总是清冷的眸子一瞬间化作深渊,流泻出浓重的****:“音摸痒痒的功力进步了,本王突然想要了,不知道今晚能不能让本王满意呢?”
我鄙视他,直接骂了他一句色狼。
爹爹经常说:“在音的心目中,点心第一,爹爹第二。”其实他错了,点心是永远的第一,第二的还是点心!爹爹的点心有着不能被动摇的位置,或者更加确切的说,喜爱点心是为了隐藏、排挤某人在心中的位置。
如何让一片荒地不长出狰狞的野草,不是时刻巡视、天天除草,而是在荒地上面种满金色的稻浪。
那样,我就可以很坚定地认为,点心比爹爹重要。
这么的几天,我疯狂地想点心,而且我也疯狂地想爹爹,我脑子里面全部都是点心在跳脱衣舞。
我知道明凌一定是将点心藏在身上的,只是我找不到而已。他有着千千万万种方法让我找不到我所想要的东西。
我想不明白,我这样的呆子哪里得罪他了吗?
我很好,我很呆,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
明凌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会留在书房。他喜欢把书房的门户都打开拉起,日光普照,风吹拂袖,梨花成景,让周围的一切都明朗清晰,一副光明正大、明人不做暗事的样子。如此光猛,他不做暗事,别人也无法做暗事。他若不喜欢,别人也不能喜欢。
明凌这人已经顺利让我归类了,不外就是衣冠禽兽、斯文败类、腹黑记仇、霸道无理、小气恶劣,外加一个特征:矫情做作。
我偶尔走过书房,抬头透过窗户就会见到他,一身象牙色的白衣斜靠着椅子,习惯地用手指抚着深色桌面,抿唇不说话,锐利的眼睛总是能在我看到他的瞬间就扫过我这边,露出一点若有若无的笑意。我就会立刻捂着脑门,不要这样对我笑,我这人心肺小,很容易窒息的。
明凌朝中树大、大权在握,所以,每天踏破泠王府门槛的人不计其数,但是也有不走门槛直接走屋顶的。而且,我知道夜里我睡过去之后,黑羽卫的统领轩辕离湮就会走屋顶,有时候在寝室里面,有时候是在寝室外面。
明凌现在不在书房,我就偷偷溜了进去。
我看遍了整个书房,小脸都垮了下来,泄气啊泄气。明凌要藏一块点心在这里不让我找到,简直比吃饭还要简单。这书房的布置实在太令人风中凌乱啦,层层叠叠的书册,架子垒高,不舒服,有点压抑,又或者纯粹是我做贼心虚。
我翻着他常坐的桌子。
几个抽屉都是上锁。
锁难不倒我的。
我手指掐着锁拴的位置,指尖用力一拧,锁就呻吟了一声,掉了下来。
第一个抽屉,奏折空白纸,备用的;第二个抽屉,书卷绢布,不能吃的;第三个抽屉,我嘿嘿,还真的找到了我的点心——包装袋子我郁闷地抖着袋子,将袋子翻了过来,闻着味道,口水一直往喉咙里面吞咽。我继续翻着那个抽屉,点心并没有自动掉出来,我失望了,只是抽屉里面放着白纸黑字的一叠,上面密密麻麻的字,看不清楚的文字。
墨水黑字,圈圈画画的朱砂批注,引起我的注意:明凌的字。
倾萍、倾萍!
倾萍是谁?
我正要仔细往下大发现,耳边就搜捕到一些熟悉的脚步声,我便赶紧找地方躲起来。不过,这里实在没有地方躲藏。
我看着屋梁。
屋梁不行。
我看着书柜,就躲到下面去橱柜里面去,但是躲好位置才发现,啊呀,被我翻开的抽屉还没有锁回去。
脑门磕到了书柜我痛得要死,但是也不得不噤声,因为那些人已经进来了。
“四面封锁,属下将人马都分开四小队,以查找失物的理由查找客栈、妓馆,找破旧废庙、废宅等等,但是还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明凌的声音冷淡传来:“本王曾经听回太傅说绯夕的武功是西方的,而且,雪北军地牢的长年阴气,绯夕不一定能立刻适应外面,殷夙,你派出一小队全面搜出帝都所有的医寮、医馆、药店,素用西方药物的都要仔细盘问。”
明凌正在找那个叫绯夕的越狱犯,那股劲儿好比追捕私奔的小老婆,恨不得把整个帝都都掀起来。
绯夕,可不是明凌的小老婆。
绯夕,即使是生活在帝都几十年的人都可能觉得非常陌生,一时间想不起来是何方大人物,但是对于我却完全不是。
绯夕,这个名字如同安徒生童话故事,从小就在我的耳边悠转,伴随着我长大。
平常人家的孩童,闹别扭不肯睡觉的时候,家里的大人会恐吓他:快点睡觉,否则山神庙的凶神会把你叼走!而我奶妈就比较潮流:小姐乖乖快点闭上眼睛,还不睡觉的话,今晚绯夕会跑到你梦中捣乱放火奶妈说,绯夕是残忍大魔王,青面獠牙,时不时喷火,点起几千里的烽火,扑灭了我们的家园。
所以,打从小时候开始,我印象中的绯夕也就是庙里的阎王样。
说真的,我还一直没有梦过绯夕不过幸亏奶妈出生得迟,因为在十年前大魔王绯夕已经被朝廷诛杀了。而参与围诛绯夕的,就还有我爹爹,回太傅。
爹爹从此成为诛魔英雄,风靡凤皇城的后宫。
偶像就是这样来的。
不是单单靠样貌。
绯夕大魔王重出江湖,看来是天有异相,国将有难,那么,奶妈会不会也有机会成为伟大的英雄呢?
我的脸埋在双腿中,捂着嘴巴,瑟瑟发抖,不能笑,千万不能笑出声。
柜子里面弥漫着黑漆木头的霉味,我都怕自己惹上蘑菇,但是外面的人还在开会啊!
这里好黑,我瞪大眼睛都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