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儿童的道德和技术
在研究儿童的社会身份时,道德问题从来都是不能逃避的,它显然会对儿童研究产生影响。这里我们并不打算对某些特定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而是要指出任何儿童研究所可能面临的困境。尽管已经有一些任何研究者都应该遵守的专业行为规范,但对于以儿童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来说,还会产生一些特定的问题。奥尔德逊(1995)和其他一些致力于儿童权利的研究者为要求给予儿童研究的道德问题更多关注引领了方向。正如莫罗(Morrow)和理查兹(Richards,1996)在他们的文献回顾中所指出的,儿童研究的道德主要集中在知情同意和保护这两个关键问题上。
莫罗和理查兹指出,在实践中,获得儿童参与研究的同意意味着获得像父母和教师这样的成人的同意。社会规则和法律规定都将儿童置于没有决策权的位置,使得同意权不可避免地转移给了那些被认为对儿童承担责任的人。另一方面,即使获得儿童的同意也不一定确保了道德。儿童在家庭和学校中的很多方面受到各种权利关系的影响,这可能会导致他们由于害怕受到惩罚而选择同意(Hilletal.,1996,第132页)。
将儿童视为研究关系中需要保护的一方的观点也是将童年建构为“作为一段没有权利和责任的时期”(MorrowandRichards,1996)的结果。对于兰斯登(Lansdown,1994)而言,这种脆弱性有两种形式:第一是由于他们的身体的弱小和有限的社会经验而产生的对成人的依赖;第二是结构性脆弱使得他们作为社会、政治和经济行动者的位置********。这两种脆弱性都可能使儿童在研究关系中面临“危险”,因为他们对成人研究者“太过”信任。尽管存在这些困境,儿童研究者面临的更大的道德问题是受到更广的对于“儿童”的社会建构的影响,正如莫罗和理查兹(1996,第98页)所阐明的:
儿童的脆弱性意味着,当研究者在研究儿童时,他们对于研究对象的义务、职责和责任从性质上来说是不一样的,其责任是成人对儿童的责任,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差异。因此,如果一个儿童有遭受伤害的危险,那么研究者就有责任将这个信息告知能够保护这个儿童/其他有危险的儿童的专业人员……研究者需要认识到自己作为成人保护儿童的道德义务,即使这种干预可能意味着失去接触这个儿童的机会,或失去这个儿童的信任。
虽然这是一个强有力的观点,但正如对儿童权利的争论一样,对保护的过分强调会导致这样一种批评,即认为它在福利的花言巧语下企图阻止儿童参与(Archard,1993;AldersonandGoodey,1996)。例如,在研究中这意味着回到没有儿童参与的情况下制造关于儿童的数据的做法。美国政府资助的研究者有时会提到这种压力,在美国,主张儿童可以独立于父母发表言论的观点,可能会被利用来攻击“家庭价值”。
从对不同儿童研究方法中研究设计的涵义的探讨中,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尽管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可能被视为具有成人的身份,但他们仍然被认为是具有不同的能力的。如何才能有效地开展儿童研究,这取决于研究者。尽管我们并不一定认为儿童研究需要研究者建立新的研究策略和技术,但研究者的确应该对自己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进行反思。虽然人种志研究和定性访谈现在可能是研究儿童生活的最受欢迎的研究方法,但儿童有限的社会经验,以及他们在社会中所处的不平等地位,可能意味着我们需要重新修正这些方法和技术。正如我们所见,观察、参与和访谈都潜在含有关于儿童能力的假设:它们可能是研究的工具,但却远不是价值中立的。
并且,承认儿童的能力不同,但他们仍然是有能力和有自信的,这种观点使我们可以思考赫伯迪格(1979)的研究的方法论意义。赫伯迪格发现,那些在社会中缺乏权力的人可以用超越语言表达的其他形式和方法来自我表达,这一点在我们之前的讨论中已经提到(见“身体与童年”一章)。但是,儿童使用其他的交流工具———如绘画和讲故事———很少被视为一种资料来源(Steedman,1982)。如果我们抛弃年龄和成就之间存在必然联系这一观点,对于儿童的艺术作品和文字作品进行社会学研究,就会开启相当多的方法论可能性。至少在工业社会中如此,儿童通过接受学校教育习惯了绘画,并且被鼓励在纸上表达自己。他们一直在学习这些技能并每天使用它们。
和大多数成人不同,他们对这些技能还很精通。因此,我们应该对这些能力加以利用,而不是要求儿童参加那些他们没有练习过的访谈,或是在未征求他们意见的情况下就让他们接受观察和审视。我们的研究问题应该利用儿童所掌握的才能,和儿童讨论那些他们赋予自己的绘画中的意义,或是要他们写一个故事,这都会使儿童更有效地参与到研究中(Wilkinson,1988,第81—90页;Ennew,1994,第67—69页)。
最近的一项研究很好地证明这一观点(James,1993)。在一个由4—5岁儿童组成的班级中,一群男孩女孩正在画关于自己家庭的图画。罗比画的图上有他的妈妈、姐姐和他自己。汤姆问:“你的爸爸在哪里?”不等罗比回答,汤姆就说“我猜他已经死了”。就好像这是一个事实而非自己的猜测一样,汤姆说完又继续画自己的图画,而罗比则把自己的图画和其他孩子的图画进行比较。过了一会儿,他毁掉了自己的图画,并开始重新画一张新的。这次,图上有四个人。罗比对汤姆解释道:“这是我们住在伦敦的时候,我爸爸也在。”如果这里进行的是儿童所不熟悉的常规的访谈,所得到的关于归属和社会差异的信息肯定会远远少于这种对一张画的简单交流所得到的信息。
密切关注方法和技术的第二个原因是,儿童的许多社会经验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被成人世界所建构的,至少在工业社会中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学校中的“自由玩耍”只是偶尔发生,且只会在指定的场所发生。这意味着儿童与成人的社会关系(虽然是友善和好意的)通常是围绕某项任务发生的调节关系,在这些任务中,成人担任诸如教师、青少年俱乐部负责人、游泳教练、体育教练等指导角色。和儿童做朋友———许多研究者采用的角色———从儿童的视角来看是一个含有不确定性和破坏性的行为。它会导致很多的疑问。这个女人是谁?她想从我们这里了解什么?为什么她要从我们这里了解?她在写什么书?为什么我们的名字不能出现在书里?
儿童的怀疑和谨慎可能是有道理的。詹姆斯(1993)在她关于如何开展儿童研究的著作中,讲到了不是所有的儿童都希望加入研究,以及她自己的研究兴趣并不一定是别人的兴趣所在。但是,当进行共同的活动时———如画一幅图或写一篇日记、写一个故事、录制一盘磁带———这些儿童都会按照他们不仅熟悉而且他们可控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当改用“小组访谈”时,常规的一对一访谈中引起的成人研究者和儿童被访者之间的权力关系就会变得模糊。正如胡德(Hood)、凯利(Kelly)和梅耶尔(Mayall,1996)指出的,小组访谈可以减少成人研究者和儿童被访者之间的不协调,因为在小组访谈中儿童可以在他们的同伴那里得到支持。虽然访谈的叙述结构可能变得不那么结构化,但将控制力转移给儿童的做法,使他们能成为积极的被访者,而不是消极的受访对象。
从这些例子可以明显看出,让儿童参加利用儿童某些才能和兴趣的所谓“任务中心的活动”可能会比使用“话语中心”的方法如访谈或问卷能更好地让儿童表达他们的观点和意见。从发展中国家的社区项目中使用的参与式乡村评估(participatoryruralappraisal)技术借鉴来的一些技术,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一些进步。例如,贝克(Baker)等人(1996)运用“蜘蛛网络”来考察尼泊尔的街头流浪儿童的健康状况和信仰情况,以及运用剧本和录像的方式来确保儿童在研究中的平等地位。汉森(Hanssen,1996)创造性地设计了“网络访谈方法”(networkinterview method),让斯里兰卡的儿做法是:预先用一些盒子来代表照顾儿童的大人们,儿童积极参与访谈,挑选自己愿意回答的问题作答,然后把答案投入盒子里。
童回答关于提供和接受照顾的问题。凯夫亚鲁(Kefyalew,1996)在埃塞俄比亚的儿童中成功地使用焦点小组和角色扮演方法。他指出,尽管他的助手在研究开始前非常不支持这种参与式方法,但在使用这些方法的过程中却变得对它们的价值非常信服。
但是,正如保罗·康纳利(PaulConnolly)所指出的,采用新的儿童中心的方法本身并不必然会使人倾听儿童的声音。在关于种族主义和儿童的研究中,他认为,研究者首先应该对自己对儿童的态度进行反思:“这不仅仅是一个在探究儿童真正的声音时选择正确方法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处理研究者对于童年预先设定的潜在价值和假设及其可能对研究过程产生的影响的问题”(Connolly,forthcoming)。正如他所论述,如果一个研究者采用了一种认为儿童能力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的儿童发展性模式,那么他研究儿童的方法以及其后对数据的解释必然会反映出这一观点。用图片排序态度测试(picturerankingattitudinaltests)来取代更多的人种志方法即使能起作用,其作用也有限。
结语
对于儿童研究方法开展讨论,即使不能说是迫在眉睫,至少也是势在必行了。首先,需要对方法论进行关注,以免大量增加的关于儿童和童年的研究活动不能获得正确的严格推敲的成果。并且,鉴于童年作为一个现象有其特定的特征,以及在将儿童重新建构为社会行动者和进而将儿童视为新的研究主体而非研究客体时,我们应该思考,社会科学家惯于使用的标准研究技术是否的确是最合适的。尽管研究儿童本身并不必须采用新的或特殊的技术,进行反思却能使我们既能更为批判地看待通常的方法论,也能让我们更具创新精神。所以,我们强调实际研究策略的重要性,讨论过去存在的任何特定研究的方法和设计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研究方法和设计如何能在实际运作的具体的技术和工具中更具创新性。同时,本章还对一些方法论如何证明关于社会世界和儿童在其中位置的存在论假设进行了阐述。在本书的最后一个部分,我们将回到这些基本的理论问题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