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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头颅失踪

第七章头颅失踪

却说林捕头捉拿张老大无果,空手而回。此时已是日落西山,鸡鸭进圈,白鸟归巢,天快黑下来了,要继续去捉拿凶犯,已不可能,只有等到明天再说。只是眼目前有一台事情要马上解决——朱老四的尸体要咋个处理。

一般衙门处理尸体,也有一定的“规矩”——如果发现无名死尸,都要就地搭“凉棚”存放,并张贴认尸告示;如果有人前来辨认,一经确定系自己家人,尸体便由亲属抬回去自行安葬。要是七天以后,还没有人前来认领,尸体腐败变质,不能存放了,衙役便用一床篾席把尸体裹了,抬到乱葬岗埋掉,并做一个标记;如果以后案子有了眉目,需要验尸,再把尸体挖出来。像朱老四这种情况,死因已经明确,尸体也检验完成,而且亲属大有人在,这就不必要把尸体放了腐败变质——亲属可以马上抬回去自行处理了。

林捕头一天里没把要犯抓捕归案,只有第二天再作理会。县太爷自己埋怨自己出门没翻皇历,碰上丧门星、倒霉鬼了,连放了“两炮”马后炮。对抓捕要犯失误的事,县太爷自己已做了“检讨”了。而如何妥善处理尸体,他说话还是没有丢掉阴阳怪气的臭毛病。他对朱必泰道:“我说老先生啊,您是老朱家请来拿主意的人——这个朱老四的尸体,放在我这县衙的停尸房里,我们县衙可不管饭的,晚上半夜三更的饿哭起来没人哄得乖;再说,晚上回凉,感冒生病了,我们县衙也不管找医生的——老先生您是知书达理的人,是不是叫他们亲属把遗体抬回去伺候为妥?”

县太爷这种阴阳怪气的话,别人听了可能不大明白,或许还会反感。而朱必泰是知书达理的人,他何尝听不明白——大凡家里死了人,一经清洗穿戴停当,放上凉床,最紧要的事就是要在床前摆上“倒头饭”、“开路鸡”、“断头香”、“七星灯”什么的;还要时时烧纸钱、添灯油拨灯线什么的——县太爷说的“不管饭”指的就是这些啰嗦事儿。要是这些啰嗦事儿没有做到位,死人觉得冷冷清清,悲悲切切,便不高兴,半夜三更翻爬起来(诈尸),到处追着人抓脸、掐脖子,有时倒转会把守灵的人给吓死——县太爷说的“死人饿哭了没人哄得乖”指的就是“诈尸”这回事。虽然这些都是迷信的东西,但是作为一种风俗习惯,谁家都得这么讲究,马虎不得。

县太爷都说了“不管饭”,也就说白了,县衙不会给死人供“倒头饭”、上“断头香”什么的;当然,也不会让死人的家属把这些东西拿到县衙的停尸房里去摆弄——要摆弄,你家属把死人抬回自个家去,要咋个整随便。县太爷都下了“逐客令”了,还要把尸体停在县衙里就不可能了。朱必泰是有文化、有头脑、懂道理的人,不能给官府添麻烦,只有劝导家属,把死人抬走。

按照朱必泰的安排,亲属把朱老四的尸体抬出县衙。往家里去时,来到顺城街中段的张老大家的杂货店门前,便不走了。亲属中几个年轻力壮的后生,抢上前去,乒乒乓乓一顿乱砸,把那杂货店的铺门砸了个稀烂,进到店里,把里面的货物顺到边儿上,腾出地方,朱必泰就吆喝着众人,把朱老四的尸体抬进去摆上——这种行为叫做“尸闹”,也就是打人命官司的一种容易出现的情况——现实当中,病人死在医院里了,家属认为是医院医治失误,用药不当,把人医治死了,吵着要医院赔偿“损失”。不赔,就把尸体停在要道上,堵在大门口,叫你做不成生意——这种行为叫做“医闹”。

朱必泰安排的这场“尸闹”,跟“医闹”的性质差不多——我家的人活跳跳的被你家的人挖死了,受了损失,不能再让活人吃亏,把尸体抬到你家的堂屋里“供”起来。商量得好,出一大笔“抚慰金”,再把死人风风光光地安葬了,便没事;商量不好,就让尸体烂在你家屋里,让你家臭气熏天,一家老小晦气倒霉,不得安生……

朱必泰安排的这场“尸闹”,没有把死人抬到张老大家的堂屋去,一则是张老大家的堂屋在巷子深处,往里抬死人不方便。二则,杂货铺就在街面上,将就;再有,就是两家都开着相同的杂货铺,以前两家就为生意上的事情,相互挤对,相互拆台——我把死人抬到你杂货铺里“供”起来,赔偿什么“抚慰金”、出什么安葬费不算,这个死人在你店铺里摆了,让店铺也沾上晦气,今后做生意都做不发,吃亏倒霉了,看你还敢不敢跟我抢生意、争面子……

然而,人在做,天在看——谁要是把事情做得过分了,也是不好的,老天都看不过意,要整点麻烦事来为难你——这不,头天傍晚才把朱老四的尸体抬到张老大家的店铺里“供”上,第二天一大早,就发现死者的头颅不见了……

头颅失踪,可不是一件小事,老朱家的人急急忙忙跑到县衙报案,又把伸冤鼓敲响了。

这次伸冤鼓响,的确是早了点,天刚蒙蒙亮,小雀才叫,唐县令还在被窝里做梦呢,就被惊醒了,还没爬起来,在被窝里就唠叨上了:“是哪个乌龟王八蛋!这么早就来打搅老爷的清梦,你告状也不看看时辰,事情再急,也要等老爷我起床净身,梳洗整洁,上班点卯的嘛!这么等不得,难道又是出了人命了——出人命?这可等不得……”县太爷一想到可能出人命了,在被窝里呆不住了,赶紧翻爬起来,净身梳洗都忙不赢,急匆匆地赶来升堂。

县太爷赶到大堂,刚坐下,那些被鼓声惊醒的衙役也陆续到来,一个个迷迷瞪瞪还没有睡够的样子。敲鼓的人已被值班守门的衙役先一步带到公堂外面候着。县太爷升了堂,叫把击鼓人传上堂来。进来两个人,击鼓的人是一个六十开外的老头,进了大堂,当堂跪下;旁边站着老先生朱必泰,他是以律师的身份来的,所以站着——原来这升堂办案的规矩,原告、被告、报案人、证人,都得给堂上高坐的县太爷下跪。而律师代理却不必下跪。朱老四的头颅失踪,被人发现,第一就是去报告朱必泰,要他拿主意。头颅失踪,事关重大,得赶快报案,朱必泰就叫报告人去击鼓,充当报案人的角色,而他则以律师代理的身份陪着一块前往——报案人得给县太爷下跪,而他就不必了,只是侧身站在一旁。

县太爷对着堂下的当事人审视一遍,跪着的老头不认得,而站着的人是朱必泰,马上就联想到一定是老朱家又出了什么大事了。但到底出了什么大事,问询堂下跪的当事人才清楚,于是把惊堂木拍响,发了话:“堂下所跪何人?报上姓名!为何事击鼓?快快从实招来……”

堂下跪的老头,看上去老实巴交,怯兮兮的,可能是没有经历过县衙大堂这种阵仗,心里害怕,所以身体有点颤抖,好半天也没能答上话来。朱必泰见状,禀告道:“大老爷在上!这位老人家胆小、嘴笨,没见过世面,您叫他招什么,他也讲不清楚,还是老夫代他‘招’吧……”

原来是这么回事——堂下跪的老头叫吴七叔,六十多岁年纪,膝下无儿无女,独身自过,靠在城外种点小菜,以卖菜维持生计。平常往下,谁家死了人,都会叫他去打帮忙,做一些打纸钱、添灯油、出殡时背“倒头土锅、撒卖路纸钱这些事情;有时还要帮人家“看灵”——所谓“看灵”:有一种情况,如果人是死在家里,停放在家里,晚上则有家里的人守灵,烧纸钱、添灯油什么的有家人伺候。而有一些特殊情况:人是死在外面,不能进家,停在外面,家人不方便去守灵,就需要请人去“看灵”;像朱老四这种情况,死人不是停在自个家里,而是停在别人家,家人就不方便去别人家守灵——这就需要请人去“看灵”了……

朱老四的尸体不能停在县衙过夜,必须抬回去,可是抬到半道上,家属就把张老大家的店铺门砸开,把尸体抬到了别人家去了。晚上,给死人供上倒头饭、开路鸡、点燃七星灯、点上断头香,亲属给死人烧纸钱、烧香、添灯油……折腾到下半夜,熬不住了,都回家去了,只留下吴七叔帮着“看灵”。

“看灵”是非常辛苦的,特别是下半夜最难熬,空坐着是熬不住的,要有点酒菜来应付,帮着提精神。老朱家备下酒菜给吴七叔,下半夜熬不住,都回去了,就吴七叔一个人喝着酒“看灵”。

吴七叔一个人喝酒,没个限度,喝着喝着,就过量了,迷迷糊糊地,靠着墙根就睡过去了。天刚拂晓,老朱家的人“换班”来了,去查看尸体,发现朱老四的头颅不翼而飞。这种事情,非同小可,耽搁不得,赶紧跑去报告了朱必泰,朱必泰也不敢怠慢,顾不得县太爷还没有上班点卯,就带上吴七叔,赶到县衙把伸冤鼓敲响了。

听了朱必泰的“代言”,县太爷自己埋怨起自己的嘴巴来了:“他爷爷的!人们都说老爷我这张嘴是乌鸦嘴,说‘破嘴话’很是灵验,老爷我还不相信,说他们思想落后,迷信愚昧。现在看来,果真是灵验得很嘛——几个月前,老爷我才说冒天龙这块上种田的农户再这么纷争折腾,非闹出人命不可,没多长时间,果真就闹出人命来了;昨天下午,老爷我才说过,朱老四这个案子要是破不了,就把它做成一个‘无头案’——这个‘破嘴话’才是快当嘛!昨天下午才说的话,今天早上就‘灵验’了——‘无头案’真变成了无头案——你们老朱家是怎么搞的?尸体抬回去了,是不是舍不得破费,没有‘管饭’,死人不高兴,那头颅就跑去躲藏起来了?这可是你们看管不严的责任啊……”

县太爷说话,先是自己埋怨自己的嘴巴是乌鸦嘴,最后把责任全往老朱家身上推。朱必泰听后就着急,赶紧辩解:“大老爷您别生气,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不是亲属没有把死人伺候周到,而是另有原因……”接着,他就把昨天尸体从县衙抬出去,没有抬回老朱家,而是抬到老张家的杂货店里“供”起来,今天早早地发现头颅失踪了,不是在自个家里,而是在老张家的杂货店里,所以嘛,说到责任,老张家脱不了干系——一定是老张家的人认为老朱家把尸体抬到他的店铺,让店铺沾了晦气,老张家的人心里不服,存心报复,趁‘看灵’的人下半夜困乏打盹的时候,悄悄地把尸体的头颅偷出去扔了,以泄心头之恨——望大老爷明断……

朱必泰这么“辩解”,一切迷惑都清楚了——打人命官司,苦主把死人抬到被告家去搞“尸闹”的事常有。逢到这种情况,就是县太爷也管不了,也不敢管,弄不好,还会惹出连环命案来。县太爷听明情况,对这个无头案要咋个处置,还真是有点“搓手抹爪”,要怪老张家也不是,要怪老朱家也不是。朱必泰求他“明断”——该咋断?县太爷拿不出主意来,只好请教朱必泰。

朱必泰道:“这件事情也不复杂——尸体是停放在老张家的店铺里,死人的头颅是在他家的店铺里丢失的,他家的人嫉恨报复,偷走头颅的嫌疑最大,大老爷您只要把张老头(张老大的老爸)捉拿归案,严加审讯,不就有眉目了……”县太爷听了,觉得有理:头颅是在老张家店铺里丢失的,作为最大的嫌疑对象,把张老头传唤到堂,严加询问,有何不可?于是命令林捕头赶快带上衙役,去把张老头拘来,公堂对案,辨明是非。

没多大功夫,张老头便被传唤到公堂,跪于案前。县太爷开始问话“张当家的,昨天老朱家打人命官司,把尸体抬到你那杂货店‘供’了,你知不知道?”张老头答:“知道!”“今天一大早,那尸体的头颅不翼而飞,凭空丢失了,你知不知道?”“刚听说、刚听说……”“是不是你家憎恨老朱家把尸体抬到你的店铺里搁了,让你的店铺沾上晦气,因此怀恨在心,悄悄地去把头颅偷去藏了——快快给老爷我从实招来……”

张老头听县太爷怀疑是他家的人偷了死者的头颅,吓得直叫屈:“哎呀,大老爷,冤枉!冤枉啊——昨天早上,小人一家,听说老二把老朱家朱老四挖死,吓得一家子全都躲在自家的后院里,不敢出来。下午又听说老朱家把尸体抬进了我的杂货店,更是惊怕万分,一家人不敢迈出后院半步。今早尸体的头颅失踪,也是官爷到家里传唤小人到公堂问询,小人才得知此事——小人的家人,做下命案,小人就深感愧疚,十分对不起老朱家了,只有诚心谢罪,怎么还会去做这种偷盗头颅的缺德事呢?再说,那头颅又不是银元宝,也不能煮菜吃,小人一家避嫌都来不及,更不会去做这种惹祸上身的蠢事——偷盗头颅这种蠢事决不是小人家人所为!万望老爷明察,赶快找到真凶,寻回头颅,为小人一家洗脱冤情,还小人一个清白……”

张老头一通辩解,也说得有理。不过,县太爷道:“张当家的你虽然说得有理,但是按照法律规矩,人命关天,事体重大;丢失头颅,非同小可!你作为案子的最大嫌疑人,老爷我要作收监处理——关几天大牢,你不要觉得冤枉。只要案子破了,确实跟你无关,老爷我自会还你一个清白……”张老头知道案件牵连,身不由己,法律规矩要关几天大牢,得认。于是连声道:“小人不觉冤枉、不冤枉——只要老爷快快破案,还小人一个清白,就是再关几年也不冤枉……”县太爷道:“张当家的你别瞎说——老爷这县衙,死人我不管饭,无罪的人我也不管饭。只要案子与你无关,老爷我多关你一天都关不起!既然你情愿,老爷我就依法行事——来呀!把张当家的带下去……”

张老头被衙役带了下去。县太爷拍响惊堂木,道:“退堂!”话刚出口,接着又叫:“慢慢……老爷我还有一台事没忙得赢处理呢——那个吴七叔!你给人家‘看灵’,玩忽职守,贪杯误事,致使头颅丢失,责任不小,本应关你几天大牢。但老爷我念你孤寡年迈,绝不会监守自盗,所以法外开恩,判你一个‘监外候审’——破案之前,你不能远离他处,随时听候传唤……”

县太爷处理了吴七叔,又问朱必泰有什么说的。老先生也说没有异议,这才宣布退堂。

第八章头颅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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