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国人的特质,就不得不提到中国人的“孝”。这并不是一个容易讨论的话题。和许多我们不得不使用的词汇一样,“孝”一词在中国,和我们所能理解的含义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无论我们怎样寻找,也不能用一个意义准确的英语词汇来形容它。和其他一些汉语词汇一样,其意义往往只能为汉语所独有。还有一个难于准确翻译的词“礼”,它与“孝”的联系非常紧密。
为了证明这一点,也为了能有效地给我们所讨论的话题提供背景,首先,我们引用加略利先生的一段话(引自《中国总论》)来说明这一点:“‘礼’是中国人一切心理状态的缩影。在我看来,中国人为其他国家认识自己提供的最确切、最完整的专著非《礼记》莫属。中国人的情感完全是通过礼来表现的,中国人的责任感也是通过礼来表现的;他们的美德与缺点,也是参照礼的标准来衡量的;基本上,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都是通过礼来联系的。总而言之,礼对于中国人来说,就是道德、政治和宗教的化身,同家庭和社会以及宗教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人们也会对卫三畏博士的一段评论表示相同的看法:“用英文中的‘ceremony’来解释中文的‘礼’是不准确的。因为‘ceremony’的表意太过贫乏,而‘礼’既包含外在的行为,也涵盖了所有的礼仪准则。”
中国人最注重孝道。只要翻阅一下他们的“四书”或者其他典籍,特别是《孝经》上的内容,你就会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在此我们所要探讨的孝道,是那些已被中国人奉为准则并付诸实践的条目。中国人的孝道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性。尤其要注意的是:中国人的孝道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即便观察者从多方位的角度观察,也很难抓住这种行为的本质。
1877年,晏马太博士曾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传教士大会。大会上,他发表了一篇有关“祖先崇拜”的论文。文中总结了三十多年来他在中国生活的经历。论文开篇就指出,祖先崇拜即是“孝”的一种表现。随后论述道:“我们要小心,否则很可能会被‘孝’这个词所误导。我发现,在我所研究的所有国家中,中国人是最不孝顺的。自他们能够支使别人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开始,就从没有觉悟过。”
这段话也曾被翻译中国“四书五经”的著名作者,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之后回到英国的理雅各博士所引述,但他引述这段话的目的却是为了反驳这段话的观点,因为他的所见所闻与之大不相同。这种差别表明:人与人之间的观点常常会出现分歧,就像在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温度计会获得不同的温度一样,只有综合各自的意见才会得到客观正确的结果。尽管不一定会得到统一的结果,但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意见会更全面。
中国的孩子没有学会遵从父母的旨意,我们将“立即服从”这一点作为行事的准则,而他们却并不会这样。很多亲身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这一点,对此我们深信不疑。但奇怪的是,这些缺乏管教的孩子在长大之后的表现,却并不像我们想得那么糟糕,当然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有句俗话叫“树大自然直”。这句话十分生动地表明了中国人的想法:孩子长大之后,自然会懂事,并且会主动地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或许这一想法和其他的观念一起构成了孝道的基础。
这一情况似乎表明,中国人的孝道的本质体现于教人行孝的方式,孝行为先的观念。《孝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生活中通俗的讲法是百善孝为先,孝行所要考察的是动机而不是行为,否则天下将无孝子。拥有这种观念的中国人自然认为那些道德败坏的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缺乏孝道。不遵守礼数、不尽忠尽职、不坦诚待友、不奋勇杀敌,这些都是不遵从孝道的体现。由此我们可知中国的“孝”的含义,而这种行为本身倒是次要的。
在中国人看来,感恩是孝的情感基础。在《孝经·圣治章》一章中特别指出了这一点。守孝三年也有缘由的,因为孔子说过“子生三年,然后娩于父母之怀”。守孝三年就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羊羔跪乳”也是中国人家喻户晓的孝道的例子。
我们要善待自己的身体,因为这是父母赋予我们的,否则就是不孝;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要尽心赡养,他们去世后,我们也要好生祭拜。做儿子的要听从父命,孔子言:“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但如果父母的要求是不正当的,做儿子的也可以加以纠正。卫三畏博士从《礼记》中引述的一段话可以证明:“父母有过,下气抬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而实际的情况是,在很多西方国家,子女们通常会反抗父母的错误要求。但在中国,这种情形非常少见,若有这种情况倒是不自然的事情了。
我们发现,在《论语·为政第二》中,在不同的段落里,孔子根据提问者的具体情况,对孝的本质作了不同的回答。首先是回答一位鲁国官员的提问,他提出孝道就是“无违”。这显然是一种意味深长的回答方式,留下空间待后人思索。“无违”即“顺从”,这位叫作“孟懿”的官员如此理解。 显而易见,孔子无怪乎是中国人的楷模,说话同样“拐弯抹角”,他没有对孟懿的问题给出正面的答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位弟子驾车送他外出的时候,他们继续讨论孟懿的问题,孔子仍然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名为“樊迟”的弟子听了之后,很自然地询问老师话中的意思。这时,孔子才道出了其中的内涵:“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段与弟子樊迟之间的对话,孔子真实的意图是想让樊迟把他的话传达给孟懿,让他自己思索出“无违”的真正含义。在另一次回答什么是“孝”的问题时,孔子则强调为人子,对父母要以礼相待,假如只是满足父母的口腹之欲,和养狗喂马又有什么区别呢?
从上面这段话所表述的意义来看,“孝”首要的表现就是顺从父母的旨意,尽量满足他们的愿望,这一观念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孔子十分明确地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意思是说,在他所憧憬的古代社会里,孝的体现完全是另一种样子。
继孔子之后,在中国的社会,他所阐释的“孝”的教义历经世代,已经完全融于中国人的骨血之中,没人能够对此提出怀疑。倘若孔子活到现在,看到社会的现状,他一定会用更加坚定的口吻重复相同的话:“今之孝者,是谓能养。”对此我们确信无疑。你会看到,一般的民众在回答“孝”是什么时,除了孔子的意见,再不会想到其他的责任了。但是,我们有义务找出孝道之中包含的其他内容。倘若随便向没受过教育的人询问孝道的内容,十之八九这个人会告诉你“不让父母生气”。实际上,这是他们自己的切身体会。或许还有其他的答案,如“孝就是‘无违’”。虽然这是孔子提出的,显然他的回答并没有包括深层的要义。
如果读者有兴趣考察这一理论的实施方法,就请仔细思考一下二十四个孝子的事例,这些故事收录在同名的《二十四孝图》一书中,流芳后世。其中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后汉时期的一个六岁男孩,随父亲到一位朋友家做客。主人给他橘子吃。男孩趁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将两只橘子塞进了袖子里。但当他要走的时候,不小心把橘子掉在了地上。事已至此,男孩显得十分坦然。他跪在主人面前,说了一句让世人传诵了将近两千年的话:“我娘喜欢吃橘子,我想把这两只橘子带给她吃。”在西方人看来,这位男孩的父亲是朝中的大臣,他完全有能力通过别的途径来满足母亲对橘子的喜爱。但是在中国人的眼中,这个男孩的行为却是孝道的典范,因为他小小年纪就为母亲着想,或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就想出了如此无懈可击的理由。
在晋朝也有这样一个男孩,因为家中没有蚊帐,他又想让父母睡个安稳觉,于是八岁的男孩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晚上他早早爬上床铺,整夜静躺着不动,为的是让蚊子只咬他一个人。同朝还有另一个男孩,和后母生活在一起,但是后母并不喜欢他。男孩知道后母喜欢吃鲤鱼,可冬天很难弄到鲤鱼。于是他就来到冰面上,脱下所有的衣服,赤身裸体的躺在那里,想把身下的冰融化掉。奇迹发生了,看到男孩的行为,水下的一对鲤鱼非常感动,便从下面钻了一个洞,跳了出来,好让男孩拿回家烧给那位坏脾气的后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