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想录》里,巴金要反省的是那场大灾难,不过他不是从追究“祸首”的角度挖掘“文革”的根源,也不是站在邪恶与正义二元对立的立场去描述这场大灾难。“文革”作为一个历史事件当然可以从不同的立场去诉说。比如,政治学角度关心的是决策,历史学角度关心的是真相,法律的角度当然需要一场审判来为正义存在于人间作证。那么文学角度关心的是什么呢?良知在这样一个历史事件面前有什么好诉说的呢?巴金是作家中罕见的一个例子。他要追究在大灾难过后,自己应当承担什么样的道德责任。良知的醒悟使得巴金对“文革”有独特的发现,《随想录》对“文革”灾难的体悟是,“文革”是民族的“共同犯罪”,灾难的发生不是因为出了无耻小人,而是因为我们恐惧,因恐惧而丧失了良知,背离了善。
灾难发生了,每个参与过灾难的人都是有责任的。不论别人承认不承认,不论别人如何逃避,或者把自己描述成灾难的“受害者”,巴金却坦然承认自己的道德责任,以笔作刀,刺进自己的心窝,让多年恐惧积聚的“浓血”流出来。《随想录》里追悔到底的,也是作者反复“唠叨”不停的一件事,就是“说真话”。他为自己几十年来说了那么多假话而追悔,那么多假话让他自己的心灵蒙上了尘垢。因为明哲保身,因为胆小怕事,因为恐惧失去些什么,所以不敢说真话。
久而久之,不肯独立思考,惯于随风跟从,别人怎么说自己就怎么说,上级怎么说自己就怎么说,落得假作真来真亦假的可悲结局,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也就不知道,也就无从说起了。巴金“唠叨”的第二件事是对比自己更早蒙受不幸的人表示歉意。因为心灵蒙尘,内心恐惧,迫于压力谋求自保,也向身陷绝境的不幸者身上丢过石头,虽然属于无意,但终究是参与了作恶,他为当年的“助纣为虐”,对那些已经身亡的不幸者,屡屡表达自己的悔恨。《随想录》虽然不算文学的杰作,但出于一个劫后余生体弱多病而且双手哆嗦的老作家之手,当然是非常宝贵的。我们从中看到那个时代一个软弱的善良的心灵的哭诉,软弱的心灵通过清醒的自省而显露自己的高贵和不可征服。
在《再论说真话》一文里,巴金痛责自己“文革”前的苟且。他说:
1958年大刮浮夸风的时候我不但相信各种“豪言壮语”,而且我也跟着别人说谎吹牛。我在1956年也曾发表杂文,鼓励人“独立思考”,可是第二年运动一来,几个熟人摔倒在地,我也弃甲丢盔自己缴了械,一直把那些杂感作为不可赦的罪行;从此就不以说假话为耻了。当然,这中间也有过反复的时候,我有脑子,我就会思索,有时我也忍不住吐露自己的想法。1962年我在上海文艺界的一次会上发表一篇讲话:《作家的勇气和责任心》,就只有那么一点点“勇气和责任心”!就只有三几十句真话,它们都成了我精神上的一个包袱……
巴金想起了“文革”,又说:
那时候,那些年我就是在谎言中过日子,听假话,说假话,起初把假话当做真理,后来逐渐认出虚假;起初为了“改造”自己,后来为了保全自己;起初假话当真话,后来假话当假话说。巴金《随想录》。
谈到对不幸者的责任时,巴金更为动情。也许因为每场“运动”过后,毫无例外都增添几位牺牲者。牺牲者里面,有的相识,有的不相识。相信理想主义的巴金不能容忍这种制造牺牲者的“运动”,看着羊羔被送去做牺牲品,巴金的恻隐之心感到伤痛。但知识分子的软弱、恐惧和无能,却或多或少在无形中纵容了类似的“运动”,至少也是作为看客站在祭坛的边上看热闹,偶然也有吆喝上一两句的时候。所以,巴金一提到那些遭逢不幸的人,就不能平静,思绪像大海一样翻滚。在《怀念老舍同志》一文里,他说,“老舍死去,使我们活着的人惭愧”。巴金要追问,“我们不能保护一个老舍,怎么向后人交代呢?没有把老舍的死因弄清楚,我们怎么向后人交代呢?”巴金《随想录》。《随想录》最后一篇《怀念胡风》是写得最为动情的文章。作者觉得,自己对胡风的悲剧有确切的道德责任。反胡风集团的时候,作者被他人“劝说”,写了表态文章。作者把当年自己写的表态文章找出来再读了一遍,写下了他读后的感触与惭愧:
我好像挨了当头一棒!印在白纸上的黑字是永远揩不掉的。子孙后代是我们真正的裁判官。究竟对什么错误我们应该负责,他们知道,他们不会原谅我们。50年代我常说做一个中国作家是我的骄傲。可是想到那些“斗争”,那些“运动”,我对自己的表演(即使是不得已而为之吧),也感到恶心,感到羞耻。今天翻看30年前写的那些话,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也不想要求后人原谅我。巴金《随想录》。
原谅不原谅其实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历史面前的正直和诚实,巴金面对历史的良知已经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一部《随想录》,就是巴金作为文学家良知的体现。我们可以从《随想录》里领悟到,良知总是以责任的形式显示出来的。巴金总觉得自己与“文革”的灾难有关系,虽然他是典型意义上的受害者,但也多少参与了当年迫不得已的“表演”。巴金对过去岁月那种责任的承担,或许有人羞于承认,或许有人付诸一笑,但是正是巴金的勇气,最清楚不过地表现了作家的良知,也让《随想录》的艺术表达,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因为它显示出心灵世界的丰富性。每一个人对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存在相关性的体验是很不一样的,有人认为自己与这个世界无关,别人的不幸就是别人的不幸,别人的灾难就是别人的灾难,甚至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为他自己而存在。
因此,康德所说的“绝对命令”,在某些人心灵里是庄重的戒律,在另外一些人心里却是模糊的存在,甚至是毫无踪影。写作如果是一种努力的话,文学家要唤起的正是沉睡的良知。通过自己对道德责任的承担,表明在这个世界里,每一个人存在都不是孤立的,也许相互之间根本不相识,但冥冥之中却有神秘的联系把人们带到一起,人类的境况、利益与幸福是休戚与共的,是相互关联的。人类靠这微若悬丝的信念,才多少减轻或避免了与生俱来的苦难、不幸与堕落;正是靠了这种信念,人类才得以提升心灵的境界,迈向光明的生活。巴金的《随想录》向我们启示,良知就是责任。巴金是正确的。在那场过去的大灾难中,不可能判然划分迫害者与被迫害者。迫害者与被迫害者可以是不同的角色,但更可能是同一个人。既是迫害者,又是被迫害者,不同的时候,不同的场合,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时是受害者,有时又是迫害者的帮凶,所以才会有十年浩劫的“共同犯罪”。
道德责任对个体而言是一个庄重而严肃的概念,唯有倾听良知的呼声,才能领悟到它的存在。借用神学的语言,道德责任便如同上帝一样,人唯有深切意识到自身的有限、渺小,唯有深切意识到自身的堕落与弱点,才能领悟到上帝的无限、全能和至善。越是良知显现,越是领悟到为人在世的责任重大;越是着手躬行实践良知启示的真义,便越是显现良知。在伟大作家的理解里,我们发现上帝概念的一个基本含义,就是道德责任。
托尔斯泰临终前向他的小女儿口授了一段笔记:
上帝是无限的一切,人仅仅是他有限的体现。上帝就是那无限的一切,人意识到自己是他有限的一部分,实际上只有上帝存在。人是他在物质、时间、空间的体现。上帝在一个人身上的体现和在其他生灵身上的结合越紧密,上帝就存在得越广泛。个人生命和其他生灵的生命的这种结合是靠爱来实现的。
上帝不是爱,但爱得愈博,人体现上帝愈广,上帝就存在得越真实。
我们只是因为意识到上帝在我们身上的体现才承认上帝的存在。亚历山德拉·托尔斯泰姬《托尔斯泰传》,第856页。郭锷权、戴启篁、贾明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在托尔斯泰的心灵里,创生一切的上帝让位于指导人世生活的上帝。而这人世生活的指导原则不是别的,就是爱,就是责任。不能感受到责任,不能感受到“爱”这一生活的指导原则,便远离了上帝。上帝虽然外在于我们,但依靠心灵,依靠内心中的良知和爱,却能领悟到它,并能与它同在。这样的上帝,若把宗教用语还原为伦理学用语,就是道德责任。
托尔斯泰的上帝具有伦理学意义的责任的所有特征。首先,上帝是无限的,而责任也是无限的。只要我们认定自己和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或某些事情无关,那就不是在谈论责任,也许是在寻找回避或推卸责任的借口。如果责任是有限的,那良知对责任的体证就会终止在那个有限的点上,而我们也就不会成为无限向善的生物。所以,站在道德形而上学的立场,是不能接受责任有限的假说的。第二,上帝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责任也是至高无上的。这里说的至高无上并不是无限权力落到头上的意思,而是说责任对我们而言是康德的“绝对命令”,它在绝对性方面优先于个体生命,它是个体生命不可能达到但可以接近的超验存在。
这个超验的存在是我们行为具有伦理价值的源泉,同时也是我们作选择时依据的原则。在这个意义上,它高于任何一个个体。第三,上帝的存在是靠爱来证实的,而道德责任的存在则取决于人的良知的实践。从托尔斯泰的眼光看,没有爱,上帝的存在就是虚假的,或根本不存在。爱心死去,上帝随之死去。因为上帝不是那种人跪在它面前就显灵降福消灾的偶像,而是人的内心中善的生命。道德责任也是如此,假如有一天世上的人类不知良知为何物,像末世来临人人都发了狂,那么,这时候谈论责任,便如同痴人说梦,责任就消失得无踪无影了。责任要真实地存在,必须通过良知来为它作证,否则,它就是未明的或是无意义的。
托尔斯泰的一生,毁誉不一,假如不是苛求,至少可以说他是躬行实践,毕生追求至善的境界。他把责任当做自己的上帝,用自己的良知体悟责任,就像用无限的爱去接近上帝一样。1881年他和其他人一起参加莫斯科人口调查,他希望了解都市平民的生活,为此他选择了一个最贫穷的区。事后他写了一篇感想文章《那么我们怎么办?》。托尔斯泰从都市罪行联想到自己的生活,他说:“目睹成千上万的人饥寒交迫,过着屈辱生活,我不是用头脑,也不是用心灵,而是整个身心体会到,在莫斯科有成千上万人过着这种生活的时候,我同数千学者们大嚼煎肉排和鳇鱼,马背上垫毡子,房里铺地毯,这便是犯罪行为——不管世界上的学者们如何对我说这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