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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25小狐狸

四十七年,太子府,采风阁。

我紧赶慢赶的,差点累得满头大汗,刚向太子爷行了礼,就被八福晋的话音扯住了。

“对了,你们家十三,今天怎么没来啊?莫不是在路上被谁绊住了脚?要知道现在的男人实在难说的很。”坐在我不远处的八爷福晋瞥了一眼八爷,不无醋意的说。

“十三哪有这样的魅力啊?八嫂说笑了!左不过是我们家小狐狸又闹了,十三总得哄着,我怕太子爷等,就先来了…况且,八嫂现放着八哥这么个绝世好男人,倒说出这样的话,倒白伤了八哥的心了。”我笑着指了指正顾着听太子说话的八爷说。

想来,那灵枢道长果真是高明得很,经他开解调理,我的身子渐渐的不像以前那样虚了,和十三也和好了,还平安的生下了我们第一个女儿淩熙,因为灵枢道长说她的眼睛灵动的像是一只小野狐,便索性将她的小名取作了小狐狸。大概是因为从她生下来起十三是一有时间就带着她的缘故吧,这小狐狸整天就知道赖着十三,今天偏生又病了。

“喔…这孩子不都爱粘着额娘的吗?怎么…”太子妃关切的问道。

“回禀太子妃,这说出来也只怕让人笑了,我素来身子不好,生下小狐狸之后也一直没精力照顾她,所以这孩子一直是由十三带着的,这不…”我不无难堪的说道。

“想不到十三弟竟是这样的小孩子性情!哈哈!”太子笑道。

“淩熙既然生了病,你们就该在家陪着她嘛!这些家宴不来也罢。”太子妃温柔的说道。

“一来太子见召,妾身若不亲自来解释,只怕不恭了些。二来吧,十三素来是小孩子性情,极敬重太子的,我若是说不来,他越发的跟我闹了。”我笑着解释道。

太子妃笑了笑,便没有再说话了。

“启禀太子殿下,今日胜景,当有好诗。不如我们以诗为肴,聊以助乐如何?”九爷举着酒杯笑道,眼神似乎不经意的瞥了一眼素来敦厚的五爷。

我看了看五爷,只见他和他的侧福晋瓜尔佳?芍药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是一脸的难堪,才想起来五爷幼时养于太后博尔济吉特氏宫内,太后本是蒙古人,因而五爷直到九岁尚未读过汉文,加上天性不如其他皇子聪颖,因而就文采、学识而言自是比不上其他阿哥的。九爷此举分明就是要让五爷难堪,这让我很不解,难不成这个宫里是有什么魔咒吗?是亲兄弟的反倒不亲了,异母的却能朋比为奸。

“九哥此话可真真是要活生生的难为死我了,我这素来愚笨的很,如今还得做了诗才能喝酒,感情竟是不让我喝的,二哥你可得管管!”我笑着冲太子殿下说道。

“紫菀你要是都是素日愚笨的,可叫我们怎么办?”太子妃也赶紧接茬打趣,给九爷解围。

“九弟、八弟他们整日在一起…谈诗论画,相比我们这些俗人自是高雅得紧。十三弟媳无须担心,我素来是个俗人,不安雅事的。”太子看着九爷和八爷,举起杯喝了口茶,嘴角似乎浮出了一丝冷笑。

我看了看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四爷,见他朝我摇了摇头,便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浅浅的笑了笑,换了个话题。

“太子的那几株牡丹,果真是国色天香,难怪‘富贵风流拔等伦,百花低首拜芳尘。’了。”

“好一个富贵风流拔等伦,百花低首拜芳尘!”太子环顾了一下四周坐着的阿哥、福晋们,不无得意的笑道。

“如此极品的牡丹,我们兄弟中,自然只有二哥当得起。”四爷沉稳的说道。

“是吗?可我听说大哥的府里可也有几株极好的牡丹,不知道谁的更好呢?”太子若有所思的问道。

大阿哥和八爷对视了一眼,冲太子笑道:“自然是太子的更好!臣下的牡丹不过是些上不得台面的俗品罢了,不敢与太子的牡丹相较。”

就这样沉默了一会儿,十四福晋完颜氏突然指着一株墨紫色的牡丹说道:

“哎哟,这株黑花魁真真漂亮至极!果然是国色,不像某些野花上不得台面。”

这话自然是冲着我说的,可却让座下唯一一位侧福晋瓜尔佳?芍药有些坐立不安,要知道芍药最初本是五阿哥的侍妾,两人也算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却无奈芍药出身不高,才只能屈居侧福晋之位。虽是百般受宠,到底还是差人一等。

“牡丹素有‘国色天香’、‘花中之王的美称,其色彩多样,品种繁多,就单单这墨紫色类的牡丹也分为冠世墨玉、烟绒紫、青龙卧墨池、墨楼争辉、乌金耀辉、黑花魁等多种花色,种种不一,各有说法。按花型而言,这株牡丹应该是墨楼争辉。”我顺着眉,淡淡的说道,并没有直接反驳她,她却是一脸的恼怒,又兼看到十四看向我的眼神,越性使了小性子,将手中的筷子狠狠的掼在桌上,其他人虽心知肚明,却也看戏的看戏,装糊涂的装糊涂。

“不错!就是墨楼争辉!十三弟媳果真是学识渊博!”太子笑着摸摸胡子,满意的赞道。

我赶紧低了眼,沉声说道:“太子殿下过誉了,太子殿下学富五车,我不过是班门弄斧罢了。”

太子大方的摇了摇手,指着那株牡丹说:“名花倾国两相欢,十三弟媳既是懂花之人,本宫就将这株牡丹送给你,如何?”

我自然是不能收的,虽然太子和四哥、十三素来交好,可太子素日多疑,我要是收下这样的花,只怕要引起他的猜忌的。

于是我看了看四爷,才说:“不瞒太子说,我啊,是只会纸上谈兵,说起花来是头头是道,养起花来就惨不忍睹了。上次四哥送了十三一株吊兰,我怕冬日里花冷,硬是倒了一盆子热水去浇花,活生生把那花烫死了不说,十三到现在还埋怨我呢!这牡丹何等娇贵,又是太子的,我是万万不敢再焚琴煮鹤了。”

“说到这风雅之事,就不禁让我想起了十四的那首《焚香弹琴》了,紫菀妹妹还记得吗?”十四福晋冷笑着说道。

“琴能静念少纷纭,更有仙声娱听闻。盥手焚香弹夜月,桐香兰味两氤氲。”我沉吟了一会儿,还是笑着说道:“好诗…只是紫菀万万不敢说什么风雅之事,紫菀不过是再俗不过的俗人罢了。”

太子听了哈哈大笑,便也没有再提及此事,只顾专心和其他阿哥说笑,别人也不敢再说什么。

这时,十三来了,瞥了我一眼,就自去给太子及诸位见礼不说。

见他打完招呼走了过来,我也不向他行礼,只稍稍欠了欠身,算是让他,他也不说什么,直接就坐在我身边了。

“你急着过来,脸上的胭脂都花了。”他也不顾外人嫌疑,直接就从袖子里拿了块丝帕来帮我擦脸。

“你别这样,人家都看着呢!”我看了看四周,嗔怪的看了他一眼,接了帕子就躲开了,见他还是不住的凑过来要跟我说话,只好凑远些去找四嫂她们说话。

可他见我同四嫂她们话家常,竟然一再的厚颜上来再与我讲话,因其他人都知道他是我的夫君,调笑着都走散了,我不禁有点恼怒,又不好意思说出来,脸色绯红,似怒非怒,似嗔非嗔地看着他。他却东拉西扯地说起了什么诗词,前言不搭后语的,闹得我头疼,便干脆拉着他回到座位上坐下了。

“十三和紫菀的感情真好,见面都不行礼的。”四嫂笑着说道,可我总觉得她的笑里似乎还隐藏着些羡慕,我想,即便是沉静如四嫂,也一定希望能和四哥如此恩爱,而不是相敬如宾吧!

按理,即便是夫妻之间,也有所谓夫为妻纲的道理,所以为人妻妾者见面时须得向夫君行礼,是为恪尽本分。我最初也是这么做的,可十三素性直爽,不拘礼节,还跟我说什么‘礼多必诈’,我便索性就不再如此客气了,到后来,连‘有劳’‘多谢’之类的词竟然成了我们调侃对方的趣话了。

“谁跟他感情好了?他前儿还跟小狐狸说我的坏话来着呢!”我笑着斜了眼瞪他,推了推他,示意他去跟太子他们说话,他看了看我,还是去了。

“他说你什么坏话了?”四嫂问道。

我突然就发现自己说错话了,她曾为四哥生下长子弘晖,长到八岁,不幸夭折了,至今都没有再怀上过孩子,四哥如今现存的一女二子都非她所出。她心里想必是不愿意提及孩子的事情的吧,便笑了笑,转换了话题。

“还不就是说我是狐狸精之类的,别理他!倒是听说四嫂的身子不好,要每日拿人戴过的珍珠做引,方能好转,是不是?”我小心的问道。

四嫂叹了一声,揉了揉头上的太阳穴,说道:“自从得了这么个病,哪一日是身子爽快的?可又不见坏,只这么拖着,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就更别说妻子病久了!你四哥起初还处处延医,现在就只是淡淡的了。如今那些太医,估计也不过是拿着这些药哄我罢了。”

我赶紧劝慰道:“四嫂快别这么说,四哥素日事务繁忙,难免有些疏漏,哪里就是嫌弃四嫂了?四嫂也知四哥不是那种贪恋美色之人,何以淡淡的?不过是四嫂多想了罢了。”说完,又叫多多把我装有珍珠的盒子递给四嫂身边的丫鬟,笑着说道:“听说四嫂要珍珠做引,除了那些礼部定制的首饰,其他的,凡是镶嵌了珍珠的,我都给拆下来了。只可惜我素日不爱首饰,所以也不多,四嫂别嫌弃,一定要好好保重身子!”

“这如何可以!我知你素日不爱首饰,可你毕竟是皇子福晋,不戴这些,会失了身份的。”四嫂赶紧推辞道。

我笑了笑道:“什么失了身份?我才不在乎呢!难不成我不戴这些劳什子,我就不是十三的福晋了?况且凡是女人,阴气本来就重,珍珠更是聚集阴气而成的东西,用来做首饰,把身上阳气全克了,用来做药才好呢!要是真能治好四嫂的病,也算是我的一片心,四嫂千万别跟我客气,要不,我就翻脸了。”

这时候,四哥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从我身后笑道:“想不到弟妹的脸竟然这么神奇,还能翻来翻去的。”

我吐了吐舌头说:“不仅能翻来翻去,还能撕开呢!你们要不要看看?”我笑着用手扯住下巴上的皮肤吓唬他们说:“其实我的皮是画的!”

十三笑着张牙舞爪的假装要撕我的皮,我赶紧躲到四嫂身后,朝他扮鬼脸。

就这样,一席宴罢,回府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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