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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银白:执子之手(1)

1955年的一个深秋的黄昏,张爱玲乘上“克利夫兰总统号”离港赴美。送别她的只有宋淇夫妇。她的心情与上次离港时是截然不同的。那时候,她正年轻,对未来生活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回去的又将是她所熟悉的上海。而这一次,爱玲是以“难民”的身份远走异国他乡。新大陆,陌生的环境,没有亲人,前途未卜。“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去国千万里,何日是归期?!

凄冷的秋风,吹起了爱玲深黑色旗袍外的深黑色的长丝巾。她强忍着泪水,与宋淇夫妻挥手互道:“再见!珍重!”彼时情境,正如中国古诗中所谓“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望着越来越远的维多利亚海湾,望着越来越远的故国,爱玲的心头不禁一片黯然。小小客舱啊,“载不动,许多愁”!船到日本,她在给宋淇夫妇的六页长信中写道:“别后我一路哭回房中,和上次离开香港的快乐刚巧相反,现在写到这里也还是眼泪汪汪起来。”作为爱玲好友的宋淇夫妇读罢此信,感念故人天涯,也不禁伤怀。爱玲在信中还说,她之所以要赶紧写信,告诉旅途中的一切,是因为“有许多小事,一搁下来就觉得不值一说了,趁有空的时候便快写下来”。此后,爱玲对宋淇夫妇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而且,总是事无巨细地向他们“絮絮诉说不休”。她的信长短不一,语调也随着环境和心情不同而变化,可是每封信都发自于她的内心。爱玲认为世事千变万化,什么都靠不住,唯一可以信任的是极少数的几个人,因此,她再三嘱咐宋淇夫妇:“一有空就写信来……但一年半载不写信我也不会不放心的。惦记是反正一天到晚惦记着的。”世人皆谓爱玲冷漠。其实,这位天性内倾,不喜与人交游的才女,一旦和朋友缔结了深交,就会毫无保留地付出她真挚的友情。她与宋淇夫妇二十年如一日的莫逆之交,她与炎樱的一世情缘,都可以看出爱玲的款款深情。宋淇先生说:“二十几年过去了,她的旧信已积成一大堆,我们偶尔翻阅,读到那些富于‘张爱玲笔触’的字句,又像在斗室中晤对清谈了。”(以上根据宋淇:“在香港”,《永远的张爱玲》)从以上张的自述可以看出,她当时的心情是颇为凄苦和漂泊无依的。

船是在美国旧金山入境的。审核她文件的是一个矮小的日裔青年。爱玲的身高本是五尺六寸半,而他却写成了六尺六寸半。爱玲称之为“弗洛伊德式的错误”。她后来解释说:“心理分析宗师弗洛伊德认为世上没有笔误或是偶尔说错一个字的事,都是本来心里就是这样想,无意中透露的,我瘦,看着特别高。”爱玲直到晚年,一直都记着这件事。也许是因为它有趣,也许是一种绝妙的暗示。爱玲从踏上美利坚土地的第一天起,就发生着一些阴差阳错的事。可是,其中的因缘,又有谁说得清呢?

入境之后,爱玲乘轮船驶向旧金山的50号码头。停留不久,她就马上乘火车到纽约去,好友炎樱在那儿等她。

纽约到了。纽约是美国的门户,也是一个橱窗,通过它可以看到整个美国生活。摩天大楼,繁荣的港口,宽阔的街道……这一切,无不昭示着一种鲜明的美利坚文化的特色。但是,对张爱玲来说,颇有一种“这一切都是别人的,与我无关”的感觉。

风雨故人来。遇到炎樱,在这初到异国的寒夜里,多少让爱玲觉得有些欣慰。“他乡遇故知”本来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人生大幸事之一。爱玲和炎樱还是携着手一起去逛街,吃东西,就像昔日在上海和香港时一样。

在纽约,爱玲有一个非常想见的人,那就是胡适。早在1954年在香港时,爱玲就把《秧歌》寄给胡适,另外附有一封短信,大致是说希望这本书有点像他评《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在胡适的全盛时代,投书求教者不计其数,许多青年视其为“精神之导师”。胡适还不得不在每周中专门抽出一段时间来见那些想见他的人。以至于胡适百年后,人们还争相竞说:“我的朋友胡适之。”

素昧平生,爱玲投书胡适,只想求得他的一点指教。不久之后,她收到了胡适的亲笔回信。信是用细毛笔写在一张小笺上的。书名左侧加一行,后来通用引括号。适之先生用了引语号,后来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线。这些都似乎镂刻着五四时代的深深痕迹,令人“不胜低回”。字体是潇洒灵动的,让人不禁想象着当年年轻的留美博士胡适之教授在北京大学讲台上的潇洒风神。信中说:

……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

以上说的话,是一个不曾做文艺创作的人的胡说,请你不要见笑。我读了你十月的信上说的“很久以前我读你写的《醒世姻缘》与《海上花》的考证,印象非常深,后来找了这两部小说来看,这些年来,前后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为得到不少益处”。--我读了这几句话,又读了你的小说,我真很感觉高兴!如果我提倡这两部小说的效果单只产生了你这一本《秧歌》,我也应该十分满意了。

……

信中,胡适还具体针对一些章节,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和点评。三年后,爱玲申请到南加州亨亭顿·哈特福基金会去,还写信请胡先生作保。胡适答应了,顺便把那本《秧歌》寄还给爱玲。此书经他通篇圈点过,又在扉页上题字。爱玲看了,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不久后的一个下午,爱玲和炎樱一起去看胡适。那条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块房子,门洞里现出楼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初冬午后的阳光里,让人有种恍惚的感觉,仿佛还是在香港。上了楼,室内的陈设也是中国式的,看起来非常熟悉亲切。适之先生忙着招呼她们。他穿着灰色的长袍子,飘飘然地站在雕花的窗边。深受西洋文化熏陶的胡适,此刻,站在她们面前,更像是一个谦和儒雅的中国文人。胡适的夫人江冬秀端出新沏的茶来招待她们。青瓷的小茶杯,柔滑细腻,爱玲轻轻端起来,把玩于掌心,轻轻地念出那上面刻着的字:“寒夜客来茶当酒!”胡太太态度有点儿生涩,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也许,她有些地方永远是胡适的学生。炎樱天性活泼,也不怯生,热情地用国语和胡适夫妇说着话,可惜她离开上海久了,国语不大会说了。他们俩却很喜欢炎樱,和她说笑着,一点都没有陌生感。

爱玲不善言辞,她静静地坐着,玻璃杯里的绿茶幽香阵阵。眼着这个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胡适!爱玲总觉得像是在梦中。胡适是一个曾让她“敬如神明”的人物,是一个高高大大的历史化了的人物。而此刻,他就这样真实地坐在爱玲面前,温和、亲切。甚至,还有着那么一种淡淡的落寞。爱玲努力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这一切都是真的!她忽然觉得有一种时空交叠的感觉,仿佛回到了从前:她是坐在父亲的书桌旁看完《胡适文存》的。《海上花》则是她父亲看了胡适的考证去买来的。《醒世姻缘》则是她自己破例要了四块钱去买的。买回来后弟弟拿着舍不得放手,她忽然一慷慨,给他先看了一二本,自己从第三本看起,因为读了考证,大致已经有点知道了。详读《醒世姻缘》则是那年在战争中在港大的时候。爱玲当时当了防空员,驻扎在冯平山图书馆,在一堆故书堆里发现了《醒世姻缘》。惊喜至极,一连几天看得抬不起头来。房顶上装着高射炮,成为轰炸目标,一颗颗炸弹轰然落下来,越落越近。当时爱玲只傻傻地想着:至少等我看完了吧。记得母亲和姑姑也是非常欣赏胡先生的,她们曾经同胡先生同桌打过牌,并且一直以此为骄傲。姑姑有段时期向父亲借书看,后来兄妹闹翻后,父亲一直牢记着姑姑还欠他一本书。有一次,父亲忸怩地笑着咕哝了一声:“你姑姑有两本书还没有还我。”姑姑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本《胡适文存》还是他的。”可见,他们俩都挺喜欢这本书的。抗战后报上登着胡适回国的照片。笑容满面,笑得像个孩子,打着个大圆点的蝴蝶式领结。姑姑当时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说:“胡适之这样年轻!”爱玲也看了那照片,有些模糊,可是“胡适”的名字却一直深深地刻在她脑海里了。而现在,胡适就这样近地坐在她的面前。虽然,他们之间隔着那么遥远的记忆长河。

那天去过之后,炎樱去打听了来,对爱玲说:“喂,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没有林语堂出名。”爱玲听了,当然颇为不悦,没想到,她视为“神明”的胡适先生,在美国知道的人竟这么少,而林语堂在英语世界里竟这么出名。而爱玲读书时的理想就是要“比林语堂更出风头”。事实上,这是很难的。在爱玲心中,胡适的名字是与中国新文化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贡献是远远超过林语堂的。爱玲觉得,她屡次发现外国人不了解现代中国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不知道五四运动的影响。因为五四运动是对内的,对外只限于输入。我觉得不但我们这一代与上一代,就连中国大陆上的下一代,尽管反胡适的时候许多青年已经不知道在反些什么,我想只要有心理学中所谓民族回忆这样东西,像五四这样的经验是忘不了的,无论湮没多久也还是在思想背景里。(张爱玲:“忆胡适之”,《张爱玲故事汇编》)

这一次的亲切晤谈并没让爱玲完全尽兴。但是,它打消了爱玲对胡适的敬畏之情。不久后的一个黄昏,爱玲又独自一人去访胡适。正是灯火黄昏的时候,爱玲与先生对坐于书房中。桌椅样子都是古旧的中国式的。桌上摊开着是几本线装书,先生刚拿朱笔在上面眉批着什么,书页上的墨迹还没有完全干。书房的四壁是定制的高齐屋顶的书架,但是没有搁书,全是一叠叠的文件夹子。那些大书架静静地站在那儿,颇有一种威逼人的力量。那是一种深厚的文化的力量。

适之先生坐在书桌前竹编的藤椅上。室内的光线不明亮,落日的一抹余晖从窗格子里照进来,照在适之先生显得有些沧桑的脸上,有那么一层柔和的光晕。跟适之先生谈话,爱玲觉得是如对神明。较具体地说,是像写东西的时候停下来望着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较近真实。

他们说着,说着,便谈到了令他们俩都魂牵梦萦的大陆,胡先生说“纯粹是军事征服”。爱玲无言,对于政治,她始终是觉得“永远是在潮流之外”的。

“你要看书可以到哥伦比亚图书馆去,那儿书很多。”胡适又转换了话题。

“我虽然经常到市立图书馆借书,还没有到大图书馆查书的习惯,更不必说观光。”爱玲笑着向先生解释。

“说来真巧!我父亲认识你祖父张佩纶。他还帮过我父亲一个忙呢!”胡适的话拉近了他和爱玲之间的距离。

“可惜,我们家里从来不提祖父,我对祖父了解太少了。”爱玲遗憾地说。

“胡先生,您现在在忙什么呢?”爱玲问。

“我正给《外交》杂志写篇文章。他们这里都要改过之后才能发表出来。”说着,似乎有点儿无可奈何。也许,胡先生认为,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编者没有理由删改自己的作品。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通过这一次谈话,爱玲觉得跟胡适走得更近了。对她而言,适之先生是长者、严师,更是可以亲近的忘年之交。

有一天,适之先生到爱玲住的简陋的“救世军”宿舍来。爱玲真是又惊又喜。

她请胡适走进他们的公用客厅里。里面黑洞洞的,足有一个学校礼堂那么大,还有个讲台,台上有钢琴,台下空空落落放着些沙发。那里面很少有人,干事们鼓励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可是,谁愿意到这么一个阴冷而没有阳光的地方消磨时光呢?爱玲也是第一次进去,看到这个样子,只好无可奈何地笑。适之先生却称赞这地方很好。坐了一会儿出来,他一路四面看着,仍旧满口说好。这话经别人说出来,也许会觉得有些虚伪,有敷衍之嫌。然而,胡适先生说得那么诚恳。让人深切感受到他的一片诚心。于是,爱玲马上想起他写的他在美国的学生时代,有一天晚上去参加复兴会教派篝火晚会的情形。

爱玲送胡适到大门外,站在台阶上说话。北美的冬天异常寒冷。大风隔着街从哈得逊河上吹来。

适之先生望着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漾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雾,不知道怎么笑眯眯的老是望着,看怔住了。

爱玲默默地望着先生的背影。他围巾裹得严严的,脖子缩在半旧的黑大衣里,厚实的肩背,头脸相当大,整个凝成一座古铜半身像。爱玲心中一阵凛然。她想:原来是真像人家说的那样。她向来相信凡是偶像都有“黏土脚”,否则就站不住,不可信。爱玲觉得每次跟适之先生在一起,却会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总觉得先生好像是中国历史书上的人物,先生已经被凝固成了历史。

爱玲也跟着向河上望过去,可是仿佛有阵悲风,隔着十万八千里从时代的深处吹出来,吹得眼睛都睁不开。

感恩节那天,爱玲跟炎樱到一个美国女人家里吃烤鸭子,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深蓝色的街道特别干净,灯火橱窗,新寒暴冷,霓虹灯晶莹可爱。爱玲喝了一点葡萄酒,人已微醉。走在街上,她仿佛又回到了上海。当年,跟表姐在沪上霞飞路逛的情景,历历在目。情景是多么相似啊!转眼人已在天涯。忆及旧时光景,爱玲觉得很快乐。夜来风寒,也许是受了凉,爱玲回去就呕吐了。刚巧胡适先生打电话来,约她去吃中国馆子。爱玲告诉他刚吃了回来吐了。胡适告诉她要保重身体。搁下电话,爱玲的心里一阵暖流,眼眶湿润了。一定是胡先生怕她过节寂寞,特意来邀请她的,爱玲感到了一种久违了的被关怀的温暖。

这之后,爱玲再也没有见过适之先生。后来便听说了胡适先生返台湾,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消息。又隔了好些时,在报上看到噩耗,爱玲感到惘惘然的。也许,在她心中,胡适已经是一个历史上的人物。胡先生是在一次宴会上演讲后突然逝世的。也就是中国人所谓的无疾而终。以适之先生谦和宽容的性格,他应该有这样的死法。只是此后,爱玲每每翻开那本先生圈点过的《秧歌》,总会想起先生的微笑和那晚哈得逊河边先生苍凉的背影……

胡适先生在纪念好友徐志摩的文中这样写道:

朋友们,志摩是走了,但他投的影子会永远留在我们心里,他放的光亮也会永远留在人间,他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有了他做朋友,也可以安慰自己说不曾白来了一世。我们忘不了和我们在那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胡适:“追悼志摩”,《新月散文十八家》)

其实,适之先生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的呢?!他的“光芒”也会永远温暖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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