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的前两年死了。”程欢躺下去,迎着阳光审视他的指头,语气变得有些漫不经心,“她要我回家,我不肯,后来她就回复我,不会再理我了。鬼知道因为什么。哼!”
我忽然想起来,那几天他闷闷不乐,应该就是因为这件事。而他之所以不像其他孩子一样上YY或者QQ,是因为他想要说话的人不使用这些聊天软件。“走吧,带你去吃火锅。”
他孩子气地把头稍稍抬起,弓着身体看着我,“真的吗?”
“真的,我知道你最喜欢吃火锅。”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咧嘴一笑,告诉我他正好饿了。我当然乐意慷慨解囊,何况这一天实在值得庆贺,任何节日都不会比这一天更重要。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是三月十九号,星期二。对了,我从来没想过要把钱省着花,因为这东西是唯一忠实于我的朋友,没人能把它从我身边扯离,没人能阻碍我和它白头偕老。我总需要做些什么来证明这一点,不是吗?所以我随心所欲地挥霍,肆无忌惮地昭示我和它的亲密,以此换来我对自己存在的满足感。你一定在笑我,哦,那不是你的钱,你花起来当然不心疼。是啊,的确是这样,但是……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你知道我不会介意。
我和他都没有撑伞。雨很小,像春天里亲吻清晨的迷雾,也像有月的夜晚滑入心底的梦幻般的色彩。他走在雨雾中,脚步轻松,头发渐渐变得潮湿,面庞也变得有些迷幻起来。我久久地看着他,发自内心的笑意始终没有离开我的嘴角。我有何理由不快乐?这迷人的尤物是我的,注定了是我的。他既然能喜欢上他妈妈的同事,自然也能喜欢上我,我早就说过,老天爷注定了要我们俩在一起,所以才会安排这种种不可思议。
那么,现在你明白了吧?这就是我为之而激动的原因。要知道,我能给程欢所有关怀和热忱,所有体贴与宠爱,他那颗渴求温暖的心会被我火辣辣的爱情融化的,或早或晚罢了。而他的过去和我的过去不过是一场大雾,太阳一出来便会消散。我们会隐秘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没人会来打扰我们,也不会有人企图拆散我们。我曾经夭折的爱情,终究是要以另一种方式重生。
他忽然问起我的家庭。这是我们相识以来,他第一次询问我的情况。我说我没有丈夫,我根本没结婚。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告诉我他其实早就知道了。是啊,他怎么会不知道?他既然清楚我的意图,自然明白那些话不过是我编来骗他的。可是他是什么时候窥破的?他明明还对丁洵对话深信不疑来着。这个鬼精灵啊。
他又问起我的父母。我沉默了。我还没准备好对他说起他们。
在火锅店,热气蒸腾时,我开始了低低的述说。热气熏着我的眼睛,轻抚着我的面颊,宛若恋人依偎,我的声音在这片恍惚中也变得恍惚起来。他吃得热火朝天,好像没有认真听我说,或许他的兴趣只在他提问的那一刻被点燃吧。
可是我不介意,因为我想要说,那些话我从来没对第二个人说过……你很好奇?说真的,你还真是一点儿都不了解我。好吧,我忽然不介意多一个听众,尽管我是那样不情愿提及我的父母。但是……从哪儿说起呢?我生长的环境你是清楚的,你也去过我长大的那个村子,我至今仍记得你说“不喜欢那个偏僻的地方”时眼神中闪现出的一丝鄙弃。我又何曾喜欢那里呢?尽管我曾经在那里度过幸福的学生时代,可是,那微弱而胆怯的幸福早就在那个夏天被硬生生撕裂。
我不想过多叙述我是怎样成长起来的,因为那会变成流水账,我只想拣一件重要的事情来说,透过这件事,你会明白我想要表达的一切。
那年我十六岁,参加了中考,老实说,我也没想到自己会考出那么好的成绩,所以我很兴奋,这兴奋冲昏了我的头脑,竟猜想爸妈会因为我的优秀而感觉骄傲,虽然他们一向不喜欢让我读书。
得知我的成绩后,我的父亲,那个当时还不到四十的男人,只淡淡地对我说:明天去和你妈采松茸。
我起初还很高兴,以为这是他对我读高中的默许,以为采到松茸卖了钱,他就会拿出来供我读书。于是,我干劲十足,每天曙光还没出现就会出发,有时甚至在半夜两点就离开家。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我要开学了。
谁也没有提起这件事,仿佛不存在,我终于鼓足勇气询问,却遭到父亲不耐烦的呵斥:上什么学?快睡觉!明儿早上还得给我采松茸去!
呵,这就是他们的想法。他们的知识的局限性让他们只能看到眼前的利益,他们从来不懂知识的重要,更不懂一个人对知识的渴求可以燃烧整个生命。一切事情都被他们用金钱来衡量,于是读书这种事在他们眼里就成了阻碍赚钱的绊脚石。他们甚至为了说服我,苦口婆心地帮我计算:如果我读高中和大学的话,至少还要花六七年的钱,而这几年时间被我利用来赚钱的话,我将会赚得的一定不会是小数目,加上那笔省下来的读书费,简直能让我们家住进一间大房子里。
听听,他们算得是多么准确而精细啊!
没人知道这件事对我的伤害有多大——我曾经那么渴望读书,渴望坐在书声琅琅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听同桌的耳语,听窗外鸟儿的低喃,或者,听我肚子饿得咕咕叫的声音。总之,任何声音任何事,只要是发生在那个我一心向往的教室,就都是美好的,令我憧憬的。就连“教室”这个词听来都让我浑身热血沸腾,仿佛那不是一个单纯的词语,而是我所有的最热切的盼望。我的感情是那般激烈,以至于当有人把我内心燃着的那团火摁灭时,我几乎要疯了。那些日子,我像是失去了魂魄,除了偶尔哭闹,我几乎整日郁郁寡欢,默默无言。没人可怜我,他们只当我是在耍孩子脾气,过一阵子就会好。
我自知读书是再也不可能的事,便跟着村里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姐姐进了城。
我在理发店当过学徒,在饭店当过服务员,在服装厂做过女工,在狗粮制作厂包装过狗粮;我从不抱怨,从不忤逆领导,因为我默默以为,如果我的命运注定是那样,我接受。我挣到的钱全部寄给家里,由此我得到了爸妈的夸赞,成了村里年轻人的模范。有一次过年回家,我的小学同桌在路上碰到我,她向我抱怨高中生活太辛苦,整天除了写就是背,没完没了的作业更是让她喘不过气。她还说真想像我一样出去打工。我只是笑。等她说完,飞快地逃离。
父母对我越来越好,我知道他们其实是爱我的,只是他们的爱是建立在他们自以为正确的方式之上,一旦这份爱危及他们的利益,他们就会用他们角度做出正确的判断。
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认为自己恨他们,直到那一天,我认识了你。你带我去饭店,阔气地告诉我,随便点。我这个乡下妞便天高地厚地要了一盘价值八百元的碳烤松茸。那时候的你一定很震惊吧?而且我竟然一口气把整盘吃光。呵,如果你发现我背着你擦干眼睛,你会更加震惊。
你可怜我,想要娶我,答应我会让我过最好的生活。你最初的表现是那么温文尔雅、礼貌体贴,又是那么让我不忍拒绝,以至于我一直怀疑你是在骗我,甚至觉得那一切都是假的。我在幸福面前犹豫……是的,那时的我的确认为嫁给你是非常幸福的事,一部分是因为你有钱,一部分则是因为你本人。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因为那是绝对真实的,真实到我现在回想起来都会忍不住作呕。最初,我简直把你当成我的天。我知道自己的人生将要被改写,却没想到竟会被改得这么荒唐而彻底。无数个孤独的夜晚,我一遍遍问自己:假如你对我始终如一,我会走到这一步吗?假如你不是这样一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我和小东会因为贪图那么一丁点儿温暖而彼此依赖上对方吗?不要说我们不正常,更不要骂我混蛋,恋童癖,我们根本什么都没有做过!我们只是想相伴着离开你,寻求自己的幸福,这真的很难理解吗?是啊,你这种人……你这种禽兽不如、肮脏卑鄙的家伙只会用你那颗同样肮脏卑鄙的心来揣测所有人。
好吧,让我们回到程欢这里。怀着一种倾诉的渴望和不愿对心爱之人隐瞒的心理,我几乎对他全部坦诚,包括和丁洵的交集,包括我那可怜的小东。他对我的父母有一种怨恨情绪,就像怨恨他的父母一样;对小东则表现出了同情,但我隐约感觉到,他对小东有一种戒备心,我不明白这是为何;对我呢,他则表现出了极大的怜悯,然而,不只是怜悯,当他睁大那双漆黑的眼睛,皱眉看着我时,我在他的眼底依稀看到了一抹柔情,那是在面对心爱的人儿时才应该流露出的柔情啊。我的心就在那一刻像是烈日下的冰激凌,悄无声息地融化了。
毋庸置疑,我和我的宝贝已经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关系,确切地说,我和他已经开始谈恋爱了。是的,我和他——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青春期的男孩——恋爱了,不可思议吗?别着急,更加不可思议的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