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帅充满了神气,好像得意的表情就要从脸上飞出来了。“告诉你们这是世界上最棒的狙击枪,最少能卖5000dollars。”他伸出五个手指头使劲儿地晃,“今天算便宜你们了,我只用它换两头骆驼,不过要年轻力壮的,不要老弱病残的。”
“这枪为什么那么值钱?”领头的商人好像很喜欢这支枪,这可以从他渴望的眼神里看出来。
“今天我就让你们开开眼。”说着袁帅一拉枪栓,子弹被推进膛里。这些商人吓得倒退了几步,以为袁帅要打劫了。
“不用害怕,看你们跟惊弓之鸟似的。”袁帅端起枪,“我是让你们看看这枪到底有多好。”
说完袁帅瞄准一个家伙的大耳环,砰地就是一枪。那人毫无防备,只感觉一阵凉风从耳边袭过。子弹从耳环里射了过去,而耳环却纹丝未动。这帮家伙都看傻眼了。
“这枪好,我愿意拿用两匹骆驼来交换。”领头商人一把接过狙击枪爱不释手。
无论哪个国家的商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唯利是图。那人盘算此枪的价格不菲,又见袁帅示范了一下,觉得这枪很精准,便觉得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了。再说了,他们正需要几杆枪来保护商队的安全。令人商人立刻叫人牵来两头年富力强的骆驼,买卖算是成交了。
一头半死不活的老骆驼加上两头壮年骆驼,这三头骆驼还是不够。但他们手里已经没有多余的枪可以用来交换了。夏啸宇埋怨袁帅没有用狙击枪多换几头骆驼,但他也知道那个狡猾的商人是不会多出一头骆驼了。
突然,夏啸宇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猛地端起枪对准那个领头的人,向后一拉枪栓,子弹上膛。那个人吓得倒退了几步,把刚刚到手的枪也端了起来,对准了夏啸宇。
夏啸宇哈哈大笑,“兄弟,你的枪里只有一发子弹,并且刚才已经被击发了。现在这里空空如也,和废铁没什么区别。”他把枪放下了,原来只是吓唬一下那个人而已。
“要想让枪发挥威力,还需要这个。”说着夏啸宇掏出几发子弹在手上掂了掂。
那人伸手过来要取子弹。夏啸宇把手向后一缩,“这可是不能白拿的,要用骆驼来换,10发子弹一头骆驼。”
“不行!不行!你们简直是在抢劫,子弹不值几个钱?”
“你的老骆驼也不值几个钱,还不是照样换走了我们的步枪。换不换随你,反正三头骆驼也够我们用了。”说完,他牵着骆驼转身就走。
沙尘暴
“喂!你等等。”那个人叫住了夏啸宇,“好吧!你赢了,成交!”
夏啸宇回过头嘿嘿一笑,“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给!”他把25发子弹递到那人手里,“免费多送你5发,不用谢了!”
五头骆驼到手,人人都有了坐骑,这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有了骆驼行军的速度明显加快,体力消耗得少了,汗水自然也就出得也少了,身体对水的需求量明显下降,水壶里的水可以坚持更长的时间。
天气说变就变,开始还是微风佛面,没多久便狂风大作了。风中席卷着沙子漫天飞舞,能见度降到了10米以内。大家赶紧把头盔上的护目镜带上,保护眼睛,口鼻也都被紧紧地遮起来。尽管如此,大家还是能感觉到沙粒不断地飘进嘴里,那种感觉十分不舒服。
说到这个护目镜可不一般,它除了可以防止沙尘刮进眼里之外,还具有过滤光线的作用。带上这种护目镜的人可以在沙尘天气中看得更远,如果发生短距离交战,也就具备了先发制人的优势。
这个鬼地方,刮起沙尘暴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据当地人说,最长的一次沙尘暴连续吹了一百二十天,那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如同世界末日一般。被狂风卷起的沙粒打在暴露的皮肤上,就像被皮鞭抽打后的感觉,隐隐作痛。
作为一名顶级的狙击手,王晓鹏通过感觉可以测试出,现在的风速为每小时3.2~4.8千米,阵风刮起的时候甚至达到了每小时113~129千米。在这样的天气进行狙击作战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是难以捕捉目标,另一个是即使捕捉到目标,子弹也很难按照预定的轨迹飞行,强风对它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沙尘暴给身体带来的影响大家都能克服,关键是漫天的风沙使行军的路线变得难以控制。靠目测来判定行进路线和方向几乎是不可能了,就连导航设备这个时候也罢工了,这是因为风里面的尘土和沙子能散射信号,会影响到卫星信号的接收和无线电通信。
“我们是不是该停下来,等沙尘暴小一些再走,这样下去肯定会迷路的。”袁帅扯着嗓子大喊,但声音似乎刚从嘴巴传出就被风无情地吹散了。
夏啸宇勒住骆驼的缰绳,向四处望去,但只能看到周围十米以内的距离。在这种鬼天气里行军,搞不好会南辕北辙。他同意袁帅的提议,想找一处避风的地方,暂时躲避一下。
眼前没有一个很好的避风港,夏啸宇只好带着大家继续往前走。一段路程之后,突然感觉风小了很多,原来一个高几十米的沙丘正好挡在了风吹来方向上。
没去过沙漠的人往往主观地臆断,沙漠是一片广阔的、覆盖着沙子和砾石的平坦地区。其实这是误解了沙漠,因为在沙漠中有些地区的沙丘可能高达300米,长达16~24千米,就像一座山脉宏伟壮观。
眼前这个高几十米,长上百米的沙丘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风港湾。大家决定在这里暂作休息,等待风沙停止的时候再出发。背囊里有单兵帐篷,表面为防雨的帆布材料,沙粒更是无法进入。很快,帐篷搭好了,每个人钻进自己的帐篷里,才敢摘掉护住口鼻和眼睛的保护物,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骆驼很听话,伫立在帐篷的外面一动不动。这种沙漠里成长的动物已经适应了比这还要恶劣的自然环境,这些沙尘对它们来说并无威胁。骆驼的眼睛和鼻子经过长期的进化,形成了一些特殊的结构,能够在保持呼吸和观察的情况下不被沙子伤到。
夏啸宇正好利用这个休息的机会清理一下伤口。纱布的表面被厚厚的沙土覆盖着,随着夏啸宇解开一层层的纱布,沙子也跟着哗啦啦地落到了地面。伤口刚刚结痂,由于纱布裹得很严实,并没有受到污染。他想消毒之后将伤口重新包扎,但是纱布都放在袁帅的挎包里。
“锤子!你过来一下。”
夏啸宇大喊,但是袁帅毫无反应。这小子是不是睡着了,夏啸宇加大嗓门又喊了几声,仍无人应答。他拉开帐篷,用衣服护住伤口,快速地钻了出来,跑进了袁帅的帐篷里。
怪不得听不见别人喊他,袁帅的两个耳朵里都塞着耳机,身体一抖一抖的,正在听着流行歌曲。看到夏啸宇钻了进来,他摘掉耳机问道:“你不是同性恋吧?这么小的单兵帐篷,你钻进来干吗?”
“你以为我愿意钻进你这个臭烘烘的帐篷里吗?”夏啸宇指了指自己的胳膊,“你这个医生是怎么当的,还要伤员自己上门求医问药?”
袁帅翻身坐起,“嘿嘿!我给忘了。”说着拿出消毒药水给夏啸宇的伤口消毒。纱布被密封在一个塑料容器里,所以没有被沙子污染。袁帅干净利索地将夏啸宇的伤口处理完毕。
“还要多少天,我的胳膊才能动?”夏啸宇觉得挎着一个胳膊实在不方便。
袁帅不说话,耳朵里还塞着耳机,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陶醉其中。
“我问你的话听到没有?”夏啸宇贴近锤子的耳朵大喊。
袁帅漫不经心地伸出一根手指头,继续随着节奏摇摆。
“还有一天就可以了?”夏啸宇很是惊奇,更是兴奋不已。
“你脑子有毛病呀?”袁帅突然摘掉耳机,没有好气儿地说,“最少一个月以后,否则会留下后遗症。”
“你才有毛病呢?总听这种哼哼唧唧的歌儿。真搞不懂,这些所谓的歌手连舌头都没捋直呢,还敢出来混。”
“切!你懂什么?这叫流行,真是奥特曼。”袁帅一脸鄙视的表情。
夏啸宇才懒得理他,一边钻出袁帅的帐篷一边说:“流行难道就好吗?凡是病毒都很流行,对人体有害无利。”
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夏啸宇看着自己的胳膊无奈地摇摇头,心想看来要挎着这条胳膊执行完这次任务了。无奈之后,他开始思考着对付“沙漠毒蝎”组织的作战计划。
巴特尔还是有些低烧,躺在帐篷里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安澜拿出小镜子,端详着自己日益被摧残的容颜,正在唉声叹气;袁帅继续听他的流行音乐;王晓鹏在发呆,这是他静下来的时候常有的状态。
虽然外面沙尘漫天,但在这个高高的沙丘后面,在遮风挡沙的帐篷里,每个人都在享受着短暂的安宁。可是,风不停,树又怎么能静止呢?一个潜在的危险正在慢慢成长壮大,一分一秒地吞噬着他们的生命。
吞人的沙丘
任凭狂风怒吼,黄沙漫天,疲劳的雪豹小队队员们在帐篷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袁帅的耳朵里还塞着耳机,由于风声呼啸影响了音乐的效果,所以他将音量调得很大。
戴着耳机睡觉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虽然能伴着音乐入睡,但必定也会被音乐吵醒。袁帅就是这样,他正在做一个美梦,梦到自己回到了四川老家,偶遇了高中时暗恋的那位女同学。她还没有结婚,也没有男朋友,原来她也深深地喜欢着袁帅,多年之后的相遇燃起了两个人爱情的火焰。这真是一个再甜美不过的梦了,可惜也是一个白日梦。做白日梦是袁帅的最擅长的本领之一,可惜当美梦正发展到高潮之际,耳朵里吱吱嗡嗡的声音将他吵醒了。原来是耳机的音乐声,袁帅闭着眼睛慵懒地将耳机拽下来,准备翻个身继续大睡一觉。他想赶快睡着,继续这个美梦,就像连续剧一样衔接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袁帅在翻身的时候感觉下半身好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不能动弹了。他睁开眼睛一看,妈呀,再晚醒一会儿就没命了。原来袁帅的下半身已经被埋在了厚厚的黄沙之下,帐篷的一半也被沙丘埋没了。
袁帅奋力将腿从沙堆下面拔出来,费了好大劲儿才推开帐篷外面的沙子,从里面钻出来。借助月光一看,其他的帐篷也都是如此,其中有一顶帐篷几乎被全部埋没了。
“快起来了,沙丘移动了,快起来!”袁帅扯着嗓门大喊。歇斯底里的喊声却是徒劳的,因为狂风的呼啸压过了他的音量,何况帐篷里的人都在熟睡之中呢?
袁帅像疯了一样的奔跑,他拉开那顶将要被埋没的帐篷,里面的人是巴特尔。低烧让他睡得比其他人都沉,竟然对死亡的威胁毫无察觉。袁帅看到巴特尔的大半个身体都已经被黄沙掩盖了。
“巴特尔快醒醒!”
袁帅大喊着,他不敢用力去拽巴特尔,怕拉开他的伤口。袁帅一面用手扒开沙子,一面去推巴特尔的头,想把他晃醒。
巴特尔平时睡觉就是雷打不动,再加上发烧和疲劳,今天睡得更是死一般地难以唤醒。袁帅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他叫醒。
“有敌人?”巴特尔一睁开眼睛便警觉地去摸身边的枪。
“没有敌人!”袁帅焦急地说,“你快被活埋了,还不知道呢!”
巴特尔这才看到自己的腿被埋在了沙子底下,“这是怎么回事?我竟然被活埋了!”他惊恐地向外挣脱。
“可不是?要不是我第一时间发现,把你从垂死的边缘拉回来,你肯定会被沙子掩埋变成干尸,千年之后被后人挖掘出来展览参观了。”袁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放弃耍贫嘴的机会。
“兄弟我欠你一条命,执行完这次任务以后请你到我们内蒙吃正宗的烤全羊。”巴特尔为人最实在,总是善于记住别人的好。说话间,巴特尔已经摆脱了黄沙,从帐篷里钻了出来。
狂风胡乱地刮着,分不出东西南北风。整个沙丘像被神秘的力量控制着,悄无声息地发生着移动。当地人将这种极端恶劣的沙尘天气称为“黄色野火”,因为它们就像火苗一样会顺着风势蔓延,控制整个沙漠,吞噬一切阻挡它前进的生命。
“快起来!不想死的都快爬起来!”袁帅和巴特尔大喊着,掀开剩下的三顶帐篷。
夏啸宇被唤醒。他在思考中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没想到当睁开眼睛的时候,自己的半个身体已经被沙子掩埋了。他不由得责怪自己太大意了,差点葬送了兄弟们的性命。
安澜爬出了帐篷,满头都是沙子,她在想以后干脆像男兵一样,理个平头算了。他感谢袁帅:“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就没命了,要怎么感谢你呢?”
“不用以身相许,不过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也可以考虑。”
安澜瞬间翻脸:“世界上的男人都死光了,我安澜也不会相许于你。”
袁帅真是自讨没趣,他就知道会是这个自取其辱的结果,可总还是以身试法。
大家赶紧将帐篷和各种物资从沙口中抢夺回来,没有了这些装备他们就会丧失绝大部分的战斗力,面对敌人的攻击而无法有力回击,成为对手的活靶子。
骆驼的生命力是顽强的,它们后背上的两个大驼峰里储存了足够的能量。这些沙漠中的王者眯着眼睛,蔑视呼啸的风沙,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等着他们的主人。
“不管科技多发达,最可靠的还是这些最原始的装备。”夏啸宇将背囊搭在骆驼的背上,亲密地摸了摸骆驼的头。这头骆驼很通人性,将头靠在夏啸宇的身上轻轻地蹭了蹭。
“这是头母骆驼,估计它是爱上你了,兄弟!”袁帅如果不开这种无聊的玩笑估计会抑郁而终。
夏啸宇翻身骑上骆驼:“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这是一头公骆驼。”
“哈哈哈,”袁帅的笑声有些周星驰的味道,“那就更值得推敲了,一头公骆驼竟然爱上了你。可惜,可惜你长得这么帅的小伙子,竟然是……”
袁帅虽然话没有说完,大家自然也都能听出言外之意。安澜最厌恶袁帅开这种无聊的玩笑,尤其是拿夏啸宇开这种无聊的玩笑。她冷冷地说:“你不要拿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以为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和你一个品位。”
“我在说夏啸宇呢,你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袁帅反唇相讥,“是不是担心这个世界上的好男人都出现问题,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呀?别担心,最起码我没问题。”
“哈哈哈……”其他几个人跟着一阵狂笑,坏意充满其中。
安澜的脸瞬间变得火辣辣,红得像烧着的煤球。她恨死了袁帅,在心里骂了一万遍:死锤子!死锤子!死锤子……
移动的沙丘逼迫大家重新上路。夏啸宇想拿出地图来看看离目的地还有多远,但狂风不允许他这样做。估计只要地图从挎包里一掏出来,它就会变成风筝飞上高空,然后被撕得粉碎。
“敌人的侦察能力有多强?”夏啸宇冒着漫天的沙子问道,“能不能达到50公里?”
袁帅摇摇头,“不知道,这要看他们的侦察装备如何。”
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敌人具备空中侦察的能力,说不定现在他们已经被敌人发现了。也许在前方,一个设好的埋伏圈在等着他们,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巴特尔骑在骆驼上,他似乎找到了骑马的感觉,茫茫的沙漠好像变成了绿色无边的草原。一个蒙古汉子对草原的依恋,对马的感情是永远也割舍不下的。他参军的时候曾幻想着当一名骑兵,可是来到部队以后才知道骑兵已经成为了历史。巴特尔喜欢枪,更喜欢马刀,面对面的策马搏击是他梦想的战场画面,但那些憧憬只能出现在梦中而已。
风渐渐地小了,沙子盘旋着从空中层层地下落,每个人都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这里仿佛不是地球,而是穿越时空隧道来到了宇宙中的某个星球。雪豹小队的五个人,还有这几头骆驼便是这个荒凉星球上的唯一生物。
就在此时,电台突然发出了吱吱啦啦的响声,就像外层空间传来的电波一样时断时续。天知道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