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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在纸醉金迷中遇到你,你说你有一个爱的人。爱却不能爱的人。我的好姑娘,你别伤心,一切都会过去,你还会慢慢长大,你的所有伤疤会变成你翅膀上的绚丽颜色。你的良人会在你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找到你。然后就会如你十四岁许下的愿望一样“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在此之前,千万不要放弃,你要知道,你要成为最好的自己才能配的上最好的他。

——丁婉儿

顾漫漫篇。

在C市的生活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我留级上的小学,和林雾哥哥一起,他明明比我大两岁,却跟我一样,我心里暗暗的有些平衡,变态的平衡。我以为他和在一个班里之后,他不再高高在上冷漠少言,我以为他会和我一样,会笑会和别的同学说话聊天,这样的他,应该可以更好接近吧。

然而事实证明我错了,他就好像万里沙漠中,一望无际的漫天黄沙里,突然长出来的茂盛森林,如海市蜃楼般孤独且遥远。而我,就是那个迷失在沙漠中,濒临死亡而又决不放弃寻找水源的人。

将要渴死的人看到水源的欣喜。尽管它可能是海市蜃楼的幻影,尽管它的周围布满荆棘,无论怎样,希望渺小卑微。亦或遥不可及,都要飞蛾扑火般的尽力一试。

一年两年,林雾的妈妈早已死了两年。而纪春霞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步入林家的大门。她毫不掩饰的欣喜,如同灰老鼠将别人的食物占为己有般的得意。

她笑着摸摸林雾的头,我知道林雾最讨厌别人摸她的头,他一定会发火,我想。

可事实证明我错了,十四岁的林雾比纪春霞还要高一头,早熟的少年身高将近一米七五,我看到他的眼底飞快闪过些什么情绪,是悲伤,是不甘,又或是妥协。这些情绪也就仅仅一闪而过,他笑着看着纪春霞:“妈。”

“诶!”纪春霞哈哈大笑,她彻底得意于林雾的屈服,她又踮起脚摸摸林雾的头:“真乖,好孩子。”

在一旁看到的林长生也笑着,笑的心满意足,笑什么呢?我想,笑齐家团圆,笑家庭和睦,真可笑,若他知道里面有着欺骗,伪装,等一切真相的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笑的这么开心。

我居然开始期待着他知道真相时的表情。

纪春霞来到林家,几乎每天都无所事事,事实上她一直都无所事事,林长生家境富裕,养一个闲人无关重要,纪春霞到底是图林长生的人还是他的钱,林长生这个钻石王老五又是怎么看上的纪春霞,这些都无从知道。我只知道纪春霞是一个非常烂的女人,是的,非常烂。

学校对面一条街外有一个酒吧,一天放学,林雾拉着我,居高临下冷冷的说:“想知道你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跟我走。”

好奇的我就这样被他带到了酒吧,我看的一本小人书上说,“好奇害死猫”。果然不假。

酒吧内暗黄的灯光下,喧闹的舞池边缘。我看到了酩酊大醉的纪春霞。衣裳凌乱,十分狼狈,看到她这个样子,我突然想起,整日在外名为应酬的林长生也是烂人一个吧,烂人配烂人,呵!果然是天作之合。

林雾拉着我的手,静静的躲在角落里看着她,他把我的手握的死紧,掌心一波波的冷汗浸了出来,手掌发麻。我可以看到他的侧脸微微颤抖,似乎是在极力忍耐着什么,是仇恨吗?我看着他,竟然鬼使神差的伸出手,碰了碰他的侧脸,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他诧异的转过头来看我,目光凌厉的盯了我半晌,我被他看的无所适从。

他突然抓着我放到他脸上的那只手,下一秒,我被他抱了起来,脸侧划过他灼热的呼吸,然后,嘴唇传来了温热的触感,林雾吻了我!我几乎不敢相信,瞪大眼睛看到了他近在咫尺的脸,他也看着我,他的眼睛犹如深海,深邃遥远清不见底。眼中仿佛闪过万分之一秒的深情,嘴唇的触感强烈,他撬开我的牙关,炽热的呼吸夹杂着薄荷香气的吻都沉溺于他那双波涛汹涌的眼睛。轻轻撕咬,良久,他将我放开,我随着他的呼吸瘫倒在地。

“你喜欢我”。他说

是是是,我喜欢你,你是我纪漫漫终生求而不得的愿望,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我再喜欢你,你是我的哥哥,我是你的妹妹,前因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你还想要什么后果?

“我也喜欢你。”他又说。

“你如果不是我的妹妹该多好。”他轻轻的把我拉起来,用手指轻轻抚摸我的侧脸,笑容如魔鬼般魅惑。却又如天使般纯净。

“你不是我妹妹该多好……”他再次轻轻呢喃。随后,他放开我,走出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怔怔的说不出话,脑袋在他说出那句:“你如果不是我的妹妹该多好”之后彻底死机。一片空白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突然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猛地一惊,呆呆的转过头,就看到了一个比我高出一头的女孩站在我的身后看着我。

女孩画着很浓的妆,她的睫毛好像蝴蝶翅膀一样扑闪扑闪,眼周围是亮晶晶五颜六色的金粉。她咧开涂着大红色嘴,露出两排明晃晃的大白牙:“被亲傻啦,那男生是你同学吗,长的真帅,看你好像不太高兴……是不喜欢他吗……那你能不能把他介绍给我啊……喂喂喂,你别走啊,开个玩笑啦……”

我打断她的喋喋不休,心里烦躁的问道:“你是谁?”

女孩又重新露出两排大白牙,笑容明晃晃的看着我:

“你好,我叫丁婉儿,在这个酒吧工作。”说完,她亲切的拉过我的手:“小妹妹,第一次来这玩吧,你把那个帅哥是谁告诉我,我请你喝饮料哦。”

真幼稚,我心里想着,甩开她的手,转身就走。

她紧紧的拽着我的手,我挣脱不开,接着又听她说:“小小年纪脾气挺大,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放开!”我说。

“不放,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再放开。”

我忍无可忍,用尽最大的力气推开她,转身就走,没想到,出了酒吧门口,手再一次被她拉着了:

“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也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啊!”她说的理所当然,我终于妥协,我放下挣扎的手:

“纪漫漫。”我说。

她哈哈大笑:“你妈妈怎么会给你起这么一个名字,慢慢,你怎么不叫快快,……哈哈哈”

“那你父母又怎么给你起了这么一个名字,丁婉儿。”我伸出手:“小碗,给我盛一碗汤。”

她笑着拍拍我伸出去的手,然后变魔术般的从身后掏出两杯奶茶,递给我一杯,说:“呐,这是给你的。”

那是我人生中喝的第一杯奶茶,是一个叫丁婉儿的女孩给的。我接过奶茶,插入吸管,尝了一口,草莓味的。

“谢谢。”

十二岁,我的好朋友丁婉儿出场,她带着点点星光,在我的周围熠熠生辉,尽管后来命运捉弄,结果难以预料,她仍是我除林雾之外

,第二种,小小的希望。

少女心事面前,总是忍不住的多愁善感,我想,我若生在平安富足的家里,就应该是一个豆蔻年华怀春的少女,暗恋着隔壁的书生羞于表明心迹。无论起因如何,结果都应该是好的。可若生在命运坎坷之境中,缠绵悱恻的心事无异于痴人说梦。我注定是一个永远不能变成公主的灰姑娘,无论午夜钟声再如何滴滴答答作响,无论我的身边有着多少的南瓜马车,都不能等来一个王子来爱上我。我爱的王子是我的哥哥,哪怕没有血缘上的关系,单单只是名义上的哥哥,也是我永远不敢触足,不能触摸的禁忌。

循规蹈矩的生活终于被打破,我除了放学回家之外,又多了一个去处——酒吧。我去酒吧的原因单单是因为我的好朋友丁婉儿在这,我不抽烟喝酒,我不在舞池疯狂跳舞,我也不跟陌生人随意搭讪,丁婉儿说我是她见过的第一个:“在酒吧里的好孩子”。是吗?好孩子。

很久以后我都在想,当初的那段世间,我若活的跟丁婉儿一样肆意妄为,不计较患得患失,结果会不会不太一样。

终于,林雾找到在酒吧角落里的我,他把我拉出门外,看到我没有跟别人一样酩酊大醉疯态毕呈,像是舒了一口气,然后举起手,恶狠狠的扇了我一巴掌。

脸被打的偏到一边,火辣辣的疼,然后林雾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跟你妈一样,都是****。”声音似乎带着冰,快速的融进我身体的四肢百骸。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词会用到我身上,还是从你林雾的嘴里说出。

十二岁,我喝到了人生第一杯奶茶,草莓味的,很甜。

十三岁,我挨了人生的第一个巴掌,林雾打的,很冷。

我捂着脸看着林雾远去的背影,眼泪不受控制的一颗颗落下。丁婉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我身前,她仍是贴着如蝴蝶翅膀一样的假睫毛,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我说:

“你喜欢他,漫漫”。

我的眼泪开始汹涌,控制不住的心痛,我蹲在地上,捂着胸口,用力的保持不让自己颤抖。

“可她是你哥哥。”她又说。

她也蹲在地上,把我的手抽出放到她的掌心,她的掌心很热,我抬起头看着她。

“我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吗?”

丁婉儿会心一笑,长长的睫毛在灯光下投出阴影,腮边的金粉闪闪发光,犹如天使降临。

“当然,作为你的好朋友,我很高兴听你的心事。”

我开始把我的遭遇,经历都讲给她听,关于学习,关于以前,关于生活,关于……林雾。

“他不是我的哥哥”我说:“我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丁婉儿瞪大双眼看着我,半晌,她安慰似的拍拍我的肩。说:

“傻孩子,既然没有血缘,那你就去追他啊!”她又说:“你的妈妈那么差。既然不是亲生的,你为什么要听她的话啊?”

婉儿,你总是这样,在我没有勇气的时候鼓励我,在我受伤害的时候安慰我,得天悲悯,我遇到了你。

我紧紧的抱住她,用力的从她身上汲取我所需要的希望和阳光。

我无法告诉你,我害怕林雾知道真相,我害怕他知道真相时的表情,害怕他彻彻底底的认为我是一个****,我是一个骗子。

“谢谢你,婉儿。”

“不客气,我们是好朋友。”

.

林雾与纪漫漫像是两条注定会相交的平行线,即使一直平行,也总有一天会相交。或许互不相识,多年后茫茫人海中偶然相遇,互一见钟情。大概才是最好的结局。

然而,天意就是尽不如人意,宿命百般轮回,却还是阴魂不散,等不来满天佛光的天打雷劈,也就只好,拼尽一切尽全力的堵一局了。

那年我十四岁,即将升入七年级的那个夏天,表面上平静无波的家里,迎来了它的第一场风暴。

我不知道林雾什么时候认识的丁婉儿,丁婉儿不告诉我,我也无暇探究,得过且过一直是我十四年来奉为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酒吧时常能见到纪春霞,她时而酩酊大醉,时而疯疯癫癫,林雾经常逼着我看她:“看,跟你妈一起走的那个男人,他昨天才和你妈上过床”

。他的表情平静无波,似乎像是平常朋友问一句“你吃饭了没啊”一样的神色自若。

我强迫着自己不听,他把我捂着耳朵的手拉扯开,说:

“你一点都不感到耻辱吗,啊?你妈妈这个样子。你一点都不伤心吗?”

我多想对他说:她又不是我的亲妈,我******伤个鬼的心,我亲妈亲爸把我扔在雪地里,被一个老太婆捡回来养了十年,十年后又把我卖给了这个女人,骗你们全家!!!

然而我不能说,话到嘴边却是轻飘飘的一句:

“她是个****,生来就这样,你爸爱上她是你爸瞎了眼”。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眼底毫不掩饰的厌恶:

“林漫漫,你真冷血。”

他说。

哦,对了,十四岁之前,我叫林漫漫,我曾经一度为我和林雾叫相同的姓而高兴。

我把我爱慕林雾的情愫归之为我太贱,贱到他对我笑一下我可以高兴好久。

我爱他入骨,后来他叫我****听的麻木。

十四岁开始我就觉得我这辈子是个寡妇,我爱的少年在十岁经过四年的时间,渐渐死亡,我自以为是,自己在十岁那年嫁给他,他接着身染重病奄奄一息,在我十四岁那年,残剩仅仅一口气挑起“寡妇门前是非多”,这个事端。

我不知道林雾恨我到什么程度,都怪该死的纪春霞。他把对纪春霞的恨一点不剩的转移到了我身上。

寡妇门前是非多,果然没错,林雾啊林雾,你还剩最后一口气没死,我为什么要改嫁?

我被绑架了,后来我才知道是林雾找的人。我爱的天使终于从天使变成了毒蛇,迫不及待的一口咬起了我这个鸠占鹊巢的小麻雀。

小流氓脸上有一道刀疤,他把我捆的像个粽子般严严实实,在我的嘴上贴上了一块胶布防止我说话。

小流氓一刀一刀划开我的衣服,我的皮肤暴露在空气当中,我全身捆绑,嘴上贴着胶布躺在废弃工厂的地上。

心里在极度恐慌之后,反而出奇的平静,我看着小流氓的脸,眼神平静,小流氓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意外,他把我身上最后一寸衣服割掉之后,吞咽着口水,对我说:

“姑娘,你别怪我,我也是拿的别人的钱替别人办事儿,你好好想想你惹到了什么人,以后也可以拿钱找我教训他们……”

呵!好讲江湖道义的流氓。

惹到了什么人,是谁呢?我想不出来。

林雾,你说的果然没错,我终于成了你口中****。

我用尽全身力气,全身****的挣扎,把额头猛地砸在地面上,“哐当”!这是我在昏迷前听到最后的声音。

第二天醒来,是在家里的床上,额头被纱布包的严严实实,林长生纪春霞以及林雾都在。

我终于控制不住,眼泪一下下的掉了下来。

林长生抚摸着我的头:“好孩子,不怕啊,都过去了。”

纪春霞故作悲痛的看着我:“幸好,幸好你用头撞在地上昏迷,流了太多的血吓跑了那个流氓,要不然你这辈子就……啧啧,造孽啊!快谢谢林雾哥哥,是他找到的你呢!”

林雾站在房间的门口,我看向他:

“谢谢。”我说。

他似乎躲避着我的目光,转身走了出去。

那样全身****,血流一地的我,似乎让他更加厌恶了吧。

在家养伤的一个月,我没有去学校,流了许多血的额头终于在一个月之内,结痂,脱落,最终在我的发际线中央留下了一个拇指大小的粉红色的疤。

我去酒吧找到丁婉儿,她看到我,长长的睫毛挺翘扑闪,似乎在掩饰着什么。

“最近这一个月比较忙,没有去看你,伤好了啊?”她伸出手摸我的额头:“啧啧,有了这块疤更美了呢。”

我抓住她的手:“婉儿,你在瞒着我什么?”

她抽开手,转过身,说:“漫漫,你还喜欢林雾了吗?”

我心里咯噔一跳,她叹了口气,转过身,伸出手臂抱着我,肩膀微微颤抖:“漫漫,我……对不起你。”

“林雾找到我,他说要给纪春霞一个教训,问我有没有“道”上的朋友……我……答应了。”

丁婉儿眼泪落到我的肩膀上,热热的:

“可是我没有想到他针对的是你……漫漫,你不要再喜欢他了,不值得,你才十四岁,他……怎么能……”。

丁婉儿的眼睛红红的,眼泪把她的眼妆彻底哭花,一圈圈的黑色在她的脸上晕染开来,显得格外狼狈不堪。看到这样的丁婉儿,我突然感到格外心疼,我轻轻的抱起来颤抖的她,学着她经常安慰我的样子,轻轻拍拍她的背:“没事了,婉儿,我不再喜欢他了。”

“不值得”

我说。

我爱的少年终于在我十四岁那年的初夏,从奄奄一息到彻底死亡。

我亲手盖上他的棺椁,向我初见他到如今的四年光阴里。

说了一声再见。

.

然而,命运的獠牙初露头角,怎可轻易收回,我所有虔诚的祷告都不会应验,黑乌鸦的预言却次次成真。

十四岁的夏末,林长生在酒吧里见到了和男人勾肩搭背的纪春霞。他气冲冲的回到家,却在家门口看到了昏倒的“母亲”。

你我都该庆幸可以成为上帝手中的玩偶,该兴高采烈的演好每一场戏。

幼年失踪的儿子与其父长相相似,其母道听途说,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找了四年,终于找到了儿子。

多么感人的戏码,如果我是上帝,我一定会感动的落泪。

可惜我不是。

多么可笑,林长生的母亲居然是我的阿婆,四年前把我卖个纪春霞不过是为了凑够离家寻儿的盘缠。

我看着阿婆,后者却指着我对林长生说:

“长生,她不是你的女儿。”

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

隐瞒了四年的谎言终究被一朝戳破,纪春霞发疯似的跪在地上紧紧的抓着林长生的衣角:“长生,你听我说

……”

林长生一脚把她踹开,悲痛欲绝的指着门口:“滚…”,然后抓着我的手,拽出门外:“你也滚!”

林雾却突然把我从林长生的手里拉开,他看着我,犹如深海般的瞳孔紧紧收缩:

“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不是纪春霞的亲生女儿,不是我的妹妹……

“不是纪春霞的女儿还是****吗?”我问他

他的眼里闪过悲痛,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

他说。

.

之后便是凉光,纪春霞和她多年的追求者顾向南结了婚。

而林雾林长生,三年来,了无音讯。

林雾后来对我说,他找了我三年,终于在凉光找到了我。

三年吗?

林雾,你可知道,一颗心凉透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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