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仔的荷尔蒙被金莎满身的香气调动起来,他的手开始大胆地游向金莎的腰间,准备解金莎的裙子,却被金莎猛地推开了:“好了,见好就收吧!不要贪得无厌,正事还没有完成呢!”声音虽不大,但很有威慑力。
华仔只得停下手来,愣愣地望着金莎。
金莎的脸上掠过一抹悲哀,然而,那一抹悲哀很快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冷酷缜密的心思:“不要那么心急,等九龙鼎真的到手了,我们有的是时间欢聚。当务之急,是赶快找个地方,先把宝珠藏起来,要不带着这么珍贵的东西东奔西走的,行动很不便,万一中途出现个意外,宝珠和金鼎我们一个也得不到,到头来岂不是一场空欢喜。你不是说榴莲山是你的根据地吗?就把九龙宝珠藏在榴莲山上吧,这样安全些,赶快行动去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赶往翠松墓园。”说着,起身向淋浴房走去,边走边毫无顾忌地脱光了身上的裙子,她似乎根本不担心华仔会趁机猛扑上来,或者说,在她的眼里,华仔就根本没有这个胆量在她面前施威!
一个白嫩、性感的身体从华仔的眼前走进了淋浴房,诱人的背影只引得华仔的嘴角都流出了口水:“太美了……”华仔嘴里赞叹着,身子却不敢贸然去冒犯她。在她面前,他就像个忠实的奴仆,始终不敢冒犯自己的主子,只能等待主子对他的施舍,她却像幽灵一样,一直牢牢地牵制着他,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她竭尽全力去拼搏。在他心中,金莎具有和别的女人完全不同的魅力,她像一个无法占领的高地,时刻引诱着华仔的冲动和欲望,他的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与她奇异的暗恋……
还是五年前的一天。
T 国MG市远郊的原始森林——野猪林,一身猎装的金世俊正带着金莎在林子里狩猎,他们的身后跟着黑皮夹克的贴身保镖华仔……在环山绿树的衬托下,金莎身上的一袭白色猎装显得更为耀眼,她像只快乐的百灵一路欢叫着,望着她青春靓丽的面容,华仔的眼里闪烁着异样的色彩,那分明是男性对异性的渴求之光,但对于一个保镖来说,他只能将这份暗恋深深地藏在心里,不敢堂皇地表露。
他们的走动,惊动了林子里的猎物。
猛然,一只野鸡从林子里惊飞到空中,金世俊迅速举起双管猎枪,“嘭,嘭!”子弹一下击中野鸡的翅膀,野鸡挣扎着扑闪着翅膀从空中坠落了下来。
“啊,打中了!”金莎欢叫着奔了过去,捡起了野鸡,“阿爸的枪法真准!”“哈哈哈……”金世俊也欢笑起来,“好长时间没打枪了,手指都有点僵硬了,如果不是双管的枪,恐怕还真的打不中呢!哎呀——待在城市的时间长了,猛然间身处在这荒郊野岭里,还真的有另外一种情致雅趣,看来有时间还是要多出来放松放松啊!”华仔笑着附和:“都怪我,没有安排好董事长的日常生活,今后我要多提醒您出来散散心,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这对于您的身心健康很有好处的。”“你们看!”金莎突然发现了什么,指着前面不远处的巨石叹道:“太美了!那个石头好漂亮啊,像个飞跃的猛兽!”顺着她指的方向,华仔看到了远处一颗巨大的古树下,一尊天然成形的巨大的石头翘首在野草丛中,石头的形状像一只跳跃的野兽。
“哦,那是虎跳石!”金世俊淡淡地说,好像他早已熟悉它。
说着,他就领着他们走了过去……
金世俊手摸着光滑的巨石的表面,饶有兴致地说:“你们知道吗?这块石头,还有一个传说呢!相传很久以前,这里的林子里栖息着各种动物,因为这里的地势高,看得远,所以,很多动物都喜欢守在这里寻觅食物,后来这里被老虎霸占了,其他动物就不敢来了,时间一长,这里就成了老虎的栖息地。老虎困了,就躺在上面睡觉,饿了,就站在石头上眺望远处寻找猎物,发现猎物后,就直接从石头上飞扑下去,以最快的速度捕捉到猎物。从那以后,人们就经常看到猛虎站在石头上寻觅猎物,时间长了,慢慢地人们就习惯的将这块奇石称之为虎跳石。奇怪的是,这块石头的形状也酷似猛虎飞跃的形状,好像是大自然有意赐给老虎的,虎跳石的名字就这么流传开来了。”金莎和华仔都听入迷了。
金莎连连赞道:“真神奇!”“是啊!大自然的巧夺天工,确实给人类留下了许多奇妙的传说啊!林中之王,唯我虎也!”金世俊拍拍光滑的虎头,感叹道。
说着,他就一屁股坐在巨石上:“让我也感觉一下做王的感觉,哈哈哈!”金世俊笑罢,转身将手中的猎枪扔给华仔:“华仔,我也走累了,在这儿歇会儿,你陪金莎到那边去玩玩,我看她很喜欢狩猎,你就陪陪她吧,我在这里等你们。”“好的!”华仔接过枪,领着金莎走向前面的林子。
林子里,不时地有飞禽走兽从金莎的脚边溜走,急得金莎束手无策,“华哥,怎样才能快速击中猎物啊?”金莎着急地叫喊着。
华子笑着说:“光急没有用啊,你得用手中的猎枪射击啊?”金莎更急:“来不及啊,你赶快教教我啊!”华仔走上来,举起枪,对金莎示范:“首先要将枪上的准星和缺口对齐了,然后再将准星缺口对准猎物击发,三点成一线,这样就会打准的;还有就是扣动扳机时,要匀速用力,不能有意识地用力,要不枪身就会发生晃动,瞄得再准,也不会击中的……”“噢!怪不得我老是打不中的,原来打枪也要有技术!”金莎停下脚步,端起枪,按照华仔刚才教的方法,试着瞄准前面的一颗野果树,“嘭!”子弹出膛后,挂在树枝上的果子即刻被击得粉碎。
“哦,我打中了。”金莎高兴得直蹦,欢快地向林子里奔了过去,试图用刚学到的技术去一试身手。
金莎的枪法确实令华仔惊讶:“真聪明,一学就会,真是个天才!好好练习,一定能成为神枪手的。”华仔嘴里赞叹着,眼里闪烁着暧昧的光彩,这个美貌的少女,不仅长相惊人,智慧和悟性也相当惊人,华仔已彻底被她征服,并深深地迷恋上了她。
突然,前面的金莎猛地停止了脚步,“啊”地惊叫一声,惊惧地往后直退缩。
华仔从金莎的肩膀一侧望去,禁不住惊叫起来:“不要动!”华子的视线里,一条眼镜蛇吐着信子,“呼”地一下从草丛里昂起了头,对着金莎发出了警告。
金莎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场面,一下懵了!
华仔冲了过去,金莎拽着华仔的衣角哆嗦着,直往他的身后躲:“华哥,我怕!快开枪打它!打呀!”金莎吓得快要哭了。
“不要怕,我来收拾它!”华仔安慰着,不但没有举枪射击它,反而将他手上的猎枪交给金莎。
“你,你怎么不用枪啊?”金莎哭腔着。
华子自信地卷起了袖口:“杀鸡焉用宰牛刀,看我的!”华仔没有后退,相反却向前走了两步,他慢慢地蹲下身子,镇静地用双眼对视着眼前这条蓄势待发的眼镜蛇。
眼镜蛇见闯入者没有后退,气愤地将它的脖子鼓得发圆,准备向华子发出猛烈的攻击。
华仔眼中没有恐惧,只有紧张和警惕。
他张开双手,保持着半蹲的姿势,缓步向它靠近,眼镜蛇被这个胆大妄为者彻底激怒了,“嗖——!”的一声,昂首扑了过来,华仔的眼中闪过一丝凶光,闪电般伸出右手,一把掐住了眼镜蛇的脖子,“呲——!”眼镜蛇的嘴里射出了一束毒液,华仔的头迅疾地一闪摆,躲过了这一毒击。
眼镜蛇挣扎着张大嘴巴,迅速扭动着身子,准备缠住华仔的手臂,华仔没有给它反击的机会,迅速甩动着右手臂,眼镜蛇的身子被华仔舞动成一个圆圈,圆圈继续加大转速,然后,华仔猛一松手,眼镜蛇的身躯在惯性力的作用下,冲着前面的一个巨石飞了过去,“啪!”的一声,眼镜蛇的脑袋砸得支离破碎、血迹飞溅,身子扭曲成一团死在了草丛里。
华仔的临危不惧感动了金莎。
“华哥,你太勇敢了!”金莎一下扑在华仔身上。
华仔一下愣住了:“小姐,快起身,给金总看见了,我会掉脑袋的。”金莎不但不松手,反而将身子贴得更紧了:“怕什么,我自愿的,我向来就崇拜英雄!你太勇敢了,我喜欢你!”金莎的直爽和大胆使华仔怦然心动,但他心里明白仆人与公主的恋情显然是不可能的,悬殊的身份使华仔不敢妄想。
华仔惊恐地说:“我们的身份悬殊太大,根本是不可能的,小姐你饶了我吧!”华仔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
见华仔害怕的样子,金莎哈哈大笑:“看把你吓的,男子汉大丈夫,就要敢作敢为,拿出你刚才猎杀眼镜蛇的气魄来,我问你,你喜欢我吗?”华仔腼腆地说:“喜欢,当然喜欢!你不但相貌美丽,天资也很聪颖!”“喜欢就好,我过几天就要到大陆去了,阿爸在那里成立了新的分公司,只要你对我好,我不会嫌弃你的,相反,我们暂且不要告诉我爸爸,等我接手了九鼎的管理权再公布。到那时,他就是想反对,也没法干涉了,和你在一起有安全感,只要你对我好,今后九鼎的家产就是我们俩的。”金莎抚摸着华仔健硕的胸膛,温柔地说。
华仔被这突然降临的桃花运,搅晕了头,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这不是梦,是真的!
从那以后,华仔对于金莎的要求,总是言听计从。
直到刚才,他才知道,她不是金世俊的女儿金莎,而是个冒充者——云雀。
这就使得华仔更加坚信他与她的婚姻的可能性,既然,你也是个外来者,我华仔和你是平等,这么漂亮的女人,我是不会放弃的。
想到这,华仔奸笑起来:“妈的,老子不管你是云雀还是麻雀,反正老子一定要占有你!等着瞧,看谁能笑到最后!”华仔盯着淋浴房暗暗地咬牙发誓,然后甩门而去……
夜深了。
别墅的四周一片寂静,万物好似都进入了梦境。唐龙扶腕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五点,这个时间是保镖最为困倦和松懈的时候。唐龙翻身下床,撩起窗幔的一角,观察窗外,发现原先站在别墅四周的保镖都已经撤回到别墅里了,他随即背起战备包,悄无声息地走出了房间。
二楼走廊里的那名保镖依然靠在墙角打瞌睡,唐龙蹑手蹑脚地从他的背后摸了过来。
保镖依靠着墙角,正在点头打瞌睡,突然,一只手掌捂住了他的嘴,他刚要反抗,只觉得脖子一发凉,一汪鲜血从他的脖颈处喷射了出去,他还没有明白过来,脑袋就一下耷拉了下来,唐龙将尸体拖进自己的房间,随手将房门轻轻带上。
唐龙侧耳在隔壁的两个房门上听了听,然后,从战备包里取出凝固剂,分别灌注在这两个门锁的锁缝里,并用嘴轻轻地往锁缝里吹了几口气,加速凝固剂的凝固,接着就翻身跃到窗外,沿着落水管,敏捷地滑了下去……此时,金世俊还蜷曲在床上痛苦地呻吟着,大腿上的伤口钻心般的刺痛,最令他担心的就是那个九龙鼎,这是他一生追寻的宝物,为了它,连自己的女儿都搭进去了,现在却要落到华仔他们手中,他是越想越气,禁不住连连哀叹……“笃笃笃!”突然,窗户玻璃上响起三声轻微的敲击声。金世俊陡然一惊,连忙从床上滑了下来,一瘸一拐地走到窗户前。贴着玻璃,他看到唐龙的脸,心中猛然一喜。唐龙在嘴上竖起一根手指,示意他不要出声,金世俊心领神会地站到了一边。
唐龙吸口气,将意念凝聚在食指上,然后将食指对准玻璃,用气功猛一发劲,食指就穿过玻璃,玻璃在不破裂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个圆洞,伸手将窗户的插销拔掉,窗户打开了。
唐龙翻身钻了进来。
拔出匕首,割断金世俊手上的绳索,“阿龙,你怎么知道我被他们软禁起来的?”金世俊惊喜道。
“是你之前的两声叫声惊醒了我,所以我等他们睡着了才摸过来的,究竟为了什么?”唐龙轻声说。
金世俊咬牙说:“哎,真是世事难料啊!金莎不是我女儿,是个冒名顶替的,她是M国的情报人员,她的真实名字叫云雀,就连华仔都被她拉拢过去了,老子真瞎了眼,养了一对饿狼在身边!”接着,他又突然问:“唐龙,你不会也是和他们一起的吧?”唐龙心里一颤,扯了扯嘴角,反问道:“你说呢?”金世俊愣了一下,抱歉地说:“对不起,你别误解,我是被他们搞怕了。”“宝珠还在他们手上,怎么办?那可是我的命根子啊!”金世俊急得直搓手。
唐龙理解地嗯了声:“金总,你已经受伤了,行动不便,就凭我们俩人,跟他们对抗,肯定占不了便宜,所以我认为我们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逃出去。先逃命,然后再伺机干掉他们,您认为呢?”金世俊低头想了想:“哎!也只能这样,先逃命吧。”“好的。”唐龙答着,随手拔出手枪递给他,见金世俊腿上有伤,唐龙问:“你能走吗?”“虽然疼,但还能走,只伤到了皮肉。”金世俊蹙着眉,强忍着剧痛。
唐龙撕下一块床单,给金世俊扎上伤口:“坚持住,院子里有两辆悍马车,昨晚下车时,我留意了一下,车上的钥匙都没有拔,我们只要在他们发觉之前上了车,逃走是没有问题了。”金世俊感激地连连点头:“关键的时刻还是你最忠诚,我没有看错你。等过了这一劫,我会好好奖赏你的。”唐龙没有答话,只是从腰间拔出匕首,脸上显现出冷峻的神色,“我们走!”随后轻轻地拉开房门。
客厅里保镖们都坐在沙发里打瞌睡,金世俊跟在唐龙的身后,侧着身子,悄悄向客厅的门口挪动着,由于紧张,加上大腿受了伤,金世俊行走得蹒跚,一不小心,他的右脚碰到了沙发角,撞疼了他的伤口,嘴里禁不住发出了轻微的叫疼声,一下将沙发上的一个保镖惊醒,保镖慌忙将枪口对准金世俊:“站住!”吆喝声一下将客厅里的其余保镖都惊醒,懵懂中保镖们忙着起身摸枪。
金世俊这下吓蒙了。
还是唐龙反应快,还没有等那个保镖起身,手中的匕首就飞掷了过去,只听“噗”的一声,匕首深深地扎入保镖的脖子,保镖挣扎着,捂着脖子倒了下去。
唐龙紧跟着一个侧翻滚,滚到保镖的尸体身边,捡起掉在地上的微冲,对着刚刚从梦中惊醒的其他三名保镖一阵扫射,“哒哒哒……”三名保镖还没有来得及推弹上膛,就惨叫着倒在了沙发上。
缓过神来的金世俊也狐假虎威地朝保镖们的身上乱开了几枪:“妈的,谁挡道,老子就干掉谁!”“快走!”唐龙扶着金世俊跃上院子里的一辆悍马车,转身将另一辆悍马车上的钥匙撅断在点火开关里,然后跳上车发动车子,猛轰了几脚油门,悍马车吼叫着冲破院门,疾驰而去。
枪声将楼上的华仔和金莎也从梦中惊醒,此时,唐龙驾驶着悍马车已经冲出了院门。
金莎和华仔纷纷追下了楼,望着客厅里保镖的死尸,金莎暴怒地给了华仔一个耳光:“我三番五次地提醒你,不要高兴得太早,要沉得住气,要你把人看好,你就是不信,现在好了,人跑了!你的手下和你一样全是猪!猪!”金莎的眼珠子都瞪圆了!
华仔似乎被金莎骂急了:“你总是怪我,难道你一点责任没有?我也早就提醒过你,把唐龙那小子干掉,你就是不听,说是留着有用,有什么用?我看你是看上他了!”“放屁!”金莎甩手又给了华仔一个耳光,“看上他怎么啦?你吃醋了!猪!”华仔捂着脸,仇视着金莎,但不敢反击。
此时,保镖头子急匆匆地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他身后跟着穿着睡衣的女佣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和女佣人在房间里偷情的,华仔气不打一处来,一脚将他踹倒:“妈个巴子的,老子要你管好弟兄们看好人,你倒好,搂着女人快活了,老子都没有你雅意,老子让你睡!呯,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