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蓝强在公路两边割草,背篼装得很满了,他还在往里面加。直到下面的草被挤熟了,实在多放不进一根,他才一步三回头地回到竹里馆。喂草,加水,调粉,清扫,心神不宁地做着一切,不时往外面望一望,一有什么响动就跑出来看看。一切都做完了,连稀饭也煮好了,蓝强懒心无肠地拌着酸菜吃起来。他想一定是自己出去挑水时,她来了没找到人。怎么不养只狗,或者写一个字条呢?
“嘿,真的是你呀!”香秀像一只黄蝴蝶翩然而至,把苦闷中的蓝强一下子带出池沼。
蓝强抬起头,露出惊喜的神情,原先准备的词全忘到脑后,就那样傻乎乎地笑。
“这么早就吃饭了,我才下班呢!”香秀揭开锅盖闻了闻,说,“好香哟,蜂窝煤还挺方便嘛!嗯,你的菜呢?菜在哪里?”
蓝强支支吾吾,说自己才来,一切都没准备好。香秀却紧追不放:“准备了那么多天,羊圈收拾得那么好,羊儿们也有青草吃,为什么自己就不吃蔬菜?我希望你也是一只要吃‘青草’的羊儿呢。”
香秀很喜欢羊,她家里曾经喂过一只,每天都牵到山上去吃草,下午再牵回来。很多时候香秀都不牵它,和它在帽儿山上追逐,嬉戏。有时羊还驮着她走呢!当羊贩子来牵走时,她抱着羊大哭,硬是不要别人牵走。磨蹭半天,羊也掉眼泪了。她认定羊是最有情意的动物,加上她的属羊,就更喜欢羊了。
把手放到羊的嘴唇上,任细滑的舌头舔食;故意把手拿得高高的,让小羊们一跳一蹦;两只手捧住一只小羊,把脸凑上去摩擦。逗弄起小羊来香秀真是一套又一套。小羊们神采飞扬,急切地仰着头等待她的爱抚,还不时发出咩咩的叫声,其缠绵悱恻比婴儿的笑声还软化人心。
蓝强紧跟其后,甜蜜地捕捉这股快乐而温柔的气息,激动地介绍羊儿的情况和竹里馆的名字,香秀听得饶有兴趣。她说她喜欢这个地方,更喜欢这个名字。
远处炊烟袅袅,鸡鸭的欢叫声也时时闻见。竹林里小鸟们尽情欢歌,好像在为夜幕合拢做最后的表演。羊圈里光线微弱,可爱的家伙们已经就寝。香秀只好告别,蓝强把大门锁好,坚持要送她。一路上两人交换看书的情景,香秀希望蓝强注意身体,坚持看书。远远地看到帽儿山黑黢黢地一团出现在眼前时,香秀坚决让蓝强回去,她不放心那些羊,建议蓝强喂一只狗。蓝强应承着说:“好的,我还打算喂些鸭子。”
“嗯,趁着年轻,多干一些可以,只是别累过了头哈。”香秀抿着嘴盯着蓝强说完,转身跑回了家。
说干就干,蓝强赊回三百只小鸭,放在场坝里。小鸭可不像小羊懂事,不管肚子饿不饿总是嘎嘎地叫过不停。小鸭挺小气的,既怕中暑又怕淋雨,蓝强现编了四块笆篱,把它们围在竹林下边的空地上。一丈来长的大竹子对半剖开,挖去中间的竹节,做成竹槽,绑在笆篱上,方便小鸭啄食。小鸭可没有小羊讲礼节,它们从不礼让,只会哄抢,有多少吃多少。如果不做长一点让每只都有位置,抢不着的就容易饿死。还得保证它们有充足的水,最好是凉开水,为此蓝强在四个角落都放了两个大竹筒装水。
怕小鸭受热,蓝强又用白茅草根和油葱煎水,拌在刚刚煮开的生坯子饭里喂了。小鸭又像洪水一样直往他面前奔,一个个挺着小肚皮,伸着细长的脖颈,橙黄的小嘴一开一合,发出稚嫩尖利的叫声。不知是刚吃了有劲,还是群体的误会,它们比游行示威的队伍还火爆,蓝强移动一步,那团嫩黄的小绒球就蹦一步,每一次都要把笆篱挤成凸形。蓝强摆手,敲盆子,都无济于事,没办法,只得多用几根竹块加固。
香秀抱起一只小狗,听见鸭群的集体诉说,径直跑到鸭栏旁边。这些小鸭又找到一个借口,不断扇动小翅膀,耸着扁平的背,翘着比麻雀还短的小尾巴,叠成一个黄黄的圆团向她涌来。刚才的平调诉说也变成高声的吵闹,频率不断加快,节奏不断加强。一听就是在控告主人,连躺在香秀手心的小狗也打起抱不平,一声一声地叫着。
“喂,蓝强,你没喂鸭子吗?”香秀跑到门口高声喊着。
“谁没喂,我先喂它们,才喂的羊。”蓝强正在给羊舀食。
“那你没喂饱吧?”
“它们吃掉了我三天的口粮呢!”
“哦,不许虐待小鸭啊!”
“我刚才就想啦,低级动物和高级动物就是不一样啊。你看这些羊,多懂事,吃食时不狼吞虎咽,更不互相抢夺。我有时从前面的开始喂,有时从后面,有时从中间,可是没吃到的从不声嘶力竭地叫,最多咩咩两声,算是提醒。有时草扔偏一点,站在那边的也不会用两只脚占着位置,还时常站边一点,好让大家吃。睡觉也一样,好位置从不争,经常是轮流着睡。总之呀,我觉得羊就是温文尔雅,鸭就是庸俗无知。不过这两类都不好呀,太温文尔雅了,就是绝对的服从。而庸俗无知呢?就只看得到眼前,容易跟风。这两类都不易改变,不易创新,你说呢?不过,我还是喜欢羊,它们像受过教育的文明人,就是你这样的!”蓝强边说边拍着手走出来,给香秀端来那张板凳。
“你这个羊倌,藤藤菜栽了没有?”说着香秀走过去揭开锅盖看了看,发现煮的南瓜干饭,挺满意地说,“肯定没栽吧?不过知道吃菜还是只乖羊儿。”她开着玩笑,咯咯地笑着。
蓝强把有点蔫的藤藤菜拿出来,像小孩子做错事一样呆呆地站在香秀面前,抿着嘴巴,偷偷地看。
香秀瞪了一眼,什么也不说,接过菜,把嫩的掐下来,留下两寸长的一段茎,舀一瓢水沿着场坝边上浇湿。然后找来竹块将土撬松,把藤藤菜的老茎插在里面,按紧。一排整齐的,间隔有序的绿色顿时给这个红砖黑瓦的大建筑增添许多柔和的气息,竹里馆的生活气息又浓了一点。
香秀两手污泥,要到河里去洗,蓝强硬是舀一瓢水跟着撵。两人一前一后跑着,笑着,闹着,连小狗都跟着香秀的脚一蹦三尺高。一个已为人师表,一个已独自创业,在人前人后都是一本正经的老实人,如今在竹里馆这方小天地里,都忘记了身份,忘记了年龄,忘记了责任,天真活泼地玩闹,似三五岁的顽童。也许只有最知心最贴心最融洽的人走在一起才会如此忘乎所以,无所顾忌,流露出人最本真最纯真最可爱的一面。
当蓝强最终抓住香秀的手时,香秀已筋疲力尽,按住肚皮笑得一仰一俯,红扑扑的脸蛋真比桃花还艳丽比红霞还灿烂。微微一怔后,蓝强细心地清洗香秀的双手,每一个指甲,每一个指缝,他都不放过。终于一双白白净净的手呈现在他手里时,他又把衣服撩起来轻轻地揩干。是的,不管这双手上有多少刀砍后的疤痕,也不管这双手上有多少颗黑痣,在他的眼中就是一双最美丽最曼妙的小手。他希望生命中永远有这双小手握在手里,放在脸上,贴在胸口。一股暖流泻进心里,他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一把抱住这个可爱而美丽的女孩。
“傻了,羊倌?”香秀抽出双手在蓝强鼻子上一刮,开心地笑起来。等蓝强醒悟过来,她已经跑了很远。
“等一等,我送你。”蓝强怅然若失地关上门,追了上去。
“哦,对了,书我给你带来了的。你可别光顾着养这些,还要复习,到时我们一定去考试哈。”香秀站在断的水泥板上说。
蓝强点点头,将香秀和妈妈给他背来的黄南瓜、大冬瓜和藤藤菜夸奖一番,又说香秀带来的小狗机灵可爱。东拉西扯了几句,总觉得像吃了没盐味的菜一样寡淡,自己先把嘴巴关上了。
“喂,你还记得夏清明买金链子的事吗?”香秀站在桥头,发现蓝强两眼迷离,把事情扯开来说。
“金链子?哦,他买了一根好几千的金链子。”蓝强总算神志清醒了些。
“是呀,你猜谁有一根一模一样的?王四,李俊的妈妈。李俊的爸爸在外打工,听说也是下苦力的,怎么舍得买那么贵重的。王四是喜欢戴一些首饰,可那些大都是装饰品。今天她送儿子到学校来读书,穿着一条花裙子,戴着那根金项链,可是出足了风头。”香秀认真地说。
送香秀到了家,蓝强回到竹里馆,看到菜和书,才想起黄围巾。昨天忘了,今天也忘了,把黄围巾揉在手里,他无比懊悔,无比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