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陀:即使通过这么简单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米调和廖冰虹的故事不是关于爱情的悲剧,而是关于理想的悲剧,关于理想能否坚持的悲剧。拿这个悲剧(哪怕它是作家想象中的悲剧)和我们今天的现实对照,我想还是很刺激人的。我们现在已经处于一个没有理想的时代,理想不再是一种可贵的必须的东西,而是一种多余,或是一种奢侈。特别是在中产阶级那里,理想这个词的原意已经被遗忘,理想和买汽车、买房子、过白领或粉领生活成了同义语,至于追求或是坚持某种正义,追求或坚持某种有更高的关怀的理想,那就更说不上。但是,现实越是这样,理想问题其实就越尖锐,有关理想的思考和讨论就更有意义。今年夏天,我在北大参加了一个由一些大学的大学生自发组织的会议,内容是大学生应该怎么样到农村去,以实际行动帮助农村脱贫致富。这会开得很实在,没有多少口号和空洞言论,讨论的都是该做什么,能做什么。这个会给我印象十分深刻,说明物质主义并不能把理想这东西铲除干净,正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现在,你以《米调》这种特殊的方式闯进这个领域,非常有意义,这也使我更坚定地相信,和眼下流行的看法想反,文学的功能不只是娱人,让人活得开心,作家有更严肃的事可做。
让“游戏性”的因素进入写作和阅读
苏炜:我在写作策略上还做了另一方面的努力:在这两部小说的写作过程中,我有意识地重新找回人物,找回故事,找回一些在80年代很多被认为过时、过气的所谓“传统写作技巧”,虽然我也变动了一点传统叙述的习惯,比如打乱时序与时空情景,以叙述者的“现在时视角”不断介入以往的“全知观点”,等等。海外的《今天》编辑王渝是最早看这两部小说初稿的人。她当时很高兴,用的就是你说的“好看”的字眼,说:小说又重新变得精彩好看了!这种小说的阅读快感,好像我已经久违多时了!
李陀:对,小说就是要讲究有阅读快感,长篇尤其如此,不然,在MTV和网络游戏盛行的时代,谁受得了要费很大耐心、花很多时间才能读完的长篇小说?我一直在鼓动严肃的文学写作(还是不用“纯文学”的说法),要回头向经典学习,重新把《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中国经典,以及18、19世纪西方文学经典中文学技巧,经过选择再捡回来。当然,这“捡”不能偷懒,不是对传统技巧的简单重复,而是把这些东西,在新的写作策略和新的叙述激情里加以重新组织、提炼、改变,改造成新的小说叙述元素,这样,严肃小说就有可能重新变得“好看”,批判性的写作才有可能和消费性的写作展开竞争。不然,你这边一“严肃”,读者先就吓跑了。
苏炜:蔑视讲故事,躲避讲故事,害怕讲故事,我看已经成了通病。近几年的中国电影就是明显的例子,什么“第五代”、“第六代”的导演们,都越来越不会讲故事了。有时连一个简单的故事脉络都好像无法交代清楚,开始也许是故意“装”着讲不清楚,但据我观察,他们拿腔拿调地“装”着“装”着,就真的不会用电影语言去言说故事了。所以这些年,通俗电视剧的“讲故事”能力似乎大增,也确实能讲出一些有兴味、也有品味的好故事--比如《空镜子》我就很喜欢,大概因为电视剧不需要拿腔拿调,所以特别放得开;但是中国电影呢,多少年端着架子拿腔拿调的结果,对不起,如今无论大片小片,就我海外所见,能耐着性子把它看完的作品,还真不多--当然,这其中也不仅仅只是个讲故事的问题。
李陀:你前面提到昆德拉对小说的四个召唤。其他不说,其中对“游戏性”这个召唤我以为在今天有特殊的意义。这些年也有人强调“游戏性”,但被滥用了,一提起“游戏性”,就把它与“游戏文字”、“游戏人生”、“形式游戏”等等联系在一起,这就把“游戏性”的重要性看低了。如果从理论层面上说,可以把“游戏性”看成是文学艺术的固有的特质之一(席勒的美学就以游戏性作基石,不过我们现在讨论的“游戏性”和这些理论问题关联不大),首先,文学语言就有非常明显的“游戏”性质--鲁迅在《秋夜》里有这样一个句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这是不是语言的“游戏”?可以说,只有在这样的“游戏”里,一般的语言陈述才转化为文学的叙述。你刚才说到讲故事,其实,讲故事和听故事(读故事也是听故事),这两件事里都充满游戏性,而且,不同时代对讲故事和听故事中游戏性的要求是不同的,举个例子,柯南道尔和克里斯提纳都写“探案”,都是以“悬念”为手段和读者“游戏”,但比较起来,两者之间的区别一目了然。不过,现在我们要深入讨论文学写作的游戏性,有很大困难,也有风险。因为“游戏性”在小说写作中的位置、功能、规则等等,并不是很清楚,是不是有人作过系统的论述,我也是所知不多。至于昆德拉所说,那是“小说家言”,虽然是真知灼见,可不是理论的论述。
我们还是就事论事,主要从你的小说说起,特别是《米调》。我读你的《米调》,有一个感觉,就是你的故事太神了,不大可信,许多事在现实的大西北不可能发生,可是我又很爱看,以至于故事可信不可信并不重要。这有点像看好莱坞的动作片,或者是武侠小说,读的动力并不是因为“真”,而是“有趣”,它引人“入胜”。还有,这有趣并不是我们一般阅读中常常遇到的那种有趣,而是另一种,带有某种游戏性的有趣。这种游戏性,是小说作者和读者通过彼此心会所形成的某种默契和约定,例如我们读克里斯提纳的悬念破案小说就是这样,“悬念”的许诺和“悬念”的期待,使我们和克里斯提纳形成一个约定,进行一次阅读游戏。在这游戏过程里,其他阅读里必须被重视和被满足的因素(也是游戏规则),例如人物心理的真实、情节逻辑的合理等等,都可以被相当地忽略;在这里读者强烈要求的是,悬念是否足够“悬”,“悬”得是否让人信服,是否显出高的智商。有意思的是,《米调》的故事发展中也有相当的悬念,很多情节的发展都依靠悬念来推动,不过,这种游戏性并没有影响这部小说的严肃性质,是不是?这至少说明,强调小说写作的游戏性也不过是一种写作策略,问题是这种策略如何运用得当。从这样一个角度看《米调》,这小说的缺点也是显然的:大概是由于对写作中游戏性过于关注,无论结构布局、叙述语言,还是人物的刻画,特别是人物间的对话(为什么用那么多书面语?),都显得比较粗糙,这在相当程度上减弱了小说的感染力,非常可惜。
总之,又强调小说叙述中的故事性,又要考虑今天读者对“游戏性”的要求,就有一个怎么把这两者更好地结合的问题。《迷谷》和《米调》的写作在这方面可以说开了个不错的头,读这两部作品,觉得作者的状态很放得开,从场景、人物到细节、转折,都写出一种尽情尽兴的好玩劲儿、痛快劲儿,你是不是感到整个写作过程挺过瘾的?
苏炜:那就是一种“想象力的愉悦”吧。这些年在各种文字体裁间打游击,几乎什么体裁类型的写作都试遍了。我觉得小说的写作过程是最过瘾、最能享受这种想象的愉悦和创造的愉悦的,一写就疯进去了。记得好多年前在北京我的小家中聊天,我记得你和建功、铁生几个常常说这么一句话:写小说,要“抡着写”--就是把状态充分放松,把想象力尽情挥洒着的大处落墨、小处经营。我一直记着这个话。《迷谷》只有一点知青生活背景--海南岛、橡胶林、流散户、牛群--作为想象力的着力点,其它整个故事、情节、人物冲突、环境氛围等等,都是写作过程中“抡”出来的,甚至许多章节在开笔的时候都不知道情节的走向,完全是被人物“牵着鼻子走”的。《米调》的写作过程则更神秘。许多朋友说《米调》有一种梦境一样的气氛。它的灵感起源,真的就是得自于一个早晨的清晰的梦境--大西北,敦煌,大漠黄沙,古长城废垛前的变魔术……什么什么的。我顺着写下来,边写边读各种材料,好像有点“先结婚后恋爱”的样子,就慢慢写出了后来的样子。当然中间几经大动大改,也听过很多朋友的意见,包括你老兄的很多宝贵建议。
李陀:所以,那种机械的“反映论”绝对要不得,把“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绝对化,把“深入生活”当作写作的绝对条件,那只能毁了文学,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教训。我知道你写《米调》的时候完全没有大西北的生活背景,如果要用老式的写实要求去挑毛病,从里面挑出“细节失真”的地方,很容易,而且一定不少。所以,“游戏性”的因素进入写作和阅读,就变得非常重要了。我以为《米调》的好看,“游戏性”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
苏炜:“游戏性”的概念,让我想起英文里的一句口头禅--“Just for fun”。我以前在一篇欧游散文里提到过,在欧洲那些背着学生背囊成群结队出门浪游的“新吉普赛人”群落中,你最经常听到的就是这句话--Just for fun--只是为得活得新鲜,活得有趣,活得够意思,并不在乎活着的方式或者任何功利目的。听起来这好像有点“玩的就是心跳”的意思--其实,我以为,这就是当初王朔小说注入到小说写作中最可贵的一股活水。至于后来这股活水怎么漫溢泛滥,泛滥得有点掉了价儿,那是另一回事。
李陀:在当今消费文化的蓬勃发展之下,“游戏性”已经成为文化消费的最重要的特征。从迪斯尼乐园到情景喜剧,从网络游戏到手机短信,如何满足观众、读者、娱乐人对游戏性的要求,如何与消费主体就“游戏”形成某种契约、默契,在这些“文化产品”生产过程中都得到了最严格细致的策划和设计,成为消费和生产循环中最重要的链条。这一切不可能不对今天的文学写作,特别是小说写作产生深刻的影响。只要小说通过变成商品才能进入阅读,我觉得,如何处理小说中的“游戏性”,就必然成为从事严肃写作的作家不能忽视的当务之急。当然,作家又不能让游戏性泛滥,把严肃文学媚俗化,与商业性的写作混同--怎样拿捏“游戏性”的分寸,既把小说写得好看,有美感,吸引人,还能在吸引读者阅读中,保持文学自身的批判性和抗议性。这是一个老课题,也是新课题,更是大课题。
2004年10月2日对谈于北美
10月19日整理
12月23日整理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