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流水般消逝。七七长叹一声,合上手里厚厚的词典,抬起头,一抹干净的阳光散入眼眸,金灿的,诱人的,带着生命最原始的灼热与活力。
三年了,今天,她已是高二的学生。穿着浅蓝色的校服,中规中矩地打领带,梳着乖巧的马尾和稚嫩的平刘海,仍是那张圆圆脸,然而那双眼睛除了原先的清澈与睿智,更多了几分淡定和从容。她此时俨然是自信的少女,虽然年龄尚小,却已成就累累。那次漓江画派的成果展让她在绘画界颇沾名气,更因协助孙教授完成一本代表画集而名声远播;酷爱写作的她也当上了某著名出版社的文字编辑,虽是兼职,但工资已能和做公务员的母亲平举,甚至过之。当然,这一切,她都没有对别人提起。这个在画画界小有名气被誉为“天才少女”和在那出版社有“鹰眼”外号的女孩,在同学、老师,甚至家人眼里,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文科生,成绩优秀,热情开朗,唯一不同的是,她比别人多了几分成熟与老练。
子亦去美国调养已经三年,不知道他在那里是否过得好呢?这些年想到他,她竟还会有微微的心痛,有时,连眼眸都会微湿。为什么呢?她不清楚,正如她不清楚当年那个复杂的案件怎么会那么快就破了,而且是她七七的一次监听给破的。那,雨荷父亲的死怎么回事?黄丫母亲的死呢?还有雨荷莫名的死法东子又是怎么做到的?另一根头发,也就是那基因显示此人五十多岁的那根,又是谁的?重重谜团,似乎都已被解开,但,她觉得这个案件破得简直像个笑话,像一个不懂音韵的外行,在一曲过半时便拼命鼓掌让这曲子不得不草草终了。那个案,真的破了吗?她明明还能揪出不少尾巴!
……可那又如何?
三年了,三年了啊……
悲哀地摇摇头,算了吧,再计较又何必呢?当它已经破了吧,七七,你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高考,填志愿,还有你未来的路。七七淡淡地摇头,捧起词典,重新插回书架。正当她要转身离去时,右眼不经意撇到的一个书目揪住了她的眼睛——“这是……”
她偏回身,探出手要取下那本侧面已有些脱节的大书,谁知手打了滑,那书一个仄歪掉到了地上。这一摔,书页却自然地翻开了,正正翻在目录的最后一页。七七蹲下去拣书时,看到目录上有这么一个标题——《人皮娃娃》。
人皮娃娃。四个简简单单的字,却让七七觉得毛骨悚然。瞬间三年前那个久未被掘动的记忆模块又被缓缓推启,她又一次想到那个娃娃身着红底黑蕾丝边公主裙,黑发披散,一个血红色的蝴蝶结系在头上;肌肤胜雪,嘴唇被刻意多绣了一道痕迹,小小嘴唇,似在流血。曾经的一个个噩梦也再度回归她的脑海,叫她觉得浑身发冷,仿佛有一只冰冷的手在拨弄着她脆弱的心。她脑子一怔,想到什么似的,迅速查看这个标题所在的页数,并快速翻到。
人皮娃娃——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午夜时分,警方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的报警,说那个莫名破产的名为C公司的老板家发生了杀人事件。警方随即赶到,并发现了一直通向外面的血脚印,脚印一直延伸到拐角便蒸发一般消失无踪。
警方遂进入公寓内进行搜查。顺着血脚印的指向他们来到后园。在这里,他们发现一具活着却没有皮肤的,不能说是尸体,只能说是一个奄奄一息的女孩。她身着红底黑蕾丝边公主裙,黑发披散,一个血红色的蝴蝶结系在头上,眼睛睁得巨大,放着恐惧与绝望的光,嘴角微微上翘,仿佛在微笑。在警察看到她的下一秒,她眼中的光彩就消失了。
就在她的身体定格的那一刻,一个警察看见了她身下有奇怪的东西,遂命人小心地搬开已薨的女孩,发现一只带血的手露出土层。警方刨掘之后,在那片土层下找到一具新鲜的无头女尸,初步断定女尸年龄为四十五岁上下,系此公寓主人——C公司董事长之妻。从血液的鲜活程度看应是初死亡不久。
警察在女孩周围发现一只血肉模糊的手臂,中指和无名指断掉一半,大拇指天生畸形。园前灌木丛边放着一把带血的斧头,经鉴定那就是砍下手臂、扒了女孩的皮和砍死那位妇女的工具。警方进屋搜索,在屋内主卧室床底下找到了那位惨遭杀害的妇女的头,和一个挂坠似的娃娃,那娃娃就是用这不到八岁的女孩的皮缝制的。搜遍公寓都未找到那位老板的人或是尸首,斧头上也找不到任何指纹……
结局让七七觉得心惊胆战,这哪里是一个案子,简直就是鬼故事!可是,对那可怜女孩的形容,和那个娃娃是如此的相似,一样的衣着,一样的发式……
她匆忙捡起那本书,将它合上。封面上写着:《细说悬案三十年》。
“在图书馆内阅读的同学请注意,在图书馆内阅读的同学请注意,还有两分钟图书馆便要闭馆,请同学们速速离开馆内,以便管理员整理、清扫。重复一次……”
图书馆老师清甜的声音在馆内回响,七七不得不先离开了。明天是周末,所以她决定星期一提前些来馆内,把这本书借走。这个事件中还有一大段评点她没来得及细细地看。她有种奇怪的感觉,有一种特殊的直觉把这个疑案和那个她认为疑点重重的“已破案件”扯到一起。虽然她觉得这个想法很疯狂,也很荒谬。
此时她的手机响起《花谢》的声调,悱恻缠绵,哀怨凄美,正如那世间万事的沉沉浮浮、繁花玉柳的开开谢谢。如此意境,也是她迷恋班得瑞音乐如此久的原因。她掏出手机:“妈。对不起,近期要接那个外国作家,我今天看了不少写作方面的术语,您也知道我的爱好,再说那个作家在英国也颇有名气,所以……”
“我知道。七七大了,懂得为未来着想了。妈妈高兴。”电话那头,张怡颇欣慰地笑了,而后用抱歉的语气说道:“七七啊,今天晚上我和你父亲要去参加一个晚会,可能不能回家了,你……你身上带钱了吗?”
“带了。我要在外面吃饭是吗?知道了。Have fun。Bye。”
道了别,七七便按断了电话。她早习惯了在外吃饭,即使自己的肠胃确实不适合多加外食。她大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惹人担心的小姑娘。她懂得带钱防备,懂得规矩礼仪,懂得为人着想,当然,更懂得忘记。
要了一碗素菜牛巴粉,正要开动,却听见有人叫她名字,那个羞涩干净的声音,世间难寻。“……李义!”七七兴奋地抬头,真的是他,那个昔日的害羞男生,今日对头学校的理科王牌。三年过去,他仍旧一张秀气面容,但柔弱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坚毅。李义,不如改叫“李毅”吧。
“你怎么在这,我听说你最近被老师抓的很严啊。”七七十分惊讶。她早有耳闻,作为最有可能拿到理科状元的李义近期被那里的老师逼入题海,近乎不能脱身。李义叹一口气:“今天难得老师生病,放我一马,本想来这里尝尝久未享受的清汤粉,却见到了久未谋面的艺术大师。”
“过奖啊,数理化天才。”七七嘿嘿一笑,移开书包让李义坐下。李义放了书包,先去拿粉。七七看着书包里一摞摞的练习,堆得拉链都拉不上了。如此培训,真不愧是王牌啊。
唉,哪像自己,整天就在忙自己的事。她生涩地摇摇头,把一条牛巴送入嘴里,缓缓咀嚼着,迟迟不咽下。清甜的牛巴里,仿佛还带出曾时的种种,欢笑,嬉闹,无忧无虑……
突然粉店的窗玻璃上印出一道白色的痕迹,七七本以为是玻璃反光,但那道痕迹逐渐扭曲、旋转、放大,似乎正缓缓扭成一个笑脸,弯得像半椭圆一样的眼和嘴,就像、就像……
开膛手杰克!
“噌!”一声细微似无形的声转瞬即逝,那恐怖狰狞的“脸”亦瞬间消失,玻璃里依旧是街道上的熙攘人影。刚才……是她的错觉?
……也许是,不管了,最近她的错觉太多,有时在写作业时抬头都会看见房间窗玻璃上有一个黑影在对她冷笑。呵,谁叫她喜欢多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