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343800000010

第10章 医学立法概述

一、医学立法的概念

医学立法,又称医学法的制定,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医学法律规范以及将某种社会规范认可为医学法律规范的活动。

医学立法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医学立法只能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即特定的国家机关来进行。二是医学立法活动,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三是医学立法活动的结果,是颁布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关于医学立法的概念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我国,医学法的制定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从狭义讲,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医学法律这种特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其中全国人大制定的医学法律,称为医学基本法(我国至今尚未制定医学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医学法,称为医学基本法以外的其他医学法律。从广义讲,医学法的制定除狭义上的医学立法活动外,还包括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以及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政府依法制定医学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医学法律文件的活动。

2.医学法的制定不仅指有权制定医学法的国家机关依法创制新法,还包括他们对已有医学法律文件的修改和废除以及对医药卫生技术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的认可。

3.医学法的制定是指有权制定医学法的国家机关的专门性活动,此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制定医学法,并且有权的国家机关还必须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制定医学法,否则其立法也是无效的。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对于规范医学立法活动,健全国家医学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国医学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医学立法的依据

(一)宪法是医学立法的法律依据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各类部门法的依据。我国宪法中有关维护人民健康和医学卫生的规定,如国家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有关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等规定,是医学立法的依据。医学立法必须以宪法的规定为法律依据,也是对宪法内容的进一步具体化。

(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医学立法的现实依据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法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要不要立法?立什么样的法?法的内容包括哪些?最终要取决于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具体地讲要受到人口因素,地理环境因素、特别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等制约。医学立法不能脱离现实的物质生活条件。只有使医学立法植根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才能使医学法所调整的医学法律关系更趋科学化。

(三)医药卫生方针政策是医学立法的政策依据

在我国,党和国家的医药卫生方针政策,是为实现一定历史阶段的任务而提出的行为准则。它在医学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医学立法的重要依据。将党和国家的医药卫生方针政策,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则成为全体公民遵守的行为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医学立法的过程,亦即将经过实践证明了的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因此,反映社会发展趋势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也是医学立法的依据。

三、医学立法的原则

医学立法原则是指医学立法主体在制定医学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原则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鲜明体现,是其立法意图的概括,是医学立法的指导思想在医学法创制过程中的具体化和实践化。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医学立法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宪法基本原则的原则(合宪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更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合宪原则的主要要求是立法权的合宪性,立法内容的合宪性,立法程序的合宪性。医学立法遵循宪法基本原则,最根本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是医学立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政治保证。

(二)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是我国一切立法、也是医学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思想路线。医学法的制定,最根本的就是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实际出发,既要积极,又要慎重,既要考虑必要性,也要考虑可能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医学法成熟一个制订一个,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医学法,不贪大求全,不盲目进行,充分考虑本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

(三)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人民性、即体现人民意志所要求的。医学立法的过程,是把医药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的过程。只有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智慧,取得多数人的一致意见,才能更好地反映人民的意志,才能使立法顺利实施。没有群众路线和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就难以保证医学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为此要做到在医学法的起草、审议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实行立法机关,实际工作部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相结合,共同参与法律起草论证工作;严格依照立法程序;以广大人民共同利益为准则,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集中正确意见。

(四)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原则

这一方面是指国家的医学立法权必须统一行使;另一方面是指,医学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各项医学法律法规之间,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内部结构必须统一,避免相互重复和矛盾,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就要求:医学立法必须以宪法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各立法机关应严格依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立法。首先,各医学法律法规之间的效力等级必须清楚明了,严格遵守各法律渊源间的效力从属关系,内容相互补充,互不矛盾;其次,是某一医学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前后规定应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再次是医学实体法与程序法应相互配合。

(五)连续性、稳定性和适时性相结合原则

保持医学法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及时立、改、废相结合,这是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所谓稳定性,是指医学法在其相应的历史使命完成前,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变化不定。所谓连续性是指在新法尚未制定前,原有法不能随意废止,在制定修改时,必须保持与原有法的继承关系,应在原有法基础上,结合新的实践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好法与法之间的衔接和统一,避免出现法律的真空现象。法的适时性是指医学法律必须不断地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的变化,及时地、适时地根据这种变化而变化。法的连续性,稳定性,并不排除法的适时性。坚持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性相结合的原则,是法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反映。医学立法坚持这一原则,就能使制定的医学法律取信于民,保持其权威性。

(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原则性就是要坚持医学立法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科学性不能动摇。灵活性是指在保证医学立法社会主义性质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在立法时不搞简单划一。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作灵活变通的规定。在立法上留有余地。原则性是前提,灵活性是实现原则性的必要保证。就我国现行立法体制而言,在制定医学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权限上,既要把立法权高度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要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允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一些变通的与医学法律不相抵触的医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适应各民族各地区的特点和需要。

(七)借鉴吸收外国有益经验的原则

一方面对外开放,使我国卫生事业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频繁,我国医学立法要逐步同国际医学法合流,符合国际医学公约和惯例的要求;另一方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法制历史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在医学立法中也有许多有益的经验。因此,对外国医学法我们应加以分析研究,大胆借鉴。对于其中反映保护人体健康的规律性、共同性的内容,对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管理经验,对于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国际医学法规范和惯例,加以研究吸收,当然决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

同类推荐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戴宏才博士将他的文集《耕砚窗稿——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以下简称《窗稿》)的文稿早就寄给我了,并嘱咐为其作序,我却迟迟未能动笔。这不仅仅是因为需要花一点时间对这本跨学科的文集进行全面阅读,还因为有些文章的观点引起了我特别的兴趣和更深刻的思考。更主要的原因还有两点:一是我尚缺乏“与时俱进”的良心;二是对政治、哲学、法律、教育多种学科的“跨越性”研究也不熟悉,加上对法律这门学科又不太感兴趣(这又是不与时俱进的劣根性)等。这些原因使我视为其作序为畏途,延时至今,勉为其难。不过作为读后感而已,实难为序,故请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及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对于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婚姻法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若干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 民法原理与实务

    民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热门推荐
  • 大话职场

    大话职场

    本书主要讲述一些职场常见问题的应对与规避,通过巧妙的方法改变危机处境,从职场着装到加班问题,从合同猫腻到社交网站等进行分析和探析。
  • 综穿之炮灰的心愿

    综穿之炮灰的心愿

    芙兮作为契约的执行者,其任务就是完成炮灰们的心愿,改变炮灰原本的人生。便可实现自己的心愿。故事从此开始.......简介无能,看不一样的故事结局。
  • 浮生幻灭

    浮生幻灭

    她满门被灭,开始复仇。他处心积虑,步步为营。当真相大白,越来越多的谜题浮上水面。
  • 北方姑娘

    北方姑娘

    林平从没想过在这里再次遇见她。当时是在首都某条脏乱差的地铁里,他嘴里倔强地嚼着早已经没味了的口香糖,耳朵里塞着的耳机正叮叮当当的排放着摇滚乐里电吉他失真的畅快音效。“林平!”一声惊讶的尖叫让林平整个身体打了个晃儿,嚼口香糖的声音戛然而止,他茫然的抬起头突然发现一张熟悉的脸挡在眼前。(⊙-⊙)他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他用极其不自然的表情笑了一下。他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地再次遇见她。
  • 中国传媒产业结构升级研究

    中国传媒产业结构升级研究

    近年来,随着传媒制度的创新,资金、人才、技术等市场要素快速投入到传媒产业发展中来,引起传媒产业结构的急剧变化,产业升级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凸显。本书是中国传媒产业结构升级研究的最新成果,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并结合深入的实证分析,阐释制度因素和市场供给因素对传媒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提出中国传媒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选择。
  • 凤舞人间

    凤舞人间

    众目睽睽下他舍身相救、雪夜篝火下她放肆曼舞,她们各位其主,各受牵制,却依旧走到一起,只是这路布满荆棘,踏破万水千山,以为可以柳暗花明,原来根本就没有归途,幕景的错乱,只有她和他还是主角,可这无法改变的结局如何。
  • 神破苍穹:彪悍王妃斗乾坤

    神破苍穹:彪悍王妃斗乾坤

    上官娜娜因失恋自杀穿越时空,王子爱上了二十一世纪飘来的亮妹儿;上官娜娜一夜之间跃上王妃宝座。她是否从此不再烦扰?不再面对挑战?当她以为这是天赐皇恩时,才发现幸福尚未成功,还需继续努力。王子家世复杂,弟兄失散,天崩地裂、洪水朝天更有妖魔横行,等等。而且还要面对很多让她措手不及的问题。她是怎么成为一代娇妃的?这一系列的讲述肯定让你唏嘘,“哇!”,智慧超群的她真的是太棒了!本书没有别的特点,就是一个好看、精彩!(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跟风),希望喜欢本书的读者,顶起!多多推荐、收藏和订阅哦!
  • 神之绝唱

    神之绝唱

    萧冷,天才中的天才,出身名家,被无数人羡慕,崇拜。但是,谁又知道,为了变强,守护家人,他,在这成长的道路上,究竟遇到过多少困难....
  • 圣代的眼泪

    圣代的眼泪

    人是最肮脏最残忍的生物,喜欢伤害自己最亲近的人。”很多人说。两个人婚姻的不幸福,最遭罪的人不是那两个互相伤害的人,而是,看着他们互相伤害的孩子。杨新月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面对生活的磨难,她选择了坚强,选择了面对,当然生活中不只有不幸,风雨过后,新月获得了爱情,感受到了阳光。
  • 见招拆招

    见招拆招

    在江筱叶醒来后,季恒只想让女人知道三件事:1、他和她很熟;2、她离不开他;3、带上嫁妆跟他走。而江侦探只发现了一件事:季恒=冷酷无情+不可理喻+蛇精病。且看她如何抽丝剥茧,逆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