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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片大寒(1)

1954年李敖19岁,以高中二年级肄业身份参加大专联招,(1)第一志愿填的是台大中文系,但因几分之差,却误入台大法律专修科。(2)

1954年9月14日,李敖拿着录取通知书去学校报到。(3)

入学后,在课堂上,他极为顽皮,喜欢挑老师的错。当时司法部行政部部长教他刑法总则。有一天,讲到李大钊的死,讲错了,他立即纠正,这老师也很有雅量更正。可还有一位老师就不同,人很浑,教的又是三民主义,那就更是李敖纠正的对象了,有时候两人甚至在课堂上吵起来。

当然,要碰上很有才华、也很有启发力的老师上课就不会吵起来,不但不会吵,还会弄得全班大笑呢。教他经济学的就是这样一位老师,有一次上课,李敖劈头大声将他一军:“三民主义到底有没有缺点啊?”

他应声脱口而出:“当然有啊!”

李敖又追问:“缺点在哪里啊?”

他厉声回答:“我不敢讲啊!”

然后突然笑一下,全班为之大笑。

这个顽皮的学生,由于国文程度非一般,受到燕京大学出身的“国文”老师一再赞扬,这个曾写过《韦庄年谱》的老师谦虚有礼,日后还请这顽皮李敖去他家吃饭呢。(4)

1955年4月27日,也正是他20岁生日后的第二天,午前,他得到“父病速归”的电报,忙赶返台中,一下火车,朋友早已在等他。

“死于脑溢血,晚上死在家里。”好友说完并陪他到灵停处。(5)

4月,因为台湾4月天热,当时他爸爸已入棺,棺盖已钉,未能见到最后一面,为之泪下。晚上,他找到曾暗恋过的一个可爱的女孩子,用她的相机为棺材拍下两张照片存念。(6)

当他赶回台中办理这一切时,全班同学得知这一难过的消息后,自动组织捐了一大笔钱,派两位同学携款赶到台中,在人人都捐钱时,可唯独他的一个好友不肯捐,理由是:“李敖个性耿介,他绝不会收你们的钱,不信你们送送看!”真不出所料,果然被他拒收。(7)

他爸爸李鼎彝是省立台中一中的中文科主任,因为在这个学校教了近六年的书,又在教补习,所以“桃李无算”,是一个好教师。

公祭的时候,场面很大,自台中市市长、市议会议长以下,有2000人。

这2000人,不但当时目击了李鼎彝先生走进火葬,还目击了他那宝贝儿子李敖,表演了一次犯众怒的丧礼改革!(8)李敖受了胡适的影响,改革丧礼。反对传统“把活人弄成死人,把死人弄成鬼”式的丧礼,(9)按照传统要烧纸、诵经、拿哭丧棒弯下腰来装孝子,要给来吊丧的人磕头,他统统不来这一套,并且当众一滴眼泪也不掉,让自己尝了他老子的老师所写“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味道,也让自己深深感到:所谓“虽千万人,吾往矣”,读起书来容易,若真正实行起,就需要大勇。(10)

此时李敖一向敬重的台中—中国文老师鄢曾荫先生婉言劝他说:“李敖你读书明理,按古礼,不能这样干吧?”

李敖却说:“按古礼,按《易经》是‘丧期无数’;按《墨子》是我母亲要殉葬:按《礼记》是我父亲不能火葬……今天我要行古礼,更不得了了。”

他老师见学生学识渊博,礼比他还古,也就为之语塞。(11)

这番特立独行的经验也许能使他一生受用,却先让他横背起“不孝”的恶名。(12)

他爸爸死后,由于特立独行和坚持对丧礼的改革,流言也就四起,有的说他爸爸给李敖气死的,有的说他爸爸是累死的(13)——尽管这些“说法”四起,但有一位先生却特别奔走,料理后事,那便是人称“沈二爷”的沈铭三先生。沈二爷是典型的中国正派士绅,爱护朋友,对朋友的忠心可靠,给了李敖极深的印象。在沈二爷的身上,李敖看到了一个正人君子的典范,也许这些对李敖的朋友之道,极有影响,让李敖变得古典,变得喜欢交够朋友的朋友。(14)

他爸爸给他留下两项有形的遗产:一、两套《资治通鉴》,一套是残缺不全的铅排胡三省音注本,一套是影印百衲宋本。二、一只普通的手表,由于是火葬,手表拿了下来,那时李敖穷得没钱买表,最后留给自己戴了。(15)

由于他个人本来志在学文,不在弄法,没考入台大文学院,却沦入法学院,心有未甘,决定重考。但台大学生不能重考本校,得先自动退学才成。(16)

好一个李敖,很是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在6月27日,自动退学了。

在当时的150人中,他是唯一一位因兴趣不合,敢于退学的。(17)

退学后,他得加强数学补习,因为上次的几分之差就是被数学拉下的,他找来台中一中的老同学,为他恶补一阵之后,结果数学考了(不如说背出了)59分。不但考上历史系,并且名列前茅呢。(18)

1955年,他20岁,暑假后以第一志愿入读台大历史系,由于对中学教育和法律专修科的不满,考取历史系可谓一偿宿愿。进入台大文学院的拱门,呼吸着远比中学自由的空气,他感到非常满足。(19)

可是,很快地,大学的生活使他深刻地了解了所谓高等教育的一面,令他失望的程度比中等教育犹有过之,尤其是他身历其境的文法学院,令他感到其荒谬、腐败已经到了不成样子的地步,“六七个大学外文系的大一英文教师甚至搞不清科学家萨罗杨(williamsaroyan)是谁,法律系的一些师生,却连大法官布莱克(HugoLaFayetteBlack)都不知道!”

虽然他在学院里生活,可是对学院的空气越来越感到不满:

大学教育给人们的不该是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应该培养出一些有骨头、有判断力、有广博知识,同时又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20)

但是事实上:

大学在这方面可说是失败的,大学生很少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特立独行。他们只会抄抄笔记,背背讲义,然后走进教堂或舞会,在教堂里,他们用膝盖;在舞会里,他们的脚跟和神经系统已经下降,不会用脑筋!(21)

他越来越对大学失望,不喜欢上课,也看不起这些“神经系统下降”的人,最后就是连考试都懒得应付。大一时八门课,有三门不及格,甚至连中文都不及格。

教中文的老师,第一次交作文,就在班上公开夸奖李敖的作文全班第一,可是李敖却一直讨厌他,认为他没学问却装腔作势,后来拒绝背书,而这位老师声言要给李敖不及格,可是这位老师的老师——在旁讲了一句“李敖的中文不及格,谁的中文及格呀?”因为有所顾忌,就给了李敖68分,李敖大一的总成绩,第一学期只71.31分,第二学期只65.45分,成绩之烂,一望而知。(22)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他始终自喜自己有学问,只是不屑上课和应付考试而已。(23)

不过,在对大学大失所望的同时,在恋情方面却得到了幸福。

这次李敖重考进台大文学院时,他暗恋的“罗”也考入台大理学院化学系,住女生宿舍,李敖却没去找她,仍然只是在写信。

直到一天,她约李敖在入夜的校园相见,从此两人陷入热恋。碧潭泛舟、傅园过夜、图书馆双进双出……到处是两人的身影了。(24)

有一段时间李敖送报。送全台各大单位的报纸,早上未明即起,骑车到火车站附近贩报地以现金批来报纸,就地折好套好,再赶回台大,等送到女生宿舍时候,她一定等候在门口,双手捧上为李敖冲的热牛奶。(25)

这种感情,台大之人无不羡慕。

后来,李敖和同学合租了一间小房,在1956年10月15日这天“情归不处”(他不再是处男,“罗”不再是处女)。当时李敖21岁,正在历史系念二年级。

台北有公共浴池,内有房间,似乎未闻警察去查,他们提心吊胆地去过一次,性交、戏水、洗得真是好不痛快。(26)

感情好到这种程度,不但同居,并且在大二时,“罗”干脆转出了化学系,转进了历史系,与李敖同班了。

不过,相恋得太满也许就是“晴阴圆缺”的开始,李敖与罗的恋爱,却遭到她家人的激烈反对,原因主要是李敖的信仰与穷困。

信仰方面,李敖不信教,并且态度坚定,而“罗”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这下子构成她父母兄妹激烈反对李敖的借口。(27)

她母亲罗太太甚至到了用筷子杵着碗里的元宵,一面歇斯底里叫着:“李敖,李敖早死!李敖短命!”的程度。(28)

当然,还有更基本的原因是李敖太穷,并且毫无将来会变得有钱的迹象,这对开小店的她的家人说来,诚属不快之事。(29)

家境的艰苦,似乎使她的父母更加深了反对异端李敖的敌忾,李敖和她有一对石印,被她父亲发现了,把有她名字的那颗印,磨去名字退还给李敖;而她母亲则说:“你将来阔到了做总统,我们也不上你门:你将来穷到讨饭,讨到我家门口,请你多走一步!”(30)

这一切对李敖来说,似乎来得太快:而这场幸福的恋情,又似乎太短暂了:事情的降临,简直太突然,突然得让李敖感到天昏地暗,一时不知所措。

就这样,他不得不去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被世俗的、残忍的人夺去;就这样,看着这似乎突然的一切,他有些力不从心,又有些无能为力。最终,不得不走向分手,两人分手之夜,“罗”把贴身内裤送给了李敖,留下了一场让人“留念”的结局,纵《红楼梦》的花袭人亦不若也。(31)

“罗”的离去,使李敖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困境,仗着年轻,有一天晚上吃了一瓶安眠药,幸亏被同房的同学发现,强拉去台大医院洗肠,才得以留下一条生命。(32)

此后,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勉励、自我磨炼,甚至是有些自我沉溺的日记之中。

面对着痛苦,他决意要变成一条硬汉,在1957年5月18日的日记中他写下:

我对它必定要有一种壮烈的反动(aheroicreaction),我不是软弱的人,我是绝不再有暂时的消极情绪的,痛苦的折磨已使我变成一个千锤百炼的硬汉,我耻于做平平庸庸的男人。(33)

他想忘却过去的伤痛,坚强地把自己打造成强者。他开始以“第一等人”自许,也以“第一等人”的标准去严格要求自己:

又是三点多钟就醒了,一直未能睡着,躺在床上冥想“第一等人”的境界(如富兰克林见到伏尔泰,胡适见到罗素),的确使胸怀宏伟,多想想“第一等人”自处与对人的态度,会使我心中长存着第一等念,而把第二等以下的思想、言论与行为全抹去了。……老罗斯福总统曾说他每逢遇着困难的问题时,就抬起头来望着挂在墙上的林肯的相片,并且问自己道:“倘若林肯遇到这问题时,他将怎样做呢?”这是给自己去从取舍的一个好标准,遇事能学得用“第一等人”的观点去看事情,不但是一种伟大的作风,并且还会给自己带来许多自慰与安静。(34)

在安静的背后,他不愿再去回忆过去,他要做一个新人,一心一意地强化自己,他在“辽金元史的课堂上”时,写下一首“新人”诗:

二十二年悲欢事,

如今慷慨付浮云。

把握目前休回首,

埋头一意做新人。(35)

他期许着自己,也更加努力地自造,他要一心一意地做新人,从零开始,去从“第一等”的身上“偷东西”,偷来完善自己:

胡适当年曾吃、喝、嫖、赌、唱戏、作颓唐诗,几个月在昏天黑地里胡混,可是他后来改变了,重做新人而赴美,七年之间学问大大进步……七年后重返上海,胡适已经完全换过一个人了。一个人的伟大不凡能有进步,就在于他能从“此路不通”的失败中,杀出一条“放弃故我”的新路,能够变化自己的气质、旧习与生活方式,咬牙冲向一个“不复做此等人”的蜕变生活。反过来说,凡是役经过一段“努力自造”过程的男孩子,他就很难及早有一整套的转变,蹉跎自误,终于错失了他一生定形的阶段,以致永远无法达成第一等人所必须具有的多项条件,他也就永远成为一个有缺陷、有“不治之症”的二流以下的人物了!

美不由外来兮,名不可虚作;

孰无施而有报兮,孰不实而有获?

屈原《九章·抽思》充分写出了这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因果铁律,功力是永远不会唐捐的,写到这里,我想起克列孟梭和他的“深夜自扪”,“老虎”毕生的成就给了我这个在深夜中不停地努力着的男孩子无限的鼓励,我深信我迟早会有扬眉吐气的一天的!(36)

是的,他深信自己迟早会有那扬眉吐气的一天,在22天后,他又写下自己的预言诗:

因为我从来是那样,

所以你以为我永远是那样。

可是这一回你错了,

我改变得令你难以想象。

坏的终能变得好;

弱的总会变得壮;

谁能想到丑陋的一个蛹,

却会变成翩翩的蝴蝶模样?

像一朵入夜的荷花;

像一只归巢的宿鸟;

或像一个隐居的老哲人,

我消逝了我所有的锋芒和光亮。

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

千刃的高岗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

我将归来开放。(37)

半年以来他用日记勉励自己,每当“有点茫然”的时候,“日记”时常帮助他渡过难关,超越不满意。这半年来他认为自己已小有“担当的力量”,“不能不说是它的果实与功绩”。(38)

半年以后,他才发现,用日记来逃避一些现实,不是好的方法。尽管他一直试图走出与“罗”的感情区域。可事实上,效果并不那么乐观。(39)

在苦苦的自炼与苦斗中,他发现对待爱情,不是像胡适之所说,“爱情的代价是痛苦,爱情的方法是要忍得住痛苦”。

“此公在爱情上,似有余憾。”(40)他说,“其实,渡过难关的根本方法不在励志自勉,而该赶紧李代桃僵、赶紧以新的情人取代旧的,一如桃子没了,解决之道不是励志自勉。桃子多不好吃,而是赶紧吃起李子来,有李子好吃,自然对桃子有抵抗力,不再沾恋。”(41)

很快,他将自己的理论付诸于行动了,也很快他和很多女生都有一腿了,其中他和同班的有英国血统的“咪咪”有了恋情。(42)

“咪咪”身高1,70米,身材一流,皮肤白皙,(43)她父亲是名人,家世不错,仪态优雅中有股气焰,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44)

她把世界上唯一一张她小女孩时有着混血儿美丽、神韵飘逸的照片送给了李敖。(45)

看——

李敖的行动:

亲爱的咪咪:

一连五天没有写信给你了,我知道你一定感到奇怪,奇怪我为什么“懒”起来了。其实真是见你的鬼,我才不懒呢,五天来我每天都勤于反省——反省我在女孩前是否吃了败仗?是否被那诡计多端的小丫头洗了脑?

反省的结果,我,李敖,悲哀地失望了,我想不到我有些动摇,于是我大叫一声,往后便倒,倒在床上,活像那只满面病容的猫儿,但疼的并不是右腿,而是那征服咪咪的雄“心”。

神话里的Memaid时常在海上诱惑水手去触礁,她会甜言蜜语地说:

“……给我一个奇迹好吗?让别人忽略你的存在而你却比以往更健全更有力地生存吧!”

于是,水手听了她的,放弃了骄傲、嚣张与忧愁,在这几天中埋葬他原来的许多习惯,他偃卧在远海天边的孤岛,那是一个尘世隔绝的地方。

这几天来我出奇地沉默,不愿跟别人交往,我感到很疲倦,在世俗场中我周旋太久了,我渴望休息,于是我也“唯心”起来,神游着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没有庸碌之往来碍我耳目,也没有俗场中人来扰我心灵,在孤岛上只有你——那最能了解我的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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