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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儿时蝶梦翩翩步 忘却大梁愁悠悠

“冰糖葫芦!”

“甜蜜枣儿!”

“栾星,你快来看啊!爷爷,你们快点走啊!”一个小女孩儿呼唤着一老一少。

老人姓吴,名凌军,是前唐僖宗时病退的老兵。

“哦,好,存婴哥哥,我们走吧!”栾星和主存婴追上了走在前面的三个人,栾星是跟随存婴来到吴老将这里的,不过得喊他一声“公子”,因为他们父亲的隶属关系。

生活在这里的吴凌军有一个小孙女叫吴碧兰,乖巧聪颖,长得清秀可人,就是方才催促栾星的小女孩。

碧兰旁边有一个大个子男孩,叫尚荣军,他比栾星和存婴早来了四年的时间,私下里都喊他大哥,存婴是老二,栾星老三。碧兰和存婴都比尚荣军小一岁,碧兰又比存婴稍稍年长些。

“这个糖人儿真好看!”吴碧兰盯着街上刚捏出来的糖人儿看,脸上洋溢着喜悦的可爱,三个男孩儿也跑过来围着看捏糖人儿。

“小姑娘,喜欢吗?这是商朝哪吒大脑东海龙宫,好看吧?想要就买一个吧!”卖糖人的那老板耍着手中的哪吒与虾兵蟹将,把吴碧兰逗得很开心。

这时吴凌军拉住小孙女的手就要走。

“嗯嗯,爷爷,我想要嘛!”小碧兰抓住捏糖人儿的幡布不肯走,“呼啦”一下子将台子上的糖人全都抽倒了。

“这。你这孩子。掌柜的,对不住,对不住啦!你看我这孙女!”吴凌军撒开手一叹气,任由碧兰在地上打滚儿啜泣。

“老先生,我的糖人,我的糖人啊!”卖糖人的也不乐意了,忙蹲在地上捡散在地上的糖人。

“也罢!也罢!掌柜的,这些糖人我赔就是,一共多少钱?”吴凌军问道。

“一共十二文钱。”卖糖人的一听他要买,立刻免去了担忧之色。

吴凌军手一哆嗦,从怀中掏出十二文钱,给了那卖糖人的,叹道:“现在都快吃不上饭了,哪儿还有闲钱买糖人啊,唉!”

卖糖人的把手中的哪吒和虾兵蟹将一并给了吴碧兰,说:“小姑娘,你这么喜欢这个糖人,我就连这个一起都送给你吧!”

吴碧兰接过糖人,尚荣军、主存婴、栾星三人双手也都各自捧满了糖人,四个孩子开心地跑开了。

夜晚,五个人围坐在地上的小破桌子旁吃晚饭

桌子表面坑坑凹凹的,堆满了许多灰尘,几小碟用淡盐水渍过的咸菜摆在上面,每人一小碗清粥。

“爷爷,我还要!”尚荣军抹着嘴角,另一只手端着碗伸向了吴凌军。

“爷爷,我也吃完了!再来一碗!”主存婴也紧忙把碗端了起来,嘴角最后一滴粥水滑落回了碗里。

吴凌军笑呵呵地从两个孩子手中接过来碗,很是开心,走到了粥盅边向里望了一眼,长叹一口气。

这两个孩子比着吃饭,本是一件好事,但这两个孩子的饭量可比小孙女碧兰和栾星的胃口大的多了。在主存婴和栾星来之前,就尚荣军一个人吃得多,爷孙俩各自匀一些也勉强够了。可又来了两个孩子,刚来一天两天可以供清粥,长此以往可要把他吃垮,这就是吴凌军最为担忧之处。

乖巧的吴碧兰看出了爷爷的心思,将自己的那碗粥分给了尚荣军、主存婴和栾星三人。

“爷爷!我不喝粥,我要吃面芋!”说着把橱子里盛的满满的面芋抱了出来。

主存婴和栾星是刚到吴老将这里的,吴凌军和碧兰、尚荣军之前一直以面芋就着糠野菜为食,这两种食材不难找,漫山遍野都是,去采挖的人也不少。

尚荣军接过碧兰手中的面芋,也拿着吃了起来,旁边的主存婴和栾星也学着抓起面芋就啃。

旁边的吴凌军看这两个孩子还吃得惯,心中多少好受了些。

五个人吃得其乐融融,开心的笑声从未间断,尤其是吴凌军,看着四个孩子坐在自己身边,虽然话语不多,激动的泪水却早已灌漫了心肺。

深夜已经静悄悄的了,炕边取暖的火苗燃烧最后的秸秆之后就要断气了。

吴凌军收拾完碗筷,蹲在院子外抽起了烟袋。

几个孩子躺在炕上有说有笑的,尚荣军和主存婴时不时互相捉弄对方两下,逗得吴碧兰和栾星“咯咯”笑个不停。

吴碧兰在炕梢捧着白天买的哪吒盯着看,杂乱的虾兵蟹将横七竖八地躺在周围。

“还是这个好看!”吴碧兰粉扑扑的脸蛋笑得很甜美,将糖人都收回到一个盒子中。

“荣军哥哥,你是吴爷爷的孙子么?”栾星问。

“不是,我跟你们一样,也是被叔叔们送到爷爷这里的。”

“那你来这里多久了?”

“嗯。快四年了吧!”尚荣军算了一下时间。

主存婴一听尚荣军比自己早来了这么久,爬了起来问:“啊?四年!那你这么长时间都干什么啊?”

“其实在这里也没有呆那么长时间,我都是在这里三个月就出去的,出去很长时间,第二年才回来再呆上三四个月。”

“出去?去哪里,做什么啊?”主存婴好奇地追问。

“习武,跟着一位师傅练功夫!”尚荣军说着把胳膊秀了出来,胳膊上的肉很结实,棱角清晰可见,一下子震住了主存婴和栾星。

“哇!”二人齐声惊叫。

“你会武功吗?”

“对啊,去师傅那里每天都要早起训练,师傅很严厉的。不过,现在不用师傅看管,我现在每天早晨也会自己练习的,看!很厉害吧?”说着又秀了一下胳膊,把碧兰也给吸引了过来。

“怪不得他力气大我那么多。”存婴暗自念叨,白天他们三人比过手腕,存婴、栾星二人始终胜不过荣军,但存婴他自己力气会比栾星大一些。

“你的师傅是谁?”主存婴问。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姓魏,没有人敢问他的名字,我那帮师兄都怕师傅怕的要命,连正眼看师傅都不敢,师傅总打人!”尚荣军回答。

“啊?这么严厉,这么可怕!不知道他还收不收徒弟了?”主存婴担忧地问。

“哼!这你不用想了,我师父已经不收徒弟了,这三年多他再也没有收过徒弟,师傅收徒需要验验资质,很多人慕名前去,都被师傅拒绝了,所以你就不要想了!”尚荣军满脸骄傲地说,劝主存婴打消此念头。

这一说把主存婴憋得满脸通红,只是黑夜里大家没看见罢了。

“对了,主存婴,你的名字好特殊啊?你怎么起这么个名字啊?”尚荣军问。

“不知道,叔叔们都是这么叫我的,我从小就叫主存婴。”

“你爹是哪里人?”

“登州,我爹从小就把我带在身边,我一直在登州生活。”存婴似乎不太提起他的家乡,却又十分留恋那个曾经生活的地方。

“你那里有什么好玩的?”

“嗯。我很小时一直被关在家中,很少出去,直到爹爹把我带到军营,跟着一帮叔叔们生活,军营里全都是器械什么的,没什么特别好玩的地方,只有练练臂力,射箭、打靶、耍枪之类的。”主存婴说。

“哦,你在军营呆过很长时间?”尚荣军有些惊奇地问。

“是啊,怎么了?”主存婴觉得尚荣军开始特别留意自己了,有些不知所措。

“我也在军营呆了很久!”尚荣军兴奋地说。

尚荣军是一个背景十足的兵少爷,自小见惯了离别、战死和疾病的他对军营有着他自己的一种理解,漫长的兵营生活让他对军旅、战争甚至人生都会比同龄孩子老成许多。

也许,阅历让人成熟,经历是擦炽成长的助燃剂,磨难会催生勇气的翅膀!荣军会从阴霾中勇敢的走出来!

也许是这种同种的经历,提起会让二人有同种的感受,让二人的命运相绑缚。

“看你的身板也是练出来的,你在哪个军营?”尚荣军要问个明白,比个清楚。

“河阳。”主存婴道。

“河阳!河阳我记得应该是诸葛仲方的领地,但秦宗权部下命孙儒率兵攻打河阳,诸葛仲方弃城逃走,河阳便归属秦宗权部,改变了诸葛家族世袭的格局。”尚荣军分析道。

听尚荣军说完,屋子里一片寂静。

主存婴暗谶道:河阳,秦宗权,孙儒,一个都逃不了!

“栾星,你是跟存婴一起来的,你怎么也被送到了吴爷爷这里?”尚荣军问道。

“我爹爹是我家公子的贴身护卫,我自小一直是我家公子的书童,陪伴在我家公子身边,自经公子家有祸乱,老爷便派刘大人率亲卫保护公子安全撤离,我爹爹就是其中之一,我跟随我爹爹就来到了这里。”栾星道。

主存婴自小就被大人们围在中间,是带着光环生活的少爷,这曾让他多么骄傲,但也曾让他有些神伤。

因为他的家庭,因为要追溯他的父亲,变故让他从一个公子哥跌落成一个漂流的普通孩子,在吴凌军爷爷家里过的这平民般生活中的三天让他很开心,有一丝让他开心,但他不知道会继续这样的日子多久,这种快乐会持续多久,他想保持这种感觉。

过去,现在和未知的将来,这么问题让这个健硕却带着忧郁的少年怀着欢乐与痛苦纠结的病症,几多欢乐?几多忧愁?宽额骨下深邃的双眸由于太偏!位极!无人踏足,无人问津。

而栾星是存婴唯一的精神寄宿,虽然他从没有跟栾星像大人那样去谈心,可栾星的日夜陪伴会让他心里好受些,会让他精神上有个依靠。

栾星是个细心的孩子,公子的每日的状况他都看在眼里,他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种表情,包括每时每刻的精神状态他会揣摩个大概。

这就是栾星的作用!

栾星是诸葛仲方家的童仆,诸葛仲方有个部下叫刘经,是诸葛仲方的一员大将,栾星的父亲就是跟随刘经四处征战的将士。

栾星自小寄宿在诸葛府的宅院,豪门深府的环境让这个幼小的娃娃学会了说话谨慎,学会了约束自己,甚至是自然性地拘谨,他当着众人的面绝对不会多说一个字儿,哪怕他本来想好了一堆话要说,哪怕事情本来应由他阐述清楚。但——最终,他还是不会多说一个字儿,人越多他越怕说,人越杂他越讨厌。

他就是这样默默陪在主存婴身边多年的小角色。

“我看你们也不要什么公子啊书童啊什么的了,多生疏!《三国志》中刘备、关羽、张飞桃园结义,不如我们也结拜成兄弟,以后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如何?”尚荣军提议道。

“这。这个不可!”栾星深植奴仆之骨,岂敢越主称兄道弟?

主存婴也没答话。

“你要是不答应,那我就跟栾星拜,以后可别跟我俩在一起,也别指望我带你去我师父那里,听懂了么?”尚荣军厉声道,大哥的架势十足。

“好!好!好!”存婴听此一说,立马答应了下来。

“好!既然你俩都不反对,那我们就结拜,碧兰作证!来!”尚荣军说着带着他们二人从炕上爬了起来。

“刘关张三人结义时跪拜天地,我们不拜天地,我们拜吴爷爷,怎么样?”荣军问。

“好!爷爷!爷爷!”吴碧兰叫着窗外的吴凌军。

“怎么了?”吴凌军摇晃着迈着小碎步进了屋来。

“爷爷在上,我等三人今日结拜为异姓兄弟,今后同甘共苦,有福共享,有难同挡,以后定要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方可报答爷爷养育之恩!”

三人一起发誓,敬拜吴凌军。

“好好好!好哇!你们真是有志气的孩子!”吴凌军看到这三个娃娃以兄弟相称,立志要做大事,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可吴凌军感觉有些不舒服,肩膀和双腿发冷,可能是刚才在院子外呆的时间较长,勾起了老毛病,当兵打仗了那么些年,身体再硬朗也会吃不消,总会落下些病。

四个孩子在一起睡得特别香,能一直到天亮,可大早上他们就被吴凌军给叫了起来,他们的去砍柴。

三个男孩儿,归总归总也是能带回不少柴火的,这样的话早上可以节省吴凌军不少时间,越早结束,剩下的时间他们就可以越早的回家做早饭。

徐州的清晨特别冷清,但随着县城集市的开张,往来于县城和郊外山林间的人络绎不绝。

集市是喧闹的,早是早了点,但早上开比较好,比大白天安全,因为现在正值兵荒马乱之际。

“爷爷,这个十指扣真好看,我能不能要一个啊?”小碧兰娇滴滴地问爷爷。

“嗯,还要?你不是有一个了吗,还要它作甚,又没什么用处!走!”吴凌军见小孙女看中了十指扣,怕要是买的话又要多花铜板,便硬拉着碧兰走。

可碧兰不舍得走,试图挣脱吴凌军的手。

“你忘了昨天花了十二文钱买了那么多的糖人了吗?要不是因为你任性满地打滚儿,也不会花那么多钱,你真会惹事!”吴凌军瞬间变得严厉起来。

“嗯。”吴碧兰好像害怕起来,亦或是对昨天的糖人事件感到歉意,慢慢又抓紧了爷爷的大手。

可她的眼神还是会盯着那空中摇摆的十指扣,仍会依依不舍。

碧兰有一个十指扣,是三年前尚荣军送给她的,一直留到现在也没扔,因为她只有这么一个十指扣。

碧兰方才的话语大家都听到了,但毕竟是三个男孩儿,对十指扣这个东西不太感冒,他们只是对碧兰的这个喜好表示同情。

尚荣军觉得送了一个给吴碧兰,不理解她为什么还要另一个,而主存婴、栾星根本不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它能帮助碧兰什么。

话虽如此,三人终归是知道碧兰此刻的喜好了,尤其是存婴,他特意留意了那个十指扣。

“快走吧,现在是刚开市,等我们回来,说不定这街就都站满了人了,耽搁时间久了回家肯定就晚咯!”吴凌军催促道。

五人加快了脚步,很快地完成了砍樵的劳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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