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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美的歌声(4)

少年生来就像一条鱼。他有两条腿,可是他的腿总是拖在地上。将两腿抓起,便可以任意搭上身体的任意部位:腋窝、肩膀、头顶、甚至后脑勺。小时候他常常表演给他的伙伴们看,给村子里的大人们看,给认识或者不认识的大叔大妈们看。他的表演新奇并且刺激,常常赢得一片赞叹和糖果面包等奖励。后来他长大了些,这样的表演就少了。少了,他便从此失去伙伴,失去大叔大妈们的糖果和面包。每天他一个人趴伏门口,盼着下地的母亲回来。他笨拙并灵活地游动着身体,越过砂砾、尖石、草丛、水洼……他的嘴里喊着娘娘娘娘娘,他的两只眼睛就像两枚熟透的会动的李子。

是老杜把他带出来的。确切说是老杜把他租过来的,用了每年两千块钱的价格。那时母亲已经不在,那时他只有父亲。母亲患上乳腺癌,割掉一只饱满美丽的乳房。母亲在割掉乳房之后的半个月就下了地,她把他抱到地头,让他为她捉一只蚂蚱。那个夏天他捉到十几只蚂蚱,他相信他捉得越多母亲越开心。母亲是在第二年春天死去的,临死前母亲问医生,如果再割一只乳房,我能不能活下来?她的话让医生潸然泪下,医生说他至少二十多年没有流过眼泪了。母亲抻长脖子寻找他,他趴在地上,爬着,喊着娘,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然后母亲便死去了。死去的母亲仍然保持着怪异的姿势,脖子抻得很长。

老杜把他带出来,父亲是愿意的。父亲债务缠身,很多时,他不敢呆在家里。父亲到镇子上打工,夜里就睡在镇子,搂着一条叫做秋菊的狗。父亲攥着他柔软的腿说,儿啊,你能帮家里赚钱了啊!那天父亲和老杜喝了很多酒,父亲拍着老杜的肩膀说,兄弟,娃以后托给你了。父亲把酒洒得到处都是,又把剩下的酒灌进鼻子。父亲扶着桌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老杜说,滚蛋吧!下着小雨,少年趴在老杜的手扶拖拉机上,感觉凉意渗透了衣服和皮肤。

少年于是成为老杜的手下一员。这样的生活他很满意,太阳懒洋洋地照着,他懒洋洋地趴着,任懒洋洋的人群将零钞扔进他面前的瓷缸。逢雨天,老杜甚至会给他们放假。那是幸福的时光,老杜从肯德基买来炸鸡翅和薯条,买来鸡腿堡和可乐。可乐泛起泡沫,凉入骨髓。少年喜欢这种感觉。

少年见到一条只有两条前腿的狗。狗用倒立的姿势走路、跑步、嬉戏和进食,身体像杂技演员一样灵活。狗让少年开心不已羡慕不已,那几天他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倒立。他磕破了胳膊磕掉了牙齿,他当然不会成功。没有成功,他便不再练。他继续趴在地上,任两腿扭曲成任意的形状然后搭上身体的任意部位。他赚来的钱总是最多的。老杜说他就像一条泥鳅般惹人怜爱。

可是他不是泥鳅。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被警察们带走,又被警察们送回大山。临走前警察问了他很多话,他知道警察很想让他说些老杜的坏话。可是老杜有什么错呢?老杜让他学会了赚钱,让他喝到了冰镇可乐,老杜错在哪里呢?老杜哪里也没有错。他的态度让警察大为恼火,一个矮个子警察恶狠狠地说,真是不识好歹!

少年再一次见到父亲。半年不见,父亲黑了很多瘦了很多也老了很多。父亲为他炒了菜,开了酒,甚至为他买了一瓶可乐。父亲蹲在地上陪他吃饭,又将菜里所有的肉都拣出来堆到他的面前。父亲说查出来了,我得了肾炎。父亲说我还得去镇上打工,我不能侍候你。父亲说再说你长大了,我也侍候不动了。父亲说就算能侍候,怕我也活不过几天了。父亲摸摸他的头,问他,以后,你怎么办?少年说我还想出去。父亲瞅着他,咬烂嘴里的烟蒂,不说话。父亲的喉结突然凸起很高。

老杜在两个月以后重新来到村子。他的脸上多出一道很深的伤痕,他说那是逃跑时磕的。他为父亲带来一千块钱,他说这是娃半年的工资。他和父亲坐在地上喝酒,两个人都把喝光的酒瓶使劲砸到墙上。后来父亲扶着老杜的肩膀站起来,说,滚蛋吧!手扶拖拉机在土路上颠簸不止,少年就像一条脱水的泥鳅。

他们重新回到城市,城市的秋天萧杀不安。夜里老杜捏着少年柔软的腿,说,给我当个儿子吧!少年就笑了,抬起头,说,爹。老杜也笑。老杜说天大地大……往下他没有再说。他看一眼窗外,一滴眼泪掉落少年额头。

山谷之城

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城隐在山洞,山洞隐在山谷。那里绿水青山,烟岚云岫。当然,那里几乎与世隔绝。

是男孩的城。男孩建造了自己的城,然后开始规划,管理,整顿和扩张。每天男孩都要钻进山谷,钻进山洞,巡视并扩张他的城。男孩皮肤黝黑,目光烁烁,根根肋骨清晰可见。城让男孩安静,兴奋,忘乎所以,神魂颠倒。男孩为城痴迷。

一年前男孩遇见了城。图片上的城。图片上的真正的城。男孩为城的宏伟和整洁惊叹,课堂上,大瞪了双眼,不停咽下口水。那几天男孩茶饭不思,他捧着城的图片,眼睛隐寻进城的深处。城里有路灯,有雕像,有很高的楼房,有很宽的马路,有笔直的线杆和巨大的广告牌,有在广场上散步的鸽子和烫着卷发的七八岁的小姑娘。男孩想象着城,迷恋着城,向往着城。然后,某一天里,男孩发现了那个山洞。

山洞并不宽敞,山洞幽暗无光。男孩举一根蜡烛进去,萤火虫般的烛光竟也映亮洞壁灰黄色的苔藓和洞底暗黄色的地衣。到处湿漉漉黏乎乎,洞的角落也许藏着不怀好意的蛤蟆或者毒蝎。寒气森森,一只蝙蝠从洞的深处飞出,没有羽毛的翅膀拍打出极其连贯的脆响。男孩笑了。他对山洞非常满意。他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将城建在这里,绝没有人会发现。那时,当然,他的口袋里,藏着城的图片。

男孩用青石垒出城墙,用土块铺成街道。他在街道两旁栽上代表绿树的青草,那些青草在几天以后变得枯黄。他用树皮充当雕像,用酥土捏成房屋。他用砂子铺成广场,又在广场的中间挖开一个土坑,里面灌上代表喷泉的清水。他在广场上撒满纸叠的鸽子,那些鸽子动作呆板,全是一样的模样和表情。他用瓶盖当成汽车,用枣核当成路灯,用火柴盒当成学校和电影院,用蚯蚓当成疾驰的火车。他的城初具规模,他认为自己是城的国王。

城的国王。他很满意自己的想象。

后来他想,他的城里,还得有居民。

于是他取了粘土,捏成小人。他像远古的女娲,不知疲倦,心怀博爱与虔诚。他将小人排上广场,摆上街道,请进屋子,塞进汽车。他捏了教师,捏了保安,捏了工人,捏了售货员,捏了法官,捏了司机,捏了医生,捏了护士,捏了邮递员,捏了清洁工,捏了警察,捏了作家、画家和科学家……小人们高度抽象和概括,却是各就各位,生机勃勃。城有了色彩,昌盛繁华,他甚至听得到汽车的马达声、学校里的朗诵声、男男女女们的交谈声和欢笑声……

男孩打量着他的城,打量着他的百姓,心情无比愉悦。

每天男孩都在充实他的城。有些依据了图片,有些,则完全依据了想象。图片只是有限几张,想象却天马行空。男孩为他的汽车添上翅膀,为他的雕像穿了衣服,为他的法官配上代表公正的剑和天平,为他的百姓戴上防毒面具和足以识别一切假冒伪劣的银针。男孩让医生们面目慈祥,让警察们高大威武,让官员们一世清廉,让作家们解决了温饱,让混迹于城的农民工,离狗更远一些。

没有人知道男孩的城。村子安静详和,鸡犬相闻。孩子们把“我们都是木头人”的游戏玩了千年,大人们仍然使用着战国时代发明的镰刀和锄头。有时男孩静静地坐在村头,看奔腾的流云,看连绵的大山,额头上,竟也有了细的皱纹。皱纹隐在过去的日子里,隐在现在的日子里,隐在将在的日子里。皱纹就像山谷,山谷是岁月的褶皱。

男孩陪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建造和扩张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巡视他的城,正好两年。男孩拥有他的城,正好,两年。

暴雨就像瀑布,大山为之颤抖。村子就像汪洋里的树叶,人们惊惶失措。男孩就是在那个午后跑出了村子,跑向了山谷。他是城的国王,他得保护他的城和城中百姓。

男孩终未再见他的城。半路上,他遇到山体滑坡。似乎整座山都压下来,伴随着轰隆隆的声音,男孩赤裸的胸脯感觉到山的柔软、坚硬、无情和寒冷。然后便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然后便是窒息,无休无止的窒息。男孩是站着死去的,他的脸冲向城的方向,双手却举向天空。

村人寻到了男孩的尸体。出现在山谷的男孩让村人大惑不解。后来他们得出结论,他们说,男孩太调皮了。男孩太调皮了,所以冒雨跑进山谷。山谷里什么也没有,山谷只是山的皱纹,落满岁月的尘土。

没有人知道那个山洞,山洞里的那座城。洞口早已被泥石封堵,缝隙不见分毫。或者,即使真有人见到山洞,见到山洞里的城,也不会认识它。城不过是几块青石、几堆砂土、几汪清水、几棵杂草、几只纸鸽、几个泥人、竹筷扮成线杆、西红柿扮成火红的灯笼……

男孩太调皮了。似乎是这样,男孩太调皮了。

给我一支枪

当兵两年有余,却从没有摸过真正的枪。操练时,他握着木头刻成的步枪,演习军操或者刺杀;打仗时,他的腰间,永远插两个丑陋的木柄手榴弹。两个木柄手榴弹,那是他的全部装备。

部队一百多人,枪却只有三十多杆。三十多个人趴伏在战壕里,像托着娇嫩的婴儿般托着自己的枪。他们眯起眼,拉一下枪栓,射出一颗子弹。子弹慢悠悠飞向敌群,翻着跟头,有气无力,他想也许用两根手指就可以将它们轻易捏住。可是那毕竟是枪。步枪。汉阳造老步枪。真正的枪握在手里,人就有了胆子,就敢把脑袋探出壕沟,就敢眯起一只眼睛瞄准,就敢一边射击一边骂粗话,就敢像一名真正的打仗的士兵。哪像他,塞在人缝里,胡乱地将两颗手榴弹甩出去,仗就打完了,人就撤回来。他的战斗永远只有几秒钟。手榴弹就像两只爆竹,嘭嘭,炸开,击起一缕尘烟。他的手榴弹只能炸死一只蚂蚱,或者将一棵车前草连根拔起。

持枪的士兵不断死去,后面的人不断补充上来。将步枪从死去士兵的身体下抽出来,端平,眯起眼,拉一下枪栓,他就成了枪的主人。却永远没有他的份,长官说他是新兵,打不准,子弹金贵着呢。他当了两年兵,却还是新兵,他不服。他不服也没有办法。操练时他的双手永远握一支木枪,打仗时他的腰间永远插两颗手榴弹。

他挤进人缝,甩出一颗手榴弹。手榴弹砸上对方的头盔,高高弹起,掉落地上。落到地上的手榴弹嘶嘶冒着青烟,他倾起耳朵,期待一声酣畅淋漓的爆响。然那手榴弹像一位垂死的老人,青烟喘尽,再也不见动静。他探出脑袋,又将另一颗手榴弹使劲甩出。手榴弹在空中炸开,弹片四溅,却静止着,迟疑着不肯落下。

他撤了回来。

半小时后他再一次冲上去。长官告诉他防线被撕开一条口子,需要他们顶上去。仍然在腰间插两颗手榴弹,仍然猫着腰,仍然约等于赤手空拳。两颗手榴弹很快扔出,将地面炸出两个白色的小点。敌人如潮水一般涌上来,他们的呼吸聚集成一股强劲的飓风。他战战兢兢地缩回战壕,他看见遍地的残肢断臂。他看见一杆枪。

真正的枪。老枪。尽管那支枪已经被打得滚烫,尽管枪膛里只剩一颗子弹,但那毕竟是一杆真正的枪。他把枪攥到手里,手指扣紧扳机;他牙关紧咬,眉毛上扬;他大吼一声,猛然起身!他无奈地发现,对方已经冲进了战壕,他的天灵盖,早被黑洞洞的枪口顶住。

没来得及开枪,枪就被缴获,他就成了俘虏。

他被重新整编,成为对方队伍里的一员。可是他仍然没有枪,现在的队伍,并不比原来的队伍强多少。他穿着崭新的军装操练,手里提一杆烧火棍般的木枪。打仗时,属于他的,仍然是插在腰间的两颗手榴弹。手榴弹丢出去,他的仗就打完了。属于他的战斗,永远只有几秒钟。

他认为,他活一辈子,他当兵一辈子,也不可能摸到一杆真正的枪,更不可能杀死一位真正的敌人。

夜里他们遭了埋伏。对方将他们逼进一片麦田,靶子一般瞄着打。他们开始了惨烈的冲围,前面的兵被打倒,后面的兵冲上去;前面的兵再被打倒,后面的兵再冲上去。尸体堆成小山,他们爬上尸山,勇往直前。两颗手榴弹早已扔出,他的武器只剩下牙齿。他胡乱地突围,胡乱地逃跑,胡乱地向前或者向后,胡乱地在原地转着绝望的圆圈。一颗子弹射穿他的下鄂,又一颗子弹咬中他的髋骨。他跌倒在地,狗一样爬。一颗手榴弹在他的面前爆炸,弹花炸开,黑色的弹片直直切向他的喉咙。他伸出手,空中将两片弹片俘获。那是两片圆形的弹片,就像儿子的眼睛。

他的队伍被打散,突围者了了无几。他的周围撂满战死的士兵,他们的鲜血让土地变得肥沃并且黏稠。他的身体动弹不得,血汨汨地流。他嚎哭不止。

一位士兵蹲在他的身边,饶有兴趣地看他一点一点地死去。突然士兵认出了他,大惊失色。士兵迈前一步,用脚碰碰他的脑袋,说,看在多年朋友的份上,你有什么要求?

他闭起眼睛喘息。稍顷,他说,能不能让我,摸一下你的枪?

士兵愣住。士兵愣了很久,说,开什么玩笑?然后起身,离开。士兵把枪背在身后,步枪,老步枪,汉阳造老步枪,木柄,无准星,枪管扭曲成蛇,似乎已经盘上士兵的身体。

他将那杆枪狠狠地看了两眼,然后,从眼睛里流出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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