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一切活动的终止。可以行动的尸体,怕是只有在恐怖片或者有关僵尸的传说中才能有所见闻。然而,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传说在我国的湘西,就有一群具有神奇功力的奇人。他们不但能让尸体动起来,甚至能够行走几千里之远。
据说,在几十年以前,如果你在夜半行走在湘西荒郊的小路上,就有可能会看到这样一群人。他们有时只是一两个,有时则会排成长长的一队,一步步向前移动。如果不仔细观察,你会觉得那是一队在夜间赶路的路人。但只要你定睛一看,就会发现出很多异常。
首先是他们的行为极其一致,一致到如同一个人一样,走起路来都是同手同脚。其次,是他们的走路的力道和姿势也和常人不同。他们似乎没有我们平时行路时的步伐那种轻快、有弹性,而是显得相当生硬。再用心去看,你就会看到他们那可怖的脸庞了。苍白的面色中透出一丝灰黑和铁青,双颊深陷,脸上还贴了划着驱邪灵符的黄纸,头上戴着一个很大的斗笠。从他们穿着的宽大衣袍里,时不时还会滴出一些不知名的液体,散发出阵阵恶臭。
TIPS:灵符的用途。
灵符是迷信说法中一种有神力的符箓。它的种类根据用途的不同分为很多种,大多用来祈福、转运、治病或者是驱邪避妖。使用方法有烧、贴、藏、带、洗、食等。
按照传说来讲,印刷而成的灵符是没有神力的。产生灵力的符须由有道行的法师,按照其法门的方法程序书写和使用。由不同道行的法师写出来的符,其功效也不相同。写的时候要求法师全神贯注,心神合一,一边心念密咒,一边用毛笔书写。写完之后还需加盖神印,然后在神案前焚香向神明禀告,手执符纸念诵祝语经文,这样才能写出真正灵验的神符来。
不同派别的符,在符式、写法、咒语上也有所不同。其中,驱邪灵符通常要用黄纸黑笔或黄纸红笔写,也有用绿纸黑笔写的。作用是镇压鬼神、驱赶邪灵,也可用来医治邪病。
看到这种景象的人除了感到惊恐之外,还不仅会问,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他们究竟是干什么的?其实,这些行走的物体已经不是平常的人了。而是一些死尸。
死尸自己会走路?当然不是,这在传说中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之所以能够重新活动起来,就要归功于排在队伍最前方的领路人了。他通常都是一位老者,身着衣料浑黑的宽大衣袍。他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右手挥一支三角杏黄令旗,铃声一起--呤……呤……旗帜随之一挥。后边的尸体便乖乖地跟着他走了起来。这位老者便是传说中能够驱动尸体行走的“赶尸人”,也被称为“老司”。
这样关于赶尸的传说在湘西地区一代一代地流传着。还有人说,在那个时候,这样赶尸的场景你不仅可以在夜晚的路上遇到,甚至在一些山村小客店投宿时,也有可能会在天亮前看到一排尸体从门前走过。路上还有“死尸客店”,在这种店里,只住死尸和赶尸人。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尸体都在那里整齐地倚墙而立。这种旅店的大门,除了过路的赶尸法师以外,是没任何人移动它的,由于对尸体的恐惧,无形中这门后面成了极神秘、恐怖的禁区,连旅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没人探头去张望一下,即使明知那里没有什么尸体,也没有人想去门后边一探究竟。赶尸人在天亮之前赶着尸体住到这里,待到夜晚再赶着它们悄然离去。如果遇上雨雪天气,还会在店里住上几天几夜。
另外,据说这赶尸人也并不是什么样的尸体都赶,他们遵循一个“三赶,三不赶”的原则:凡是受绞刑、被砍头的和被刑罚处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以赶。原因在于,他们都是死于非命而且都是被迫死的,因而魂灵会显得很不服气,而且会思念家乡、惦念亲人,这样,法师就可运用法术将他们的魂魄勾来,然后用灵符将其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行走千里返回故里。
而那些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或是死后肢体不全(比如被雷劈、火烧而死)的三种尸体,赶尸人是不会赶的。这是因为那些病死的人的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师已经无法依靠法术将他们的魂灵从鬼门关里召唤回来了;上吊、投河等自杀的人是被其他“找替代”的魂灵纠缠而死的,死后他们的魂灵会马上进行交接替代。这种情况下,法师是不能去破坏和打扰这种仪式的。假若法师在这时把新的魂灵招来,那么就会影响到旧得亡魂的投生;而那些被雷劈的人往往是罪孽深重遭到报应的人,死后也理应变成孤魂野鬼,不应被带回家乡安葬,另外诸如火烧后尸体不全的也无法被赶回家乡。
赶尸的事情被传的神乎其神,那么,真的有赶尸这回事吗?为解决这个问题,调查人员采访了一些生活在湘西的人们。从结果来看,几乎百分之八十的人都相信赶尸却有此事。但遗憾的是,这样高的数据依然不能肯定赶尸这件事情确实存在。因为被调查的所有人都没有亲眼看到过赶尸,只是听老一辈人说起过。而这样的传说,会不会像那些神话故事一样,都是编造出来的故事呢?毕竟,关于赶尸在湘西的文化历史书籍中是几乎没有记载的。
正当调查人员对此表示怀疑时,他们见到了两位自称亲眼看到过“赶尸”的老人。其中一位姓卢的老人说:那是在他八、九岁的时候。一天晚上,他在自己家中忽然听到窗外有一摇铃的声音。便爬到窗口上去看,只见一列排的很整齐、穿着也很奇怪的人从窗外不远处走过去了。当时,他感到很奇怪。就问家里的大人那是什么,大人告诉他,死在外地的人,没有钱运回家,就请“老司”把他们赶回家里去安葬。那不是别的,正是赶尸的队伍。
另一位姓雷的老人也说,他是亲眼看见过赶尸,还说,凡是出生在清朝或者民国时候,上了百岁的老人大部分都亲眼看见过这样的景象。那些尸体通常都不是一个在走路,而是两三个一起被赶着走。
难道赶尸的事情真的存在?如果没有的话,这两位两人又为何要撒这样的慌呢?为了找到一些更可靠的依据,调查人员翻阅了一些五十年代的报纸,希望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关于赶尸的报道。
经过翻阅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几篇那时关于赶尸的报道,报道中都详细描述了关于赶尸和与赶尸有关的见闻。有了目击证人的证词和这样的史料做依据,看来,湘西赶尸确有其事。
既然这样的事情并非臆造,那是什么原因促使了“赶尸”这个行业的出现呢?
据记载,在湘西一些地方,地方比较贫瘠,人们生活十分困难。一些穷人为了生计,就远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以狩猎、采药为生。那些地方,多是崇山峻岭,山上瘴气很重,生活环境坏到了极点。于是,就导致恶性疾病流传起来,导致人人频频死亡。
那些死在那里的人没有一个是有钱了,而在人们的观念中,落叶归根是对逝者最好的安慰。他们相信,假如死者的尸体无法运回故乡安葬的话,他的魂魄就会变成孤魂野鬼,永远都不能再投生。
但是,那时的交通还不够发达,即使是有钱人,也很难将尸体从几百里乃至几千里的山路上运回家乡。尸体在最开始的运送过程中,是走的水路。但三峡这一段,水流湍急,旋涡暗礁密布,船只经常沉没。即使是从下游往上游走,逆水行舟并不快捷,船只也常常会沉底,更别说是顺水而行了。所以行船放排,在长江中特别危险,一不小心就要搭上身家性命。再加上古人又迷信,所以没有人愿意搭载死人走在险江之上。那些客死异乡的游子想要魂归故里,就成为一种奢望了。
于是,为了满足人们运尸回乡的需求,有人就创立了赶尸的方法。又由于其经济实惠,便在湘西一代迅速流传了起来。
赶尸的路程一般就是在川东到湖南西部的那一段,几百公里的山路里的交易。在这之前和之后的路程中,都有公路或其他运载工具。只是这一段,山高林密,运载棺木的牛车走不动,船家又不肯让其搭载。人们不得以,只好把尸体托付给“赶尸人”了。
TIPS:关于赶尸的起源的传说。
说起赶尸的起源,湘西还有这样一个传说:
相传在几千年以前,苗族祖先蚩尤率领士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营厮杀,战争打完之后,黄河边上已经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在士兵向后方撤退之时,蚩尤对身边的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他们都是为了领土而战,更应该回到家乡去埋葬。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吧!”军师说:“那好吧。那我们俩装扮一下,你拿着‘符节"在前面为它们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过了一阵,待二人装扮完备之后,军事站到了战死在沙场上的士兵们的尸首中间,开始默念咒语、向神灵祷告。然后,他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喊道:“战死的兄弟们,你们如今死在这里实在是十分让人悲痛的事情。但这里不是你们安息的地方,故乡还有你们的父母和妻儿在等着你们回去。你们的魂灵无需四处飘荡彷徨,且跟随着我回家去吧!”接着,军事喊了一声:“急急如律令,起!”只见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蚩尤高举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去。
行走了一段距离之后,敌人的追兵追了上来。蚩尤便和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雾气重重的迷魂阵中,久久找不到出来的路。因为是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的法术让大家脱离了险境。所以,从那以后起,大家就称呼他为“老司”了。又由于军师退敌所用的法术是“雾术”,而“雾”笔画太多不好写。于是,在商量过后,就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了。所改的“巫”字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下边一横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则表示“符节”;竖左边那个人代表老司,右边那个人代表蚩尤。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发挥“巫术”的作用。
由此说来,赶尸的出现时源于人们魂归故里的美好愿望。可是,这个愿望应该是全国各地的人都有的啊,并且交通不便的地方也有很多。为什么赶尸这个行业就偏偏只在湘西这个地方出现了呢?
湘西地处湖南省西北部,与湖北、贵州、重庆三省市接壤,素为“湘、鄂、渝、黔咽喉”之地。其风土习俗深受各地少数民族文化的浸润,保留下了较多的原始文化遗存。专家研究发现,苗族是我国最早发明巫术的名族。至今,在苗族地区,还存留着很浓厚的“巫文化”传统和习俗,由于有这样的文化习俗基础,湘西赶尸就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而赶尸也成为了这种巫文化中最有影响力的一种形式。
在抗战期间,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的在门框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代办运尸还湘”。因为他说明了“还湘”,所以听说过“赶尸”这回事的人,看了那张纸条,就已经知道是赶尸的了。
这位赶尸的人,是个六十岁的老头,据他说,赶尸的情形,确实如上所述。这件事外人难得一见,并不是赶尸人不给人家看,而是没人敢看。
他还说:“这一行业只能在湘西行得通,换到其他地方都不行。第一、住宿就成问题。出湘西以外,没有人去开专门招待尸体和赶尸人的店铺。第二、其他地方的夜行人不明白赶尸人摇铃是为了让他们躲避,反而会前来看热闹,如果他们见到了尸体,非得吓坏了不可。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按照他们的要求听见铃声就将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住尸体衣服不停撕咬,尸体非倒不可。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赶尸人赶着尸体就只能从有人居住的村子里走过。很多地方的人都有避讳,是不允许外来人的尸体入村的,何况是能够行走的活尸呢?但是在湘西,这些问题就都不会存在。”
在一本书籍上,还有对于赶尸交易过程的记载:
“在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会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家在当地的死囚在被处死后,家里的人就可以为其前来收尸。而那些家在外地的死囚要想在死后抬回故乡安葬,就比较麻烦了。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很大,有些家庭不是很富裕的人实在承担不起。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要少的多,并且如果找人抬运的话,尸体一天之内就可能会腐烂,而这些赶尸人都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所以,多数人都愿意找他们来运尸还乡。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爱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找到当地会赶尸的人们,按照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这些人一般都不愿意称自己为赶尸人,所以,很多人都成他们为“先生”。在“先生”承接下赶尸的事务之后,前来寻访的人就要买好一应物品交与他们,然后谈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