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锦绣从H城回到海滨城市的第二天早晨,就从电视上和报纸上看到了从西北H城飞往东南部的某架飞机中途坠毁的消息,理论上罗锦绣也可以乘这架飞机走的,它的终点虽是东南部一座大都市,但它在K大所在的这座海滨城市要中途停留。这架倒霉的飞机跟罗锦绣返回时乘坐的那次航班是在同一天同一机场起飞的,只是时间上一前一后而已,相距不到一个小时。
这条消息使罗锦绣手脚发凉,死亡曾经与她那么近那么近,几乎是擦肩而过,如果赵良蛙没有提出来给她剪指甲,如果剪指甲的时候没有修理得那么慢条斯理的话,那么她也许就会从赵良蛙那间临时宿舍里早出来那么一会儿,那么她也许就赶上乘坐这架失事的飞机了。赵良蛙多么英明,又救了她一次命。
罗锦绣觉得自己等于白白拣了一条性命,如果她坐前一趟航班走的话,现在已经香消玉殒了,那她就是为爱情死在了路上。同时她又意识到这条拣来的性命其实是那么珍贵,以至于她发誓要用这条拣来的性命去做很多很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要让自己快乐快乐快乐快乐快乐快乐快乐快乐快快乐乐,快乐是快的,快的就是短的,像从头顶上掠过的鸽子的哨音那样转瞬即逝,所以才需要伸出手去抓住不放,无论如何都要好好活着,她打算等到八十五岁以后--她认为到那时自己活得已经够本了--再敢坐飞机满世界乱飞,到那时候她要每次买上十张航意保险单,万一飞机坠毁了就能给后代留下巨额赔偿金,到那时候,她觉得到了那时候,她买保险单时的心情没准就像买福利彩票一样。
夏天来了,夏天是一点一点地到来的,这使得这一年的春天在这个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带的地方显得有些漫长,这是很少见的,往年在春天和夏天之间气温会骤变,似乎在衔接处有一个陡峭的崖,而今年这个崖变成了一个长长的缓坡。罗锦绣在这个长长的缓坡上轰轰烈烈地恋爱了一次,这是她一生中度过的最长的一个春天。
罗锦绣穿着一件纯棉的方格子连衣裙走在校园里,这使得这个初夏也成了一个纯棉的方格子的初夏。她那篇关于“逆境种植”的毕业论文很顺利地通过了答辩,并且获得了很高的评价。答辩那天,她侃侃而谈,思路清晰,一篇充满试验数据的论文竟让她讲解得有了激情,她端庄地坐在那里,裙子上绿白两色的方格格清新悦目,窗外的石榴树上正满满地挂着红红的花朵。这是她学生生涯的最后时光,这最后的时光如此美丽,禁不住使人对它产生了留恋。
孔蝶的毕业论文写的也还不错,只是她似乎对自己的论文不够熟悉,回答提问时总是磕磕绊绊,不过最后也还是通过了。有人在背地里议论说孔蝶的毕业论文其实是找人代写的,还有一个更邪乎的说法是,孔蝶的毕业论文其实是她的导师替她写的,她和导师的关系非同一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孔蝶才是导师,而她的导师,那个四十出头的男人也许不过是她的学生。
关于孔蝶的故事就这样传来传去,真假难辨,若有若无,似是而非,只要听上去还算符合人物性格,有发生的可能性,大家就把舍不得丢了这情节,而是编进这个《孔蝶的故事》里去用以丰富一下主人公形象。就像某件机智的事不管是不是阿凡提做的,人们都愿意把这个故事一古脑地算到阿凡提一个人身上去了,让阿凡提成为聪明人的象征和标本,同理,人们也愿把所有风流事都算到一个像孔蝶这样的女人头上去,让她成为一个集大成者,故事最后经过大众的口头传播和不断润色修改,都快变成小说了,不过这小说是属于集体创作的。
孔蝶如果生活在过去年代,就会被人叫做“破鞋”,不过时代不同了,破鞋在当今社会已成为“有魅力的女人”的同义语。
孔蝶生得逢时。
罗锦绣又一次在心中感叹,孔蝶才是真的女人啊。
再说宁双,宁双终于不再寻找毕非索了。
那些油画被她扔到了垃圾里。
那油画上的统一型号和统一样式的裸体女人她再也不想继续看下去了。明眸善睐的乳头、展翅欲飞的腋毛,如今看上去不仅怪异诡谲,而且别有用心,摆在宁双那采光效果不太好的屋子里,望上去竟有毛骨悚然之感。
那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男人长了一张瘦长脸,也许真的有点像余永泽,所以才令宁双这么执着了一阵子,差点忘记了自己那“抛玉引砖”的理论。
宁双大致估算了一下这场恋爱的成本,从物质上来说,她为了取悦这个男人大量地购买新衣服,花去了两千多块钱,相当于写二十篇随笔挣到的稿费,至少要写上一个半月;从精神上讲,宁双整整一个春天倍受煎熬,在外面东跑西颠,皮肤晒黑了不少,心情烦乱导致内分泌失调,在找不到毕非索的时候,曾经用文字来排解苦闷,给这个很可能永远不会再见到的男人写了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已经按毕非索工作单位地址寄出去的全都如泥牛如海,还有几封写完了没寄出去的仍放在抽屉里。总之,无论从物质还是从精神来看,这场恋爱的成本都太高了,最重要的是,最终又折了本。
当她下定决心不再对这个毕非索抱有任何幻想的时候,她又恢复了英雄本色,她把后来写给毕非索的那些没来得及寄出去的信从抽屉里拿出来,把左上角的称呼都用涂改修正液盖住了,又在原处写上了大学时代一个至今未婚的男同学的名字,准备寄出去。
那个男同学叫周庄,跟那个着名的江南小镇同名。周庄如今在邻省的一个什么日报社里干校对,为了确保文字正确,抵制惯性阅读,别让错误一不留神就溜过去,周庄总是将文章从末尾倒退着往前面读,他至今未婚的原因据说是自从毕业分配到那家报社就一直上夜班,白天睡大觉,总是没有正常时间去跟任何女人约会,所以婚事就这么耽搁下来了。宁双是近来跟一个大学同宿舍女生通电话时得知周庄的情况的。
宁双自从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周庄,但她还记得周庄的模样,细细高高的,像绿豆芽,脑袋有些圆,眼睛在宽边黑框子眼镜后面幽幽地亮着,他看上去像个卡通人。宁双和周庄在大学里几乎连话都没有讲过,她能记住他完全是因为他几乎每天早上上课都迟到,总是上课五六分钟了,他才风风火火地赶来,手里还抱着一个热腾腾的烤地瓜,他从阶梯教室最前边往最后边走,驼着背,一级一级地上着台阶,那架势仿佛在登山,他总是找到最后边一排最角落里的某个座位坐下来,大概是为了吃起烤地瓜早餐来比较方便。
宁双至此才发现,自己写给毕非索的那些死去活来的情信其实将称呼改成别人的名字寄走也未尝不可,可见自己很当回事的一段爱情经历其实并没多少独创性,完全可以复制和模仿,包括自我重复。
爱情空洞无物。
她把那些将收信人从毕非索改成周庄的信一一塞进信封,并在信封上写了周庄的地址,一共八封,八枚手榴弹,将一起扔进邮筒。
做完这些的时候,宁双觉得这才是自己本来的样子,她重新找回了自我,变得意气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