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还没看到发出声音的人的样子,只见到一个涂着烈火般唇膏的红唇动了动。依靠在我门口的女子,戴着鸭舌帽,压得很低,看不清楚容貌,衣着很中性,嘻哈的装扮,脚上创者荧光绿的休闲鞋。我努力的在我所认识的寥寥无几的人中找寻和筛选,想寻找符合眼前这样装扮的相识的人,但愣在原地端详了好一会,也没能找到跟眼前此生物相匹配的人。
“喂,你傻啦?是我。”眼前的女子走到我面前,双手抓着我的手臂摇晃了几下。
“你是?”我回了回神问。
“有没有搞错,才两三年没见你就把我忘了,你有没有良心,我揍你个奥利奥。”
“沈怡。”我脱口而出。
“你终于记起来了,什么记性。”沈怡伸手勾着我的脖子问,“说,是什么让你记起我的?”
“奥利奥三个字。”
“不会吧?为什么?”
“因为我认识的人里,也就只有你说话的后缀用‘奥利奥’跟韩语的‘思密达’一样频繁。”
“妈的,原来是这个出卖了我。以后我得改。”
“你这几年都去哪里了?了无音讯。”
“喂,你不会想在门口跟我聊天聊一整夜吧?”
“OK,进屋聊。”
进屋后,我从冰箱里拿出果汁和啤酒,走到阳台挨着沈怡坐下,把啤酒递给她,“没有你喜欢喝的科罗娜,将就喝。”
“你的记性那么好,这么多年都记得我的喜好。”
“记性好是偶尔发生的事,我不喜欢刻意去记得某些事,所以哪天我忘记了,你也别跟我生气,我并非刻意忘记或者可以说我并非忽略。”
“我知道。”沈怡用嘴巴把酒瓶起了之后喝了一口,“不好喝。”
“那给你拿果汁?”
“别,酒更适合我。”
“你怎么找我的?”
“你猜?”沈怡挑了一下眉毛,故弄玄虚的看着我。月光下的她,仿佛未见的这几年时光在她脸上刻下了不易被发现的沧桑。
“你还是直接说吧,我喜欢简单,你知道的。”
“好吧。”沈怡用手臂蹭了蹭嘴巴,“我到你老房子那边找你,在门口碰到一个男的,他说你已经把房子卖给他了,然后我不相信,他就开门让我进去,我在屋子里兜了几圈后,在一只布偶身上的兜里发现了一个写着地址的卡片,我就问他布偶是哪里来的,他说是你留下的,我就根据上面的地址找到这里。”
“你大学不去读刑侦专业真是浪费。”
“我也这么认为。但是,请问吴小姐,你是哪根筋不对,想着在布偶的兜里留你的地址,并且还把布偶留在已经卖了的房子里。是何想法?快说。”
“我喜欢随缘,这不你就看到那地址了吗?”
“你在放卡片的时候能想着给我看的?”沈怡用食指勾着我的下巴,盯着我问。
“不是。”
“算你诚实。”沈怡喝了口啤酒说,“是留给那个买你房子的人看的吧?”
“是。”
“嘿,我现在很纳闷几件事:1、那个买你房子的男人全身名牌,看起来也挺机灵的人,怎么就没有发现那个卡片。当然,这不能怪他,谁叫你这个人从以前到现在做事和思考方式都跟正常人不一样,这个问题忽略。2、你离开的时候怎么就知道你肯定会住在现在这个地方,现在这个城市你应该是第一次来的。3、为何要给买你房子的男人留你的地址,想让他来找你?4、像你这种人,除非发生什么事情,一般都会在一个地方呆到发霉,怎么会想着卖掉房子,你的男朋友呢?去哪里了?说,给我一个个解答。”
“你是在刑讯逼供吗?”
“你当成啥无所谓,只要给我答案就行。”
“1、买我房子的男人并不傻,只是他比较粗心。2、离开之前我已经查到我目前所住的房子是待租状态,只是到了这个城市之后,我觉得应该有更好的选择,还是找了一段时间的房子后,最终还是觉得这里安静,才租了下来。3和4一起回答你,我跟男朋友分手了,房子是我的分手补偿,所以卖了,卡片最初可能是想留给前男友看的,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就当是留给买我房子的男人看的吧。就这样,沈小姐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说得那么云淡风轻,你他妈当时应该很伤心,才会选择卖房子来到陌生的城市。”
“知道我伤心你当时跑哪里去了?”
“我在路上。”
“路上?”
“有人说,要么多看书,要么多走路,心灵和身体总要有一样是在路上的。我选择了后者。”
“这两三年都去了那些地方?”
“很多,都是小地方,记不住。”
“感觉怎么样?”
“还好,遇到一些人,碰到一些事,现在都过去了。”
“对于你自己的人生经历,你的述说总是那么简单扼要,半句废话都不多说。”
“人生本来就是可长可短,经历而已,经历时谁都没法代替你去感受,述说时更没必要绘声绘色了,听的人也感受不了。”
“反正在我这里,你随意,你喜欢多说点,我听着,你喜欢简单点,我陪着。随性最重要。”
“唉。”
“怎么了?”
“你怎么就不是男人呢?你要是男人我肯定嫁给你。”
“那你去趟泰国。”
“你去,我在国内等你,你回来后我肯定对你负责,绝无二话。”
“你确定?”
“确定。”沈怡点头笃定的说。
“变态,走开。”
“哈哈哈。。”此时沈怡笑得跟孩子一样。
沈怡与我认识了5、6年,我们的相识是在网上,很多人说在网上遇到的人都不真实,偶尔聊天消遣可以,动感情那就是揭开欺骗的序幕。但跟沈怡在网上遇见,她的真实让我很是欣赏,我们是在网聊了3年多之后才见的第一次面,这次是第二次。每次见面我们都跟认识了多年的朋友,自然,随意。她可以在我面前放松的随意发疯、说话、玩耍、喝醉、唱歌。而我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能轻易的理解,即使不解或者内心有困惑,她依然选择尊重我的做法。我们的默契,像相处了一辈子的老夫老妻,没有磨合期,没有厌倦期,只有淡淡如水般的情义。
“你来找我之后,还走吗?”我问。
“你希不希望我走?”
“喂,好好说话,整得跟男人相处一样。”
“好吧。走了那么久,我想找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至于时间多长,我不知道,你懂的,因为你的纵容,这些年我活得越来越随性。所以我就打算去找你,你不在,我就来到这个城市,打算赖着你过一段时间。”
“好,住我这里,里屋有个空着的小房间,你随便用。”
“我现在身上只剩下100块钱,你得养我直到我找到工作。”
“没问题。”
“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毕竟我们是网友,合着算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总共才见过2次面。需要我离开,你一句话,我不会计较。”
“还有其他话要说吗?”
“没有。”
“没有就赶紧把酒喝完,洗漱睡觉去。”
“不行,我认床,今晚我必须喝醉了才能睡着。”
“好,你在家里等着,我去给你买啤酒,就剩下一瓶了。”
“这都这么晚了,别去了。”
“少来。”
我起身拿了钱包出了门,路上,我给刘凯明打电话,告诉他同意到他们那边入职。沈怡所带的行李默默的述说着她来找我是因为她已经无地方可去。
楼下就有一个小卖部,买完啤酒我很快就回到住所,把啤酒递给正在发呆的沈怡,“给,没有科罗娜,只有雪花,将就着喝。”
“好。”沈怡接过啤酒,利索的用嘴巴咬开瓶盖,喝了起来。
“慢点,没人跟你抢。”
“妍,你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什么?”我脱下外套坐回刚才的位置。
“正常人,一般对于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人,不会这么轻易收留或者怎么说呢,不会对一个几乎陌生的人那么好。”
“然后呢?”
“但是你不太正常,第一次见面到这次见面,你从来不问我家里的情况或者关于我个人的情况,也不问问我是不是罪犯逃到你这里来避难的。只是一味的用真心对我,跟家人一般。”
“因为这个就说我不正常?”
“不是吗?”
“我是觉得没必要问,你想跟我说什么,你会主动说,我不需要去问,再说,聊聊其他其实更好。”
“我说吧,这就是你不正常的地方。我留下来,要是蹭着你半夜熟睡,把你弄死抛尸抢你的钱怎么办?”
“如果你是这样的人,我也认了。”
“妈的你能不能不要活得那么不食人间烟火,说点人话行吗?”
“人本来就应该相互信任和彼此关爱不是吗?”
“哪怕是陌生人?”
“是的。”
“唉,好吧,你一直都如此,我其实应该早就习惯才是,可能是游荡太多地方,看过太多事情,才总认为人是最险恶的。如果我是你,你换做是我,我未必会像你这样什么都不了解也不问清楚的情况下收留一个人。你总是在无意间让我理智冰冷的心感受到温暖的同时变得感性,你赢了。”
“你喝醉了。”
“我没醉,才三瓶啤酒。我说的都是实话。”此时沈怡的眼角有泪,她深吸了一口气,把一整瓶啤酒一饮而尽后说,“妍,谢谢你。”
“有什么好谢的?”
“其实你的不问,是在默默的成全我的自尊心。你从来都不问我任何问题,但我知道,你就像一面镜子,我走近,你心里都懂我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你才总是用最恰当的态度对待我。之前你听说我母亲生病,你就给我卡里打钱,你没有告诉我,但我知道是你。因为我很清楚,在我身边人中,也只有你会这么做。还有很多,你都默默的在关心着我,我都知道,只是我觉得面对你,谢谢你三个字不足以表达我对你的感谢,反而显得世俗和生分。”
“行啦,我知道了。今天你应该也累了,早点洗漱睡觉,接下来我们要相处的时间还很长,有的是时间聊天。”
沈怡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扶着阳台的栏杆踉跄的站起来,“好,听你的。我先去洗澡了,洗澡的地方在哪?”
“直走左转。要不要我扶你去?”
“不用,我自己可以,我没有醉。”
“注意别滑倒了。”
“安心啦。”沈怡背对着我挥了挥手,拿了换洗衣物往浴室走去。
30分钟过去,依然不见沈怡出来,我紧张的起身翻找钥匙打开浴室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