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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少年立志及与客观现实的矛盾

李大钊离开永平府中学堂去天津投考新的学校,是他少年立志的主要标志。

关于李大钊当时的这一抉择,他自己在殉难前的《狱中自述》中曾有所说明。他说:

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

李大钊这段话非常重要。它说明:第一,他这时已下决心以爱国和救国为己任;第二,他已认识到,爱国救国在当时已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而应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探索。因为,如若不是这样,当时人们提出的爱国救国方案,可谓多矣,他随便跟着拥护赞成也就够了,何需自己再下决心去探寻;第三,他已认识到,要想挽救民族危机,关键必须“振奋国群”。自鸦片战争以来,不甘心于中国落后、灭亡的人们,为挽救民族危机,早已在提出种种改革方案和进行实践的努力,但是,都还远不能解决如何从根本上“振奋国群”的问题。李大钊将挽救民族危机与“振奋国群”紧密联系起来,从根本上寻求解决问题之良策,这正是他其后成为伟大思想家、革命家的重要起点。

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侵入所起的中国社会的急剧变化,在知识青年面前摆着种种可供选择之路。但大体上说,主要有两条路:一是追求真理,寻求民族解放与振兴之路;另一种,就是只为寻求个人升官发财之路。这也正是每个青年在立志问题上崇高与卑俗的分水岭。

李大钊离开永平府中学后,对于个人今后的人生道路确实面临着一种抉择。当时,除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招生外,另有北洋军医学校和长芦银行专修所也都在招生。李大钊说:“军医非我所喜,故未投考。银行专修所我亦被考取,但理财致个人之富,亦殊违我意。故皆决然弃之,乃入政法。”对于军医,李大钊说:“非我所喜”;对于能“致个人之富”的银行,“亦殊违我意”——李大钊当时的志趣,在这里应该说表现得是很明显的。其实,这两者都是当时某些青年的向往追求之所。

但是,在封建主义统治下的中国,有志青年所走的道路从来不可能是顺利的、平坦的。李大钊为寻求挽救民族危机、振奋国群之良策而进入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可是,这个学校的根本性质、任务以及当时整个的教育宗旨与李大钊的抱负追求,却又是恰恰相违背的。

北洋法政专门学校,是清王朝培养“佐理新政”官吏的一所学校,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所创办的,清政府明确规定,学生“不准妄干国政”,只应该“恪守学规,专精学业”,这就是学生的“本分”。否则,就是“妄行干预国政”,就是“躁妄之徒”,清政府表示“决不姑容”。李大钊的上述追求抱负,很显然恰恰超出了清王朝规定的学生的“本分”。

清政府还规定“经学为必修课”,以圣贤“经义”为指导思想,为“圭臬”,声称这是“立国之本”。同时又规定,学生不准妄谈“进化”与“民权自由”等西方社会政治学说。否则,清王朝称这是“摇惑人心”的“狂谬之徒”,是“乱党险人”的行为,将决不给他们“本于法律”的自由。李大钊急思“深研政理”所要研究的,很显然决不是清王朝规定的圣贤经义,而恰恰正是他们所最害怕并严加禁止的“摇惑人心”的西方社会政治学说,是属于“狂谬之徒”的行为。

清政府规定的“忠君”为教育的第一要义,声称“务使全国学生每饭不忘忠义”,对最高统治者要时怀“天高地厚之恩”。否则,就是“狂悖不逞之徒”,是“自外覆载”,统治者将“有理有法”地对他们进行处置。李大钊所急于探讨的“振奋国群之良策”,与清王朝规定的忠君大义,很显然又是南辕北辙!

李大钊爱国救国理想抱负与清王朝的教育方针以及腐朽黑暗的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终于使李大钊在进入法政学校以后不久,就在精神上陷于极度痛苦之中。1908年即入学后第二年,他在《登楼杂感》中写下的两首诗,就是他当时这种复杂痛苦心情的具体表现。

其一

荆天棘地寄蜉蝣,青鬓无端欲白头。

拊髀未提三尺剑,逃形思放五湖舟。

久居燕市伤屠狗,数觅郑商学贩牛。

一事无成嗟半老,沈沈梦里度春秋。

其二

感慨韶华似水流,湖山对我不胜愁。

惊闻北塞驰胡马,空著南冠泣楚囚。

家国十年多隐恨,英雄千载空荒邱。

海天寥落闲云去,泪洒西风独倚楼。

李大钊这两首诗,是我们迄今所看到的李大钊留下的最早文字,是当时爱国有志的青年所受压抑的血泪心声。

李大钊生于穷乡僻壤,能够来到通都大邑的天津上学,而且还进入当时颇有名望的、能够获得进身之阶的培养官吏的学校,这在一般庸人俗见来看,毫无疑问,他应该踌躇满志、心满意足。但是,李大钊却并不是这样。他充满着苦闷,充满着悔恨,充满嗟叹和悲愁。这究竟为什么呢?诗里作了回答。

李大钊的悲愁和苦闷,是由国家民族的命运所引起的。“家国十年多隐恨”,就是其具体社会历史内涵。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的10多年,中国遭到了甲午中日战争和庚子八国联军入侵那样的惨败,面临着空前的列强瓜分风潮和民族危机。在这一危机当中,作为具有爱国报国立志的热血青年李大钊,却偏偏被一群昏庸保守的反动统治者剥夺的爱国报国的机会与权利。这正是李大钊最痛心的。诗中写到:在国难关头,他恨未能提剑杀敌;在“北塞驰胡马”即入侵者面前,他恨未能像古代的郑国商人弦高那样为国效力。李大钊把献身祖国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和追求,所以在壮志未能实现的时候,才痛感韶华虚度,一事无成,直至泪洒西风,使19岁的青年,叹惜“半老”、“白头”。从诗中,不难看到李大钊对于民族所受一系列屈辱苦难的无比愤慨,同时也看到他对于封建统治者愚顽自欺、在决策上一误再误、使民族一再失去奋起时机的极度痛心,说明李大钊确实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负、有科学理性又有崇高激情的爱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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