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和软件化的进展以及电子技术的进步,在第一农业、第二制造业、第三服务业的各产业领域,以信息和知识为主体的头脑性商业开始迅速发展。这种商业被人们称为第四产业,它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第四产业是知识性、创造性的产业。是基于高度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等的知识性创造活动。但如果不被转化到社会经济的组织中去,就难以说成是第四产业。随着专业化和多样性而产生的诸多知识要素需要相互结合,形成系统,从而转换成大型的商业。
第二,第四产业是国际型产业(全球一体化)。这是因为不在全球范围内收集知识性信息,就不会有很强的竞争能力。另外,要确保作为商业的效益性并使之发展,只在一个国家的市场上往往显得不够。
第三,为发展第四产业,社会需要更加民主,价值观要更加灵活,知识机能要流动。例如,良好的师徒关系是很重要的,然而如果像学阀和徒弟制度那样一成不变,优秀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以及艺术家的个性得不到尊重,其自由流动、多方位多层次结合和形成组织都将受到妨碍,第四产业就难以发展。
第四产业在美国最早问世,已取得相当的进展,并正在走向成熟。日本在制造业的头脑化方面走在前面,夸耀具有“二·五产业”的优势,但在第四产业上同美国有相当的距离。文章在分析其原因时指出:“恐怕是日本知识社会的流动性缓慢。”
第四,第四产业不收集和利用高质量的大量信息就不能成立。电脑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使产业的成立变为了可能。
第五,只有软件的比重超过硬件,并达到能够具有各自独立性的阶段,第四产业才能起飞。
农业和制造业以及服务业,在它们用电脑武装起来形成头脑型产业时,就将出现“一·五产业”、“二·五产业”和“三·五产业”,而只依赖本产业就难以形成第四产业。
这篇文章对作者的影响是巨大的。这将是奠定“文冲方案”的基础。作者同意了“一·五产业”、“二·五产业”和“三·五产业”的提法,但对第四产业进行了严肃认真和科学的思考——有“一·五产业”、“二·五产业”和“三·五产业”,那么有没有“四·五产业”呢?如果有“四·五产业”,那么就必须有第四产业。那么这个第四产业又是什么产业呢?作者在《点子思维》一书上认为第四产业就是咨询策划决策业,是“点子”行业,现在看来,这种认识是狭隘了。“知识经济”的提法尽管有商榷的地方,但这给了作者无与伦比的启发——我们可以把第四产业叫成“知识业产业”,这与“农业产业”、“工业产业”和“服务业产业”相对应、相并列,而与现在的“知识经济”的概念是有严格区别的。
产业当然有产业的内涵和外延。是产业就得有投入,有产出,有成本,有产值,有销售,有利润。如果说保持农业产业、工业产业和服务业产业的持续增长,要靠知识的话,那么要保持“知识业产业”的持续增长又靠什么呢?也靠知识吗?这样一来,“知识”这个概念就要混了。而如果说靠“创新”就恰当了。这样,我们说保持“知识业产业”的持续增长靠“创新”,紧接着我们立即就说保持“农业产业”、“工业产业”和“服务业产业”的持续增长,也要靠“创新”,由于创新是以知识为工具和载体,经常把知识和创新连在一起说成“知识创新”,这样就可以再分析下去了。
这里先强调一下,把农业分成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把工业分成传统工业和现代工业在实践和操作中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相对于创新来说甚至是有害的。难道我们还得把服务业分成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还得把知识业分成传统知识业和现代知识业不成?
不用了,不需要再分了。我们对“农业产业”、“工业产业”和“服务业产业”的具体企业有了比较明确的概念。比如农场种棉花、菜农种菜这是农业产业;生产汽车、电视、煤气这些是工业产业;宾馆、旅游、理发按摩、修理等这是服务业;那么知识业行业又由哪些行业组成呢?什么是知识业产业呢?我们说:知识业产业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建立在对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产业。这个定义显然借鉴了前文对“知识经济”的定义:“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这里我们不再强调“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而我们所强调的是“创新”,每一个产业都需要创新,而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不过是创新的手段而已。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知识业产业归归类。知识业产业的类型就目前来看有这几种类型,它们分别是:1、教育产业,2、大机构、大财团设置的研究和开发机构,简称“研发产业”;3、图书出版业、音像娱乐传播业;4、信息与网络服务;5、媒体传播与体育业;6、咨询策划业;7、高技术产业。
第一,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教育产业。把教育看成产业有着深远的意义(这在下文有重点探讨)。泛泛地说教育产业是“空对空”或“虚对虚”的。这个“空对空”或“虚对虚”倒不是贬义,因为我们教育培训出的学生还没有实打实地去应用。比如我创办的点子思维培训中心。我们把自己和别人的实践(实的东西)总结上升成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虚的东西或空的东西),通过各种途径(函授、面授)传授给我们的学生,学生通过三个教学阶段:第一阶段:做创造思维(发散思维)的训练题;第二阶段:写一篇论文,表达对某一事物的看法;第三阶段:去工商企业调查实习,针对工商企业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或写出策划方案。在这三个教学阶段中,只有最后一个有点“虚对实”或“空对实”的味道。但那还不是完全的实对实。当学生第三项做得合格才能毕业。毕业后学生踏入社会,把从培训中心学到的东西应用到具体的实践中,这时才是“实打实”的东西。也许将来我们有学生又把这种“实打实”的东西再总结上升为新的书本上的知识,再传播出去,那么这个学生就也干起了教育产业,或者说知识业产业。
这时的培训中心在从事着知识业产业。它通过卖书籍、资料和学生交学费等赚得的钱用于培训中心的生存和发展,而我们又知道,学费又是通过以书籍、资料、授课(函授、面授)为载体的知识的货币表现形式,因而可以说:培训中心正是在经营着知识。
事实上,以海淀区的中关村一带为例,那里以经营知识为主的单位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北大附中,人大附中,清华附中,101中学等,长期以来通过发行书籍、高考复习资料等取得了巨额收入;北大、人大、清华等学校的出版社又通过发行“考研”资料与用书,也收入不菲。尽管“高考”、“考研”的书籍创造了巨额的收入是一种巨大的传统和体制相伴随的悲剧(下文的素质教育仍要讨论);但这个地方的一些大学,如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清华经济管理学院,人大工商管理学院的确培养出很多优秀的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这些地方也成为企业界中高级人才继续教育的培训基地,当然也是知识的生产和销售的基地。人们拿钱买到的知识主要是无形的放在脑子里面的东西。
第二,研究与开发产业。我们曾经接到过一个企业的委托。这个企业很红火,但其厂长居安思危,开出一个课题,怎样使他们的企业能够持续发展。于是我们组织专家学者调查论证,从宏观到微观,从过去到现在,从大环境到小气候,存在什么问题?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怎样解决?又怎样避免……最后向厂方提交一份长达五十多页十多万字的报告,厂方付给了我们一笔“小钱”;我们也曾开发出一个专利产品,并造出了样机,于是厂家把我们图纸和样品全部买去,于是我们又得到了一笔“小钱”。而这无数个“小”钱集中在一起不就成为“大”钱了吗?这个“大”钱又勾画出一个产业,也是知识业产业。仍以中关村为例,根据中科院向总部设在加拿大的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十年科技体制改革》专家组提供的资料显示:1995年中科院的横向经费收人已超过国家拨款。所谓横向经费,是指平等主体就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时,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换取另一方的成果的货币。就像上文所说的企业与我合作的形式一样。而国家财政的拨款是上级对下级的拨款,这种经费称为纵向经费,也就是现在所说主要指“皇粮”的那部分钱(这在下文的素质教育中有重点的探讨)。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也将研究和开发面向市场进行了改革,结果其横向课题经费的收入大大地超出了其纵向经费的收入。在清华、北大、北京邮电大学等周边地区中,跨国公司的中国企业已投资设立了很多研究院等。但我们应该看到,尽管这种产业可以得到很多的小“钱”,但这些成果能否被有效地应用或“批量生产”投放市场,还有待于市场的严格检验,这些“成果”只有为购买者带来“大”钱,才会使这种研究产业得以可持续发展。微软公司在北京成立“微软中国研究院”也属于知识业产业的范畴。但从现在的运作来看,倒像一个工厂的产品开发部。
第三,图书音像出版与娱乐业。比如作家出版社向作者购得《点子思维——清华北大学不到》一书的十年出版权,他们编辑、排版、发行、销售、回款,这显然是一个产业,从前叫出版发行业,现在与知识经济联系上了,便给人以高雅的感觉。很多名气大的出版社是不愁赚不到钱的。前文说“有的业务除了只能以个人名义做”,可能令人不解。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要出版书,个人是没有资格的,只能与出版社合作,出版社代表国家审查书的内容,没有问题才能出版发行。出版社代扣版税,所以作者就不直接跟税务打交道了。
音像出版也是同样道理。至于娱乐业是把各种知识给组织和包装起来通过人(娱乐圈中的影星、歌星、笑星)或游戏机等作为它的载体而被展示给消费者,使消费者通过娱乐而达到某种满足感。这应该是一个很有文化背景和底蕴的产业,而文化与知识从来就是一对不能分开的“难兄难弟”,这似乎太难听,就叫“孪生兄弟”吧!
把娱乐业看成是知识业产业,可能会引起人们的误解,而把歌星、影星和笑星看成是知识的生产者可能更会让人反感。这就需要我们去转换观念,更新观念。比如笑星黄宏在99春节晚会上说了这样一句台词:“苦不苦看看人家萨达姆,顺不顺看看人家克林顿!”这是对多少知识和信息的收集、加工、利用和高度概况才得来的呢?还要把这个台词在适当场合和情节中表达出来传播出去,给人以较高层次的满足,这只能是对艺术家的要求了。而能成为“××家”的人,必是有着深厚知识背景和文化底蕴的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文化传播公司”或“文化发展公司”,这些公司有的在经营着演出,有的在经营着图书等业务,因此可以把它们划分在知识业产业中。尽管把他们常与“走穴”和“二渠道”连在一起。
第四,网络服务业。让我们从作者给北京市电信局的一封公开信谈起。这封信登在《文冲文摘》第一期上。
“雅”不起来
——给北京电信局的一封公开信
北京市电信局:
有人也把我叫成“点子大王”,可现在,我实在没有什么“好点子”能摆脱眼下的困境和尴尬。每月交电话费时,我太太都要跟我“急”。因为其他亲戚的电话费只是二三十,最多也没有超过40元的,可一到我这,就是一二百,最多时能突破300元。为什么呢?因为我的电脑上网了!而且我的电话是“9”字头即远郊县电话!这种电话打市内是每分钟3角钱,加上交给ISP(Internet服务商)的1角钱,我每分钟的使用费是4角钱——好家伙,整个一个小长途,而且不分节假日。
我不敢再上网浏览什么东西,每次上网收电子邮件,还没拨通,就想着尽快断开!
后来,我打电话给北京市电信局,因为在电信局发给用户的资料上,把这种“九”字头的郊县电话当成长途。既然是长途,可为什么节假日不给半价(0.15元/分钟)呢?即使是半价也没法跟市区三分钟才一毛二分五相比呀!电信局的答复也很“圆满”:“因为你不需要拨区号010呀!”
我干瞪眼!
记得山东有个教授对电信局收费在法律上提出了质问,我们不敢提出什么质问,只恳请北京市电信局:为了北京远郊区县经济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为了“首都经济”的整体振兴,给我们一点“爱”吧!这个“爱”要求的不多——节假日给我们半价吧,或者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在节假日就给三分钟一毛二分五吧!我们只在节假日上网浏览。
1998/5,1
现在市区三分钟由一毛二分五已涨到一毛八了。这封公开信显然博得了北京所有郊区、县的人们的大力支持,我们也将这封公开信提交给了北京市人大和政协。据说有一家报纸也给登了类似东西,显然影响是大大的。但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就不多说了。
这里要论讨的是“加上交给ISP(Internet服务商)的1角钱”这个Internet服务商就是网络服务业。作者的服务商也就是中关村比较有名的Interent服务商“瀛海威”。后来北京郊区电信局推出一个263拨号上网服务。那个“三角钱”降成了每三分钟0.18元,合一分钟6分钱,也不用再给“瀛海威”每分钟1角钱了,但却需给郊区电话局每分钟0.15元钱,并要花500多元装上他们的一套设备(将来应该不需要)。这样每分钟的费用从4角钱降为0.21元钱,这个收取0.15元钱的北京郊区电信局就可被认为是网络服务商。别小瞧这0.15元钱,人一多就形成了一个产业。这也被叫成知识业产业。后来郊区电信局又搞了个2911和2912拨号上网,不再用装上一个500多元的什么设备,而且每分钟收0.1元,这样一分种的费用就成了0.16元了。这应该是一个竞争的结果,也是市场的需要。电信局成本高,应该从内部来找原因,是不是人员过剩、管理落后等等所致。朱总理在1999年“3.15”下午答记者问时说:通信资费还要降!
但让人费解的是,电信资费在下降,而邮政资费却在上扬:从8分到2角,从2角到5角再到现在的8角……也好也好!这逼着人们去上国际互联网。我曾往美国纽约寄一本书《点子思维》,结果挂号用了80多元人民币(不挂号70多元人民币)走了三个月,而对于本书,我已不打算寄了,我把它制成主页,放在国际互联网上,国外的亲朋要看上网看就行了,不过,这个成本也不便宜……只是用了我现有的资源罢了,但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相对来说,成本就便宜了很多,而且很快,几秒钟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