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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塑料杀手(1)

1.特殊证人

一个性格孤僻的人被发现时,已死亡很久了,谋杀犯罪现场没有任何法医证据,调查人员的工作困难重重,他们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死者生前所养的一条狗身上,这条狗真的会告诉警方谁是杀害他主人的凶手吗?

(1)离奇死亡

爱荷华州位于美国中部,在该州的北利伯蒂的城外,当地治安员道格像往常一样开着警车巡逻。时值二月份,天气依然寒冷,道格右手扶着方向盘,左手捂着衣领,以防寒气的袭入。道格一边开着车,一边看着外边并不引人的景色。

在路上只有零星的几辆车驶过,道格继续开车往前走,路边晃过了一辆拖车房。道格往前开了一段,突然想起了什么,他掉了头把车开了回去。

这是一个小城,在这座城市里,邻居们之间可以很容易地相互结识。大家经常在一起交谈,聚餐。而在这座小城中的一个居民区里,人们很少能够看到约翰·海尔伯。约翰像个隐士一样,自己住在一辆拖车房里,他性格有些孤僻,喜欢自己独处。他的朋友和家人都知道这点。

道格也知道约翰,昨天下午,约翰的母亲玛格丽特来到警局报案,她说:“以前他很久才来看我一次,有时整整一个月见不到他也不稀奇。我知道他肯定是在家里埋头做事,或者和朋友们一起外出。但这次真让我担心……”

玛格丽特目光中透露出作为母亲特有的关切和焦急,她接着说:“我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过他了,以前他最少一个月会来看我一次,或是给我打电话的。我问了他的朋友都没有有关他的消息,我怀疑他是出了什么事情,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

道格当时在场,知道玛格丽特找寻他儿子的事情。他前一阵巡逻时,经常看到约翰的车停在这里,但一直没有注意,现在他决定去看一下。

道格把车开回了约翰拖车房的旁边,下了车走到了车前,发现门是锁着的,他走上前去敲了几下门,并冲里面喊了几声:“有人吗?有人在吗?”但车里静悄悄的,无人应答。

道格闻到空气中传来了一股难闻的腐肉的味道,他辨别了一下,这股味道是从车中传出来的,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坏在里面了。由于职业的敏感性,他怀疑是尸体腐烂后发出的味道。

道格立刻打电话给他的同事,几个探员随后赶到了拖车旁,他们想办法敲开了拖车门上厚厚的锁进入屋中,屋中弥漫着一股更为浓烈的刺鼻味道,几个探员都捂上了鼻子。

在并不是很大的屋中,他们看到在电视的前面的椅子里,有一团东西被一条红色的毛毯盖着,显然这就是难闻的味道的源头。道格走上前去掀开了毛毯,映入眼帘的是一具严重腐烂的男人的尸体,尸体瘫倒在椅子里。

警方打电话找来了玛格丽特,这位老母亲来到了现场,在看到了那具腐烂的尸体后,随即昏了过去,死者就是他28岁的儿子约翰·海尔伯。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在约翰的房间中,他们发现了少量的大麻和一些吸毒用具。而且拖车房屋的门是锁着的,案发时没有强行进入房间的迹象。

警方推测,有人将约翰杀死后,为了使约翰的尸体不被别人轻易的发现,他在离开住所时利用一把钥匙将门闩再一次锁上。

在约翰的货车上,还发现了一条栓狗用的链子,而这条狗链通常应拴在拖车房里面门旁边。警方询问了约翰的家人和朋友,得知约翰有一条三岁大的名叫科伊莎的哈士奇狗。

约翰的朋友说约翰很爱他的狗,把狗当做他的生命,他的孩子。约翰的母亲说:“约翰很爱科伊莎,经常喂它吃许多人吃的食物,像汉堡,比萨饼,还有热狗之类的东西,它真是受尽了约翰的恩宠。”

而在犯罪现场,狗链出现在约翰的货车上的。这说明有人曾使用约翰的货车运送科伊莎,并将科伊莎遗弃了。

警方对约翰进行了调查,发现约翰在过去的一段生活中曾经吸过毒,而且他很有可能做过毒品交易。这说明在他屋中发现的毒品应该是约翰自己的。

(2)排查嫌犯

经过法医对约翰的尸体进行了尸检,验尸结果表明,约翰的头后部被口径为0.22英寸的手枪击中了两次,两枪都是致命的。约翰当时可能在毫无防备情况下被人从后面射杀。

从他死亡到尸体被发现,中间隔了很长的时间。由于从约翰死亡到尸体被发现,中间隔了很长的时间,验尸官并不能准确确定他的被害时间。

由于没有办法确定约翰的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因此警方也就很难确定谁是作案的嫌疑人,谁是你可以排除的对象。

警方在约翰的电话答录机里发现还有没听过的信息。最早的一条没有听过的信息也是在1月22日这一天留下的。约翰的一个朋友说:“约翰是不会用电话答录机去筛选电话的。如果有人打电话,约翰便希望跟打电话的人交谈。”

根据约翰的这一习惯,警方因此认为约翰是在1月22号和23号之间死的。

在初步确定了约翰的死亡时间后,警方又审问了约翰的家人和朋友。经过审问之后,警方确定了三个三个主要嫌疑人:迈克·哈汀,安德鲁·里奇和莎伦·施奈德。

迈克·哈汀是约翰的好朋友。有人对警方说在谋杀发生前后,他曾看见哈汀的卡车停在约翰家附近。警方对迈克进行了调查,发现约翰曾和哈汀一起进行过一些毒品交易。但哈汀有不在谋杀现场的证明,而且通过了测谎仪检测。

剩下的两名嫌疑人安德鲁和莎伦是一对夫妇,他们也是约翰的朋友,但他们住在距北利伯蒂城约十八小时车程的怀俄明州的格雷伯尔。约翰的一个好友说:“1月18日那天,我曾看到安德鲁·里奇和约翰·海尔伯在一起,他们曾在约翰的拖车房屋里。”但警方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

警方来到了两人的家中,对两人进行了审问,安德鲁显得很自然,他说:“那天我和莎伦确实去过约翰的拖车房,但我们从他那里离开回家时,约翰还活着。约翰是我世界上最好的五个朋友之一。对于他的死,我感到很悲痛。”

随后,警方对这对夫妇的公寓进行了搜查,他们从房间里搜到了大麻,冰毒。此外,他们还发现了几颗0.22英寸口径的子弹,与杀死约翰的手枪口径相同。

调查人员把发现的子弹和约翰尸体里的子弹一起,送到联邦调查局的实验室进行中子活化检测分析。他们测定了子弹的溶化程度,还进行了原子计数。在对子弹的原子计数进行比较后发现,约翰·海尔伯尸体上的子弹的原子组成,并不是调查人员所期望的。

分析结果表明,警方在约翰尸体上发现的子弹,与在怀俄明州格雷伯尔,安德鲁·里奇家中发现的子弹并不相同。

(3)攻心见效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警方没有法医方面的相关证据,也没有其它线索,这使得对约翰·海尔伯被杀一案的调查陷入僵局。

在约翰·海尔伯被害一年之后,警方仍然怀疑怀疑他最好的朋友安德鲁·里奇与他的死亡有关,但调查人员没有找到证据。

经过了近一年的调查,调查人员了解到,安德鲁有着一些非同寻常的事业志向与追求。他的人生目标就是成为黑手党的成功人物。他以前的女友和他的其他朋友也说,安德鲁总是把自己描述成一个硬汉,安德鲁本人也希望自己在人们心目中树立那种形象。

警方在对安德鲁·里奇的女友莎伦·施奈德进行访谈时发现她表现出了一丝恐惧,调查人员觉得她很可能知道一些事情,但出于对安德鲁·里奇的害怕才把这些事情隐瞒了起来。

随着警方的进一步追问,莎伦很是伤感的说道:“我是安德鲁的一个很好的攻击对象。他常常虐待我。这些虐待,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还有许多口头上的攻击。”

警方觉得莎伦应该有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他们调查了莎伦的个人背景,发现她有过一些非法的行为。莎伦曾在不同地方购买枪支,然后把那些枪支都交给安德鲁·里奇。其中一些到了约翰·海尔伯的手里。

莎伦的行为是有悖于联邦法令条例的,警方利用联邦枪支武器和毒品法令来分裂安德鲁和莎伦。由于担心法律的严惩,莎伦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打破了,在进一步调查中,莎伦向警方讲述了自己知道的一切。

“说实话,我再也不能忍受自己了。我必须面对即将发生的一切。”莎伦有些颤抖的说道:“大约在约翰被谋杀的前三天,我开车送安德鲁到约翰家,然后离开去看望女儿,约有一小时的车程。几天后,安德鲁开着约翰的货车来跟我汇合。我们把约翰的一些枪支放进了汽车,安德鲁又把约翰的货车送了回去,然后我们又开车回到了怀俄明州。”

“我并不知道那时约翰已经死了,真的不知道。”莎伦接着说,“我一无所知。我当时还奇怪安德鲁怎么会有这些枪支呢。而且他还开着约翰的货车,我们在怀俄明州短暂停留之后,安德鲁就带着那些枪支独自离开了。他在午夜时前往得克萨斯,大约凌晨4点钟,去了3个星期。”

警方从莎伦那里得知一直以来他们所怀疑的事情,警方觉得莎伦提供的信息,特别是安德鲁带着约翰的枪支去过德克萨斯一事非常重要。警方觉得他们应该行动起来,尽可能的找到有关信息来确证莎伦说的一切。

警方拜访了在得克萨斯州旅行期间和安德鲁在一起的人。他说安德鲁曾送给他一把非同寻常的,口径为0.45英寸的金杯半自动手枪,用以抵偿毒品债务。

这让道格想起了约翰的朋友曾经对他提起的事情。约翰喜欢收藏枪支,他有有一把定制的独一无二的0.45英寸口径的金杯半自动手枪。这是一把柯尔特式金杯手枪,约翰把这把枪看得像自己的生命一样重要,他一直把这把手枪带在身边。

玛格丽特在接受调查时也对警方说:“约翰能够把枪拆开,研究它们,修理它们,定做它们,给它们镶上华丽的金色,以及类似的事情。”

但在警方搜查约翰的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这把宝贵的手枪,他应该是被人拿走了,拿走它的人很可能就是杀害约翰的凶手。听了约翰的母亲和他朋友的话后,让调查人员觉得好像约翰是因为收藏枪支才被杀的。

道格提出要看一下安德鲁给他的这把手枪,遗憾的是,由于时间太长了,那把枪已经不在他手上了。

(4)奇怪毛发

调查人员没有放弃,那么继续寻找那次旅行中安德鲁曾拜访过的人。费尽周折,他们终于找到了安德鲁曾拜访过的第二个人,这个人还保留着安德鲁曾卖给他的一箱弹药。

调查人员仔细检查了装弹药的箱子,在箱子的角落里面,调查人员发现了几根黑白相间的短毛发。这些毛发被送回了警局的实验室,

显微镜的观测分析证实这些毛发来自动物,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来源,无法进行核DNA检测。但他们可以从那些毛发中提取线粒体DNA。而线粒体DNA只有通过母体才能遗传到动物或人体。

调查人员请来了乔伊·哈尔沃森来协助对毛发进行分析,乔伊是加利福尼亚的一名兽医,她专门研究动物的DNA。

乔伊对探员们解释道:“这并不像我从有根源的血液,唾液或是毛发中所获取的DNA那样有独特的概览图,但它还是能够让我说,是的,这个样本与涉及到的狗是一致的,或者不一致。今天,狗的繁殖,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猫的繁殖,都只有几百年的历史,因此,它们的差异还不会那么大,让你可以确定地说,例如,是的,那是一只达尔马提亚狗。”

乔伊实施了PCR检测,PCR代表聚合酶连锁反应。她对道格等人解释这种检测方法:“基本上像是从一本书中取出一页,而忽略其它的部分,把取出的那一页复印一百万次,现在你就有了如此之多的这一页书,那么你就可以看它了。”

乔伊把手中的样本排列顺序,获得了DNA类型的视觉显示图。

在不久之前,警方在北利伯蒂城的数英里之外发现了一条与科伊莎的描述接近的狗正在四处游荡。这条狗茫然地站在街道中间张望,不知所措,显然是找不到自己的主人了。

约翰的父母得到消息后来到了狗的发现地,他们确认了那条狗正是科伊莎。警方有证据表明是有人开车把它带到那里并遗弃了。因为科伊莎被发现时,它所处的那条路上非常脏,泥泞不堪,而科伊莎却异常干净。

乔伊将弹药箱中发现的毛发的DNA与从科伊莎身上提取的毛发样本进行比较,她惊奇的发现,在两组DNA中都发现了极为罕见的单模标本。

乔伊说:“而在300只狗中只有一只狗会出现这种单模标本,这种随机获得匹配的几率是很低的。”

道格等人认为这个发现非常重要,是本案里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正是这个法医证据证明了安德鲁曾占有从约翰那里偷盗的物品,对于判定案件的帮助非常大。在法庭上,对于陪审团的成员也会很有说服力。

与此同时,调查人员又有了另外一个突破。曾经收下金杯手枪的人虽然已经把枪卖掉了,但他还保留着放枪的盒子。在盒子里面,有一份记录,上面列出了对手枪所做的所有定制改造以及价格。

道格把这份记录拿给了约翰的母亲看,玛格丽特看了之后认为这是自己儿子的笔记。

但为了谨慎起见,还要准确确定笔迹,调查人员请来了一位名叫加里·里克特的法医文件审查鉴别专家。加里将记录与所掌握的约翰的笔迹样本作了比较。

加里看了枪盒里的记录后说:“这份材料是在某种大的压力下写的,而我们所知的约翰的笔迹材料也是在同样情况下写出的。要确定的笔迹都是手写印刷体,已知材料的笔迹也明显是印刷体,不是草写体。”

加里向玛格丽特要来了约翰的个人信件,对这些信件进行分析后,他找到了一些独特特征,然后对记录进行了对比,他很确定的说:“那份有疑问的笔迹材料的作者,就是约翰·海尔伯。”这也就意味着,那把被安德鲁带到得克萨斯州的枪并非属于别人,那正是约翰的枪。

根据笔迹分析和对狗毛的DNA检测,警方逮捕了安德鲁,并控告他杀害约翰·海尔伯。正是把这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警方才得以及时地处理这个案件。

在法庭上,检举人认为,根据尸体所处的姿势和位置,约翰在客厅中看电视睡着之后,安德鲁将他杀死。作案动机显然是为了钱。安德鲁想卖掉约翰收藏的枪支,换取现金或者毒品,枪击惊动了约翰的狗。

为制止狗吠,安德鲁把科伊莎放进约翰的货车里,然后将它开车带到数英里之外,遗弃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但安德鲁并没有注意到,科伊莎的毛发会留在偷盗而来的弹药箱里。

在法庭上,安德鲁说出来的话领所有人都很气愤,他说:“我因为想得到约翰·海尔伯的枪支才杀了他。”但他没有转过身来,没有和约翰的家人说话,也没有为他所做的一切表示歉意或是懊悔。约翰·海尔伯的父母当时就坐在他的身后,这是他的一个赔礼道歉的机会。结果他没有这么做,对他来说,这是很悲哀的。

安德鲁最终被认定犯有一级抢劫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三十五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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