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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其他(2)

我儿子2009年7月从某车业购买的助力摩托车,带儿媳行驶到某处,突然泄气翻车,儿子受伤,儿媳送医院抢救次日中午死亡。我们认为该车有质量问题,导致一死一伤,能否打官司解决?

厂家:浙江某某摩托车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开发区

解答

可以打官司,但程序比较多,解决问题所用时间比较长。建议你先找经销商或者生产厂家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愿协商或不能协商解决的,再向法院起诉。

点评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找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七条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怎样申请低保

案情

邹某,男,59岁,城镇户口,无职业,家住宁夏永宁县。2010年3月20日来访:

我儿子今年1月15日在银川市西夏区打工时意外死亡,留下9岁男孩(上小学二年级),我和老伴身体都有病,请问可否申请低保,怎么申请,找谁?

解答

个人写书面申请,说明人均收入,带上户口本,找居委会填表,居委会审查后上报民政局审批。

点评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是:1.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程序是:1.提出申请。向户主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出具户主的户口簿(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递交其居住地的居民(社区)委员会开具的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2.调查核实。由居民(社区)委员会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进行民主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3.审核、审批。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须在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能贴大字报警告坏女人吗

案情

孔某某,女,家住甘肃兰州市。2010年9月8日电话咨询:

我的老公被一女的勾引,经常外出一起喝酒、唱歌、跳舞,我从这个女的家里把老公找回来几次。我想写个大字报贴到这个女人的单位,警告她再不要和我老公来往。请问这样做行不行?

解答

用贴大字报的方式解决问题不妥当。您应该查清楚您丈夫和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如果是朋友关系,那么经常一起喝酒、唱歌、跳舞甚至去这个女人家串门,都是正常的人际交往,您没有必要太敏感太在乎,要相信丈夫,给他一定的自由空间。如果他们的关系真像您说的这样,不是正常的朋友关系,以贴大字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不妥当的,而且大字报的内容有可能会涉及他人隐私,您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希望您能冷静、慎重地处理这件事情。

点评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运用合法手段,否则不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诉讼,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的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桥面塌陷车上玉米被水冲走有人负责吗

案情

李某某,男,38岁,农民。2010年11月21日电话咨询:

前几天,我开自家农用小四轮拖拉机给亲戚送玉米,车厢里还拉载一亲戚。路过某某村的沟桥时,桥面塌陷,车上装的玉米全翻在水里,有三袋玉米被水冲走没有捞上来。请问:有人给我赔玉米吗?

问:您和车上的人伤了没有?

答:没有。

问:车受损了没有?

答:没有。

解答

首先,我们得清楚桥倒塌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因为您驾驶的四轮拖拉机超载所致?如果不是,那么桥塌陷所造成的损失,包括那三袋玉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其他责任人,您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桥倒塌的原因是您驾驶的四轮车超载所致,那么对您的损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

点评

本案是物件致损的特殊侵权行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发现妻子有婚外情咋办

案情

匿名,男,个体司机。2007年4月16日电话咨询:

我的朋友常年在外地跑大车,春节前从手机短信发现妻子有婚外情,他持刀威逼妻子讲出了真情:几个月多次与情夫发生关系,我的朋友想出三条处理办法:

1.杀死奸夫,消灭情敌;

2.砍断奸夫一条腿;

3.设法捉奸成双,与奸夫交涉,写出保证,再让他赔偿5万—8万元。

请问哪个办法处理这件事比较好些?

解答

以上三种方法均不可行。您朋友妻子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夫妻间应尽的忠实义务,侵犯了您朋友的权利。不过出现这种问题,丈夫可能也有责任,建议您朋友冷静处理,与妻子多交流,多关心妻子,给她改正的机会。如果的确不能承受感情上的伤害,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协商或起诉离婚。您朋友作为本案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点评

前两种办法明显不合法,都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第三种方法处理不当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甚至会产生敲诈勒索的嫌疑,也可能会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

案情

张某,女,30岁,宁夏银川市人。2009年8月5日来访:

我于2005年5月与丈夫李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小孩李某某(3岁)。因生活琐事,李某经常动手打我,导致我们夫妻感情破裂。结婚不久,我与丈夫因做生意向我娘家借10万元钱。现在我想离婚。请问:

1.我提出离婚的话能得到孩子吗?

2.因做生意借我娘家的10万元钱,谁来还?

3.我有权利要求丈夫李某赔偿损失吗?

解答

1.如果你们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协商孩子和谁一起生活;如果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谁更有能力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决定。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条件相当,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

2.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们各还一半。

3.我不清楚你要求赔偿的损失是什么,你丈夫经常动手打你,你有没有收集到证据?如果有证据你可以在离婚时一并主张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点评

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而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要作合理、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一般由经济条件较好、个人素质较高的一方抚养孩子,如果条件相当,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母亲。

婚后借款是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一是先由共同财产偿还;二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离婚诉讼请求损害赔偿只有四种情形,其中一种情形就是实施家庭暴力的,是否构成家庭暴力要看情节、损害结果等。而且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官司赢了却要不来钱咋办

案情

谢某,男,27岁,家住宁夏永宁县。2010年4月7日来访:

我于2009年4月10日经人介绍认识谢某(女)。当时,谢某隐瞒了其与他人同居的事实。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骗取了我的信任,准备与我结婚。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我给她30000元彩礼。2009年6月6日,我们登记结婚。2009年6月11日她就离家出走,并与他人同居生活。我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返还彩礼30000元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10000元。法院判决她返还我20000元彩礼。现在已经超过履行期限8个月了,我找不见她。请问我该怎么办?

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点评

本案中义务人谢某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仍没有履行义务。作为权利人,可以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或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内我能辞职吗

案情

李某,男,24岁,家住宁夏永宁县。2010年7月6日电话咨询:

我大学毕业,在银川市某公司做会计快一年了。公司最近打算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三年。合同条款中有一条要求我必须在公司干一年仓库管理员。我不想干库管员工作。请问:如果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我辞职了,公司会追究我的违约责任吗?

解答

在合同期内辞职,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追究你的违约责任。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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