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摊贩带来的饮食卫生安全隐患
学校门口附近常常聚集着许多流动摊点,但是这些摊点的饮食卫生却不容乐观,不仅存在用料不新鲜、过期、卫生不达标等情况,而且小吃、食品的制作过程中的卫生也难以保证。此外,小摊点的餐具、桌椅,甚至为顾客准备的纸巾等都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给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多数流动摊点设施极为简陋,而且没有卫生执照,从业人员也没有健康证件。摆放的食品没有任何遮盖。
由于缺乏大人监督,而中小学生自身又不注重饮食安全,近几年经常发生中小学生感染肠道传染病、伤寒、肝炎等疾病的情况,究其原因,与中小学生长期在学校周边卫生条件差的流动摊点吃早餐、吃零食分不开。
(二)小吃店、食品店等的卫生安全隐患
校园周边的食品店、小吃店也常常卫生条件不合格而危害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某市的卫生、工商管理部门在对本市部分城区进行调查后发现:中小学周边存在大量劣质食品:
90%以上的小学周边有小型食品店,而他们几乎都在销售不合格的劣质儿童食品。
某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曾对区内的中小学校周边的一百多户餐饮单位进行过检查。检查结果发现,餐饮单位的合格率不到44%,小食品店合格率只有69%。
在中小学校周边的众多食品店中,有的食品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一些来自不正规厂商生产的一些所谓的整人食品。这些食品往往包装精美、颜色鲜艳,被放置在最醒目的位置,并且价格大多都比超市里的同种商品便宜,容易吸引中小学生购买。
有的商店为了抓住孩子爱吃爱玩的天性,向中小学生出售包装中夹杂着各种玩具的食品。有些学生并不是为了吃这种食品,而可能仅仅是喜欢包装在里面的玩具。而据专家介绍,这些玩具有可能是厂家用回收的废旧材料或者用含铅、铜等重金属的原料制成的,不仅对人体的危害极大,还会造成二次污染。
有的商家为了成本低廉以便赚取丰厚利润,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购入一些存在用料不合格,生产过程不规范、不卫生、存储日期超过保质期等问题的食品。由于中小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不注意识别食品包装上的有关生产信息,如生产厂商、用料配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容易遭受一些不安全食品带来的侵害。
二、职能部门的有效管理
(一)加强食品卫生宣传
要做好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宣传工作。
首先要加强对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由于中小学生的饮食卫生意识比较差,鉴别能力比较弱,因而相对于其他人群来说更容易遭受不安全食品的侵害。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其能够自觉不到小摊点、不卫生的食品店购买食品,注意饮食卫生;增强中小学生的鉴别能力,使其能够识别出不安全食品,尽量避免不安全食品的侵害。
其次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机制,通过广泛的宣传,达到增强大众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别不安全食品的能力,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局面。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介绍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方法。
再次要注意采取适当的形式宣传,以加强宣传的效果。不但要拓宽和丰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新闻等单位的密切配合。可以由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在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开展卫生安全图片展等活动;可以在当地电视台开办“食品安全监管之窗”“食品安全基本技能”等电视讲座,并及时曝光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案件;可以由教育、文化、媒体部门合作,采取卫生安全有奖征文等活动。
(二)相关部门加强整治、管理
1.制定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比如取缔中小学周边的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和无证无照小吃摊点、食品店等。进一步落实学校周边食品摊点的日常巡查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切实提高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2.明确整治内容
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食堂的食物来源、进货渠道及购货单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健康证持证状况、食物加工环境、食堂餐具的清洗和消毒以及安全事故的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
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店、小商店的卫生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货物来源和进货、售货账目记录,要对这些食品店、商店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以及“三无”食品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情况要进行严格处理。
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流动餐饮摊点的检查整治,要检查核实这些摊点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要对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摊点的原料来源情况、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害有毒、变质腐烂等原料和无卫生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不合格的摊点要及时取缔、严肃处理。
3.明确责任分工
市、县一级的地方政府要成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卫生、教育、工商、质监等部门实施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的工作。各市(县、区)的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实施。
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在各个职能部门整治的基础上。对中小学内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4.采取合理步骤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部门要制定合理的工作步骤,分阶段完成整治工作。
首先是宣传发动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本地区的具体实际,尽快制定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
要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进行深入宣传,增强整治的效果。
其次是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
最后是检查总结阶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要重视研究和探索,寻求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此外,各部门还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方法,推进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1.建立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的新标准
据了解,中小学生食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过量应用化学合成物质,使食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的种类和数量过多;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不断增加,使得食品中农药残留量过高;动物饲养过程中添加剂用量过大或使用不当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过量的添加剂;工业排污造成水田污染,使得食品原料中有毒物质增加;食品包装材料中存在制塑剂、油墨、化学原料的污染等。
据有关媒体报道,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使相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有规则和标准可依,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尽快出台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方案。新的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体系将充分考虑中小学生与成人在思维、体质、习惯等方面的区别,针对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生将采用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为各个阶段的中小学生“量身定制”,而食品的安全性和营养性将是始终贯穿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体系的两条主线。
2.对食品的生产经营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
为了充分保障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司法部门和政府部门要对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制定严格的卫生标准和制度规范。
首先,要为食品的生产过程制定严格的制度规范。要对食品生产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个厂商在原料来源、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生产技术的使用、包装的选择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使食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防止生产过程不规范、质量不合格、对人体有害的产品上市,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要对食品的经营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制度规范。对经营场所的设施、卫生环境、经营人员的健康状况、餐具的清洁程度等制定严格的标准,使相关部门在检查、执法过程中有明确的标准可依。
最后,要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整治过程制定严格的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在监管、整治过程中遵守一定的制度规范,不仅要达到整治的目标,还要使整治过程合理有序。绝不能出现胡乱整治和损害中小学生健康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