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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且行(4)

大了学会翻墙,夏天燥热难耐,四个人徒步到景区游水,口袋里没钱买票,绕到后门翻进去,三米高的围墙,三下两下过去,只是上边有一排碎玻璃,怕扎手,只得小心翼翼。以后每次翻进去走出来都很侥幸没被抓到,也没有划破,只是有一次看朋友裂开一道口子鲜血直流,心惊胆战,庆幸不是自己。

得知自己有家族遗传,下水会抽筋,便有些慌张。母亲又信风水,算出我五行中忌水,令我不得靠近,我怎么肯善罢甘休。我戏谑,是不是连澡也不能洗,但终是不敢违背母亲。四个人很快变成三只影。那条路也成了陌生的踪迹。

陌生。

十岁那年从楼梯上翻滚下来,撞伤了脑袋,高烧不退,被送去医院。我记得那天是中秋,透过窗子看月亮的时候已是午夜四更。医生说脑震荡。我下意识地忘记了很多东西。记忆一下子抽空,不愉快的也顺道忘记。

我似乎把所有离开我的人忘了,只记着一个人。隐约记得我喜欢她。五岁的时候,她喜欢穿白色公主裙,爱吃糖,牙齿坏掉,爱笑。只是一年而已,上了小学后便再没见过她,到现在十多年了。高二的时候,有人告诉我她在隔壁班,剪了短发,刚和男友分开,叫我去看看。我怕她不是我梦中想的那样,怕她早已不认得我,便不肯过去。也许我记住的只是那个爱穿裙子爱吃糖爱笑的她。现在只是陌生人而已。

家里的书堆得满地都是的时候,会毫不留情把它们扔掉。小学时喜欢写日记,还有密码锁,现在一掰就开。无关紧要的琐屑事,字体歪歪扭扭,句子半通不通。有写到当时喜欢的女生,现在已全然不知是谁。陌生的字迹和自己。

搬家过来的时候带了一大堆画,都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大多是儿时的记忆,却都记不清。六岁被送去学画,一年后因为被一个个子比我大的男生打哭,我无力顽抗,气急败坏地偷跑回家。一路上看到陌生人就大哭,我认不清回家的方向。等到了家,又开不了门,坐在地上哭,哭到累了睡着,醒来之后就再没去过画画的地方。没人知道为什么我不愿意去了,只是顺着我便好。十岁之后倒是又重新拾起画笔,画了六年,老师叫我考艺校,我不肯,便不再学下去,收拾画具锁在屋里的某个角落,封了笔。把我打哭的那人我忘不掉,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模样,教我画的老师因为太久没见面很生疏,到现在连她的姓也记不清。属于过去的日子留在了过去。

阴天的时候最好听听风的声音,它不如我想的沉郁,却有如断断续续的思绪。它有时狂妄,有时轻缓,时而躁郁,时而安然。它比人更能洞察万物,因为它可以从远方而至,一路拂过万物的心灵,它穿过,然后留下音尘。

从这个角度看霞日,不小心捕捉到了斜塔,鸽子没有,倒有一大片灰鸽色的天空和渗着青光的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城市的人喜欢穿黑色的衣裤,是因为你的喜欢和强加的意志,还是为了装出深沉的样子。

我想起了那些年岁。

十四岁的时候和一个朋友到了他的故乡。所谓故乡也不过是几年回一趟,人情淡漠的荒芜,来无急切、离无眷念的地域罢了。大巴在路上颠簸,日光隐褪残色,落下山谷,空余沉默。他祖家的老屋搭在山上,再往上攀行,可以看到满目的坟和林。夜晚可以听到狼的声音,又或许是我的幻听。

沿途的路很险,沿着河堤缓行,让我一直悬着颗心。

一进屋门,便得到一只大黄狗,那几日它与我们为伴。夜半实在渴,屋里又无水喝,只得打手电绕到村头的小店买水。一路迎着月光,亮堂堂,犬吠深巷里,大黄狗驱散令人忧心的异物。它走在前边怡然,我们两个踉踉跄跄。半路过独木桥,听到两侧流水潺潺,身后游离飘忽幽蓝色鬼火,让我几有放弃的念头,但想到不过是自己吓唬自己罢了,便又壮了胆。一路上反倒我那朋友紧拽住我。他对这里也不甚熟悉,尤其是深夜。拖沓了许久,总算有惊无险。

第二日天明,随他乘牛车到了田边,是另一座山的山脚,旁边横穿着一条高速公路,凡尘的喧嚣被块块的稻田洗净,每个耕作的人脸上是焦土色却有着坚韧和淳朴。朋友说这座山上有个庙和道士,我好奇便拉着他上了山。

山路逶迤且骇人,每隔两步都可以看到如巴掌大的黄绿色蜘蛛,张丝结网悬挂在半高的树上,不抬头便可看清。走到半山,朋友说他记不得路,只是几岁的时候来过,我不愿中止,便执意往上。到最后迷了路,误入了一个村子,几只山鸡落在跟前,还有一沼泽蟾蜍,让我头皮发麻,便原路折返,在山林里穿梭了很久,才下了山。待了两天后决定离去。

坐车回到城里,发觉人和人变得诡异。

人心不古,是因为金钱让人虚荣,还是因为虚荣让人爱上金钱。无法刨根究底,只觉得每个人脸上都蒙着一层面纱,人心之间隔着一张纸币。纸币上写着时间,时间。我们用青春的年岁是否可以消磨这厚度?也许可以,也许是无力。

列车从我这边过去,它可以覆下灰尘,让什么东西模糊,亦可掀起尘埃,让什么东西清晰。

陈年旧事,不过是一场梦,惊不起波澜,动不了情了。

时间会冲淡一切,如杯底积久的茶叶,愈喝愈涩愈无味。

我的房间如一道窄窄的墓,连四壁的色泽也淡褪。原先是蓝白,现在成灰了。光线透不过壁帘,它可以在窗外肆虐,却无法在这里留下哪怕蛛丝马迹。沉闷的空气像一场无声的别离。

窗口外面是稻田,还有满池荷花。黑云压城,风动卷帘默无声。

忽而想起旧宅子。

忽而想起故人。

两年前四个人坐火车去了海边,在银白的沙滩上挖个大坑,把我埋下。

四周是海是沙是碧空,潮涨起把我湮没,海水泛滥,吞过我的肩,又翻腾把我涌起。白沙松软绵细,海水透着咸。

一年前去了大理和丽江古城,两个人和满车陌生人。提着行李在石板路上奔跑,在半山腰的客栈上短居。高原长风,薄云烈日,还有山顶低矮可触的碧空。

若非用相机去记录,我甚至忘记我去过哪里见过何人。

午后休憩,夜间出门,无征兆的暴戾,无缘由销声匿迹。我担心那通体透亮的巨日会把我灼伤,也许是出于恐惧,三年前夏天骑自行车到郊区十几公里,短裤背心,军训在烈日下暴晒,两次下来,我体上无完好的皮肤,似乎现在还瘀黑。不出家门,也不肯出房门。站着比走着舒畅,坐着比站着舒畅,躺着比坐着舒畅。

回廊一寸相思地,落地成孤椅。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一年两年太浅,五年太短,二十年太长。十年刚刚好。

然而我对我十岁之前的经历模糊不清,拼接几幅旧画,几张影照,或许能认出一二,但也只是场景的虚设。活着没有真实感。那天在书上念到一句话:“世界上唯一你可以拥有的东西就是过程,而时间永远是流逝的。”我才发现,我的时间如光影穿过指间消逝,连过程也不曾留住。是时间太瘦还是指缝太宽,我想不必计较。“惘惘的威胁”,“甜而怅惘”,她至少还有可以回想的痛苦。

我把过去的什么都丢了,唯独那些零碎辨不清的影子粘成一团,任是抽丝剥茧终是寻不回过去。我一边往前,一边填了身后的路。倘若哪天我猛地一回头,一堵墙赫然挡住了回路。

我只得归咎于我的脑袋被撞伤,伤了脑组织。好的坏的统统丢掉,不吝惜,也不给我思忖和挽留的余地。这是幸还是不幸,我究竟也说不清。

我的感情我的意志我的居心叵测,我的侧眼我的眉目我的难以割舍。

我忘记了一个人很久,却又忽地把她想起。她的样貌和名字已然残缺,只记得她家住在底楼,阳台上有几株吊兰,蔓藤伏满栏杆,只记得她唱过一首曲子《手心的太阳》。

喜欢上王菲是从《旋木》开始,《重庆森林》是后面才找来看的,《2046》让我麻木。梁朝伟总让我觉得深情,金城武无法企及。

反复看《春光乍泄》,发觉不只黎耀辉好爱何宝荣,何宝荣也好爱黎耀辉。可他们的爱却只有在对方看不见的时候才会表露。片末,黎耀辉用水一遍遍冲洗地上的血迹,那些血迹像是不愿消退的记忆,不愿痊愈的疤痕,一遍遍被冲开,却又一遍遍聚拢起来。黎耀辉走了,回了香港,留下了那盏瀑布灯还有何宝荣。他们失去了彼此,要怎么活下去,我想象不到。我把这部片子定义为爱情片,是真的爱情。这世上不是只有男人和女人的爱,男人之间也可以,只是太少、太珍贵。

一句“由头来过”让陌生的东西熟悉。我想我无法做到。

那一天我读到劳伦斯,原来,儿子也可以是情人。恋母情结,好深。

王家卫最让我忘不了的片名是“ashesoftime”,读一遍是感伤,读两遍是哀叹。像意识流的普鲁斯特,《追忆似水流年》,像野兽派的凡·东恩遗失多年的配图。这些早已成为灰烬,是时间的灰烬,我无法收藏这份眷念。

陌生是灰白色的,像默片,像胶卷,像你死前紧闭的双眼。

伤城伤不透心,不夜城永不落幕,苍白的是人情,冷暖我自明。

Ashesoftime,不论念几遍,味道总是深沉,不论看几遍,意味总是悠远。

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自始至终的。我无法改变,只好顺从。

前阵子狂风大作。我的位置靠窗,窗台一溜空地我放杯子。那天书瘫倒下来,触及杯子,斜倒滑落。“哐当”一声,所有人递过眼神,几秒后又恢复平静。之后我过了半天才拾起杯子,裂了几道痕,缺口参差不齐。我把灰尘抹掉,若无其事归回原位。

这杯子跟了我十年了,小时候买奶粉送的,这卖奶粉的企业这些年头杳无声息,该是竞争后被吞并了。我的心慌了一下,杯子跟了我十年,我是无动于衷,还是有些惋惜。

我觉得我的心事太多,总是不敢叙不敢写。怕道出实情,凌乱了脚步,又该拈轻怕重,慌忙无措。

有些人是该忘记,埋在泥土里,只要不去惊动就好;有些人却是怎么想也想不起。

这些年头,一直想做的事就是去见见一个人,先前预备过好几次,终究没去成。是怠慢了,是怕浑浊的空气,只怕她已不记得我。

我总分不清平凡和平庸。至少我一直都处在风口浪尖上,别人议论我这样那样,是讥讽、嘲笑、不屑或是无理取闹。我觉得我是不平凡的,但却平庸了。

好在我随性地过,怎么说都好。

其实陌生的东西不一定非得认不出,你不熟悉,也可算作陌生。像是你不熟悉这风声,它陌生,你不熟悉这雨调,它陌生,你不熟悉你自己,亦是陌生。

陌生人和陌生人可以相互熟悉,但一别之后,终究还是陌生人。

这世界太冷清。

朋友写过一个作文题“人海广漠”,我至今犹记。她写《阿飞正传》里那无脚鸟,那哀默。

今天的朋友要想变成明天的陌生人,只要纵身一跃那人海广漠。

陌生人可以成为朋友,朋友亦可成为陌生人。

有些人明明已经过去,却始终无法忘记。

有些话明明没有意义,却反复在耳边响起。

一个人,在我记忆的深处扎了根,提到某个字眼,看到某样东西,都无法扼制我不想这个人。尽管我极力去忘记,他总是无端打乱我的思绪。

我对自己说,他是陌生人,她是陌生人,他们是陌生人。

我骗不了自己。他们是我熟稔到可以让我窒息的陌生人。纵使我泯灭了我的记忆,可我的意志,无法抵挡着恣意翻腾的巨浪。我不想被湮没,不想被吞噬,亦不想把已经陌生的东西熟悉。

我记得我看过一段文字,叙述了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交友方式。中国人总是如影随形,总是为之倾心,而日本人则不愿凑近,他们不愿把自己的懦弱和乖戾给别人看到,即使是故友至亲。这是浅交,或许如古语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

这样心灵的距离太远,我会觉得咫尺之人在天涯,我会觉得好陌生。

人海确实广漠,每走一步都会感觉到拥挤的心无处安置你的魂灵。或许需要一个挚友,它可以收纳你遗失的记忆,是拾荒者,是稻草人,静默等你。

我一直把“蛮荒”读作“荒蛮”,且执意地认为它就该读作荒蛮。直到有一天,别人告诉我是“蛮荒”并引了字典作据,我才发现这多荒诞。

也许我们一直坚持的事情是错的,只是我们没有察觉。

人性是蛮荒的,像是可以把一件曾经无比喜爱的东西不吝惜丢弃,像是连悲恸也可以做戏,那仪态浑然天成。

我无法指出任何一件可以称为绝对熟悉的东西,哪怕是自己。然而周遭不论死生动静之物确是如此陌生,我不得不对自己嗤之以鼻。

空出来的是心境,趁虚而入的是虚妄。

让一切杂乱无章、一切浮尘、一切晴空烈日、一切阴郁的情绪和悲苦咆哮地从我身上覆过。我不再是我,从这一刻。

急景流年,百代过客,我还是我,只是我已不认得我。

繁弦急管,陌生的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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