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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尽管多情(4)

孩子称爸爸是算账的,称妈妈是写字的。自从有了生命的种子,算账和写字的人便有了事干,每天比试文采般地引经论据,起出若干毫无意义的文字符号。然而当我们的孩子出世了,我们一下子都茫然了,这么一个粉嫩、鲜活、天生会咂嘴、眯眼、嘻笑的小东西能送给他一个什么称呼才好呢?在久争不决的对峙中没有名字的孩子就被心肝、宝贝地混叫着,这绝不是长久之计。人力不足便求应于天,我们商定了用“抽签”来断定执著中的优柔寡断。抽签的手是我的,我有些不知所措地战战兢兢。孩子的眼神却格外的大度:没关系,什么我都接受。抽签的结果赫然显示“泽宇”二字。“是不是有些大了?”我有些羞涩地问人。孩子的爸爸却说:“挺好,看样子宝儿喜欢!”说话间孩子正咧着红润润的嘴儿笑呢。名字太官气,没有热乎劲,孩子有了正式名号也没人叫,都宝儿、宝儿地亲热着。于是袁宝这个乳名就自然而成。袁宝,我们的元宝,配我们胖乎乎、圆乎乎的宝贝很现成。这个孩子就开始有名有姓地成长了。九个月零十天,袁宝就试探着踱着企鹅般的步子开始探险了,一家人也跟在他后面跌跌撞撞的。会走路了,我想当然地认为就该开口说话了,袁宝倔强地抿着红润的嘴唇丝毫不理会我的渴盼。整一岁时,袁定清晰地发出了“爸”的音节让我激动不已也黯生憾意:怎么不是“妈”呢,枉我每日在其耳旁的喋喋不休。

小家伙语言功能日日突飞猛进,让我总诧异地认为人也许天生是会讲话的,他一直闭嘴不言是锻炼大人们察言观色的能力而已。因为小家伙一张嘴便开始做诗,诗在纯纯净净中立意高远。当然,这是每个为人父母者对自己孩子的偏爱,所以我姑妄叙之,不盼人姑妄听之、认之。一次袁宝摔跤自己挣扎着爬了起来,爸爸跷着大拇指夸他:“你真牛!”没料袁宝在乐得喘不过气后也跷着他还伸不直的大拇指说:“你真马!你真狗!你真骆驼!”这也成为我们家的传统游戏。

袁宝喜欢舒放他壮实的小腿,所以一带他到大自然中,他就成了沸水中的小水泡扑棱扑棱的。春天圆圃中冒出了嫩芽,正当我们抒情地教他背诵“草色遥看近却无”时,小家伙摸着自己圆脑袋说:“妈妈看,大地长出了头发。”继而,他会很肆意地尿尿并盯着小小的尿窝出神地观望。尿液很快渗进土地,袁宝惊喜地嚷道:“小草咕嘟咕嘟地喝掉了。”从此以后,一有机会袁宝总爱找片绿地灌溉一番,肆意一番。

袁宝喜水又怕水,夏日常带他游泳,他成了游泳馆中最小的游客。在游泳池中他又喜又怕地揽着大人脖子的样子像极了澳大利亚的考拉。我们哄他池中有鱼,袁宝立即勇于下水,并指着池中游客数道:“这是妈妈鱼,这是爸爸鱼,这是叔叔鱼……”满池的人哄笑中都成了美人鱼儿。看他好鱼,我们买了个鱼缸给他养了几只,他兴奋地盯着鱼缸:“鱼儿在洗澡,咱们给它打点泡泡。”没几天,鱼却不识宠爱一一死去。望着空空的鱼缸我正想如何安慰袁宝,他却歪着个小脑袋问:“鱼儿是不是一游一游地游到大海里了?”多好的解释呀,旁边的爸爸喜不自禁。

袁宝到了人生第一反抗期,见人越是让其打招呼越是嬉皮笑脸着不理睬。我尴尬解释:这孩子这阶段就这样。不料袁宝钻出个脑袋清清楚楚地说:“小孩子没心眼,长大了就有心眼了。小孩子一般都这样。”本该我说的话却让他抢着说完了!一日与同事带袁宝出去游玩,一同事对袁宝说:“你叫我燕子阿姨吧!”半晌后为了测试袁宝记忆,她又考问袁宝:“你叫我什么?”袁宝琅琅上口道:“鸟阿姨。”从此同事有了新的美誉。我们的结婚照片中由于加了背景图,一支精致的羽毛恰处在两手相握中,我认为很美。一日袁宝盯着挂像看了良久沉思道:“爸爸妈妈在干什么呢?嗯——他们在嗑瓜子!”好美的褐色羽毛在袁宝眼里就是一只硕大的瓜子而已。

不能再写了,两岁半的孩子也懂得夸的。否则正应了孩子奶奶的话:“俺家有朵喇叭花,别人不夸自己夸。”

用功吃喝

饭、菜这样的东西对我而言,一直不太重要,果腹即可。尽管我学会了点菜,脑中被迫记了不少菜单、菜谱,也仅仅是为了将见识脱离没见过大场面的无知,将应酬应酬地更亲和一些而已。

人就这一点而言,似乎活得单调了。最怕别人问我想吃什么,我能将简单的问题一下子复杂化起来。家人和几个亲近的朋友在此问题上很武断,根本不给我复杂的机会,让人喜欢。

一个爱尔兰人在家中电话留言说,我不在家时,就在咖啡屋,不在咖啡屋就在去咖啡屋的路上。爱尔兰酿出了世界上最好的威士忌,也给此酒水起了个好名字——威士忌,原意为生命之水。同样热情的爱尔兰民族也配制出了最有风格的咖啡,酸、甜、苦几味俱备。我喝过一次正宗的爱尔兰咖啡,底层是威士忌,中层是咖啡,上层是奶油,据说洁白的奶油象征纯洁的爱情。看来,洒脱的老外们也在琢磨吃喝上下了不少功夫。

我们中国人讲究吃喝,饮食癖好和饮食文明是贯古今、通中外、不可忽视的一条发展主线。当人类的祖先穿着草带裙拿着木棒去追捕一头獐子时,生存是最大的信念。一旦吃饱了,意识形态便开始活跃起来。他们用刚刚从爬行状态中解放出来的双手,拿起了最初的刀为我们刻下了最古老的巡猎图,开始学会用草绳打结计数来规划未来的日子,开始学会端着最原始的美食去敬奉他们的神祗。记得小时候看过的《辛巴达航海记》传奇小说,书中记载了一段原始部落生活的场景。他们将猎来的大块生肉绑着绳子坠落崖间,利用肉的黏性来黏取崖间的钻石。长大了想起这一段,就想和故事的真实性叫板。原始部落的人怎肯放弃口中的美食去猎取一些世俗之人眼中的瑰宝呢。毕竟是烟火中人写出的文字,字里行间都流淌着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

脱离温饱之忧的人自觉不自觉地都对所谓饮食文化发生了极大的热情。这没有什么不对,但我还是不欣赏那“人体宴”之类的文化,美吗?美味吗?即使是秀色可餐,恐怕还有一种难堪、尴尬吧。想获取钻石,可不能用比古人更原始的方法。

小资情调,好像有些喜欢。比如说喝喝咖啡、品品茶,给心情放个假也是很好的。选择咖啡之类的,大多时候不是选择口味而是选择心情和感觉。当咖啡的香气和茶的清气缭绕起来时,不知不觉中就有了种氛围。是那种欲说还休的雅致和轻松,能让人安静下来。当有合适的对饮者,当他们惬意地用谈话拨弄起一方池塘,水珠四溅,一阵清凉时,你就明白,心情和感触是要交给可以接近的观众和听众的。芸芸众生中能很舒适、很期盼地与之静静对饮的人并不多。

不会吃者,必不会做,这话有些以偏概全。我也是就此而言,被人笑话过分不清花椒、大料的人。这没什么!大料长得本就比花椒更像花一些,古人命名时不知怎么考虑的,是古人张冠还是我李戴?

做饭没有智商的差异,有差异的仅是灵性。一样的原料,一样的程序,不一样的手就出了迥然的味道,这就叫特色。我想会不会做饭是环境的问题,无处可吃时,必然就会将东西煮熟了。做好做不好饭,是天赋的问题。目前我还没进行自我挖潜和深加工,不过窃想当亲人和责任要求我做饭时,保不住我会成为厨房的风景。到那时对油烟有了感情,胃口也许会好起来。

本不恋吃喝,不知为什么要谈论一番吃喝。聪明和愚钝就在一念之间。偶尔被别人奉承聪明时,惭愧得很。因为时时要清醒自己充其量是个一般聪明不算笨的人。既不最聪明、最刻苦,也不最善良、最走运。只是有一点点聪明,有一点点刻苦,有一点点善良,有一点点走运,所以加起来总分勉强及格。

但这已足够果腹,足够我有滋有味地知足地活了。

左手盛夏右手清秋

那一年的这个时节,我在香山林中小道上行走。红叶未苍,有爬树的松鼠和未见过阳光的青苔。森林上空有兽云吞日的情景,仰得脖子发酸,看见一群心急要往南飞去越冬的候鸟掠空飞过。

又一年的这个时节,身体羸弱到了春风拂柳还硬撑着“书磨人,人磨书”的状态去京考试。当时觉得很苦,很冲动。现在想想那股年轻的意气真好,过了那个时间段也就找不到那股意气了。记忆中在这个季节里,北京的石榴总是快成熟了却不彻底的熟起来。每天上下学的路上,碗口大的石榴咧着嘴剔透着一脸的晶莹,招人的眼目。回家时,时常陪我观察石榴成色的同学,抱着两个红得出色的石榴赶到火车站。火车在轰隆隆地起哄,听不见他说什么,只感到他呼呼地喘,看到汗顺着他的耳廊淌,脸红得很出色。

还是这个季节,天气骤凉骤热,让人揣摸不透这一季节的脾气。天凉时,我就想这回再热不起来了吧,天再热时,就想,亏了夏装夏被还没收,还会派上不少日子的用场吧。天空日高一日地辽远起来,被冷热空气的交替淬打得瓦蓝瓦蓝的。几朵白得只让人想到“可爱”二字的云朵从我窗前飘过时,很奢侈、很渴望地想,留一块给我吧,这里有一个比花朵还娇嫩的家伙要出世了。那一定是个高尚美丽的灵魂,最配得上这洁净无邪的云了。有了这绒绒厚厚的包裹,就让季节肆意地手舞足蹈吧!

现在又是这个季节了,昨日奔波一天,今天临近了中午脑子就有些沉沉的重了。头伏在办公桌上用胳膊垫着,一抹阳光像小棉被一样趴在背上,忙中偷闲舒坦得很。我想冬眠偶醒的大狗熊晒起太阳来也不过惬意如此吧。不知阳光下做梦的它有没有心事。

以季节为基数,五六年的时光就这样一晃即过。着意去回想,捕捉到的也是细绒一样的轻轻温柔,琐碎而细小。

光阴怎的就这样过去了呢?

记忆怎的就这样脆弱而失效呢?

总在珍藏着光阴,总在珍藏着记忆。但打开时,该散的散得鸿爪无痕,该留的一样也未留下。

这感觉总拽着我去看垂暮的农村女人。煤油灯下,箱匣散开,一双黧黑裸着青筋不再细腻舒展的手。那艳丽的红嫁妆再次灼了老女人的眼,她轻抚着,唯恐手上糙了皮的老茧会勾挂了她珍藏了一生的红棉袄,她喃喃道:“没几年,东西还好好的,人怎么就老了呢。”这是她一生中最体面荣耀的一件衣服,因为平日舍不得,因为心中始终期待有更重要、更盛大的日子等待着她穿着这身衣服风光出现,而错过了衣服一生的繁荣和美丽,静静地躺在时间的灰尘中无缘无故地黯淡下去,叠压着红棉袄的心思。

也曾舍不得许多东西,一沓最精美合心意的信纸,一心等待最浓郁的文字,但最终没人再有耐心用信纸涂抹心情。

串珠的小包,当时觉得它那么精致玲珑,晶晶莹莹如少女的心事。就期盼着有一条上好的连衣裙配它,有一双有形有款的鞋子呼应。等待的时间长了,彼此就淡忘了。再翻出它来时,它错过了美丽款型的炫耀期,我错过了拎着它招摇的年龄,我误掉了小包美丽的青春。

所以这些年来学会了做一件事情,把华丽昂贵的东西用来寻常使用,这样才妥当。

曾经藏在锦盒中的那块和田玉,把它用做了镇纸,压着我日日迭新在读的书页,清凉着我的目光,把玩时温润着我的手。我想送玉的人一定希望我如此亲近它,而不是供奉着他的心意。

千里迢迢邮寄来的竹藤抽匣也就做了我的面巾筐。不是我不爱它,不珍惜这份心意,是因为太在意了,就让它陪在随时能让我触目可及触手可摸的位置上。妈妈送的那套价值不菲的细瓷茶具也不再仅做摆设,时常让它泛些茶香、咖啡香,伴着亲情的暖意。

我看到了珍贵的东西作为平常使用的真实快乐。它就陪在喜欢它的人的身边,背在她的肩膀上,挽在她的手中,这比束之高阁更让“珍爱”快乐。

小时候在矿区,冬日里储着成筐的苹果。妈妈总是挑选有些坏掉的上来,剔剔剜剜地让大家伙吃掉。这样她心中才安稳,觉得剩下的苹果全都是好的了,可以让以后的日子更完满,更甜蜜。几日过去了,再取苹果,新坏掉的又出现了,于是妈妈揣上来的始终是剜剜剔剔过的苹果。

珍藏不用就这种心态,总觉得目前日子不够盛大繁荣,应该把最好的物什放在明天,充满希望地亏待自己。

回忆起来,妈妈说那时条件不好。其实是心态的窘迫。环境造就心态,心态又纵容环境力量的霸道。时光就这样周而复始着。

离家不远处有个书店,店里有本我喜欢的“二手书”。因为家中有一集新版本的了,犹豫着没买。今天想来不该让喜欢的东西冷清落寞,就赶到了书店。

书店门口碰到了个清秀的女孩拿着我要带回家的那本书。淡蓝的透着阴雨天味道的书皮我很熟悉。

于是我决定不买了。世上有一个同自己一样的情有独钟的读法多好呀。可以想象,晚上女孩卧榻挑灯而读的美丽侧影。应该是这样吧,她能从书中故事里找到自己。这样想想我就觉得很幸福。

左手挽着盛夏,右手触摸清秋。今年这个时节,我就想到了这些,不知几年后记忆能否丰实一些。

沙漠无痕

有过多次登沙山的经历:一脚踏实后,脚下的沙子会极不配合地松松滑落,再跨出第二步时,不觉得人前进了,反觉身体向下踉跄。这细柔的沙不会让你磕碰,不会硌痛你的脚,却能在一种易见的温柔中轻轻拖延着你,消化着你所有的力气。这使我很快联想到了那被水磨圆了的石头。可人毕竟不是石头,最终还是向前了,向上了,并且拖着串长长的痕迹。

“走得人多了,就成了路。”路多了,就再没有了脚印。

沙漠上没路,却能保留一些虽然短暂但很美丽的脚印。漠原的风把大小的沙丘、山脊梳抹成层层舒曼扩展的纹理。既然是为了忘记平日里脚踏实地的走路感觉而来的,那就让我与脚下这片沙土厮磨吧!

向前走,沙仍在柔柔地吮吸着我的力气。我崇拜向前,崇拜攀登,走不动了,就四肢并用地爬,努力地爬,细细感受每一动作引起的细沙索索如流水般的反应。满足的同时,我极力说服自己不去回头看走过的路,害怕经不住考验的单薄脚印带给我的泄气。头还是不由得转回了。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么悲凉,脚印清晰悠长地划着平滑的曲线,我就是一簇绵长的线团,源源不绝地抽着绝妙的丝线,是曲线之头,是脚下路之源!

陶醉了,不再用目标压制自己而自觉地前行。几番与沙柔情地挣扎后,我终于站在了一个目所能及范围内的至高点。远远近近的沙包以圆润的曲线上下宕荡起伏,以千变万化的幅度展现出一种浩淼广阔的威慑来。在渺茫天地间,独立着溶入沙粒中的我,微小到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毕竟是一俗人,内心的温熨仍在自己能把握的小屋中。陡立的沙坡滋养了我快速走出广袤中的微小贴进现实的念头。为了离开沙漠,我作了受点苦楚的准备。脚试探着往下冲,像幼时的滑冰,没想到我努力并艰辛攀上的陡坡这么轻易地就下来了,就像一个落入深及膝河中的人大喊救命一样,我把事情想得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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