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我的爱也是包庇似的,年复一年直到我离开他们。我忽视了他们的眼神,忽视了他们的白发,忽视了心中始终牵系着的应付出而没有付出的那份温暖。
从孩子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看到了上行下效的关系,看到了爱的薪火相传的通道。
去年春节给朋友打电话拜年,问朋友在哪里娱乐,他回答说:“给老妈做饭。”金子般的声音让心柔软了许久。
多施予人爱,是为了懂爱。
车来车往
搬银川后,家和单位一下子“千里迢迢”起来。不会坐公共汽车,只盯住了个三路车,几日下来也坐得个烂熟。
早晚近半个小时的坐车时间郁闷且枯燥,自己就学着找点事做:观察一下民生众相的温足,体验一下早晚接送孩子的老人的表情喜怨,比较一下时髦男女着装的新奇,总之没让眼睛闲着。
因为上班时候的车站是始发站,往往是我一个人大摇大摆地上车,就有一段路基本上是我的专车,总选择空间很大地坐在司机师傅身后第一排靠窗户的那个座位上。公交车的站都是小站,车渐喘着气歇停几次后,车座就落满了人。有年长年幼的上来就要考虑让座问题了,因坐在里面起身不便,每每看着身边无动于衷的青春面孔便恨恨地想,如此这般的人下回千万别再坐到我身旁。于是我很不给这样的人留面子地起身挤出让出座来,讪一讪把头别到窗外的脸。随着车动,又好笑自己的小气,让个座嘛,理所当然的很,因让了个座就想要求别人如何如何,我比装作欣赏窗外美景者的境界也高不到哪儿去。
后来坐车就坐在第一排靠外的座位上了,让座方便且不为难别人。再后来我也找到了让座的乐趣,十有八九人都会真诚地对你说声谢谢,或绽出带谢意的微笑,这种笑是会带来好心情和传递温暖的。
阳春三月,天气好得过分,坐在车上关节困得都不舒展,几经考虑“斗胆”做出骑车上班的决策。
室外空气通透了很多,很久没骑过自行车了,跨上车很快找到了“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感觉。城里人骑车大多抱怨路口密,红绿灯多。第一天骑车的我却喜欢上了闪闪停停的红绿灯。它调节着舒缓有致、不急不躁的呼吸节奏,既活动了四肢又不会大汗淋漓。
但每每在红灯、绿灯的档儿或红灯无车的档儿总有一拨人抢先蹬出几步,既而又被卡在路的中央焦急无助。我边耐心等待绿灯,边盯着冲在最前面的—个。绿灯亮时,我有意和其骑成一条线,真想告诉他,早走的那几步与其大好前程关系不大,快十分钟慢十分钟又何妨,事实上人生并不在乎这十分钟。步子稳些才是远行者的姿态。
记得一个有车族朋友曾给我说过,行车过红绿灯时的节时计巧。比如通行一个路口时恰遇绿灯,你就匀速度行驶下去,基本上每个路口都会是绿灯的礼遇。若通行一个路口时碰到了红灯,绿灯再亮时你就尽可能地蹭着耽搁一下,赶到下一个或再下一个路口,就会“风调雨顺”地一路绿灯开道了。我实践了一段路程,基本上合乎规则。
行路,有意等一等是为了更快。
写稿时,是我骑自行车上班的第二天清晨。人在初做一件事时清醒、新鲜时的妄言也许还会有几分明白和新鲜。
跷着二郎腿看书
那天,我颇有怨气地从美容院走出来发牢骚,哪天非要开家美容院,不图赚钱,至少能让我享受到满意的服务。像孩子一样赌气的话被五岁的儿子听到了,他眨巴着晶亮的眼睛很深思熟虑地说:“咱们家还是开个书店吧,跷个二郎腿看书,多舒服。”
像我的儿子!环境就这么造就“人才”,家中注定又添了一条“小书虫”。
从小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我的两个久已失去联系的幼年伙伴没法当面见证当年我读书的刻苦劲头儿,但相信他们一定不会忘记我们仨在放学路上边走边读的情景。现在想想多美的一幅画面呀,三个黄毛丫头,斜背着长长的书包,相互挽着手臂,小鼻子冻的通红,迎着朝阳,背着夕阳,单手捧书边走边心无旁骛。
我很想为这个画面配段音乐。
二年级时,开始看《啄木鸟》《十月》这样的大书。放学后常常坐在爸爸办公楼前的台阶上,捧着从他办公室中搜罗来的大书将小脑袋埋了进去。日子久了,由于书和人大小太不成比例,这也成了当时矿区的一景,谁都知道有个刚刚识字的小姑娘天天坐在办公楼前读大书。我想我当时是看懂了的,不然一个天性爱动的孩子怎可能那么长时间的坐定。
看的第一部单本小说是《红岩》,那是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中得了个什么先进集体,奖励了一箱子的书。上小学时,我是个成绩很不稳定的孩子,情绪好时,成绩还能对得起父母,讨得老师欢心;情绪差时,会蜷缩在一个角落灰暗上一大阵子。那个学期大概是我表现比较好的一段日子,老师第一个把我叫到讲台上让我挑选可以带回家的书籍。我挑了《红岩》,没想到是本革命史,还以为是红色的石头,红色岩壁下色稀奇古怪故事书呢,一看大失所望。很快就换了第二本,《小鸟为谁歌唱》。三岁看老,打小我就爱被外在的东西所迷惑。
接下来迷上武侠小说,这一迷迷到了现在,看样子是一辈子工程了。从小就交友不广,借不来太多的书,哥哥接来了武术侠客又眼馋得很,于是就帮着他刷碗以求得帮衬着看几本。通常他看第一本我看第二本,他看第二本时,我再折回头看第一本。就这样也读得不亦乐乎。当时就立下一个宏愿,长大一定将我喜欢的武侠小说全搬回家,两年前搬整套《金庸全集》回家时,满怀着完成多年夙愿的欣喜和成就感。再后来读课本以外的书兴趣远大于学业。在与父母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中我们家三个孩子迅速消化着一本又一本的闲书,其中练就了我们手电战、换书皮战、借口战的技术。
我看书太囫囵也太恣意,空翻过了为数不少的书页。书没把我教渊博,却教会了我厚实。我感谢那些陪伴过我的书,它给了我思想,给了我角度,给了我审美,并给了我职业。有时想,上了那么多年学,考试卷上的内容我一个也没记住,倒是看的闲书教会了我写字、从文,给了我饭碗。
当我的儿子说要跷着二郎腿看书时,我在欣喜的同时也深深担忧着他的眼睛。
男人·性情饮料
如果说“工作让男人如此美丽”,喝酒便是让男人如此自己,写女人我可以妄加评判,品心猜度,因为我也在其中。写男人与酒,再写也自感是《天龙八部》中段誉学会的“凌波微步”而已。除了酷烈、和厚、甘亲、甘洌等好听的词,估计我说不出更中听的话来。不调查没有发言权,谨慎起见,为了查一个酒字,我就试翻了三个版本的字典词典,其大致都为今天话题的载体“酒”下定义为:“用粮食、水果等含淀粉或糖的物质经过发酵制成的含乙醇的饮料。”配之的还有酒力、酒馆、酒鬼、酒酣耳热之类的组词。关于“酒鬼、酒徒”的解释为“好酒贪杯的人,括弧骂人的话”;关于“酒意”的解释为“将要醉的感觉和神情”。我先掷下大多数人所拥护的观点:喝酒喝到“酒意”的程度就应适可了,可千万别做超出酒酣耳热温度后的酒鬼与酒徒。
那么,女人购衣所有的复杂心理历程也只有男人喝酒的心态感悟能与之媲美。男人们自己概括的酒路推进过程很是体面:初上席时是可亲的谦谦君子,轻言细语想法诱劝对方喝酒,此之为第一状态;几杯下肚,面上渐红,花言巧语的劝酒辞令层出不穷,斯文渐逝,此之为第二状态;随着酒精浓度的渐升,漫天夸口,高声炫耀的豪言壮语时现酒席,此之为第三状态;当不知父母是谁,不知自己是谁时,便胡言乱语,什么脏的、乱的都倾口而出,不该表的态表了,不该点的头点了,此之为第四状态;终于到了昏昏死睡、狼藉遍地的一言不语时刻,此之为没有状态。此刻男人的损失何其惨重,何其巨大,让其酒后自知吧。
我无意贬低酒场中的他们。一个常年征战酒场中的勇士说:“你是女人,真的不懂男人。”当然他指的是男人为什么要喝酒,男人为什么需要酒,男人为什么永不舍弃酒。这个问题也许是很深奥的。我回答说我懂,其实我不可能懂。
没有大块吃的肉、大碗喝的酒怎会有水泊梁山的英雄聚义;没有花间的一壶酒,怎会有李白的举杯邀明月;没有钟馗人间的嗜酒醉酒怎会有让鬼世界魑魅魍魉的闻风丧胆,怎会成就徐悲鸿的《钟馗饮酒图》……酒是男人世界中的催化剂。我认为酒中,我所听到的最好的一句解释便是前面提及的“喝酒让男人如此自己”。为泛泛友情要喝的酒,能为男人找到新的知己、新的交际圈子;为踌躇满志要喝的酒,自能找到从头梢到脚板都被恭维的飘飘然的满足感与成就感;为失意苦闷要吞的酒,可以冲缓压力,贿赂神经,让自己在酒中称豪,在杯间为雄而打发时间;为吃饭而啜的酒,既让五脏有了物质上的充实又锻炼了百嚼不烂的舌根子。总之,不同的男子在不同的酒宴上找到了殊途同归的自信。只有为性情,为“如此自己”而喝的酒,我拥戴而认同下一段让我倾情赞美一下你,否则我会激怒我的男读者们。
唐代“四名狂客”之一的贺知章曾为性情畅酒。某日,他在长安与挚友李白邂逅,两人想“人生得意须尽欢”时却没带酒资。于是痛快的贺知章痛快地解下了皇家御赠的金龟充了酒资,留下了“四名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的佳话;宋太祖赵匡胤曾为性情用酒,石守信、王审绮都是对其有着拥戴之功的亲情旧部。对于黄袍加身后的赵匡胤来说,他们也成了其恐重复篡夺政权之路的心病。于是在某一日,他们三人在掏心挖肺的、诚挚通天的、酒过三巡的宴后,便为历史留下了杯酒释兵权的和平维权大手笔;刘邦爱和性情中人喝酒。某日,刘邦正为悬榜纳才之事苦恼,因为揭榜者都是迂腐的秀才。郦食其来了,自称是“高阳酒徒”。于是,正在洗脚的刘邦鞋也来不及穿,倒趿着迎候,可以想象,这以后的日子里,刘邦与郦食其的交往定是饮用“性情饮料”。于是,这段故事为酒中男人留下了“高阳酒徒”和“倒屣相迎”的典故。
写到这里我也自感是拾掇古人的芳泽,卖弄文笔了。但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不敢再深层次地得罪拥有不可限量拥戴者的“酒风”。
其实,我不反对男人们喝酒,就是劝君别太糟蹋自己的时间和自己的身体,别太糟蹋麻醉自己的才华。连李白都说“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女人享受肯定的滋味
闲闲忙忙的日子不用算着打发就流水样地去了,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细细想来,也不知一天在干什么。
正在“大领导”屋中采访,电话却不依不饶地跟踪上来。摁断一次继而又响,想必是有急事。很诚惶地晾了一会被采访者,出门接听。
“喂,喂,我正在商厦试衣服,看中两件,一件是银灰色……另一件是旧粉色……”一位女友火急火燎地动用起我这个场外指导。
“我在采访,回头再说行不……”
“不行,我也很急,你帮我定夺一下,品服装我只信任你……”
词语都用到“信任”二字了,我不能无语凝噎。
“你看,若银灰色那套符合大方、舒展又间或些时尚,我建议拿银灰色的……”在时间的控制下,我的回答果断有力。
过后,女友喜气洋洋地穿着新装来谢我,并无不宣传地对她的朋友、同事说:“这是高手的眼光。”
如此一次次,瞎猫碰到死耗子的让朋友兴致满足了。不知不觉地某人的眼光倒成了圈子中朋友着衣审美的评判标准,这说起来很惭愧。
于是哪一天,若一早就有女友殷勤备至的电话问候、早餐侍候,甜言蜜语的守候,那我的预约“苦旅”——转街买衣一定为期不远了。
不管烈日炎炎还是风吹雨打,女人买衣的劲头足可惊天地泣鬼神,足有红军过草地、爬雪山的气魄和勇气。街有多长,脚便有多长。选衣买衣的过程往往是经历一个在期望中寻寻觅觅,在比较中取取舍舍,在价位上衡衡量量,在情感中阵冷阵热的过程。一件如意服装上身,女人们片刻中享受到的是飞巅起来的眩晕。这种苦、这种甜是男人永远也体味不到的。这时的女人就需要如我这样的“名师”及时点拨了。其实相中的衣服大多还是穿衣本人的眼光,只是她需要你的肯定而已。正如女人的衣橱中永远少一件衣服,女人对自己判断力永远籍于与他人的商量。所以对女友看中的,我从不轻易说不,因为当她征求你的意见时,她的手心应该是捏着汗的。她多希望你的眼光与她一致,那是一种被肯定后的成功;她多希望你说出“这件衣服配你”的话,有了这句话,她马上就会容光焕发的再无丁点儿犹豫。
女人购物时是那么乖巧和执著。你轻轻的一摇头或一句“我想会有更合适的”,她就会义无反顾地跟你走,走得让你生出种被过分宠信的压力来:不得不毫无选择地陪着她把街走完,把店看完,把美丽的衣服带回来。这比给自己买衣要辛苦很多。随着年龄的增长,已渐知自己穿些什么能更舒意一些。所以盯几家合意的店,记几个价位适中的品牌服装就足够了,也不想再去过分涂抹花枝招展的青春。但为了女友们,为了那份特别信任,为了珍贵而华美的女人心,我时常会买些时尚杂志,《上海服饰》之类的消遣一下,提升一下。
不管是提升什么,让日子舒适美丽起来是最终目的。
孩子来自天堂
手机上干扰短信太多,我都是随看随删,刚才写“酒中男人”正酣之际,手机短信道:“亲情之星”可让你随时知道你孩子的位置和情况,详情请问1001……于是弃笔投问。1001小姐轻言细语道:“你若有两款某某手机,各持一部,下设‘定位之星’功能,那么……”废话!我孩子若会打电话,还需要什么“定位之星”。不过,这一短信却激发了我写写孩子的心情。